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的 #迷誠品專欄,著眼的議題應該可以說是創作者們嘗試去打破的隔閡,存在於各個群體之中。世界上出現過無數令人髮指的社會案件,寫成看似公正客觀的報導文字與新聞畫面時,尤其顯得驚世駭俗,但往往在深入了解前因後果,甚至是時代背景之後,反而會萌生一股感同身受,讓許多看似天理難容的行為,變為一曲情有可原的生命悲歌。那才是真相,真相不是毫無溫度的監視器畫面,真相還必須將人的感受、情緒、記憶化為故事,那才是屬於身為一個人、而非機器的情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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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這一次選了五部圍繞於此的電影,假使以駭人聽聞的程度循序漸進來區分,談論的依序為 2018 年是枝裕和的《#小偷家族》、2002 年李滄東的《#綠洲》、2020 年柯貞年的《#無聲》、1976 年大島渚的《#感官世界》,以及,1991 年楊德昌的《#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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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偷家族》來看,追根究柢,家的本質究竟為何?有生育能力就等於具備為如父母的資格嗎?是枝裕和將這個無解的問題拋給觀眾,畢竟,任何事物都可以竊取,除了羈絆,那也並非因血緣而與生俱來。而唯有真實的情感,才足以於道德標準反覆擺盪之際,撼動觀眾們根深柢固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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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洲》而言,雖無同情,卻有憐惜,李滄東亦選擇透過魔幻手法,在與大象、印度女子與孩童共舞的想望裡,將真實帶到觀眾眼前,注入了美和自由的力道,那是形體難以禁錮的人間至善。因此,在體制之外,有沒有可能真相是我們想像不到的故事?有沒有可能,世間確實存在千百種愛情?當我們的社會一廂情願簡化問題時,再也不會有人能理解,那名瘋子為何千辛萬苦逃出看守所,只為鋸掉路旁某棵不起眼的枯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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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聲》最終傳遞出,探究真相,並不是只為讓壞人罪有應得,而是拒絕目睹悲劇持續在其他孩子、下一代、下下代身上重演,偏偏那有如地獄之中的惡性循環,無法單憑司法懲戒、輿論撻伐逼出代罪羔羊。若想解決問題,第一步得先承認問題存在;若想面對癥結,則須培養長遠而宏觀的視野,勇於溫柔追問,勇於承擔責任。痛也是癒合必經的過程,這才應是人們關注社會問題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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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島渚鏡頭下的男女主角,透露著一種病態的情慾和對死亡的迷戀,雖然整部電影涵蓋無數性愛場景,但如此畫面既不香豔,亦不煽情,卻可以為此廢寢忘食、醉生夢死,無法填補的慾望成為兩人世界中最自然的一部分。有時候那無關乎道德,更難以抽身,在愛情與毀滅之際,人們方能領悟,死亡才是永恆的高潮。《感官世界》的結局大膽挑戰了觀眾的底線,為世不容的瘋狂,是戰時肅殺氛圍多一點,還是感官放大到極限的愛多了一點?大島渚真正從藝術價值潛入心境的更深一層,以奇觀面對人性與時代勾勒出的各種輪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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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最末的,是時隔三十年仍恆久不墜的經典之作,不只關注著 1960 年代的生活,同時嘗試重新定位人之價值,透過鏡頭探問著究竟是什麼樣的環境、是什麼樣的因素,導致一個毫無前科的高中生成為滿身血污的殺人凶手?《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原本只是小成本的製作,關於一對少男少女的青春愛情故事,以悲劇收場,最後卻越寫越大,越寫越完整,最後的成品散發出一股史詩氣勢。純真的失落,道德界線的崩壞,是楊德昌不停透過電影探討的核心,他正是親自走過 1960 的最後一代,始終著迷於這個時空背景,台灣處於白色恐怖時期,族群對立,械鬥滋事,社會極端不自由,以精準嚴謹的歷史態度傳遞了彼時人們的生活與心理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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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都存在著一個夢想,一個嚮往,
一種對另一個更美好的世界的存在的信心、期待、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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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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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全文:
▍無法被定義的人性面貌:電影裡的情感真相
https://pse.is/3nyyq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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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回顧:
▍閉上眼睛,旅行就在生活的另一端|城市電影推薦
https://pse.is/3l2kc5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報導者 The Reporter,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們儀式&我們走過: 台灣不同的族群,自然各有其對生活的態度;年復一年自然重複的季節更替、24節氣,是老祖宗的智慧,不同宗教文化也隨著時間舉行不同的儀式。 人們藉由儀式來肯定生命存在的意義。不論是伐木造船,還是婚喪喜慶,迎神廟會和建醮,時代的巨輪一直往前邁進。城鄉差距雖然帶來生活樣貌的改變,我們在...
