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V獲得1,770萬美金的合約,以支持台電公司最大的離岸風電廠開發計畫(03/23/2021 DNV・GL)
★ 編按:很重要,所以要一在的重複強調,讓所有的朋友們清楚掌握這樣的訊息:
台灣推動國家能源轉型,發展再生能源發電,所可以帶給台灣的,絕對不僅僅是提供低碳、潔淨、永續的再生能源綠電這單一面向而已,在發展的過程中,我們還可以連帶地將台灣的產業技術水平向上提升,跟國際高度接軌,擷取先進的關鍵技術,並且實質的帶動本土的供應鍊同步茁壯成長,創造更多的在地就業機會與本土經濟產值,更不用提,能源轉型所創造的乾淨綠色能源,對於我們國家環境生態,民眾健康,以及符合國際間日益高漲普遍的,對於所有產業供應鏈以及國家減碳、減排的硬性要求的大趨勢。
台電公司選派DNV為300MW離岸二期風電開發計畫的總顧問
DNV, 為一個獨立的能源領域專家及驗證供應商,日前已簽署一個合約總值1,770萬美金(1.5億挪威克朗)的總顧問案,為台灣電力公司離岸二期開發計畫提供技術諮詢。本案為台電公司所獨立開發的項目中,目前為止最大的離岸風電廠。
本合約執行期間將持續至2025年下半年,屆時,DNV之國內外專家將於風電廠施工期間,支援其專案工程審閱及海事協調。合約將橫跨整個專案生命週期,一直到後續的試運轉,其中包含設計審查、製造監督和施工監造。目前本案之細部設計將預計於今年完成,並於2025年第三季開始試運轉。
DNV並將與台灣本地的工程顧問公司 – 吉興工程顧問公司(Gibsin)緊密合作,並分享最佳的執行經驗及知識。
“我們與DNV的合作從幾年前開始,憑藉著兩家公司豐富的文化及技術專長,我們將為台灣乾淨及綠色能源發展做出貢獻”,台電公司副總徐造華先生表示,“這是兩個組織在市場上擁有相同目標,進而組成夥伴關係的真實證明,台電和DNV完全致力於台灣政府為促進本土化和建立在地能量所做的努力。”
DNV能源系統部門亞太區經理Brice Le Gallo表示,DNV很高興在台電公司最大的離岸風電廠中發揮所長,他說:“這次的合作,說明了為什麼我們決定合併DNV的能源和石油與天然氣部門。這次的部門合併使我們在離岸相關計畫和海事協調方面具有獨特的優勢,進一步確保了專案可順利執行。我們廣泛且專業的知識,幫助我們獲得了DNV於再生能源領域,目前為止總額最大的單一離岸工程專案。
如何加強台灣本地的離岸風力部門發展
DNV正在協助包括吉興工程在內的幾家台灣公司,準備使其從再生能源行業發展中受益。包括提供最先進的施工技術,這些技術是DNV過往於全球能源系統客戶的合作中獲得的。
台灣將成為亞太地區第二大離岸風電市場。台灣的目標是2025年前將再生能源之發電占比達到20%。屆時,計劃從離岸風電獲得5.7GW的裝機容量,其中包括彰化二期和台電公司較早的彰化一期109.2MW。台灣政府並希望在2026至2036年間再新增10GW的離岸風電裝置容量。
DNV台灣再生能源諮詢部門負責人張明輝先生表示:“我們致力於幫助台灣和其他國家的本地開發商評估風險,並協助他們實現再生能源的建置目標。根據我們的經驗,與本地公司合作可以消除業務執行中的一些不確定性。”
例如,DNV正協助全球各地的離岸產業,將建造大型離岸風電場所需的開發時間從7年減少到5年,甚至更少。 “在世界各地建造和安裝離岸風電場的經驗,以及港口和基礎設施等相關配套的開發經驗,都可以幫助簡化此類的建置流程。這將有助於帶動亞太區周邊離岸風電市場的發展(例如在日本,韓國和越南),DNV的團隊也正在這些市場上提供協助。”張明輝先生總結說。
編者註
DNV在台灣已營運超過30年,於台北和高雄皆設有辦公室。該公司於2012年藉由海洋竹南風場開發計畫,開始涉足台灣可再生能源領域。
關於DNV
DNV是保障服務和風險管理方面的獨立專家,業務遍及100多個國家。憑借其廣泛的經驗與深厚的專業知識,DNV推動安全與可持續績效的發展,制訂行業基準,啟迪並發明解決方案。
無論是評估新船設計、最佳化風電場績效、分析天然氣管線的傳感器數據,或是認證食品公司的供應鏈,DNV都能讓客戶及其利益相關者在做出關鍵決策時充滿信心。
憑藉捍衛生命和財產、保護環境的企業宗旨,DNV幫助客戶與全世界應對當前面臨的挑戰與全球能源轉型,為許多世界上最成功、最具前瞻思維的公司提供可靠的意見。
在能源行業
