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考監的配套
#設立國家審計委員會
#審計權要做政府轉型助力
#審計職能革新做公務員創新後盾
日前陳瑞敏審計長在立法院會進行決算審核報告,我特別把握這個機會,在院會諮詢陳瑞敏審計長:若廢監察院, #審計權應如何規劃移轉?
同時,政府正在進行中的前瞻建設、數位轉型, #審計權如何成為政府創新的助力而非阻力?
#廢監察院後審計權移轉歸屬
如今各黨對於廢考監等憲政改革議題已逐漸凝聚共識,然而真正關鍵議題在於:廢考監後,既有職權如何移轉歸屬,才能 #打造分立制衡、 #民主健全的憲政體制?
我目前已擬定廢考監的修憲草案,即將展開連署;其中監察院既有的糾正彈劾權、調查權,未來應回歸國會。但相較於其他憲改版本,我主張在立法院內配套設置監察使,獨立行使傳統監察的調查職權,協助國會糾彈政府違法失職、貪汙腐敗。
而監察院既有的人權保障、審計權兩職權,我主張 #分設兩個獨立於三權的憲政機關: #國家人權委員會 與 #國家審計委員會,確保其憲政高度與獨立性。
#憲法保障獨立於三權的審計權
如果觀察德、法、日等大陸法系國家的最高審計機關。德國有聯邦審計院(德國基本法第114條)、法國審計法院(法國憲法第47-2條)、日本會計檢查院(日本憲法第90條)等,都是在憲法明文保障最高審計機關的憲政地位與職權,並獨立於傳統三權運作,以維持審計權的獨立性,可以作為我國借鏡。
所以我在諮詢時特別要求審計長:審計部做為我國既有最高審計機關,應盡速研究各國憲政設計、國際改革趨勢及我國實務經驗,作為我國啟動憲改討論時的參考依據。
放
#如何革新審計職能成為政府助力
但不論未來審計權何去何從,我也問陳審計長: #如何革新審計職能, #讓審計權成為政府創新的助力而非阻力?
近十年來,各國最高審計機關已逐漸檢討審計權的定位。
如美國聯邦審計總署(GAO)2006年起倡議,國家最高審計機關若越成熟,審計職能應由傳統防弊、課責的監督(oversight)職能,逐漸轉向洞察(insight):促進政府施政的經濟、效率、倫理與有效性;
再提升到前瞻(foresight):促進政府政策前瞻性, #而不再單以監督防弊為主要職能。
#政府轉型審計職能也要提升
但反觀台灣近年來,政府大力推動前瞻建設、數位轉型。可是至今仍有機關要求公務員出國 #核銷機票時要檢附紙本登機證;大學教師申請科技部研究, #研究計畫大半助理人力耗在經費核銷;民間團體承接 #政府補助案核銷苦不堪言;有心的公務員想要 #政策創新卻擔心過不了財政主計規定…
種種問題顯示, #台灣的審計職能再造恐怕還未跟上國際腳步,過度強調監督防弊,可能阻礙政府效率與創新。
#讓審計權成為政府公務員創新的後盾
所以我今天也特別要求審計長,應該要加速革新審計職能,讓審計權成為政府轉型、公務員創新的後盾!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52的網紅鄭麗君,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針對海研五號觸礁原因,目前都在航港局調查中,鄭麗君表示,海研五號具有水密隔艙設計,如果發揮感應器自動化功能可能避免沈船,就算在最嚴重情況也可能延遲沉沒時間而增加逃生機會;沒人願意看見沈船悲劇,也尊重專業調查,但鄭麗君提醒科技部,相關問題不能用「尊重專業」迴避課責,請科技部在預算審議且在法律範圍內以科...
科技部 施政 計畫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上次虹安和大家聊到「#質詢最怕遇到什麼」,也用 #原民會 質詢影片做為實際範例 (複習由此去 ➡️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361818641631301) ,獲得許多朋友好評,希望多分享國會質詢實況,也讓大家多瞭解,為何立委質詢總是忍不住語速較快、或打斷官員,只因一分一秒都無比珍貴 😂
這次分享的質詢影片,就不像上一次的原民會主委,答非所問、又卡關在台上沈默、最怕空氣突然安靜。這一次的科技部質詢,官員們相當踴躍,紛紛搶麥回答,採用的是一種「亂槍打鳥,總會打到一隻」的戰略,但答詢不精準的結果,只讓人更加懷疑,到底這麼多錢的計畫是在做什麼呢?
但值得令人稱許的是,當天科技部立刻針對質詢中提出的問題,發出檢討聲明,並責成兩天內改善,部長這種迅速承諾立刻改善的態度,也值得肯定。
🤔🤔🤔 就讓我們看下去... 🤔🤔🤔
本週三教育文化委員會邀請科技部,議程為明年度預算審查,虹安針對組改議題以及預算編列等議題向 #吳政忠部長 提出質詢。但官員先是對計畫預算具體執行內容交代不清,又將今年度根本沒有執行的交流活動列為年度施政成果之中。不禁讓人擔憂科技部在撰寫預算和年度成果報告的時候,是否真的知道本部的具體業務成果和未來施政方向?
