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者權益保護法制公聽會】會後新聞稿 2016-04-01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今(1)下午針對「納稅者權益保護」於立法院會議室召開公聽會,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葛克昌、中正大學財法系教授黃俊杰、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副教授黃士洲、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蘇友辰律師、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主委林天財律師、台北律師公會稅法委員會主委蔡朝安律師與前立委,現任中華稅務代理人協會理事長羅淑蕾一同就納稅者權益保護發表意見,台北律師公會、中華民國記帳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財政部賦稅署亦派員到場參與。
立法委員黃國昌表示,法律旨在保護人民而非懲罰人民,為了避免納稅者權利遭受不平等對待及侵害,藉由本次公聽會探討納稅者權利保護專法的立法以及設置納稅者保護官的必要性,並納入未來推動相關法案的重要參考,以落實納稅者權益保護。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葛克昌表示,納稅人的權利保護,主要在於改變現今納稅人及課徵機關間地位的不平等,值得參考OECD(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及G8(八大工業國)中多數國家皆設有納稅人權益憲章,對納稅人權益保護,有積極之作為。
中正大學財法系教授黃俊杰說,訂立納稅者保護專法,不僅稅務法制更健全,也能夠提升國家競爭力,並就保護官制度、組織以及資格的選取提出相關建議。黃俊杰教授認為,目前萬年稅單的問題,政府應該主動站在納稅者的角度上思考如何解決。
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副教授黃士洲認為,目前台灣稅捐稽徵法第一章之一:納稅義務人權利之保護專章,其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對於納稅人保護官、一行為不二罰等攸關納稅人權益之事項,仍有待建制充實;黃士洲並針對司法院公報中稅務訴訟有關納稅人勝訴比例進行分析,發現納稅人在行政法院拿到有利判決的期望值僅13.16%,明顯偏低。關於納稅者權利保護,黃士洲建議短程可就調查程序、協談以及筆錄的法制化三方面進行。
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蘇友辰律師、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主委林天財律師皆表示,萬年稅單對於納稅義務人來說,是一場無止盡的噩夢,因為案件糾纏而身心遭受極大痛苦與折磨,而行政機關也浪費許多公帑與資源,這都不適國家社會所會樂見的。若要解決萬年稅單的問題,可由法院撤銷原核課處分,並直接做成處分決定。林天財說,稅制設計上應由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權利的角度出發,且完善人民選擇救濟途徑。
台北律師公會稅法委員會主委蔡朝安律說,應先訂立專法,才能兼顧程序及實體正義;在程序面上,應先考量納稅者保護官的升遷、任期、資格、人數及資訊獲取權的法制化,使得保護官具有獨立性。蔡朝安強調,稅法本身的不確定性,不能由人民來承擔,政府應該要有更積極的作為。
前立委,也是現任中華稅務代理人協會理事長羅淑蕾引用具體案例,說明不當稅務稽徵的結果,將對人民及企業經營環境影響甚深。針對以上專家學者對納稅者權益保護的看法,財政部則回應,行政單位致力確保納稅人權益,但是否需要制定納稅人權益保護專法,仍有待討論,應考量與現行稅法相關規定會否扞格及疊床架屋的可能。
黃國昌說,時代力量對租稅改革相當重視,修正現有法律制度面的不足或缺陷,也是努力的目標;時代力量黨團在參考各方意見後,將於本會期推出針對納稅者權益保護的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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