白色恐怖定義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關於中正紀念堂是否應該移除蔣介石銅像?文化部將於11月展出蔣介石在白色恐怖期間親批死刑等公文,引起國民黨立委反彈。對此,文化部長李永得今(23)日接受廣播節目「寶島強強滾」簡余晏專訪時表示,蔣介石必須要為他的罪負責,但處理方法不一定只有拆除;透過歷史真相定調蔣介石到底犯了什麼問題,有此定調後,蔣介石就不能夠再被崇拜。
李永得說,轉型正義在轉型條例裡面有兩點必須要再加強,就是「威權」與「不義」兩者必須定義清楚。威權本身並沒有罪,罪名在用威權統治力,動用國家的力量去殘害、殺害人民的性命或財產,這才是有罪。
https://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3681266
白色恐怖定義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ノ排程中晝發文 #國際法法理建國 Q&A
Q254:中華民國殺了多少台灣人,這名字不該消失嗎?還有中華民國底下的那些人都該清算!
A254:
其實,不單是名字問題。
中華民國政權的法律身分不會因為台澎建國後被台澎給消滅。
政權要怎麼消失可以看這篇:
👉🏻Q&A195:國際上有某個政權的消失是依據協議或者內戰輸了投降嗎?還是國際上一個政權的消失 是可以自己決定來解散呢?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50014059913815/
👉🏻Q&A202: 1952年之後,軍事佔領的ROC政權以台澎為領土建立國家(假設它放棄金馬),這樣可以嗎?國際規則有可能為了台灣而改變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54358666146021/?d=n
中國政權的法律身分無法輕易一筆勾消,台澎建國後可以讓它離開,或者給它個辦公室等等。它的存亡、影響力再也與台澎建國後無關。這邊說的都跟「名稱」無關,我們在談的是法律上的行為主體。
#至於大家在意的中華民國政權底下做事的人
法理建國派的論述是強調「中華民國政權」的問題,不去針對某政黨或是被洗腦的「人們」,因為政權是人為組織來的,人們在「中華民國政權」的洗腦與誘惑下向其效忠,才會成為它的幫手與共犯,但人的思維會改變,改變後也可以放下「中華民國政權」,倘若將問題歸咎其實受外在因素高度影響,且隨時可能變動的「思維」,又否定「思維改變」的可能性,就很容易以自己的主觀認知入他人於罪,就跟「白色恐怖」一樣肅清「人的思維」,所以我們把問題根源定義清楚,是「中華民國政權」的問題。
有問題的是「中華民國政權」,而不是被洗腦的「人們」。我們的目標是告訴被洗腦的人們「中華民國政權」的真相,接著進行自決建國的路線,未來的目標是放下「中華民國政權」時,可以讓仇恨跟著中華民國政權一起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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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澎建國後可以對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追究責任,這個在談228直播中有談到
二二八大屠殺 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136986239667624/
