出借名字給別人買房,「借名登記」會有什麼事嗎?
小則背債,大則詐欺
有人問:親戚借我名義登記買房,房子登記在我名下,也沒有犯法,這個忙應該可以幫吧?
為什麼親戚不用自己的名字買房呢?
1. 他自己的權利用掉了,用你的權利(例如: 一生一次的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稅率,銀行首購利率)
2. “節省”稅賦,分散他的”所得”,因為所得稅是累進稅率。
3. 親戚欠債,名下不能有房產。
…..
但如果這位親戚繳不出銀行貸款來,親戚跑路了,銀行房貸就要你繳,因為你是借款名義人,銀行不管你是”人頭”,你就是法律上契約當事人,要負責還款。
等你把錢還銀行之後,再找這位親戚要,如果你找得到他的話。
更慘的是親戚有”超貸”,用假的買賣契約(實際上房子市價只有800萬元,但契約寫1500萬元)向銀行貸款1200萬元,這裡面的價差00萬被拿走,所以就算把房子賣了也不夠400萬 要還。
更慘的是,因為這涉及到偽造文書、詐欺等刑事犯罪,人頭也會遲到吃上官司,因為法律上屬於「共犯」或是「幫助犯」。
「借名登記」讓本來不是你的事,變成你的事。 請三思!
#心安傳財富
#恩典來守護
#借名登記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涉嫌在一件犯罪金額超過5億的逃稅案件中,施壓檢察官必須與被告進行認罪協商的醜聞。法務部蔡清祥部長說成立調查小組、很快有結果。請問法務部還要拖延多久? 2. 昨日,法務部檢審會決議將彭坤業調陞「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涉及弊案遭調查竟然還升官,引起基層檢察官怒火。 依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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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戰勝利76周年
1
今天在台灣是軍人節,在大陸,是抗戰勝利紀念日。
其實,紀念的是一樣的事。
就是紀念,中國歷經艱苦漫長的反抗日本侵略戰爭,終於勝利了。
勝利何其不容易!
今年是76周年。
我們可要記得,那些慘遭屠殺的先人,被橫奪的國土與資源,以及還沒有得到的公道。
2
是的,我們無須情緒化。
我們只需探究真相,擁抱真實。
日本從清朝末年以來,用武力從中國劫掠屠殺的一切,從沒有任何償還。
現在在日本皇宮使用的,各大重要神社的珍稀千年檜木,就是從台灣砍來的。
從當年東三省,台灣,山東,以及武力佔領過的中國土地上,所劫掠的金銀財寶,古物珍玩,和無盡的金錢,,,。
日本還在享用著。
歸還了嗎?
並沒有。
3
抗戰勝利,只是意味著日本退出中國領土,並將從中國侵佔的領土歸還中國。
琉球,羅斯福問蔣介石要不要,蔣介石拒絕,結果美國竟然還是給了日本。
釣魚島,人家現在直接要生吞了。
身為戰敗國,日本應該是史上姿態最高,最無需付出代價, 也無須交還犯罪所得的國家。
包括731部隊,犯罪所得由美國日本共享,高速提高兩國醫療以及生化武器水準。
但卻自始至終不承認幹過這個罪行,更不要說是道歉賠償了。
4
中國應該維持怎樣的中日關係呢?
我們應該就事論事,擁抱真實,對等,公平。
過去的傷害,不但不能忘記,更必須持續追討,包括古物歸還,財產歸還,道歉與賠償。
現在的中日交往,則必須洞察日本的真正目的,更要追求中國的長期利益。
5
中日友好是一件好事。
可是什麼是中日友好?
友好該不該互利? 該不該平等 ?
大陸每年跟日本的貿易逆差,是300多億美元。
10年就是3000億美元。
日本不顧中國反對,把核汙染水排入大海,汙染我們賴以為生的近海,是不是友好?
在中國抗議下,日本一步步把釣魚島當作固有國土,是不是友好?
