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粉都很有質感才對,請不要做個「失格」的消費者。
最近費洛蒙香水廠商反應,下單選擇超商貨到付款的讀者,未取貨的狀況增多了。如果是物流沒有通知到貨,請傳訊告訴我,讓我有機會通報廠商優化物流的部分。如果是無故未取貨,你知道你不只是「失格」的消費者,還可能有法律責任嗎?
當然廠商基於良好合作關係,不會輕易就暴怒提告,但我還是將相關法條列出讓大家參考,你去任何電商、網拍都一樣,不要把賣家給你的方便當成隨便了。
1.民法第 184 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2.刑法第 355 條:「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社會上是不是有很多失格的消費者呢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