DNV通過諮詢、監測、驗證和認證服務,為整個能源價值鏈提供保障。作為世界領先的獨立能源專家,該保障提供商幫助相關行業和政府應對能源行業在全球和各地區發生的許多複雜、相互關聯的轉型。DNV致力於實現《巴黎協定》的目標,並支持客戶更快地經歷過渡期,邁向深度去碳化的能源系統。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dnvgl.com.tw/news/page-19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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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內外對離岸風力發電發展的趨勢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這是在2019年底所拍攝製作,忠實呈現台灣第一座電廠級128MW規模離岸風場「海洋風電第一階段風場」(Formosa I)開發興建的過程空拍紀錄短片:
https://www.facebook.com/momlovestaiwan/videos/2417924381618467/
★★★ 第三階段「區塊開發」規則即將出爐,回顧從零開始的台灣離岸風電發展進程..... (03/30/2020 TechNews科技新報)
離岸風電與太陽能為台灣能源轉型的核心動力,其中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規則即將揭曉,將進一步推動本土供應鏈全面產業化,為搶攻亞太市場做好準備,而在等待遊戲規則發布的時候,先來回顧一下台灣的離岸風電是如何從無到有。
作者: Daisy Chuang
目前政府規劃在 2025 年將再生能源裝置量提高到 27GW,發電占比增加到 20%,而離岸風電為發展重點,計畫離岸風電從零開始,2020 年建置 520 MW 容量,力拚 2025 年累計達 5.5 GW。
第一階段:示範系統
台灣的離岸風電計畫分為「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3 大階段,其中福海與上緯、台電在 2013 年得標,成為台灣離岸風電先鋒,目前上緯已經在 2016 年 10 月於苗栗外海安裝海洋風電(Formosa 1)第一階段兩架 4MW 風機共 8MW 容量的示範風場、2017 年商轉,第二階段的 30 支共 120MW 離岸風場則是在 2019 年 10 月完工、年底商轉,為台灣首座離岸風場。
同為示範風場的台電,目前正在建置第一期 109MW 彰化芳苑外海風場的水下設備,鋼管樁已於 1 月完工,預計 3 月開始打樁與進行後續風機安裝,預計 2020 年底前正式併聯發電,預估年發電量可達 3.6 億度。
至於福海彰化離岸風電,該案場原定 2015 年商轉,卻兩度延後,2018 年也被環保署環評大會認定不應開發,案場進度一度嘎然而止,福海不服提出訴願後,終於在 2019 年 3 月訴願成功、可說是第一座成功起死回生的案場,只不過由於環評進度大延遲,若要保有示範資格,得在 2019 年 3 月底取得籌設許可、施工許可,並在 2020 年完工併網,若無法只能挪到第 3 階段區塊開發。
第二階段:潛力場址開發
目前離岸風電發展則處於第二階段「潛力場址開發」,主要採 3.5GW 遴選、2GW 競標,先遴選後競價的模式,並將國產化列為首要條件,肩負完備海事工程、水下基礎、塔架、風機等本土產業鏈及基礎設施義務,盼可帶動台灣在地離岸風電產業迅速發展,促進既有製造業及服務業轉型,同時也因為前期的國產化部署,也也助之後離岸風電電價合理化。
遴選與競標結果分別在 2018 年 4 月與 6 月出爐,共吸引丹麥沃旭能源(Ørsted)、澳洲麥格理資本(Macquarie Capital)、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新加坡的玉山能源(Yushan)、加拿大北陸電力(NPI)等國際風電大廠來台投資。