日本發表兒童版防衛白皮書,將中國描述為威脅日本生存的敵國。而我們卻將日本定位為要中日友好,這是不是巨大反差?
日本抵制中國科技業,並且加入美國印太戰略。
圍堵中國,介入干涉南海事宜,很友好?
日本常年支持台獨,而且支持的力度越來越大,這很友好嗎?
6
科學與商業從來不是無國界。
國家利益,就是存在科學與商業之中。
日本更是一個擅長利用商業活動,擴大地盤,收集情報,收買人員的國家。
從清朝以來,日本對中國的手法,就是以武力,商業,金融,文化,媒體,等交互運用,長期滲透,來影響及控制中國的。
所以,日本我們跟日本交往時,總得要步步謹慎。
7
很多人總是說,做生意,何必想太多?
可是,日本想很多,為什麼我們不該多想一點?
或者說,這樣太民粹。
不不不,這一點都不民粹。
當日本一手跟中國經貿往來,大力投資中國,享受中國給予的巨大紅利與優惠時。
卻同時在軍事外交上箝制中國,打壓中國的利益。
那麼我們中國,是該假裝日本一切惡意的作為都不曾發生?
我們要不要對等的謹慎地保護我們的利益?
包括文化不被侵蝕,包括情報不被竊取。
包括不被日本影響我們的意識型態與認知。
我們需要宣揚的,是中國的文化,而不是日本的文化。
我們需要守護的,是中國的利益,而不是日本的利益。
今天是對日抗戰勝利76周年,記取血淚教訓,我們要中國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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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看到 #朱學恆送花籃 的新聞後續,
比起是否起訴,我覺得亮點是中央設給他的新稱號:#政治評論員
大概就像人人都是社會觀察家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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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朱學恆 送疾管署4盆花籃,並在花籃標示「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被民眾提告妨礙公務,
最後台北地檢署認為,朱學恆主觀上沒有妨害公務犯意,只是告誡為官者要為民眾著想,以不起訴處分。就是沒事的意思。
這邊沒有要跟大家講妨礙公務,這邊要講告訴與告發。
除了前面媒體給的新稱號很有趣外,另外一個想特別提出來的就是告訴與告發的不同,常常在新聞媒體上看到誰誰誰提告,不過真的是喊告就能告就會起訴嗎?
小編這邊來導正視聽,就跟希望大家不要再說「#我要保留法律追訴權」一樣!#笑你不敢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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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與告發?
現行的刑事訴訟法是以國家訴追為主、私人訴追為輔,也就是公訴為主,自訴為輔。
這邊先來說說自訴。
自訴就是犯罪被害人你本人就是檢察官,被害人要自己調查、自己提出證據等等什麼都要自己來,因此除非你本人就是律師,不然按照法規一定要委任律師才行。
聽起來是不是很累?就已經是被害人了還什麼都得自己來😢所以刑事訴訟是以私人訴追為輔阿~
那我們來看看主要國家訴追,也就是公訴。
檢察官在起訴前,要先經過「偵查」這個階段,總不好別人怎麼說我檢察官就直接做,萬一對方在鬧勒?
所以檢察官在偵查過後認為有犯罪嫌疑,才會提起公訴,而開啟偵查的原因規定在《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1項,「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自首就是犯罪者自己來說自己有犯罪,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則是規定檢察官本人如果知道犯罪就要查,那告訴與告發?
━
❚ 告訴 ❚
犯罪被害人,或與被害人有特定關係的人,向偵查機關(包括檢察機關、司法警察機關)申報犯罪事實,請求追訴的意思表示。
━
❚ 告發 ❚
犯罪被害人或第三人向偵查機關申報犯罪事實,而不需有請求追訴的意思表示者。
告發並非訴訟條件,沒有期間的限制。
━
前面說到,常常在新聞看到誰誰誰提告,
但其實在刑事訴訟中,那個誰誰誰,只要不是檢察官或被害人,就只能向偵查機關告發而已,是否起訴是檢察官偵查過後才決定,
所以朱學恆的案件是民眾向偵察機關「#告發」,檢察官偵查後,決定以不起訴處分。
告發和告訴一樣,都是向偵查機關申報犯罪事實,但是告訴限於犯罪被害人才能提出,告發則是 #任何人只要發現犯罪事實都可以向偵查機關提出。
不過提出犯罪事實也只是提出,最後還是由檢察官決定要不要起訴囉!
