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樂島聯盟召集人郭倍宏遭推舉選總統
(記者黃旭昇新北29日報導)民間全民電視公司董事長郭倍宏(左)今天表示,希望找到更適合的民視領導者,但民視總經理王明玉不適合。郭倍宏細數民視的日子,自覺領導無方才會家變,他走出民視大樓時接受獻花,還被榮譽董事長田再庭多次聲淚俱下推舉選總統。
民視董事長郭倍宏3月14日無預警遭最大股東民間投資公司(民投)董事會解任董事長,郭倍宏今天與榮譽董事長田再庭、律師等人開記者會。
出席聲援的民視現任董事陳廷鼎在記者會表示,民視家變是總經理王明玉策動,與外部勢力陣營聯手,圖謀下屆董事長職位,決定與過去3年的敵方聯手對抗郭倍宏,是魔鬼交易。
對民視公司的經營,郭倍宏逐一提出績效與盈餘。他認為,接任民視後,每年盈餘幾乎都分配給股東。但前任總經理陳剛信任內規劃的「民視影城」,租地每個月繳交租金新台幣280萬元,6年來租金高達新台幣2億元給新北市政府,是一個錢坑。
郭倍宏說,公司發生家變,他自省覺得領導無方,但希望不要讓傷害到民視。他對媒體的報導感到憤慨,並指稱即將要回去當工程師,如果王明玉要當董事長,「我一秒鐘就給妳當了。」卻利用董事會突襲方式解任他的董事長職位,那麼,王明玉要如何領導民視。
高齡的田再庭(右)在記者會不斷述說當年向政界、企業界奔走籌建民視的辛酸,他說,郭倍宏一輩子堅持「反併吞、公投建國」,他自己一手扶植民視,只有交給郭倍宏才放心。郭倍宏卸下董事長,關係著民視未來的走向。
田再庭說,他在2014年成立「顧台灣顧問團」,邀社會意見領袖參與,郭倍宏是其中之一員。田目睹民視的這場內部紛爭,造成心情相當激動。
田再庭在會中一度哽咽、流淚,還數度推舉郭倍宏要出來競選總統。「要選一個真正顧台灣的人」,郭倍宏不見得沒有機會,高雄有「韓流」,現在天下在變的時間很快,希望愛台灣的人一起推舉郭倍宏選總統。
坐在旁邊的郭倍宏,多次起身致意,並扶著激動流淚的田再庭。民視現任監察人李素貞也攙扶座位旁的田再庭。
在回答記者提問時,郭倍宏說,民投公司向銀行借貸5億資金,是總經理王明玉借貸後,另存銀行專用,專款從撥入迄今未曾動用。他將近3年來信任王明玉,交付公司與個人印章,卻遭背叛相當痛心。
郭倍宏強調自己坦蕩蕩,所有的公司董事會都有錄影與紀錄,他不擔心自己的名譽,卻顧慮民視「家大業大卻遭血口噴人」。結束長達兩個小時記者會後,郭接受獻花步出位於新北市林口的民視數位大樓,他說,走出之後或許就再也不會回來了。隨後,他搭乘友人的車
子離開民視。
民視董事長郭倍宏今天表示,對於遭民間投資公司董事會解任董事長,他清清白白無愧。委任律師團聲明,3月14日董事會召集程序與決議方法違反公司法,已向法院提訴訟主張無效。
郭倍宏今天下午與律師團律師李慶松、羅永安、陳俊茂、現任董事陳廷鼎、監察人李素貞、榮譽董事長田再庭等人在民視數位大樓舉行記者會。
郭倍宏表示,對於遭到民間投資公司3月14日所召開的董事會被解任董事長,他有必要說明真相與自己的清白。
李慶松表示,已經向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民間投資公司第八屆第九次董事會會議決議無效,郭倍宏與民間投資公司之間的董事長與總經理委任關係依舊存在。
李慶松表示,最高法院也都有相關判決認為,董事會召集程序、決議方法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如果違法則董事會決議無效。
郭倍宏與李慶松在聲明中表示,董事長、總經理的選任、解任屬於董事會決議事項,依照公司法、經濟部函文、董事會會議規則,這次解任郭倍宏的董事長、總經理職務應屬無效的決議。
陳廷鼎在記者會上提出「家變」的過程說明,認為民間投資公司的董事會解任郭倍宏,是遭到董事之一的民視總經理王明玉策劃突襲,且背叛直屬長官。
田再庭也在會中細數當年成立民視、要求黨政軍退出媒體的不容易,希望愛台灣、關心民視糾紛者,一定要持續關心。
郭倍宏表示,過去3年來民視是有盈餘的,比起其他電視媒體還算是經營順暢,且很多事情有媒體責任,不是以賺錢來衡量。他要對於自己是股東支持,卻遭到3分鐘內解除董事長職位,這是自己「領導無方」。
郭倍宏希望爭議到此,不要傷害到民視的員工,如果有人要爭取董事長職位,希望用正當方式。1080329
盈餘分配董事會議事錄 在 艾蜜莉會計師的異想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號外!號外!立法院三讀通過建立反避稅制度之所得稅法第43條之3、第43條之4、第126條修正案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20次會議今(12)日三讀通過建立反避稅制度之「所得稅法」第43條之3、第43條之4、第126條修正案。
財政部說明,本次修正係為建立受控外國公司(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CFC)及實際管理處所(Place of Effective Management,PEM)制度,以建構更周延之反避稅規定,重點說明如下:
一、建立CFC制度部分