遴選也分 2 進程,首波並不要求國產化,由上緯與麥格理的 378MW 海能風場與達德的 350MW 允能風場獲得開發資格,得在 2020 年完工併聯;2021-2025 年併往容量則達 3,098MW,包括達德的麗威與允能第二階段共 708 MW、沃旭能源的 900MW 大彰化東南與西南、CIP 的 600MW 彰芳跟西島、中鋼的 300MW 中能風場、台電第二期 300MW 與 NPI 跟玉山能源的 300MW 海龍二號皆獲得入場券,兩波總計容量達 3,836MW。
2018 年 6 月經濟部能源局也完成 1,664 MW 離岸風場競價,沃旭能源取得 920 MW、NPI 取得 744 MW,獲選競價價格為每度 2.2245 元至 2.5481 元,電價比 2020 年躉購電價的每度 5.0946 元還要低一半、甚至比平均電價 2.6 元還低,而這些風場須於 2025 年完成建置。
目前各家開發商也正如火如荼進行中,正與國內供應廠商簽署合約,努力實現國產化承諾,對台灣而言,這將能把開發商帶來的經驗與技術留在台灣,且台灣位處於地震帶,每年也必有颱風來襲,突破地震與颱風等天然難題,就可再將技術轉移,成為亞太重要離岸風電樞紐。
第三階段:區塊開發
2025 年以後還有另一波重頭戲: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經濟部在 11 月時宣布將規劃 2026 年到 2035 年,10 年 10GW 的區塊開發政策,未來每年建置量將達 1GW,預計最快今年底或明年上半年展開遴選程序。經濟部能源局當時也指出,從國際趨勢及台灣離岸風電發展來看,預估未來 10 年 10GW 區塊開發招標價格,也將低於平均售電價格。
不過詳細規模尚未公布,原先預計要在 2019 年底發布,但因為難取得共識、國產化審查工作繁忙以及遇上 2020 年大選,延到 2020 年初,之後又再延到第一季內公布,遊戲規則一延再延也代表對第三階的謹慎態度,還需要再收集意見以凝聚共識。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technews.tw/2020/03/30/taiwan-offshore-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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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範風場海洋風電近完工 離岸風電跨一大步!(09/28/2019 中央社)
台灣推動能源轉型,發展再生能源發電,離岸風力發電是其中像確實可行的項目之一。除了最直接的供應潔淨的再生能源電力之外,離岸風電的整體產業鏈還可以連帶幫台灣社會、經濟、產業界帶來龐大且多重的周邊效益的再生能源發展項目。
開發離岸風力發電其實比台灣一般社會大眾所想像的還要可行,整體效益更龐大與多重。
看看這個全台灣第一座正港商業電廠等級的離岸風場,位於苗栗縣竹南鎮龍鳳漁港近海處的上緯海洋風場第一期離岸風場的實際建設過程,以及離岸風力機組在安裝完成後,所進行的發電是運轉的實際狀況吧,眼見為真,seeing is believing ,看看無論晴雨,白天或黑夜,甚至颱風過境期間,台灣離岸風機(當然還有鄰近海岸線上的陸域風機)迎風轉動,替台灣生產潔淨綠電的實際影像吧。
其實我們整個社會應該對於國家推動能源轉型,朝向發展再生能源發電的方向與政策目標凝聚更大的共識,給予更多的支持,要更加的有信心我們可以做得到!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28日電)示範風場海洋風電預計在10月底完工,年底前併聯發電,成為台灣首座商用化風場,商轉後每年預估可供12.8萬戶家庭使用,在經濟部規劃3階段離岸風電開發計畫中深具里程碑意義。
從苗栗龍鳳漁港遠眺,現在已能欣賞到海洋風電風場(Formosa I),佇立海中的17支風機迎風轉動,根據海洋風電網站統計,陸續建設期間累積發電量已達5390萬度,預計第二階段在今年底併聯發電後,每年可供應12.8萬戶家庭使用,可減排相當於609座大安森林公園的二氧化碳吸收量。
為推動能源轉型,在國土狹小的環境下增加再生能源在整體發電系統占比,政府擬訂自2017年起、為期4年的風力發電計畫,其中離岸部分發展潛力大,國際工程顧問公司4C Offshore 2014年發布研究更指出,世界風況最好的20處離岸風場中,台灣海峽就占了16處。