虹安首先詢問詢問科技部長,對於近日傳聞甚多的科技部組改規劃,是否有具體進度與方向?其中官方對於 #數位發展部 的組改方向諱莫如深,外界也只能從零散的訊息中了解政府的規劃。另一傳聞則是,近日亦傳出科技部將改組為 #科技發展委員會,虹安認為外界要求的不多,希望單純由專責組織,提供合理的法規環境,以有效率地解決產學遭遇的難題。吳部長則回應,國發會也是委員會架構的二級機關,同樣掌管國家重要預算的分配,也仍能正常發揮功能。
重頭戲是針對 110年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編列以「#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為主的綠能科技聯合研發計畫2.2億元、數據智慧應用科技計畫1億元兩個項目,虹安詢問其中 #數據智慧應用 究竟是「收集什麼數據?做什麼智慧應用?」。短短兩分鐘內,先有國研院院長表示是醫療AI的Design Thinking、環境建置、資訊安全,隨後科技部長又回答無人車,但均無法斬釘截回答出明確的執行方向為何。
虹安認為,計畫項目名「數據智慧應用科技」,就應先確立為何而戰,也就是應用領域為何?關鍵數據類型為何?收集策略為何?而不是先選定了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的地點,才去框定鉅額預算,卻回答不出來到底要在這個地方做什麼樣的科技?光是科技部預算,兩個計畫加起來總共3億2千萬元,也不是小數目,但提交給立法院的書面報告,和官員的現場答詢,都令人感到相當擔憂。虹安也於質詢後提案要求,科技部一週內向立法院清楚說明,否則將提案凍結或刪減預算。
最後虹安也詢問到,科技部的書面報告中提到今年度的業務成果項目,包含「#推動兩岸科技交流」項目,並說明今年度的共同研究議題為「#食品安全」。但在今年度兩岸關係緊張與疫情雙重影響下,科技部的具體執行內容為何?結果科技部官員表示,今年度並沒有補助學者互訪,也不曾辦理此研討會,等於完全沒有執行此計畫。根本沒有執行的業務,為什麼還寫在計畫書內說是今年的研究議題?如此業務報告撰寫態度相當不可取,虹安也當場要求科技部檢討改進。科技部也於當日發布新聞稿,坦承預算書所列數字有誤、計畫說明不足以及成果資訊揭露等缺失,並承諾將於二日內提出勘誤和檢討報告。
科技部積極檢討預算書編製缺失 10/14/2020
https://www.most.gov.tw/folksonomy/detail/2b5a54e2-541d-449b-8433-64e279967ed8?l=ch
#報告真的有人看 #國會監督做得到
科技部 施政 計畫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持續推進南科A~E、N、O等7區開發作業🏢🏢
為加速辦理 #南科三期 基地擴編案,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刻於2020年下半年啟動南科三期擴建 #都市計畫 變更程序,預計於2022年完成都市計畫審議,2023年取得用地。#市長黃偉哲 表示,為因應科學園區發展,園區周圍南科特定區的開發是市府施政重點,市府將全力配合加速進行。為提高周邊生活服務機能及人口移居誘因,除已完成開闢之LM區、辦理區段徵收中之FG區及都計審議中之I區外,市府將持續推動南科A~E、N、O等7區都市計畫整體開發作業,配合中央腳步,未來將能建構完整的產業生活圈,建全整體發展。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科技部 施政 計畫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針對海研五號觸礁原因,目前都在航港局調查中,鄭麗君表示,海研五號具有水密隔艙設計,如果發揮感應器自動化功能可能避免沈船,就算在最嚴重情況也可能延遲沉沒時間而增加逃生機會;沒人願意看見沈船悲劇,也尊重專業調查,但鄭麗君提醒科技部,相關問題不能用「尊重專業」迴避課責,請科技部在預算審議且在法律範圍內以科學專業態度,明確地解釋海研五號事故調查的進度。
鄭麗君指出,海研五號事故對海洋中心年度工作計畫的全面衝擊,顯示了「海洋中心」的不足,我國唯一國家級海洋專門研究單位的業務卻都只環繞在實驗室、實驗船與實驗網的運作,這些固然重要,但海洋研究的豐富性卻遠多於此;若要達到海洋中心的主要任務,勢必得把海洋政策、海洋法、海洋資源開發、海洋保育等研究能量與各大專院校整合;另外「水下文化資產保護條例」雖歸屬在文化部,但文化部可能缺乏專業能量而無法保護文化資產,此時科技部所屬的海洋中心就能妥善協助文化部進行評估。
