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250日建成的組裝屋,會係點呢?
同時也有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李根興 Edwin商舖創業及投資分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00個租舖陷阱: 第1個 - 住宅契或商業契? 如果物業是住宅契,從事商業活動的話: - 出唔到牌 - 影響業主業權 - 違反大廈公契 - 可能要負責第三者責任 可查閱政府租契(包括任何批地條件)、佔用許可證(由屋宇署發出)、核准建築圖則(由屋宇署核准)及/或分區計劃大綱圖(由城市規劃委員...
租 政府土地 在 龔成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平穩增長股恆基】
恆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
HENDERSON LAND DEVELOPMENT CO., LTD.
股票代號:0012
股息率:5%
市值:$1600億
業務類別:地產業
集團主席:李家傑、李家誠
主要股東:李兆基(72.8%)
集團網址:http://www.hld.com
5年業績
年度:2016/2017/2018/2019/2020
收益(億):256/280/220/242/250
毛利(億):109/126/120/128/153
盈利(億):219/308/312/170/102
每股盈利:4.53/6.36/6.44/3.51/2.11
每股股息:1.17/1.41/1.64/1.8/1.8
--企業簡介--
恆基兆業地產(恆地)為一間於香港及內地之地產發展集團。其核心業務包括物業發展及物業投資,是香港主要地產發展商之一。
此外,恆地亦直接持有附屬公司恆基兆業發展(0097)及三間上市聯營公司,即香港中華煤氣(0003)、香港小輪(0050)、美麗華酒店(0071)。
【圖1】--恆地架構圖
--擁有多個業務--
恆地有多間附屬及聯營公司,因此整個集團包括多個業務。簡單來說,可以將恆地的業務分成3 大類,第一是物業發展,第二是物業租賃,第三是其他業務。
若果不計及投資物業及發展中投資物業之公允價值增加,以經營盈利去分類,即下圖所示,可見地產業務佔了最大部分。
由於恆地的聯營及合營公司提供了相當的盈利,而下圖數字並未包括,因此要考慮這些公司的貢獻,而這些公司的核心業務,其實大部分都與地產有關,例如香港小輪、美麗華酒店,以及眾多在內地的合營公司,因此地產仍是恆地的重心。
【圖2】--恆地收入與經營盈利
--地產發展及租賃--
香港本身地少人多,由於人口不斷增加,但長期的土地供應有限,因此令土地甚有價值,地價長期向上是必然的現象。憑這因素已可推論,在香港從事地產發展,是一門甚為好賺的生意,現時的新樓,全部都是豪宅自居,因為這樣定位能賺得最多。
故此,在香港的大型地產發展商,都有一定的企業質素,從這方向已可確認,在香港及內地從事地產的大型發展商恆地,本質是一隻不錯的優質股。
若不計物業重估收益,物業發展及物業租賃是主要部分,發展部分將成為恆地的潛力,而租賃部分則為這企業提供穩定的現金流,同時持有的物業質素不差,令整個恆地有穩中求勝的特質。
從下圖可見,部分收租物業有相當的質素,例如國際金融中心、四季匯、宏利金融中心等,現金流強勁,同時有長遠租金上升的能力。
--發展潛力--
基本上,恆地有穩中求勝的特點,物業租賃是穩的地方,而物業發展則是潛力所在,香港樓價長期只會向上,持有土地者當然有一定的潛力,恆地有多個項目已成功收購八成或以上業權,以及全部業權,這些位於市區的項目,擁有相當的價值。
【圖3】--恆地持有的收租物業
【圖4】--恆地已成功收購八成或以上業權項目
從上表可見,恆地很積極利用收購舊樓,去提供市區樓的土地儲備,這些重建後的市區樓,呎價雖然驚人,但往往有價有市。由於市區土地供應有限,利用收購舊樓,成為了其中一個主要的發展模式,上述土地均有一定的發展潛力。
另外,內地的發展亦是恆地的潛力所在,恆地積極發展內地業務,與內地發展商合作,在多個城市都有項目,同時有相當多的土地儲備。恆地於中國多個城市的可供發展之土地儲備,合共自佔樓面面積約3200 萬平方呎,當中約7成發展為住宅物業,其餘則發展寫字樓及商場。