不過,台灣位處地震帶,又有颱風影響,都是離岸風電發展較快的歐洲國家沒有的環境條件,能否成功移植歐洲離岸風電做法,在推動過程中也引發討論。經濟部因此採取較保守策略,以「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方式逐步推動,目標以前兩階段在2025年達成5.7GW(單位:10億瓦)裝置容量,再以第三階段帶動台灣離岸風電發展。
作為3座示範風場之一,海洋風電在第一階段先小試身手架設2架4MW(單位:百萬瓦)風機,從建設台灣首座海氣象觀測塔開始,到風機完工、取得台灣首張離岸風電發電機組電業執照花了約2年時間,其中實際施工裝設則花了約4個月。
經濟部著手進行潛力場址遴選及競價作業同時,海洋風電也持續推動第二階段20支6MW風機建設準備工作,股東包括丹麥商沃旭能源、日本JERA、澳洲麥格理資本與台灣的上緯,多國業者陸續加入海洋風電股東行列,反映各國對台灣離岸風電的肯定。
而在經濟部完成「次潛力」容量分配作業後,許多未能獲選或參加遴選競標作業的國內外開發商表示,希望政府盡快公布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的作業辦法,對此,能源局曾表示,希望能看到「典範」出現再進行後續推動,作為台灣首座商用化離岸風場,海洋風電今年底併聯發電後的表現重要性顯見一斑。
能源局官員表示,一直有在討論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做法,考量國內廠商能量,原則上應會以每年建設1GW裝置容量的方式進行,但相關業者對於國產化計算方式、準備時程、宣布時間點及是否該一次性釋出等問題意見紛歧,規劃將在10月召集相關業者開會,希望在這些問題取得共識後再擬定實施細節。(編輯:林孟汝/張均懋)
編按:這支影片的拍攝期間是在今年九月份,自九月九日至九月三十日,持續在苗栗縣竹南鎮龍鳳漁港實地拍攝。
完整報導內容請見:
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1909280028.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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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內外對離岸風力發電發展的趨勢 在 鄭龜煮碗麵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不是唯一一個被 Greta Thunberg 這位瑞典女孩的堅毅訊息感動跟感染的人。如果你還沒有看過她的演講,不知道這位 16 歲的公民在全球掀起了怎樣的浪潮,不妨先給自己 10 分鐘:
The disarming case to act right now on climate change | Greta Thunberg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2QxFM9y0tY
她的訊息之所以能夠立即讓我共鳴,或許是因為從 2017 年起,我就開始在我的演講中加入一個環節。我在講完知識傳播的內外困境之後,會問現場的朋友:你覺得此刻地球人類面對最大的挑戰是什麼?
絕大多數的時候,我會聽到的第一批答案是全球暖化、氣候變遷、海洋酸化、物種消失等等跟環境有關的憂慮。當然也會有人說核武戰爭或是傳染疾病等同樣不容忽視的問題,不過通常是前面環境的問題講完,接著才被提出來。
然而在聽完大家的說法之後,我會表示「我不同意」。並不是我要小看這些要緊的問題,我也認為這些問題非常重要,迫在眉睫,只是我認為要解決這些問題,人類並不是沒有手段。
事實上,我們的手段非常的多,可以從很多角度、不同層面著手,但是我們並沒有這樣做,而是「選擇」繼續原本不負責任的做法,甚至「選擇」變本加厲地去破壞環境。
特別是在國家或跨國的層次,我們卡關了。我們「選擇」不去達成共識,或「選擇」不去執行共識的結論。
所以,我認為我們面對地球規模的議題,欠缺的不是手段,而是願意達成共識的意願跟執行共識的意志。從國家領袖到我們一般人,都是這樣。
Greta 的行動更是直接地點破房間裡的大象:既然科學家、政治領袖都說環境問題很嚴峻,既然大人都說自己在乎後代子女的生活,為何我們朝向改變的步伐如此微不足道,甚至往後退?