目前我國對於半導體赴中國投資的審查規範中,是在大陸地區投資晶圓鑄造廠積體電路設計積體電路封裝積體電路測試與液晶顯示器面板廠關鍵技術審查及監督作業要點。以聯電的申請案,目前聯電最新製程為南科12吋廠的28奈米,而到中國參股的12吋廠使用的是40與55奈米,雖是成熟技術,但半導體業的現象是尺寸的推進不固定、製成推進較規律;比12吋更先進的18吋晶圓廠,廠商也得在明年底才進入風險生產階段,因此貿然將40與55奈米當成落後28奈米一個世代以上,其實有極高的風險。台灣的半導體廠商到中國投資,科技部也是關鍵技術小組的成員,請部長好好為台灣的科技業把關。
(備註:民進黨執政時為開放八吋晶圓到中國投資,所制定的「晶圓廠赴大陸投資有效管理機制」中,其管理套案由當時的國科會辦理者,包括「配合大陸投資政策, 強化設備出口管制措施」、「政府機構研發成果及科專計畫之管制」、「對附屬於管制出口設備之智慧財產權輸出,須經主管機關許可」、「大陸投資案件之技術移轉, 須經專案審查」、「督促民間企業實施忠誠條款及保密協定並有效管制電子郵件外流」、「研議訂定國家科技保護專法」、「適當管制高科技人才外流」、「半導體產業輔導措施」等)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kNAzkQvBQD4/hqdefault.jpg)
科技部 施政 計畫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國科會主委朱敬一今天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接受林佳龍委員質詢時,對於自己的頭銜即將由「主委」改為「部長」,表達「兩者並無差別」的看法。林佳龍委員直言,這種態度十足反映於國科會的業務報告,由國科會過渡到科技部,不論是施政目標及預算,卻未因組織調整而有任何改變,實有違當初欲透過機構整併,讓組織功能更為確認和集中,效率更加提升之目的。
林佳龍委員於上會期建議應重新調整行政院科技會報和科技部的權責劃分,並提出重大科技的政策、計畫及預算應交由科技部負責研擬編列,而非由行政院科技會報統籌辦理之建議,正式獲得行政院的具體回應,朱主委證實,因林佳龍委員的發聲,行政院長於第一次科技會報裁定未來科技預算將由科技部進行初審,再提科技會報確認。
林佳龍委員對於教研預算每年投入十億以上補助博士後研究,藉以緩解流浪博士過多的現象表達憂心,朱主委回應因博士失業的情況減少,已逐年調整補助人數。林佳龍委員表示,許多公、教人員退休後轉赴私校任職,某種程度也阻礙了人才的流動。而理工學科佔研究所極大的比例,在高學歷等於高失業率的時代,理工科系畢業生失業率也攀升,前端的人才投資失敗,致後端的就業銜接也失序,林佳龍呼籲國科會必須有更完整的政策作為,讓高科技人才能轉赴民間就業,或自行創業。
林佳龍委員表達對於透過科技基本法等相關法令的鬆綁,讓技術轉移得以轉移民間的支持,並建議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計畫,未來應加入各區域大學與地方產業界之意見,明白規畫出各區域產學合作的科學技術與人文領域主軸,作為中央補助公民營研發機構的依據;修訂大學法,允許大學與企業共同成立研究中心;修改科技基本法第十八條與第十九條對於民間企業科技研發之租稅優惠與補助,以及產創條例第十條對於公司研發支出抵減之相關規範內容,以獎勵產學合作投入研發。
林佳龍委員特別舉出上會期推動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的修法,將成人教育費用納入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之範圍,藉以擴大大學財務收入多元化,創造的效益將遠大於稅收的損失。朱主委表示會於年底舉行的科技會報,將上述委員提及的修法和產創建議放入綜合討論的議題。
林佳龍委員呼籲應以更積極的作為來銜接產學合作。不論是國科會將與經濟部分別推動的大聯盟與小聯盟產學計畫,或教育部積極媒合頂尖大學及典範科技大學一起認養各項技術,在中部形成的產學鏈結並不緊密,建議工研院機械所應進駐中部。朱主委強調除了針對機密機械業建立在地小聯盟外,未來國科會也將組成團赴美、日進行精密機械的招商。
林佳龍委員點出中興新村高等教育園區發展目前定位仍不明確,招商情況亦不理想,建議國科會應一併考量中部地區產業的特色,並加強產學合作,才能創造出更大的群聚效應。國科會應審慎研議,重新檢討該園區定位,優先輔導中小企業進駐,協助產業升級與擴展,避免開發後淪為蚊子園區。朱主委對於委員的憂心表示認同,並坦言該園區的開發事宜茲事體大,愈晚愈難處理,兩周前他已邀請施振榮和嚴長壽赴中興新村,共同商討園區的定位與開發方向。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y_XCQ_1rjoQ/hqdefault.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