也有再下一集談到怎麼處理「故宮文物」https://youtu.be/dOAJeY0dcO0
不過國家間的訴訟並沒有強制應訟的制度,所以屆時向國際法庭提案起訴主要是政治表態而非實際處理法律問題。
最後比較有可能透過新國家的法院直接判定中國的國家責任,然後以留置在台澎的中國財產抵債。
在抵債順位上,會先從中華民國政權目前所謂的「國營事業」中真的源於中國的資產來沒收。
故宮寶物具有高度政治敏感性(連結到中國的國家尊嚴、民族情感),比較適合做為政治談判的籌碼。
故宮文物本身的保管費用、維護費用、修復費用、研究費用,為了安置文物而興建的醜陋中國難民建築的興建費用、維護費用,建築物使用的土地的租金,拆除醜陋難民建築以恢復原狀的拆除費用,賣不出去的所謂文創商品的製作費用、保管費用等等。
把這些本來就屬於中國的東西還回去,相關責任清一清,也省得建國之後一天到晚跟中國政權為了這些事情在那裏吵半天。台灣有很多考古遺跡探勘完之後,歷史文物、史前文物「沒空間展示」。
大家要了解一件事情,當初ROC在流亡台澎前把這些「故宮」文物搬到台澎來,最主要的目的是要彰顯自己才是正統中國政府、正統中國文化的保存者(就連使用繁體字也是這個邏輯下的結果)。換句話說,故宮文物其實就是ROC政權拿來宣稱自己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根據之一。
故宮文物相關費用成本算清楚之後還回去,一勞永逸。這兩個中國政權之間的正統政府之爭台澎沒興趣參與。
(關鍵字搜尋🔍國際法法理建國,敬請期待明天的問與答)
希望大家可以看的資訊❣️
🙌🏻🙌🏻🙌🏻[英語繁中字]為什麼台灣在國際上無法加入WHO?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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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聖峰演講實錄Podcast:
https://anchor.fm/rotpnetwork-shin-hong-ng/episodes/2019-03-29-ep8kln
👉🏻Apple podcast:https://reurl.cc/a5qZjQ
👉🏻 《台澎法理建國指南》電子書: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FXTxYOtkqrwEyV11w0kQyKujxEZsU8N/view?usp=sharing
👉🏻《台澎主權的未來請交給台澎人民決定》漫畫:
http://www.rotpnetwork.tw/TPSovDBYTP.php?LAN=TW
白色恐怖定義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我們儀式&我們走過:
台灣不同的族群,自然各有其對生活的態度;年復一年自然重複的季節更替、24節氣,是老祖宗的智慧,不同宗教文化也隨著時間舉行不同的儀式。
人們藉由儀式來肯定生命存在的意義。不論是伐木造船,還是婚喪喜慶,迎神廟會和建醮,時代的巨輪一直往前邁進。城鄉差距雖然帶來生活樣貌的改變,我們在不同族群,且又重複發生的儀式裡面,看到文化傳承的過程;既有不變的理念堅持,也有順變時代的妥協。
百年來,我們走過日據時代、太平洋戰爭,也經歷白色恐怖的威權時代、解嚴後街頭狂飆的民主歷程,並因追求經濟發展而傷害了自然環境,遭受時常來襲的颱風、水患和地震,還有瘟疫或病毒的傷害。
我們遭遇,我們應變,我們曾經失敗,我們也學著反省。
展覽介紹:
「臺灣文化」目前還是一個尚待被清楚定義的模糊概念
可以使用「臺灣的鏡像」來協助定義什麼是「臺灣文化」嗎?