(一)為避免營利事業藉於低稅負地區(如租稅天堂)設立CFC保留盈餘不分配,以遞延課稅或規避稅負,所得稅法第43條之3明定營利事業及其關係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設立於低稅負國家(地區)關係企業股份或資本額合計達50%以上,或對該關係企業具有重大影響力者,該營利事業股東應就該關係企業當年度盈餘,按持股比率及持有期間計算,認列投資收益課稅。
(二)為落實CFC制度精神,並兼顧徵納雙方稽徵遵循成本,訂定豁免規定,明定CFC於當地有從事實質營運活動或當年度盈餘低於一定標準者,排除適用。
(三)為正確反映CFC可供分配盈餘,明定CFC各期虧損得於10年內自其盈餘中扣除;並明定已依CFC制度認列收入課稅之投資收益,於實際獲配時不再計入課稅,及提供國外稅額扣抵機制,以避免重複課稅。
二、建立PEM制度部分
(一)為防杜PEM在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藉於租稅天堂登記設立境外公司,轉換居住者身分,規避應申報繳納之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所得稅法第43條之4明定依外國法律設立之境外公司,其PEM在我國境內者,應視為總機構在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依所得稅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及辦理扣繳與填發憑單相關作業。
(二)有關依外國法律設立,實際管理處所在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其認定要件如下:
1、作成重大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決策者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總機構在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或作成該等決策之處所在我國境內。
2、財務報表、會計帳簿紀錄、董事會議事錄或股東會議事錄之製作或儲存處所在我國境內。
3、在我國境內有實際執行主要經營活動。
(三)未來PEM制度實施後,除可避免我國稅基受侵蝕外,亦有助於PEM在我國境內之企業認定為我國居住者,而享有適用兩岸租稅協議減免稅優惠之權利,兼顧保障臺商權益。
三、配套措施
為避免實施反避稅制度對企業經營造成衝擊,該制度將視兩岸租稅協議執行情形,及國際間(包括星、港)按共同申報及應行注意標準(Common Reporting and Due Diligence Standard,CRS)執行稅務用途金融帳戶資訊自動交換之狀況,並完成相關子法規之規劃及落實宣導後施行,所得稅法第126條明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俾使企業逐步適應新制,兼顧租稅公平與產業發展,並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
財政部表示,建立反避稅制度,可防杜跨國租稅規避,有助於維護租稅公平及確保國家稅收,亦有益於PEM在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適用兩岸租稅協議之權利,保障臺商權益。該部將配合本案完成立法,儘速修訂相關子法規,並召開座談會,廣徵各界意見,以消除企業疑慮,減輕衝擊。
盈餘分配董事會議事錄 在 109年股東會議事錄 - Focus CNC 的相關結果
九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 本公司108年度財務報表連同營業報告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 (三)擬由本公司可分配盈餘總數中提撥股東現金股利計新台幣. ... <看更多>
盈餘分配董事會議事錄 在 創見資訊股份有限公司107 年度第一次董事會議事錄(節錄) 的相關結果
決議:經主席徵詢所有出席董事,一致同意通過,並提請股東會承認。 案由:本公司106 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討論。 說明:(一)106 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後 ... ... <看更多>
盈餘分配董事會議事錄 在 松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錄- 出席:董事3 人(林廷芳 ... 的相關結果
1080314 董事會議事錄.doc ... 議事錄.doc. - 3 -. 第六案:107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討論。 說明:1.本公司107年度累積可分配盈餘為新台幣571,034,397 元,擬建議分配.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