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研商本區高速公路橋下空地(寶橋路
78巷底)體健或兒童遊具設置可行性
結論:
一.新店交流道高架橋下設置公共自行車
租賃站及戶外運動設施使用交通部高
速公路轄管土地案,請新北市政府交
通局及新店區公所依照「高速公路國
有公用土地提供使用注意事項」提出
逕予出租及無償提供使用申請。
二.由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於橋下空間北側
設置Youbike,並於4月底前完成主體
設置。
三.由新店區公所提供兒童遊具及體健設
施圖樣,供周遭住戶討論擇定型式後
,配合設置符合當地居民需求之設施。
四.由新店區公所研擬橋下空間彩繪美化
圖案,一併向交通部高速公路提出申
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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