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慎入⚠️ #雖然是羅東小事 #卻也是生活大事
星期四下午我突然接到許多焦慮的訊息,
都是和 #維揚路人本環境改善工程 有關。
聽起來貌似相當有城市遠見的工程,
怎麼會這麼多人反彈?
無法不在意,我晚上也趕到公聽會現場⋯
⋯⋯
「居民的生活習慣就是把車停進騎樓,你畫了人行道和停車格我們要怎麼停?!」
「我們家有很多貨車,出入需要通行,搬貨需要通行,這個設計完全沒想考慮我們的需求!」
「維揚路已經不算特別寬的路,全部畫一畫,原本可以彈性調整車流、暫停的路肩全都沒了,這樣肯定會更塞!」
「人本空間是什麼人的人本?我們居民不是人?工程都發包了才有公聽會找我們討論變更設計?!」
⋯⋯
整個晚上,一位又一位的居民報上自己是維揚路xxx號的居民,細細訴說自己的需求,設計的擾民,行政程序的疏漏,以及擔憂與怒氣。
「怎麼會這樣子呢?」我心裡想著。
雖然我不是居民不能我也不想特別發言,但也追求更好的都市空間的我,就是好好的聽、紀錄以及協助一些居民。這過程,覺得自己有許多反思:
#前朝與上級的政策衝突如何化解
這個案子是100年,還是林姿妙擔任鎮長時就啟動的規劃設計案。
由於本案要申請內政部前瞻計畫中的人本空間經費,必須送審設計、遵照相關設計規定或原則。
這個案子走走停停修修改改搞了10年
10年間啟動的原因、做過的調查、曾經的設計⋯
因為改朝換代,多了相當多行政程序處理成本。
當公聽會上,公所推託前朝或中央因素時,
我自己覺得很是警惕。
以為是良善的政策,要推動,還有前朝與上級的不同關卡,
持續推進、調整再出發或毅然停止都是可能作法,
除了「可以爭取到預算」外的理由,
面對已經在進行的施政工作要如何處理,
很需要智慧、耐心和技巧。
#空間政策溝通過程其實重於結果
承上,一個已經跑了10年的案子,
怎麼會工程已經發包之際(對意思就是要開工了)
才來「公聽會聽取意見」與變更設計?
居民的聲音給我很多思考,
確實,一條700多公尺而已的工程,不大不小,
其實大家在乎的就是「我家門口會不會擋住」而已,
如果就傳統空間工程行政程序,跑跑問卷,辦辦公聽會就「合法且仁至義盡」,
但回到「以人為本」的價值出發,理當先以「住在這裡的人」為本,去了解、去溝通、去設計,
否則人本裡頭的人是空的,做再多都是枉然。
很多時候人們確實容易對生活中的政策無感或忽略,
每每都是家門口挖下第一塊土時才驚覺「那欸安內?!」
但公部門不能那麼被動,尤其是這種尺度與規模的案子,更應該積極邀請民眾參與,甚至讓大家「覺得小煩」😂的程度,
才有機會促成真正良善的改變,
而且,這是生活在這裡的人與你「共同決定共同負責」的。
我了解
#好的改變本身就常伴隨衝突
#化解衝突才會產生好的改變
如果是我,也許下次就準備齊全一點的資料、多辦幾次可大可小的說明溝通工作坊、讓民眾清楚設計跑到哪個程序了、自己家門前的變化是什麼、手上都有圖都懂改變的負擔與機會、你退我退你進我進一點⋯⋯才能促成好的改變吧。
有點像過去在景觀系與城鄉所的訓練過程裡強調的:
「就因為是小地方,要做的工作反而很複雜很大。」
羅東是溪南最大鄉鎮,但也很小,
這一條七百公尺的路上,也許大家都互相認識,
怎麼細緻、綿密又耐心的處理空間政策,
確實是很重要,我也希望不斷提醒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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