「臺灣的模樣」嘗試整理國家攝影文化中心及國立臺灣美術館的攝影典藏中,不同世代的本土攝影家們眼中所看到的「臺灣」。希望藉由這些不同時空樣貌下的影像切面,堆疊出臺灣的文化紋理,協助思考一直都在但卻是抽象混沌的「臺灣文化」。其實也就是在反思:什麼是「臺灣的吾土」?誰是「臺灣的吾民」?等土地與人民的真實內涵。
初探「影像臺灣」為「臺灣攝影史」奠基
為了要整理呈現這一個「公共的臺灣」(孕育我們的母地),策展人要向展覽中每一位攝影家致歉。在此展中,個人創作意圖的脈絡先暫時被放在第二順位,優先凸顯臺灣這塊土地上共通的元素,作為整體性的思考。藉由影像編輯的組合,橫向交織出一個更龐大綿密的,所謂臺灣攝影創作的共同脈絡。長年來因為臺灣攝影史研究的缺席,我們有必要透過這樣統整的過程,先將臺灣攝影做一個整體性的梳理思考,來為尚待完成的臺灣攝影史鋪路。
關於臺灣文化脈絡的思考
策劃此展還有一個目的,梳理出臺灣文化脈動的基調:臺灣的文化脈動,是由在地的原住民族,面對外來的過客與移民,歷經抗拒、衝突、互動、交流、妥協的歷程。原本在地的本土族群與外來的殖民霸權必須學會「共生」,而不同時期的共生造就了不同世代的「在地本土文化」。
南島文化原住民族的根源,荷蘭西班牙文化的刺激,深層中華文化的延續,日本文化擁抱現代化的刻痕,還有歐美當代文化的移植,新住民文化的加成,這些多元觀點的交融並列,形成今日臺灣文化繼續往前推動的重要動能。
嘗試以影像揉捏出「臺灣氣口」、「臺灣味」
呼應國家攝影文化中心開幕首檔「舉起鏡子迎上他的凝視──臺灣攝影首篇(1869-1949)」以臺灣攝影史的理論研究為架構,本展以視覺影像為梳理的脈絡,嘗試由截然不同的方式切入這臺灣主體論的核心課題。因展出空間有限,整個展覽以靜態的「攝影原作」與動態的「數位呈現」平行展示相互呼應,也是一種在攝影展覽形式上的嘗試與挑戰。
攝影/鄭宇辰、余志偉
剪接/余志偉
文字提供/國家攝影文化中心台北館
■完整報導:https://www.twreporter.org/a/photo-the-national-center-of-photography-and-images-exhibitio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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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恐怖定義 在 hulan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民進黨政府鴨霸關掉中天新聞台,引起社會很大的關注,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再次成為焦點人物。他在一次聲援中天的群眾活動中自稱是「誤入叢林的小鬥犬」。他出生於1957年,不年輕了,論經營企業也有45年,絕非「小鬥犬」,但他絕對是一隻鬥犬。這隻鬥犬誤入政治叢林12年,繳了不少學費,但他意志堅定,學習很快,「中天新聞台」也許會消失,但「中天新聞」會挺下去,讓無色理念發光發亮。
蔡衍明是成功的商人,霸氣、率真、講義氣、思考不受框架限制。他出身後火車站富商家庭,父親吃過白色恐怖苦頭,年輕時支持黨外,在台灣賺了第一桶金,90年代到大陸投資設廠,成為第一批西進台商,跟著大陸黃金30年賺了大錢,成為台灣首富之一。台灣人重感情,賺了錢就想投資故鄉,造福鄉親,初期投資飯店餐飲,也賺了錢,經營企業連戰皆捷。
後來因緣際會買電視台,誤打誤撞連帶買了《中國時報》,卻渾然不知「媒體即政治」,闖進政治叢林吃了不少苦頭。入主中時集團,正如他自己所說,只帶了長子進入,其他完全尊重既有班底,初期尚能相安無事。