就像我認為統獨是個「厚議題」一樣,能源也是。要談,就不該簡化、片面、挑動情緒地談,否則就只是在利用這個大家都在乎的議題,剝削大家破碎的注意力,讓議題薄化,淪為「反」或「挺」某種能源之爭。
要談,就把自己的想法好好爬梳一次,曬出自己知道跟不知道的,並且保持開放的態度,往未來看,而不是把自己的立場用木樁釘牢在一點上,毫無彈性。
要坦承自己對能源那麼複雜的議題,根本就是一知半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不知道些什麼,很難。要坦承自己原有的立場只是找個看起來比較貼近自個意識形態、看起來比較順眼的意見領袖去站隊,或是相反地,只是因為討厭某個意見領袖所以站在他的對立面,很難。
所以身為一般人的我,也沒有辦法避開上述我明知存在的難題,但我接下來會用我能夠做到、最透明的方式,來展現我個人截至目前為止的想法(也可以說是偏見)跟知識(也可以說是無知)。
我對於目前台灣辦理公投的方式跟型態頗不認同,但在此刻,我願意尊重這個形態,並做我唯一能做的事情:負責任地,好好思考過這些議題,並且鼓勵更多人也這樣做。
分享我的思考邏輯,並不是要大家跟著我投票,而是因為我對自己目前的投票意向並沒有信心,我想,就算到了投票那一刻也是。
但我的確希望拋磚引玉,因為我知道包括我在內,大部分的人其實沒有好好想過,自己到底了解哪些知識?這些知識是否是自己確認過的?還是只是聽來的?為什麼選擇站在某個立場?以及為何會希望跟某些人站在一起?或是希望別人也跟自己站在一起?若莽撞投票,我深深覺得對不起我現在才八歲的女兒,因為這將決定她的世界。
不管是網路、媒體、還是實體世界,互相的對立與攻訐已經很多了,這些當然都有助於我們獲得更多資訊,但也讓我們更容易激動、情緒化、以偏概全。我認為公投的結果不是最重要的事情,我們如何看待公投,透過公投召喚出自己的公民身份,才是比較重要的事情。
誠摯地希望各位可以用類似,或更好的方式,跟自己對話看看。
再次強調:我是一個很愛根據更新更好的證據來改變立場的人,因此你接下來會讀到的這個版本,也只是暫時的,我很樂意接受各位的批評、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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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1. 全球暖化是真實存在的威脅。
2. 這種威脅以氣候變遷、海洋與大氣循環變得難以預測、致災性天候更加頻繁、劇烈為主。
3. 人類行為,特別是以化石燃料作為能源主要來源,所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碳、以及減少可吸納及固定二氧化碳的生態環境(包括森林與海洋),是造成氣候變遷的主因。
4. 人類行為連帶造成的影響為污染空氣、水、土壤,生物棲地消失(如海洋酸化、海洋垃圾、雨林砍伐、有害污染物排放、大規模獵捕等),自然生態系被破壞,造成更難預測、更不穩定的環境。
5. 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造成的風險持續累積,後果將「滯後發生」,滯後的原因包括空氣污染會反射太陽光,以及海洋吸收大量熱能等等,讓暖化的後果沒顯現得那麼快。
6. 由於大量的熱能已經積累在地球環境裡,更嚴重、更劇烈、更難預測的天災將在未來數十年內發生。而若沒有改善,數十年之後也不會停止。
7. 即使全體國家與人類立刻減碳、停止排放,也沒有辦法逆轉全球暖化。升溫超過攝氏 2 度的機率很高。
8. 即使台灣以及居住在台灣的人類立即減碳、停止排放,也沒有辦法逆轉全球暖化,也沒有辦法阻止其他國家及居住在其他地方的人類繼續排碳。
9. 儘管無法逆轉,若全體人類立即停止排放、並積極進行碳捕捉與碳封存,有可能控制氣候變遷的風險在人類與其他物種更能適應的範圍內,並阻止繼續惡化,或起碼讓下一代不要受太多苦。
10. 但我個人估計 9 的實踐機率近乎零,因為佔地球人口絕大多數,較為貧困的第一級到第三級人口(主要住在發展中國家),在往第四級(已發展國家)發展的過程,將繼續以火力發電及化石能源為主。(關於人口的四級劃分請參考《真確》一書,或看這部影片 : https://www.ted.com/talks/hans_rosling_on_global_population_growth )