中國樓市長期向上,反映在經濟增長的前提下,土地的價值必然向上,這是社會發展的自然現象,持有土地的發展商,長遠必定得益。因此,內地業務都是恆地其中一個增長動力來源。
--農地潛力--
在整個恆地的長遠發展中,持有的農地是最大的潛力所在,恆地持有約4500 萬平方呎新界土地儲備,為本港擁有最多新界土地之發展商。
根據政府公布《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確認古洞北及粉嶺北作為粉嶺/ 上水新市鎮擴展部分,容許原址換地,令私人土地業權人可發展個別私人項目。
恆地於發展區內共擁有240 萬平方呎土地,約80 萬平方呎土地可符合原址換地之條件,其餘則可能會被政府以現金補償方式,收回作公共用途。
至於《洪水橋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方面,恆地於區內擁有約647萬平方呎土地。根據「洪水橋及廈村分區計劃大綱圖草圖」之建議,洪水橋可發展成為一個人口約21 萬人之新市鎮,容納約6 萬個新增住宅,約一半為私營房屋。
從上述的發展方案中,可見恆地都有相當的利益。當發展商在開發區持有農地,政府有可能邀請發展商加入參與發展,或是換地模式,又或以現金補償模式進行。無論是哪一個方案,對於早在多年前,以低價買入農地的發展商,都有著巨大的利益。
政府的東大嶼計劃雖然能提供一定的房屋供應,但仍要相當長的時間,當中充滿未知數,同時在這段時間,香港的人口仍會保持增長。
因此在長遠而言,政府仍會發展其他大型新市鎮,以滿足人口增長,當中一定涉及新界的農地,其中不少都由發展商持有,這些農地的價值將會大幅提升,只是遲早的問題,因為這些地終有一天會發展的。因此,擁有最多農地的恆地,擁有一定的長遠價值。
--投資策略--
整體來說,恆地有一定的質素,物業租賃可說是提供了穩定而理想的現金流,而物業發展則保持平穩增長,因此這股有穩中求勝的作用。
長遠而言,恆地的農地一定有價值,這是遲與早的問題,這亦是恆地的潛力所在,政府愈遲發展,當中的價值愈大,因為土地價值只會向上。
由於恆地本身已龐大,因此就算有上述的潛力,都不是爆升類型,但以穩健類的股票來說,這是較有增長力的一間。
中短期可能因政府土地政策而對股價略有波動,但長遠的價值不錯,但投資策略就一定要長期,才能見到企業的真正價值。
現時處合理水平,這股適合中低風險的投資者,現價都可分注或月供投資,長期收息,以及有基本增長力。
(本人為證券業持牌人士,未持有上述股票)
租 政府土地 在 龔成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平穩增長股恆基】
恆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
HENDERSON LAND DEVELOPMENT CO., LTD.
股票代號:0012
股息率:5%
市值:$1600億
業務類別:地產業
集團主席:李家傑、李家誠
主要股東:李兆基(72.8%)
集團網址:http://www.hld.com
5年業績
年度:2016/2017/2018/2019/2020
收益(億):256/280/220/242/250
毛利(億):109/126/120/128/153
盈利(億):219/308/312/170/102
每股盈利:4.53/6.36/6.44/3.51/2.11
每股股息:1.17/1.41/1.64/1.8/1.8
--企業簡介--
恆基兆業地產(恆地)為一間於香港及內地之地產發展集團。其核心業務包括物業發展及物業投資,是香港主要地產發展商之一。
此外,恆地亦直接持有附屬公司恆基兆業發展(0097)及三間上市聯營公司,即香港中華煤氣(0003)、香港小輪(0050)、美麗華酒店(0071)。
【圖1】--恆地架構圖
--擁有多個業務--
恆地有多間附屬及聯營公司,因此整個集團包括多個業務。簡單來說,可以將恆地的業務分成3 大類,第一是物業發展,第二是物業租賃,第三是其他業務。
若果不計及投資物業及發展中投資物業之公允價值增加,以經營盈利去分類,即下圖所示,可見地產業務佔了最大部分。
由於恆地的聯營及合營公司提供了相當的盈利,而下圖數字並未包括,因此要考慮這些公司的貢獻,而這些公司的核心業務,其實大部分都與地產有關,例如香港小輪、美麗華酒店,以及眾多在內地的合營公司,因此地產仍是恆地的重心。
【圖2】--恆地收入與經營盈利