希望這種小知識能夠在看新聞的幫助大家,或是至少遇到不好的事情要嗆聲時不會出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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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第251條
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應提起公訴。
被告之所在不明者,亦應提起公訴。
《刑事訴訟法》第319條
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但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為之。
前項自訴之提起,應委任律師行之。
犯罪事實之一部提起自訴者,他部雖不得自訴亦以得提起自訴論。但不得提起自訴部分係較重之罪,或其第一審屬於高等法院管轄,或第三百二十一條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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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涉嫌在一件犯罪金額超過5億的逃稅案件中,施壓檢察官必須與被告進行認罪協商的醜聞。法務部蔡清祥部長說成立調查小組、很快有結果。請問法務部還要拖延多久?
2. 昨日,法務部檢審會決議將彭坤業調陞「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涉及弊案遭調查竟然還升官,引起基層檢察官怒火。
依法務部遴選要點規定,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應「操守風評均佳」。然而,彭坤業在2000年時參與股市富商招待的「鳳梨宴」,得知內線訊息後竟然參與炒股牟利,事後遭到監察院彈劾。這位早已顯露嚴重風紀問題的檢察官,當初沒撤職已經很離譜了,法務部在他再度涉及弊案後還幫他升官?
3. 上週桃園地檢發了一個避重就輕的聲明,說檢察長是接受「陳情」。對此,我要求法務部具體回應基層檢察官質疑,法務部沒有回應。
我今日公開請教法務部:當初到底是誰向檢察長陳情?有無通聯或書面紀錄?桃檢公訴檢察官負擔很重,請問本案哪裡重大特殊到需要找另一名公訴檢察官來「協助」協商程序?是這個案件「特殊」?還是被告「特殊」?還是辯護人「特殊」?
4.根據司法院地方法院認罪協商案件終結件數統計,去年在所有涉及作假帳逃稅的犯罪案件中,達成認罪協商僅有3件、其中由法院審查庭自結件數更是0件!請問本案到底是如何「特殊」到檢察官竟然在審查庭中進行認罪協商?
更何況本案在偵查階段,被告矢口否認犯罪,責任全部推給醫院財務與會計人員;犯罪期間長達9年、犯罪所得超過5億元,情節如此嚴重、惡性如此重大的案件,請問到底憑什麼給他特殊待遇?
附註:
2019-3-27 別讓司法成為「有關係就沒關係」的司法
https://reurl.cc/34znX
2019-3-2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檢察長涉嫌關說施壓、檢察官也質疑法官涉入
https://reurl.cc/vvMOl
2019-3-23 這樣的司法、還能不改革嗎?
https://reurl.cc/OrvLg
2019-3-22 基層檢察官的控訴:請法務部徹查到底、切勿包庇
https://reurl.cc/xvvvV
2019-3-22 基層檢察官沈痛的控訴
https://reurl.cc/rv5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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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國家吸毒唯一死刑、有些國家竟然可以在政府管制下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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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Lessons for the Young Economist,Robert P. Murphy著,Mises Institute
《百辯經濟學》P.73-84,Walter Block著,經濟新潮社
105年反毒報告書,法務部
世界毒品報告,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
The success of Portugal’s decriminalisation policy – in seven charts
七張圖解葡萄牙毒品除罪化成果 (https://goo.gl/51fPok)
參考影像:
Why the War on Drugs Is a Huge Failure – Kurzgesagt – In a Nutshell
Milton Friedman – Why Drugs Should be Legalized – Liberty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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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樂改編:
Game of Thrones Theme Song (HB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