但《中國時報》有自己的報性與獨特的組織文化,蔡衍明經營企業一路順遂,也有自己的理念和風格,更不懂如何與新聞人溝通相處,大約1年後開始發生文化衝突。
《中國時報》長期與《聯合報》並列兩大報,內容相對較開放,對台灣民主化有貢獻。余紀忠先生文人辦報,輕視組織管理,自己找能人幹才,給最優厚薪水與獎金,重要新聞自己指揮編採,主筆室擺張辦公桌坐鎮指揮。直接領導的風格養成編輯部人人頭角崢嶸的特殊文化,報社充滿自由主義、反權威色彩。
蔡衍明第一次和報社中層以上主管會面,就有人挑戰他的政治立場,詢問未來《中國時報》是什麼顏色?形同要他交代政治立場,已預告遲早難免發生的文化衝突。
他受正統國民黨教育長大,自認為是「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到大陸拚事業30年,又見證大陸經濟社會神速的進步,更以身為中國人為榮,希望中國富強。但台灣政治環境變了,不再是他成長時那個鼓勵學生「做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的社會,「親中」成為政治不正確。
大陸應尊重台灣人感情
他認為兩岸和平、合作最有利,台灣不需要敵視大陸,大陸應尊重台灣人的感情,誠懇幫助台灣發展經濟,讓台灣人日子過得更好,兩岸就可以漸漸融一。素樸的「無色」理念,看在反中人士眼中,卻成為「賣台」。他們連結他的政治觀點和在大陸賺錢兩件事,輕率認定「拿共產黨的錢、幫大陸辦事」,卻拿不出任何證據。
他接掌《中國時報》的所有風暴,都源自這二點。第一,頭角崢嶸的《中時》文化和賺錢企業家之間的文化擦撞,一些舊人不服紛紛拂袖而去。而《中國時報》是個大報,動見觀瞻,內部衝突外溢效應,讓討厭在大陸賺錢台商的人抓到機會,加碼攻訐蔡衍明「親中」、「賣台」,加上幾個政治立場鮮明的幹部,離開《中國時報》後,以親歷其境的身分加油添醋提供素材,更讓人百口莫辯。
經過這次中天新聞台關台事件的衝擊,一些真相漸漸浮現。所謂旺旺中國每年領取「補助款」,其實是大陸對企業的獎勵補助,所有中外企業都依法領取,並非獨厚旺旺中國,而旺旺中國和旺中媒體集團是兩家公司,前者是香港上市、大陸營運的公司,後者是台灣媒體集團,同一位董事長,但股東結構不同、法遵不同。
關台風暴過程中,曾有民進黨立委企圖打「國安牌」置中天於死地,在立法院質詢國安局,要求說明旺中集團和大陸是否有不法關係?國安局明確回答,中天換照無關國安問題,NCC主委亦有類似陳述。民進黨完全執政將近5年,蔡衍明有任何不法,老早查清楚了,「紅媒說」可以休矣。
社會大概都認定蔡衍明是統派,其實未必準確,這牽涉到定義問題,什麼是統派?2014年蔡衍明在上海主持《旺報》舉辦的「創富論壇」,在開幕演說中主張,應該用「融一」取代「統一」,先促進兩岸融合為一體再談統一。請注意,這是在大陸的演說,是對北京當局的建言。
兩岸融一可以過好日子
回到台灣,他多次在報社主筆會議進一步說明,「融一」是漫長的過程,大陸要心靈契合、和平統一,就是代表要讓台灣人心甘情願接受統一,何況「統一未必代表統治」。但台灣不能逢中必反,不能追求法理台獨,要讓大陸對統一不感到絕望,善用兩岸融合的進展,讓台灣人日子過得更好,這才是台灣的最佳策略。他倡議「無色覺醒」,簡單說,就是不藍、不綠、不紅,從人民角度思考未來。請問,這是統派嗎?
論媒體老闆介入編輯台,先不談法理爭議,德國歷經多年憲政層次的辯論,最後肯定媒體老闆身為媒體一分子,也有權力分享媒體所擁有的新聞自由。就個人所學所知與實務經驗,全世界、全台灣,從過去到現在,恐怕沒有一個媒體老闆不介入編輯台。
再看看眼前各電視新聞台老闆,誰不介入編輯台、介入政治,遑論民進黨政府毫無遮掩介入媒體,甚至操控NCC委員提名,把獨立機關變成手中玩具,不但介入媒體,還進一步剝奪反對方媒體經營者應有的新聞自由,合理嗎?誰更對不起受播大眾?