11. 目前包括台灣在內,經濟水準達到第四級的人口成長已經停滯,並開始下降。然而第一級至第三級經濟水準的人口將繼續增加,直到成為第四級。
12. 在這過程中,地球總人口將持續增加至 110 億左右,才會開始下降。(暫不考慮極端天災、傳染病、核武、大屠殺、以及移民外星等情況)
13. 隨著更多人口往第三與第四級邁進,這些人所使用之服務會以指數級增長速度增加,這些服務將耗用大量能源,排出大量空汙與碳。
14. 前述這些都會讓全球暖化更嚴重,災難更劇烈、更難預測、更難調適。
15. 儘管如此,人類的科技水準在未來數十年內尚無法直接消除天災,因此人類只能選擇「調適」,與災難共存。
16. 火力發電造成的環境負面影響主要包括礦業開採過程對土壤與水的極大規模污染,對礦區以及廠區生物棲地的破壞,以及燃燒後造成的爐渣、空氣污染。
17. 目前有更先進的技術來降低上述負面影響,但由於成本高,除了少數第四級國家以外,鮮少被採用。
18. 即使碳捕捉與碳封存技術在未來數十年內持續進步,只靠碳捕捉與碳封存技術無法逆轉氣候變遷。
19. 其他試圖扭轉全球暖化的大規模地球工程,將在人類政治與欠缺信心問題下難以推進。(延伸閱讀:別隨便改造地球
http://highscope.ch.ntu.edu.tw/wordpress/?p=35042)
20. 台灣也將在未來數十年承受更劇烈、更難預測、更難調適的災難。
21. 台灣已高度都市化,且將持續都市化。
22. 台灣的六大都市都近海,也有山區,且都大量開發,人口眾多,有人居住,容易致災。
23. 氣候變遷、天災、與生態變化,將影響台灣農業自給狀況。
24. 海洋酸化、污染、過漁等問題也造成漁產消失。
25. 為生存,未來數十年更多初級產業人口、鄉村人口將放棄原本產業,並朝都市集中。
26. 同樣的,未來數十年隨著人工智慧與自動化機械淘汰工廠人力,更多二級產業人口將被迫朝都市集中。
27. 台灣的大型火力發電與核能發電廠都近海,大型的離岸風力發電也正在台灣海峽架設。
28. 未來數十年內的氣候變遷造成的海平面上升、劇烈颱風、超強降雨、密集雷擊、土石流都將直接襲擊台灣都市範圍,甚至造成複合式災難。
29. 若不改變目前集中化能源系統配置,上述災難也將襲擊火力發電跟核能發電的場址以及輸配電的線路。
30. 台灣為高度集中化的能源系統,火力發電與核能發電,以及現正發展中的離岸風電都屬於該系統之一環。
31. 國內外案例顯示,集中化的能源系統較不具備彈性,以及應對未來數十年頻繁、劇烈天災的能力。
Part 2
32. 台灣的火力發電來源為來自國外的煤、石油、天然氣。
33. 火力發電於台灣本地造成空污與排碳,空汙佔比約為 4%- 10%,排碳佔比約為 62%。
34. 台灣若減少或終止火力發電,可減少空污,但實際感受差異不大。
35. 台灣若減少或終止火力發電,可減少排碳,但由於滯後效應與全球趨勢,無法改變未來數十年氣候變遷的走向。
36. 台灣若減少或終止火力發電,在未來數十年,不管是用電量上升/持平/下降等各種情況下,都需要替代的能源。
37. 核能與其他再生能源都為可同步減少空污、減少排碳的選項。
38. 若不考慮未來數十年的氣候變遷以及技術發展,在集中化能源系統中,最穩定、最適合取代火力發電的選項是核能。
39. 若考慮未來數十年的氣候變遷以及技術發展,目前的集中化能源系統(包括火力發電與核能發電與輸配電網)缺乏調適與因應多變環境的彈性。
40. 若考慮未來數十年的氣候變遷以及技術發展,台灣的都市與集中式火電跟核電、以及輸配電網受災的高機率,分散式能源系統為更適合的發電選擇。
41. 分散式能源系統較具韌性,越晚轉換至分散式能源系統,風險越高。
42. 過往依賴火力與核能發電作為穩定電力來源的台灣鋼鐵重工業、塑膠石化工業、半導體業、機械業等,在未來數十年將轉型、升級。原因包括 a. 中國、南亞、東南亞與非洲崛起替代。b. 摩爾定律遇到天花板。c. 人工智慧進步使得歐美日可自行回國生產。d. 客戶與國內環保法規要求,提高綠能比例。
43. 因此集中化能源系統下的火電跟核電重要性會大幅下降。
44. 分散式能源系統的能源主要為再生能源,包括風能、太陽能、水力發電、地熱能、生質能、以及海洋能源等、以及各種儲能技術。