--地產發展及租賃--
香港本身地少人多,由於人口不斷增加,但長期的土地供應有限,因此令土地甚有價值,地價長期向上是必然的現象。憑這因素已可推論,在香港從事地產發展,是一門甚為好賺的生意,現時的新樓,全部都是豪宅自居,因為這樣定位能賺得最多。
故此,在香港的大型地產發展商,都有一定的企業質素,從這方向已可確認,在香港及內地從事地產的大型發展商恆地,本質是一隻不錯的優質股。
若不計物業重估收益,物業發展及物業租賃是主要部分,發展部分將成為恆地的潛力,而租賃部分則為這企業提供穩定的現金流,同時持有的物業質素不差,令整個恆地有穩中求勝的特質。
從下圖可見,部分收租物業有相當的質素,例如國際金融中心、四季匯、宏利金融中心等,現金流強勁,同時有長遠租金上升的能力。
--發展潛力--
基本上,恆地有穩中求勝的特點,物業租賃是穩的地方,而物業發展則是潛力所在,香港樓價長期只會向上,持有土地者當然有一定的潛力,恆地有多個項目已成功收購八成或以上業權,以及全部業權,這些位於市區的項目,擁有相當的價值。
【圖3】--恆地持有的收租物業
【圖4】--恆地已成功收購八成或以上業權項目
從上表可見,恆地很積極利用收購舊樓,去提供市區樓的土地儲備,這些重建後的市區樓,呎價雖然驚人,但往往有價有市。由於市區土地供應有限,利用收購舊樓,成為了其中一個主要的發展模式,上述土地均有一定的發展潛力。
另外,內地的發展亦是恆地的潛力所在,恆地積極發展內地業務,與內地發展商合作,在多個城市都有項目,同時有相當多的土地儲備。恆地於中國多個城市的可供發展之土地儲備,合共自佔樓面面積約3200 萬平方呎,當中約7成發展為住宅物業,其餘則發展寫字樓及商場。
中國樓市長期向上,反映在經濟增長的前提下,土地的價值必然向上,這是社會發展的自然現象,持有土地的發展商,長遠必定得益。因此,內地業務都是恆地其中一個增長動力來源。
--農地潛力--
在整個恆地的長遠發展中,持有的農地是最大的潛力所在,恆地持有約4500 萬平方呎新界土地儲備,為本港擁有最多新界土地之發展商。
根據政府公布《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確認古洞北及粉嶺北作為粉嶺/ 上水新市鎮擴展部分,容許原址換地,令私人土地業權人可發展個別私人項目。
恆地於發展區內共擁有240 萬平方呎土地,約80 萬平方呎土地可符合原址換地之條件,其餘則可能會被政府以現金補償方式,收回作公共用途。
至於《洪水橋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方面,恆地於區內擁有約647萬平方呎土地。根據「洪水橋及廈村分區計劃大綱圖草圖」之建議,洪水橋可發展成為一個人口約21 萬人之新市鎮,容納約6 萬個新增住宅,約一半為私營房屋。
從上述的發展方案中,可見恆地都有相當的利益。當發展商在開發區持有農地,政府有可能邀請發展商加入參與發展,或是換地模式,又或以現金補償模式進行。無論是哪一個方案,對於早在多年前,以低價買入農地的發展商,都有著巨大的利益。
政府的東大嶼計劃雖然能提供一定的房屋供應,但仍要相當長的時間,當中充滿未知數,同時在這段時間,香港的人口仍會保持增長。
因此在長遠而言,政府仍會發展其他大型新市鎮,以滿足人口增長,當中一定涉及新界的農地,其中不少都由發展商持有,這些農地的價值將會大幅提升,只是遲早的問題,因為這些地終有一天會發展的。因此,擁有最多農地的恆地,擁有一定的長遠價值。
--投資策略--
整體來說,恆地有一定的質素,物業租賃可說是提供了穩定而理想的現金流,而物業發展則保持平穩增長,因此這股有穩中求勝的作用。
長遠而言,恆地的農地一定有價值,這是遲與早的問題,這亦是恆地的潛力所在,政府愈遲發展,當中的價值愈大,因為土地價值只會向上。
由於恆地本身已龐大,因此就算有上述的潛力,都不是爆升類型,但以穩健類的股票來說,這是較有增長力的一間。
中短期可能因政府土地政策而對股價略有波動,但長遠的價值不錯,但投資策略就一定要長期,才能見到企業的真正價值。
現時處合理水平,這股適合中低風險的投資者,現價都可分注或月供投資,長期收息,以及有基本增長力。
(本人為證券業持牌人士,未持有上述股票)
租 政府土地 在 李根興 Edwin商舖創業及投資分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00個租舖陷阱: 第1個 - 住宅契或商業契?
