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帖街暫不清拆,卻最終拆掉;皇后碼頭「暫別數年」,十二年仍重置無期。以上例子,反映林鄭玩弄語言偽術,「暫」字充滿游移性,我們仍然可以對林鄭有期望嗎?我們還要相信《逃犯條例》不會借故重推嗎?明天,上街吧。
【皇后碼頭今何在】2007年7月30日,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親自撰文:「我們期待皇后碼頭暫別市民數年後,會在中環新海濱重新展現她的風采。」
喜帖街暫不清拆,卻最終拆掉;皇后碼頭「暫別數年」,十二年仍重置無期。以上例子,反映林鄭玩弄語言偽術,「暫」字充滿游移性,我們仍然可以對林鄭有期望嗎?我們還要相信《逃犯條例》不會借故重推嗎?明天,上街吧。
出處:《明報》
原文如下:
平衡保育發展暫別皇后碼頭
前言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與保衛皇后碼頭人士昨日在皇后碼頭舌劍唇槍,今日本版特刊出辯論雙方(林鄭月娥局長以及現正在皇后碼頭絕食抗議的本土行動成員陳景輝)的來文,讓讀者客觀分析雙方的觀點與論據。——編者
我昨天出席了兩個在皇后碼頭舉行的公開論壇,與多個專業團體、保育人士和市民,就香港保育、發展、市區重建和城市規劃課題交換意見。我也和一些自4 月起留守皇后碼頭的朋友真情對話。在與各方人士公開和坦誠的交流中,雖未達成共識,但應增加了彼此對這些重要課題的理解,為日後的溝通開拓了廣闊平台,也強化了特區主要官員走入群眾、聽取民意,與公民社會理性討論的信念。
無法接受「不遷不拆」的苦衷
政府無法接受保衛皇后碼頭人士「不遷不拆、原址保留碼頭」的要求,是有苦衷和理據的。遷拆皇后碼頭是中環填海計劃第3 期工程的一部分,讓這個中區最後的填海工程能按計劃完成,提供土地建造有迫切需要的道路網絡,包括P2 路和貫通港島北岸的中環灣仔繞道主幹道路,以紓緩這一帶的交通擠塞。實際上,中環填海計劃第3 期工程籌備經年,是由80 年代開始規劃、90 年代展開的中環填海計劃的最後階段。有關工程2000 年經公眾諮詢後通過所需法定程序,02 年獲立法會撥款35億6150 萬興建。工程03 年開展後曾遭司法覆核挑戰,最後亦經高等法院裁決,確立了工程合法和有效。
此外,有關對皇后碼頭歷史價值的討論,亦早於2000 年開始。2000 年11 月,當局就中環填海計劃第3 期工程諮詢古物古蹟辦事處(古蹟辦),古蹟辦決定委託顧問提交《中環填海計劃第3 期工程範圍內的歷史建築物與構築物調查報告》。古物諮詢委員會考慮過該調查報告後,並不認為有必要或有理由作出原址保留皇后碼頭,或把碼頭遷移至其他地點保存的建議。古物諮詢委員會其後分別在02 年3 月和06 年12 月(即天星碼頭拆卸後)再次就皇后碼頭遷移計劃發表意見,委員會都沒有提出原址保留碼頭或為碼頭進行歷史評級工作。本年5 月9 日委員會在考慮各個關注團體就保存碼頭而提交的意見後,首次討論碼頭的評級。投票結果是12 名委員投一級、10 名投二級及3名投三級,將碼頭評為一級歷史建築物,須盡一切努力予以保存。
我們必須先移走皇后碼頭是因為它所處的位置(包括地面和海底)和中環填海計劃第3 期範圍內的3 項重要基礎設施有根本的衝突,包括機場鐵路延展掉車隧道、連貫中環主要雨水排放系統的雨水暗渠和藉以紓緩民耀街╱港景街與康樂廣場╱干諾道中交匯處交通擠塞的P2 路。換句話說,要原址保留皇后碼頭,必須放棄或修訂上述3 項重要基建。自今年初,政府的相關部門與專業團體磋商,聆聽了有些團體提出的保存皇后碼頭方案。但幾個原址保留的方案都是技術上不可行,或存在不應冒闖的工程風險。顧及到上述3 項基建對鐵路安全及發展、防洪和紓緩交通擠塞的重要性,政府遂向立法會建議先遷走碼頭使填海工程繼續進行,日後在中環新海濱覓地重置。
中環填海計劃第3 期工程至今已進行了一大半,皇后碼頭的碼頭功能亦已遷到新建的9 號碼頭,我們不能罔顧法律程序、合約精神和公眾利益,貿然將工程叫停。事實上,除了在「不遷不拆」的問題上仍有分歧外,政府和保育團體及關心皇后碼頭的人士,已凝聚了很好的共識。經立法會上月批准額外撥款5000 萬元,我們正為保存皇后碼頭展開詳盡和有效的工作。相信任何人士細閱我們上周(7 月24日)提交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交代有關保存皇后碼頭詳情的文件,都不會質疑政府盡力保存皇后碼頭的誠意,先遷移後重置,是務實進取的方案。在中環填海計劃第3期工程所涉範圍、所持理據和所作的廣泛深入討論的大前提下、我們已在發展和保育中,取得了應可為廣大市民所接受的平衡做法。
回顧這幾年從保護維港到保衛皇后碼頭,市民對維多利亞港和文物的關心和訴求,政府已作出積極的回應:
●自然環境和文物的保護,發展和保育並重,已成為特區政府施政的重要部分;
●政府已公開保證在完成配合中環灣仔繞道的中環三期和灣仔二期填海工程後,不再在維港北岸進行任何填海;
●灣仔二期填海經廣泛、深入的公眾參與後,擬議填海的範圍已大幅減少;
●政府致力與市民攜手建設一個充滿活力的中環新海濱,提供更大的公共空間讓市民享用。有關的公眾參與研究工作亦已展開。
04 年成立的共建維港委員會在新一屆任期內將繼續在上述工作扮演重要的角色。我很高興李焯芬教授已同意繼續擔任委員會主席,我們亦即將發信邀請相關團體提名代表擔任委員會成員。
正如我上周在立法會上指出,根據中環填海計劃第3 期的合約條款,我們本應於07 年2 月23 日把皇后碼頭所在位置的用地移交承建商。現在已延誤了超過5 個月,對工程整體完工日期和因承辦商可能索償而出現的開支,已經造成不良影響。
呼籲盡快以和平方式離開碼頭
為了盡早移交工地予承建商,我們很快會展開皇后碼頭的保存工程。我們呼籲目前在皇后碼頭的保育人士盡快以和平方式離開碼頭,好讓圍封碼頭的工作得以順利展開。在圍封碼頭用地後,我們會開始逐一小心拆除並妥善保存碼頭的鐵器、非結構部分、混凝土上蓋和斜尖屋頂、混凝土柱和兩幅受力牆的石面。這些組件會被運往大嶼山的臨時貯存庫妥為保存,待日後重置。
規劃署現正進行「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我們會藉此研究探討重置皇后碼頭的選址和設計方案。對此我們持開放態度,並不排除在原址重置碼頭的可能性。規劃署正製作模型,在下一階段的公眾參與展示不同的方案,包括原址重置,讓公眾提供意見。待研究完成後,我們會定出重置皇后碼頭的位置。
我們已在填海工程的迫切性和工程進行得如火如荼的規限下,拿出最大誠意和作出最大努力來平衡發展與保育的需要。我們期待皇后碼頭暫別市民數年後,會在中環新海濱重新展現她的風采。【小題及着重點由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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