45. 由集中式往分散式能源系統轉換的過程中,也可搭配部分核能、火力發電(以燃氣為主)。
46. 關鍵在於能源來源多元化、電網應對變化彈性高、裝置及移除效率高、以及盡量降低各種污染與碳排放。(關於分散式能源系統請見:分散式電力系統相關經濟與產業效益分析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委託研究計畫研究報告 https://www.aec.gov.tw/webpage/info/files/index_11_7-06.pdf?fbclid=IwAR2t3jctIqRalO9D0K1RfGkwmwvoFzf3rbPwUOT3LBdCmiqRjGyOvdTo8nw )
47. 目前看來,這些再生能源在台灣,不管是在技術還是產業上都還不成熟,佈建速度慢。
48. 若要轉型至分散式能源系統,未來 20 年需要加大力度投資。並積極研發、採用最新的技術。
49. 加大力度投資再生能源與佈建分散式發電系統,也有可能造成環境破壞、在地民意反對等問題。(例如:https://pnn.pts.org.tw/type/detail/2157、https://pnn.pts.org.tw/type/detail/2078 )
50. 然而,相較於集中式能源系統過往造成的環境破壞與反對,移除與調整再生能源與分散式發電系統成本低,分散式能源系統的民眾參與度、可介入性也較高。
51. 有大型研究顯示,現有技術已經可以在全球達成 100% 再生能源,且最終降低成本,增加工作(請參見:https://electrek.co/2019/04/15/renewable-energy-2050-solar)。然而正如結論所示,政治意願最為關鍵,也最為欠缺。
52. 謹慎預估,未來 5-20 年內的技術發展與應用如儲能科技、智慧電網、需量反應(demand response)也將穩定化再生能源與分散式能源系統不穩定的問題。
53. 技術發展也將提升分散式能源系統之發電效率、降低建築業、家庭能源消耗與尖峰問題。
54. 隨著氣候變遷加劇帶來的風險,分散式能源系統更可與風險共存,將獲得更多地區與國家採用,相較於集中式能源系統,分散式能源系統的相關投資將更大、技術發展將照加速回報定律越來越快。(關於加速回報定律:https://wiki.mbalib.com/zh-tw/%E5%8A%A0%E9%80%9F%E5%9B%9E%E6%8A%A5%E5%AE%9A%E5%BE%8B )
55. 相較於分散式能源系統,集中化能源系統輸配電過程中能源流失甚巨。
56. 相較於成熟、不需民眾參與、由高度專業者操作的集中化能源系統,分散式能源系統尚需要時間成熟,需要公民參與,因此公民需要高教育程度、高經濟水準及高公民意識。
57. 以全球來看,台灣為具備高教育程度、高經濟水準與高公民意識的國家。
58. 樂觀預估,台灣起碼需要 20 年漸進式轉換至分散式能源系統(也就是 2039 年)。
Part 3
59. 不排除更安全、更無廢料、可以彈性調整之小型化核能(核分裂)系統、乃至於氘-氚聚變、氕核融合能源,在未來數十年內加入分散式能源系統。
60. 然而,台灣自行研發並快速取得上述核能系統的機率極低。
61. 人類正在進入新太空時代,核能為此時代必須使用之能源。
62. 因此,民眾須更認識核能,破除對核能的錯誤理解跟過度恐懼,並瞭解新的核能技術發展,否則到時候仍可能無法使用。
63. 為落實減碳、減空汙、增加電力系統韌性的目標,台灣需要加速淘汰集中式火力發電,和其他的集中式能源。
64. 若台灣中止核能發電,火力發電未縮減規模,且再生能源與分散式發電系統發展速度緩慢,這段由集中轉換至分散式能源系統的期間,火力發電可能造成更多空污與排碳。
65. 若使用燃氣取代燃煤,空污、重金屬與排碳將較燃煤少,但也會略為增加。
66. 然而火力發電並非唯一造成空汙與排碳的元因,工業、交通、營建、農業、餐飲、甚至民俗祭典也是台灣民眾感受到空汙與排碳主因。
67. 因此在上述期間,若能降低上述產業與活動之排碳與空汙量,可達到整體空汙與排碳不增、甚至下降。
68. 同時燃煤發電比例不能增加。
69. 若能加速轉換至分散式能源系統,則能降低上述環境與產業衝擊。
Part 4
70. 若政府續用核電,並維持現有核能機組,「可能」維持火力發電不增加。
71. 若政府轉而啟用核四,「可能」取代部分火力發電。