如果物業是住宅契,從事商業活動的話:
- 出唔到牌
- 影響業主業權
- 違反大廈公契
- 可能要負責第三者責任
可查閱政府租契(包括任何批地條件)、佔用許可證(由屋宇署發出)、核准建築圖則(由屋宇署核准)及/或分區計劃大綱圖(由城市規劃委員會審批)以核實法律准許的用途。
#租舖陷阱
香港大學法律諮詢網站
住宅物業用作商業用途。此等行為會否影響業主的權益或使負上任何責任?
物業若被用作未經許可的用途,可能為其擁有人(即業主)帶來麻煩及/或法律責任,包括:-
違反政府租契
香港所有的土地(除現今聖若翰座堂所座落的一塊土地外)均為香港政府所擁有,而地主只是向政府租用土地。一般大廈單位的擁有人其實只是(政府的)租客及擁有該大廈所座落土地的業權的共有人。政府把土地租給一位「擁有人」的時候,當然會簽立契約。這份契約一般稱為政府租契,內裡包括對「擁有人」及其所有權繼承人的各種限制。其中一項常見的限制就是「擁有人」必須遵守政府租契所載的土地使用規限。假若有人違反有關限制,例如在指定為住宅用物業內進行商業活動,政府即有權重收該物業,並收回該物業的佔有權。雖然政府極少採用此等較為極端的措施,但地政總署可要求「擁有人」申請臨時豁免及繳付豁免費,以換取政府暫時寬免其重新進入有關物業的權利。
雖然這種極端措施很少使用,但若佔用人公然無視警告而繼續違規,在嚴重的情況下,地政總署會毫不猶豫地重收該物業。政府有權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第126章),在土地註冊處登記政府重收土地文據註冊摘要。一經註冊,該土地會被視為已經由政府重收,業主立即停止成為該土地的擁有人。在這種情況下,根據上述條例第8條,前業主只可向行政長官申請救濟(如果承認已發生違規行為),或在發生爭議時向原訟法庭提出申請。
違反大廈公契
大廈公契乃一份對一幢樓宇內所有單位的擁有人均具有約束力的協議。基本上,它列出與管理該大廈有關的規條。
標準的大廈公契都會列明,單位擁有人必須遵守有關的政府租契,並只能夠把物業用作已獲准許的用途。單位擁有人一般也須確保租客或佔用人沒有違反有關條款。因此,即使租客違反政府租契及大廈公契,業主仍須就管理公司或大廈其他單位擁有人提出的法律行動負上責任。
對第三者的責任
標準的大廈公契都會列明,單位擁有人必須遵守有關的政府租契,並只能夠把物業用作已獲准許的用途。單位擁有人一般也須確保租客或佔用人沒有違反有關條款。因此,即使租客違反政府租契及大廈公契,業主仍須就管理公司、業主立案法團(如有的話)或大廈其他單位擁有人提出的法律行動負上責任。
對第三者的責任
假若住宅用物業被用作商業用途,自然也出現比預期為多的訪客。訪客遇上與該物業有關的意外,並因而對業主作出申索的風險也會相應增加。
妥善草擬的租約可能會列明,租客若違反該文件的條款,則須就因之而起所有對業主的申索及責任作出補償。但若業主面對一份草率的租約,可能發覺其並未就有關責任作出清楚闡釋。在這種情況下,業主或許會因由其佔用人在物業內的未經授權的使用或事故而捲入完全未有預計的訴訟糾紛。
刑事責任
假若租客僅是把物業用作未獲准許的用途,業主可能面對的最壞境況也只限於金錢損失及賠償。但如果業主知道租客在物業內從事非法活動,例如經營賭場或賣淫場所,而不聞不問,業主可能會須負上刑責。
任何非法使用物業的行為,如上所述,亦可能引致地政總署對業主執行政府租契或其他共同擁有人對業主執行公契。
大部分租約都會清楚規定有關物業的用途,例如住宅、零售、工業等。假若租客違反有關條款,可能引致業主行使其沒收租賃的權利。不過,業主應諮詢專業法律意見,以便清楚了解業主的權利和責任,包括可能申請禁制令。例如,即使租客把住宅用物業用作家庭辦公室,可能只不過把該物業的地址用作通訊地址,而所有商業活動也只不過是在電腦上進行。雖然可以說物業的使用可能包括商業元素,但這類行為根本不會損害該物業,也不會對業主有負面影響。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租客可能在技術上違反了租約的條款,業主可能不會有當然權利獲得禁制令 (無論是臨時的還是永久的)。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5hDEOxfAA60/hqdefault.jpg)
租 政府土地 在 李根興 Edwin商舖創業及投資分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元朗第一滴(桶)血: 第1867成交(堅),元朗大馬路81號全幢成交約9500萬。租地舖24萬,樓上兩層11萬,合共35萬,回報4.42%。住宅契!
