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的花語,是暗夜微光中的陪伴者~
藉由再次修訂犯保法,同時也想再為太魯閣號事故的受害者多做一點事。
在2012年初,在日本語文學校就讀的台灣女學生芷瀅、立婕,不幸在宿舍遇害,當時因為犯罪行為發生在我國境外,不受我國《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的保障,被害者的家人經歷國際刑案調查、媒體強烈的報導與國內法律訴訟,強忍悲傷,也凸顯出司法保護網的死角。
佳龍擔任立委時,在2013年4月和當時立法院同仁,促成《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訂通過,包括擴大犯罪被害人的保障範圍、賠償金從實從寬認定提供補償等,「百合」是芷瀅的日文名字 ゆり〈YURI〉,也是後來我們稱為的《百合條款》。
促進修法也希望在降低不幸事件以外,能夠陪伴受害者家屬走出悲傷,成為他們的後盾,補足社會與司法間的安全網,法規與條款尚未盡善盡美之處,法務部近來也著手修正。
今年初法務部和王婉諭立委、司改會提出修法建議,特別在太魯閣號事件發生後,包括兒童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王薇君,也和佳龍共同與各界努力推動修法,對犯保機制進行了全面的檢討,其中,對於被害人的補助措施,希望改變過往「代位求償」方式導入「國家責任」。
強調「尊嚴」與「同理」,代表加害人有應負擔的責任外,國家也應該透過公權力的調和讓弱勢一方的權益受到保障,不只是將犯罪事件視為加害及被害人兩造之間的關係,而是要藉由犯保法的修正,明確界定出國家提供社會補助以及協助修復被害人家庭的責任,另一方面,也希望幫助「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在協助與陪伴重建被害者的家庭的工作上,能做的更好,達到「社會安全」的目的。
#暗夜微光中的陪伴者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 https://youtu.be/R5-yw2aAa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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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心亮點》
在事故發生後,有誰能夠提供幫助呢?
犯保協會23年來,默默守護在被害人的身後
227位律師協助處理法律問題
130位心理師修復心理的傷痛
780位志工持續關懷並陪伴
這一集《台灣心亮點》,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董事長 #邢泰釗、組長 #尤仁傑、南投分會主任 #王麗焱,將分享在犯保協會裡看見的故事,以及他們的努力。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於司法與法制委員會質詢台灣更生保護會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董事長顏大和,林佳龍表示,更生保護會每年有高達10億元的剩餘資金,然而,反觀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預算卻捉襟見肘,建議通盤檢討。 林佳龍表示,台灣更生保護會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主要資金來源是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協商判決金,社會...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董事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鼓勵律師參與,加強橫向聯繫,貫徹犯罪被害人保護】
這個星期三,我和法務部長、法務部保護司司長和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董事長(由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兼任),討論了兩個在我心裡許久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為什麼願意投入犯罪被害人保護服務的律師,比願意投入法律扶助的律師,少了那麼多?
依據最近的統計資料,法律扶助基金會共有4,345位扶助律師,但是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竟然只有205位律師,差異非常的明顯。
影響律師加入的意願,有一個因素是:犯保律師需要義務服務。
依據犯保的規定,每年需要「義務服務犯罪被害案件一定項次」。以我曾經服務過的台中犯保為例,每年的義務服務次數約為4次,並且在義務服務次數完成,才會有支付少少酬金的案件。
然而,服務過程中,無論是時間、努力甚至耗材的支出,無一不是成本。而犯保服務的對象,是死亡、重傷或性侵害等重大犯罪的被害人或其家屬,心理壓力和疲累遠比一般案件沉重。
事實上,在這類案件中,律師除了法律服務以外,往往還要投入相當的時間,承接被害人及家屬的情緒。也就是說,除了專業服務的提供以外,還有相當程度的情緒勞動。
在這樣的狀況下,願意投入犯罪被害人保護的這205位律師,幾乎都是靠自我犧牲,一路相伴被害人。
因此,我建議部長,可以考慮降低或取消義務服務次數。除了鼓勵律師加入以外,更不要讓願意付出時間心力,幫最弱勢被害人承擔的律師們「自費」擔任犯保律師。
第二個問題,是重大案件發生數量,和犯保開案數量的嚴重落差。
在我國,只有死亡、重傷及性侵害的犯罪被害人,才能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扶助範圍內。在2019年,地檢署起訴的案件,死亡或重傷的被害人有4,767人,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有1,802人。然而,犯保開案統計資料中,死亡或重傷的案件數只有1,526件,性侵害犯罪只有289件。特別是重傷及性侵害的被害人,犯保更是嚴重的「漏接」。
在高度的落差之下,不只表現出犯罪被害人對犯保制度的陌生,更突顯了相關機關與犯保之間橫向聯繫的欠缺。
以我在新竹殯儀館遇到的真實經歷,有些被害人的家庭非常弱勢,也不知道有相關的資源可以協助。而在案件發生後,一片慌亂之中,真的很難期待家屬自己去搞清楚哪些單位可以提供什麼協助。
此外,在通報系統上,主要是依靠地檢署的法警(死亡相驗案件、重大矚目案件)和警察局的犯罪被害保護官(殺人案件)。然而,各單位通報給的情況不盡理想,除了標準不一致,更以電話、傳真或書面等方式為主,沒有系統化和電子化,第一線人員也反映長期有漏接的狀況。
因此,我希望法務部和犯保協會,能夠建立更為標準而完整的通報機制,讓需要被保護的每一位被害人,都不會被遺漏。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董事 在 魏明谷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由法務部主辦、彰化地檢署承辦的「你手牽我手 馨生齊相守」表揚推展犯罪被害人保護有功人士及團體大會,今天下午在員林演藝廳舉行,不僅法務部長邱太三親自出席,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兼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董事長王添盛、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張云綺及彰化地檢署檢察長黃玉垣等多名司法界重量級人士蒞臨與會,我也特地應邀前往,向第一線服務犯罪被害人的專業人士與有功人員表達最高的謝意與敬意。
犯罪被害人在受害的時候,不管是面臨身體或精神的傷害,都需要大家適時伸出援手,讓他們感受到社會的關愛及對自身權益的維護。縣府將與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建立緊密的夥伴關係,一起關心犯罪被害人救助的權益。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董事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於司法與法制委員會質詢台灣更生保護會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董事長顏大和,林佳龍表示,更生保護會每年有高達10億元的剩餘資金,然而,反觀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預算卻捉襟見肘,建議通盤檢討。
林佳龍表示,台灣更生保護會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主要資金來源是緩起訴處分金及認罪協商判決金,社會大眾期待,經費的運用情況能公開及透明,收支情形也應該要公開,顏大和當場允諾,明年度相關資訊均會在網路上公告。
林佳龍說,相較於更生保護會每年有高達10億元的剩餘資金,犯保協會明顯資源不足,甚至員額編制不夠,導致聘請很多臨時工,犯保協會相當多的預算都用在犯罪預防的宣傳及活動,真正需要被保護的被害人,卻未能受到照顧。
林佳龍舉例,人的五根手指頭都都是自己的肉,執政者不應大小眼看待,目前的犯保法已進入修法階段,希望顏大和能努力,讓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在修法前發揮效果。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董事 在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犯保協會董事長邢泰釗偕同士林 ...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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