72. 若政府在核一至核四增加機組至 20 組或更多,則「可能」取代更多火力發電。
73. 在 70-72 的情形都「可能」在台灣從集中式能源系統轉換至分散式能源系統的期間,減少空汙及碳排。但,也「可能」增加空污及碳排。
74. 例如政府減緩再生能源開發,放棄朝分散式能源系統轉型。
75. 例如政府未積極降低交通、營建業等各產業、活動排放的空汙與碳排。
76. 例如政府在續用且增加核能機組同時,開發並啟用更多燃煤發電。
77. 台灣的政治鬥爭、短視、以及各種利益交換,讓 74-76 的情況發生之機率非常高(如川普接任歐巴馬之後的舉措)。
78. 若 74-76 的情況發生,將會大幅延後台灣轉型至分散式能源系統的時間。
79. 例如將原本可投入至分散式能源系統的轉型經費,用在社會欠缺發展共識的核能,而且順利推動的機率極低,推動過程衍生的社會成本極高。
80. 例如降低投入培養分散式能源人才、技術、及產業。
81. 例如降低推動台灣各活動與耗電量大的產業轉型。
82. 例如降低新創公司參與分散式能源系統轉型的商機。
83. 例如增加核能機組,使得未來處理成本及時間將大幅增加。
84. 若 70-72,74-76 的狀況都發生。79-83 的問題將更加嚴重。
85. 若考量到未來數十年的氣候變遷與技術發展,台灣若不轉型至分散式能源系統,或是轉型速度太慢,負面風險及損失將非常高。
86. 為了加速轉換至分散式能源系統(避免79-83的狀況),降低未來風險。應反對於2025 年後續用集中化能源系統下的核能發電。
Part 5
87. 即使與火力發電同樣消耗有限的礦產,有開礦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集中化能源系統下的核能發電依舊為最安全、最穩定、環保的發電技術之一。
88. 若能於 30-50 年前,即於全球大量以核能取代火力發電,發展再生能源,有高機率扭轉全球暖化與氣候變遷,達到以核養生態的目標。法國為一例。
89. 然而由於各種因素,例如為了避免核擴散、政治家與民眾未能體認全球暖化嚴重性等,人類太晚行動。
90. 若如今再靠集中化的核能取代集中化的火力發電,也無法避免因滯後效應與全球排碳趨勢帶來的災難風險,反而會拖累朝分散式系統轉型發展,跟調適的契機。
91. 再生能源、分散式能源系統、全產業的智慧節能、以及未來的小型化、彈性化核能(乃至於核融合)是人類面對難以預測的未來、高度都市化的人口、極端氣象與複合式災難的高機率發生,以及迎接太空時代的到來,需要的能源配置。
92. 需要等待小型、彈性化核能科技成熟,才有機會讓該技術加入分散式能源系統。而這需要長時間(估計起碼20年),現階段應加速淘汰集中化能源系統為優先。
93. 現階段中止集中化能源系統下的核能電廠,不代表永遠放棄核能,或降低跨國核能研究的投入。
94. 現階段中止集中化能源系統下的核能電廠,不代表接受諸多對核能的錯誤認知與流言。
95. 現階段中止集中化能源系統下的核能電廠,不代表否定台灣現有產業的經濟貢獻。
96. 現階段中止集中化能源系統下的核能電廠,不代表選擇接受大量碳排跟空污。
97. 現階段中止集中化能源系統下的核能電廠,不代表否定過去多年來核能工作者及研究人員的努力跟心血。
98. 現階段中止集中化能源系統下的核能電廠,是為了朝分散式能源系統更快前進,並可讓新的核能技術能夠在分散式能源系統下銜接。
99. 選擇分散式能源系統,不代表認同錯誤的再生能源施作案例與造成的環境破壞。
100. 選擇分散式能源系統,不代表好高騖遠,追求遙不可及的再生能源或新核能技術。
101. 選擇分散式能源系統,代表正面面對未來台灣的環境風險,理性評估未來 數十年內氣候變遷與技術發展的可能性。
102. 以上思考僅針對台灣。
最後推薦大家看這則 TED 演講,我的想法跟這位講者很接近:
How will we survive when the population hits 10 billion? | Charles C. Mann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mfzwwrCr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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