( 最新消息: 成交價是9300萬,新買家是朱松勝)
地舖約980呎,一樓約980呎,2樓約980呎,合共約2940呎,舖闊約15呎,深約70呎,現租客卓悅(老闆葉俊亨自用),原叫價1.8億,成交約9500萬。
原業主於2014年4月16日用1.35億買入。
這間舖最大問題是住宅契, 法例上不可以用作商業用途。 如果用有限公司買入的話,印花稅是30%。 較商舖多出21.5%,即2042.5萬。
今日多份報紙報導: 元朗大馬路全幢9500萬易手卓悅葉俊亨沽貨六年貶值29%。在疫情持續下,近期市場連錄鋪位蝕讓,最新一宗為新界核心地段元朗大馬路全幢以9500萬易手,平均呎價3.23萬,原業主為卓悅化妝品創辦人葉俊亨,持貨6年慘蝕4000萬,物業貶值約29%。
上址為元朗大馬路81號全幢,市場消息透露,該全幢巨鋪近期市場上急售,價格一減再減,最終以9500萬易手,原業主為連鎖化妝品卓悅創辦人葉俊亨,他於2014年9月、其時仍是鋪市高峰時購入上址,作價1.35億,以私人名義持有。市場人士指,葉氏購入不久即以約1.8億放售,惟未有售出,及至去年中降價至1.5億至1.6億放盤。直至本月,更不斷減價至1億,最終以9500萬易手,持貨約6年,帳面虧蝕4000萬,幅度約29%。據了解,買家以買賣物業形式購入。
物業為「三按財仔盤」。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該物業於2016年間,按予華僑永亨銀行,及至2018年11月加按,然後,分別於今年5月至6月間,短短不足一個月時間「三借財仔」,借貸記錄為今年5月7日、5月12日及6月8日。
上址樓高3層,每層980方呎,面積約2940方呎,以易手價計算,平均呎價3.23萬,該物業地鋪由卓悅以每月約24萬承租,1樓及2樓租予美容院,月收11萬。
違反地契後果 (地政總署網頁資料):
地政總署負起執行契約條款的職責。如發現有違反契約條件的情況,地政總署可採取適當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地政總署通常會發出警告信,要求有關業主在指定時限內糾正違契情況。如業主沒有在限期前作出糾正,地政總署可把警告信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俗稱「釘契」)。如違契情況嚴重,例如對公眾安全構成嚴重威脅,致使需要採取進一步行動,地政總署可重收有關地段或把相關權益轉歸政府。地契屬私人契約,地政總署是以地主身分作為契約一方執行地契條款。
【經濟日報】- 2017年5月29日報導
住宅違契商用 地政總署可沒收?
住宅違契用作商業用途,地政總署可以採取甚麼行動?理論上可將單位沒收歸政府所有,過去5年當局共收回5個單位,但必須涉及較大安全風險。
地政總署表示,一般而言,若違契情況構成即時危險,包括火警風險、或會造成嚴重財產損失、構成衞生問題或涉及公眾利益,地政總署會考慮採取進一步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將有關土地重收或將有關物業的權益轉歸政府。
在過去5年(2012至2016年),共有4個工業大廈單位及1個住宅樓宇單位(車房)因違反地契用途,被地政總署援引《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第126章),將有關物業收回轉歸政府。這些個案都涉及較大的安全風險。
住宅違契設基站 鄰居憂失火。在一般情況下,分區地政處會向有關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有關業權人於28天限期內糾正違契用途,若警告期屆滿後仍未完成糾正,分區地政處會把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即俗稱釘契),並且保留採取進一步執行契約條款行動的權利。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n3_JBZ3U9Qg/hqdefault.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