這隻鬥犬霸氣,但願意溝通,也能夠溝通,他的見解常常很跳躍,有時超前思考太多,讓人直覺不可思議,深思卻感到有道理,有助突破思想框架。
蔡衍明常說「碎碎念是最好的管理方法」,他表達很直接,不習慣的人容易受不了。但他主持會議從來沒有會議紀錄,也不追辦,幹部各自心領神會,微信群組更多是屬於「盍各言爾志」的性質。
這才是真實的蔡衍明。
(作者戎撫天為中國時報總主筆)
白色恐怖定義 在 memehongkong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另外一件我最近掛心的事,是蘭花系Barry Ma和快必被警方高調拘捕那件事。很多時他們都是用同一條罪去告他們,就是有犯罪意圖或不誠實使用電腦。其實Barry MA他們的言論是否同意是否適當是一件事,但是這樣講基本上是無犯罪。Barry MA話「應當滅門」,其實這只是咒詛,原刖上和罵人「冚家剷」沒有大分別。
首先,這件事如果不是在網上做,而是報紙上做,或者只是在街上講,那會不會構成犯罪。那是不會構成犯罪。因為這不是恐嚇,不是話會令你如何。至於話襲警那件事,也不算是煽動的。因為他也不是鼓動人去做,而是話警察會遭遇到這樣。快必話楊光出殯時有人會寫著同胞勿近的東西放在車前面。如果這不是在網上,那就要告他教唆人去製造炸彈。任何認識普通法的人都知,這是相距很遠的事。要講怎麼做炸彈,怎麼放置,鼓吹實際行動才能告煽動的。
我們再看看這罪名,有犯罪意圖或不誠實使用電腦。警方或裁判處的解釋是不能接受。有犯罪意圖即是我和細Mark一齊去打刧,於是我們在電郵中商量怎麼做。這便是有犯罪意圖使用電腦,雖然犯罪行為打劫未曾出現。正確理解應該是如此。
有意圖做犯罪行為而利用電腦進行前期工作。如果真的是犯罪便用那罪行來控告吧。若二人未打劫而破獲,那就是有犯罪意圖使用電腦。
有犯罪意圖或不誠實使用電腦,當中是「或」,即是有其中一項便可以。其實不需要有犯罪意圖,但不誠實使用電腦。但怎樣叫做不誠實使用電腦。在法律上何謂誠實。誠實是沒有欺詐成份就是誠實。舉例,如果阿Mark在網上認識一個女仔,他告訴人他是李嘉誠的兒子。那是不是不誠實使用電腦。他是不誠實,又是用電腦。如果這樣都要拉的話,那所有人都要拉的。其實不誠實地使用電腦﹐一定要有欺騙對方的意圖。假如我扮李嘉誠的兒子,叫人嫁給我。那是不誠實用電腦。一件事平時不是犯罪,在日常生活講不是犯罪,但放在電腦上變成犯罪。這就是很「大鑊」。而且這是對「不誠實」作無限量的解釋。如果用這解釋,上班時話牙痛,但沒有牙痛,然後寄個電郵給老闆。那是不是不誠實使用電腦。這根本是莫須有。這法例應該要定義清楚,否則會是一個白色恐怖。
再補充,其實不誠實使用電腦只能有一個解釋,不是使用電腦時說謊言。這是不能告的。這樣梁振英在電腦上發表很他關愛香港市民,我覺得他很不誠實。因為他心中不是這樣想的。是否可以拉他呢?不誠實取用電腦的正確解釋是使用電腦的方式不誠實,如別人走開了,但沒有登出,於是你用他的電腦留言示愛。那就是不誠實取用電腦。像陳冠希事件,別人交電腦給你修理,而你偷他的東西,發佈出去。這是不誠實取用電腦,不誠實使用電腦,只能是在使用電腦的過程沒有得到授權,否則其他解釋是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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