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刑案的追蹤,絕對不能「事過境遷」‼️
面對陳年老案,也許證據難尋,甚至資料不全,但絕不能就讓重大刑案事過境遷。20年來未偵破之「重大竊盜案、強制性交案」,就佔了20年內未破案的9成多。要知道這些重大案件讓多少民眾擔心受怕,讓多少家庭有苦難言。
我知道警察們真的都很辛苦,但希望就算無法如期破案,也至少要在案件追訴期到之前,再重新審視一遍,不要讓「重大未偵破刑案」在民眾的無奈、痛苦之下,就這樣默默的過期,讓犯罪之人輕易逃過法律的制裁...
#希望警局能重視處理
#希望能還給家屬一個真相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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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亞與中國自1963年建交至今,基於所有中國邦交國必然承認「一個中國」原則。
而所謂「一個中國」原則內涵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序言:「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
與反分裂國家法第二條:「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共同明確定義,換言之,所有中國的邦交國,包含聯合國在內,均承認台灣為中國之一部分。
在此前提下,肯亞把在其境內從事犯罪行為的詐欺犯遣送至中國,完全是合乎國際法與國際現實的作為。試問肯亞有何立場與誘因在乎中華民國政府的抗議?更甭提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的「台灣國政府」。
同時根據台灣法務部自己的統計資料:2011~2016年10月為止,49000人因電信詐欺遭起訴,最後僅34000人判刑定讞(僅起訴人數之69%),且其中約29000人被判拘役或6月以下(定讞人數之85%),3000多人被判1至3年刑期(定讞人數之8.8%),被判5年以上的只有8人(定讞人數之0.23%)。
也就是說,在台灣電信詐欺被抓到,高達3成機率根本沒事,就算有事被判刑,9成機率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成本如此低廉,難怪先前傳出詐欺犯中有人將基地轉回台灣。經濟學需求定律使然。
台灣法務部竟然好意思說:「...大陸地區無視台灣方面共同合作打擊詐騙犯罪的請求,獨佔證據資料,逕自偵辦審理此等犯罪,以致台灣司法機關無法徹底制裁兩岸詐騙集團,使之坐收免受追訴之漁利,本部深表遺憾」
從台灣如此高度輕判相關犯罪的機率來看,送到台灣才是「使犯罪者坐收免受或輕受追訴之魚利」吧?
法律人出身的邱太三還有臉說證人被搜索開直播是違反「偵查不公開」?笑死人!
刑事訴訟法245條第五項與「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五條明明規定:
「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
根本不是規範被告或證人!
堂堂法務部長可以曲解法律到近乎為當官而出賣靈魂專業的地步,再佐以蔡英文政府與黃國昌等政客無視國際現實的「詐欺犯遣送回台」主張,探其本質也不過是為欺騙選票,一丘之貉也不為過。差別僅在於竊鉤者誅,竊國者侯。話說你們的同類都深耕大陸市場了,你們還在恐中?
不要到時候這群在中國服刑的詐欺犯回到台灣,台灣民進黨或黃國昌之流還欲為這群敗類主張「冤獄賠償」?!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21/1077066.htm
竊佔罪追訴期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6年7月14日,在十分瀑布於2014年底重新開放之後,首次參觀其美景並紀錄之。
十分瀑布位於新北市平溪區新寮里,在台鐵支線平溪線的大華車站和十分車站之間,為基隆河上游的瀑布群;其落差高度達20公尺,寬度約為40公尺,水瀑壯麗且氣勢磅礡,為台灣最大的簾幕式瀑布。
十分瀑布的外層岩傾向和水流方向相反,屬逆斜層瀑布,此情況與北美的尼加拉瀑布相似,因而有「台灣的尼加拉瀑布」之美譽。瀑布下方水潭極深,水氣長年瀰漫不散,一經陽光折射,一道清麗的彩虹橫跨其上,故又得「彩虹淵」的美名。瀑布下游巨石紛立,為崖面受到流水侵蝕沖刷之後,經過不斷地崩毀與後退所形成的奇特景觀,大自然造化之美在此展露無遺。
十分原指「十份」,就是有十戶人家在這裡合力興建家園。十分風景區位於基隆河的支流上,屬於瀑布溪谷型,基隆河是台灣北部地區最長的一條河流,由於源頭的侵蝕作用與附近切割地形的關係,造成許多的斷層與奇岩,當河水流經這些斷層和奇岩之後,因水流快速而形成瀑布景觀;北自侯硐至三貂嶺,再延伸到十分寮、平溪一帶,形成一連串此起彼落的瀑布群,十分瀑布則是其中最著名的觀光景點。
十分瀑布雖為公共資產,唯先前被私人土包圍,遊客必須通過私人產業土地才能觀賞;此國土曾被「十分大瀑布育樂股份有限公司」長期竊佔並違建,且未取得觀光遊樂業執照即非法收取門票營業,但卻無任何負責的公務人員受罰。
2008年4月23日《聯合報》一篇報導指出,私人財團「十分大瀑布育樂公司」在國有財產局的漠視之下,涉嫌在台北縣平溪鄉「十分瀑布」竊佔國有地並擅自設置圍籬,使得民眾必須花新台幣180或200元購買門票進入所謂的「十分山水遊樂園」,才能觀賞瀑布美景,這種誇張的官商勾結行為,引起長久的民怨。此事經由《聯合報》披露後,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興華才開始主動偵辦,追查業者是否違法經營,以及公務員有無涉嫌圖利業者。
基隆地檢署偵辦後發現,「十分大瀑布育樂公司」竊佔國有土地達297坪,竊佔行為在1997年就已發生,但國有財產局卻遲至2008年9月才向基隆地檢署提出告訴,結果因為當時刑法中規定竊佔國土罪的追訴期只有10年(現已修正為20年),國有財產局提告時已逾追訴時效,最後檢方只好對「十分大瀑布育樂公司」負責人詹淑真予以不起訴處分。
2010年6月,十分瀑布經由都市計畫變更成為公園用地,並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決議,當時十分瀑布成為縣定公園,台北縣(今新北市)政府依公告地價徵收土地,拆除園區大門並闢建人行步道,於2014年12月29日中午12點起,以「十分瀑布公園」之名重新對外開放,民眾可免費入園觀賞瀑布奇景。
十分瀑布公園的開放時間:冬令時間(10月至5月)09:00開始開放入園,最後入園時間為16:30,閉園時間為17:00;夏令時間(6月至9月)09:00開始開放入園,最後入園時間為17:30,閉園時間為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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