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高效率,升格多經費,縣民、市民一起拚!】
從我當選代表至今,不少竹北民眾常跟我提到新竹市,或許是被新竹市高效率建設吸引?以人為本的都市設計?還是不同於以往的城市美學?甚至覺得林智堅市長好帥(蛤?)各種層面都有,但總言之都離不開「是否能跟新竹市合併?」這話題。
在討論這議題前,我們先定義「現況與目標」,因為不同目標、層面來切入討論,就會導出不同結果,我們必須清楚政策的「利與弊」是伴隨一起,沒有「這個好吃我夾,這個難吃我不碰」的自助餐模式,不管選擇任何公共政策來實施;或運行某種體制,都有可能變為「解決A問題,產生B問題」(共產主義也是很理想、極權專制效率也超棒,但後續問題大家非常清楚)
所以釐清現況問題、我們的目標是什麼、帶來的副作用的是否能接受?以下方不同切入點為例,會延伸出各種好與壞,甚至上升到修法、修憲來釐清「中華民國憲法」不合時宜的諸多窘境。
#偏鄉荒漠化?
#國民黨必須倒?
#草根民主優先?
#不利素人參政?
#瓦解政治派系?
#行政效率至上?
#鄉鎮市黑金問題?
#行政層級疊層架屋?
#鄉鎮市人員擴編問題?
#國民兩黨的共業遊戲?
#鄉鎮市長與縣長政治角力?
#鄉鎮市才能反應地方狀況?
能列出的問題還有很多,這邊單就大部分民眾最在乎的「行政效率」與「建設整合度」、「土地利用性」來討論。(這也與意識形態無關)
#現況問題
民國71年(1982年)因縣市分家,導致不管族群、文化、經濟、歷史脈絡緊密的大新竹一分為兩個獨立行政區,而又因縣市分家後,同一個行政層級,卻有不同治理模式(如鄉鎮市是選舉自治單位,新竹市轄下的區是官派;主要聽命、執行首長意志)
這樣講可能有點複雜,簡單來說就是原本一間大公司(舊新竹縣),後來分成兩間大公司(竹縣、竹市),而其中一間大公司(竹縣),底下還有許多獨立運作小公司(鄉鎮市),如沒有分家情況下(舊新竹縣),以往溝通建設直接對底下小公司(鄉鎮市)商討即可,過往的新竹市,因為都在大公司底下(舊新竹縣),還是會相對有效率,就算底下小公司再怎麼不配合,大公司也委屈犧牲(經費),站在「終究造福是公司集團的員工(人民)」的立場上辦事。
現在變成兩間大公司,自然溝通上與盤算上就會有所爭執,因為「你得利我就沒利,你少做我就多做」,加上兩方公司文化差異甚大,本來就沒合作默契跟信任基礎,自然在經費支出、工作內容、後續問題上會有所歧見,甚至大吵一架也都不意外,然主事者不一定會有影響,但倒楣辛苦的是誰呢?就是本該獲得更多福利的兩方員工(人民)。
#以大家有感的公共建設為例
竹市已經有 Ubike 1.0,但因為竹縣(大公司)與竹北市公所(小公司)沒有共識?不想做?效率低落?經費不足?導致竹北市民每年期盼,但都每年落空,而新竹市不知道的民眾,也傻傻跨橋騎過來後,發現沒有歸還站又騎回新竹市,或直接棄置竹北市。
就算新竹縣鐵了心要建置 Ubike,是否要跟新竹市溝通腳踏車道的路線?確定新竹市是否升級 Ubike 2.0(1.0跟2.0系統不相容),甚至新竹市未來還是使用 Ubike 系統?如果上述都沒耐心溝通、互相信任,那未來也很可能變成竹北市民騎共享單車過去後沒地方還,不是騎回竹北市,就是棄置在新竹市。
上面還只是單純的共享單車設置就如此複雜,若再以規模更為龐大的公共運輸「輕軌」為例, 新竹縣是否要做?設站考量有無串連其他公共運輸?(高鐵、台鐵、公車)經費比例能否支應?後續維管費用?以現在新竹市已經完成相關規劃來看,若要等新竹縣這邊完成,那大輕軌計畫勢必要再延宕了。
光這兩個問題,就能回應我說的「行政效率」(溝通成本高)與「建設整合度」真的在分家後,面對跨縣市合作議題,都是各走各的路不歡而散告終。
#新竹市頭痛問題之一
新竹市內依然有部分土地是新竹縣政府所擁有,這也導致新竹市都市規劃時,必須因土地所有權問題,來跟新竹縣這邊商討(溝通成本增加),這站在新竹縣的立場來看,如要給新竹市獲得土地或變更地上物建,當然就是一筆土地買賣(站在竹縣本位來看沒什麼不妥),但新竹市政府就必須考量建設經費、公益性來權衡是否有能力或有必要來出這錢。
像已經搬遷熄燈的新竹市收容所(早期收容中國偷渡客,後期收容逃逸外勞),其實是佔地 5 公頃的公園用地,裡面還包含許多新竹人都不知道的「新竹神社」(繪馬殿、神樂殿、齋館,許多文物也散落於靈隱寺、竹市動物園內),目前最新消息是要規劃成歷史文化園區,但不難猜想竹市與竹縣這方面的合作,肯定要耗費更多溝通、角力,來為自己的市庫、縣庫開源或節流,如沒有共識導致僵局,就無法讓大新竹居民能一覽當年神社的壯觀與風采。
新竹神社不是新竹市的古蹟,是當時「新竹州」居民的共同記憶,從靈隱寺內遺留下的石燈籠上刻字不難發現「新埔」、「橫山」、「樹杞林」(舊竹東地名)等地鄉親曾經來參拜過,甚至連「新竹女中校友會」都有,或許跟自己爺爺奶奶聊聊,說不定也曾經來參拜過,這樣有趣且重要的歷史記憶,真的該重現在世人面前,現在卻因為行政區劃後的問題,可能卡關重重。
#結論
光就「行政效率」、「建設整合度」、「土地利用性」來討論,就能看出不管合併還是升格,大新竹整合迫在眉睫的必要性,但如果加入「政治問題」、「行政區劃通盤檢討」…更多考量進來,那就會是全台灣的問題(總不可能每個一吵,就隨便合併或升格吧?)
這裡我就不多開戰場討論(這要寫個一萬字以上沒問題),就用10字來總結「#合併高效率 #升格多經費」來祝福大新竹未來能有更繁榮的發展,也請各位縣民、市民不要因政治色彩、個人厭惡來敵視彼此。
如果今天能跟另一半、孩子,搭著輕軌去新竹東門城走走,下午搭輕軌來竹北的新瓦屋客家文化園區,晚上再搭輕軌到高鐵於其他縣市旅遊,這樣的風景跟生活,不是一件很美好又快樂的事情嗎?
#我們這代人的努力承擔
#給下一代更好美好環境
竹北市公所統編 在 竹北市民代表 陳冠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竹北東區新市場狀況更新 + 問題答覆】
#總質詢第一天(新市場可能無法順利招標)
因上次整理東區新市場總花費金額給大家了解(4.14億),見大家熱烈反應,所以質詢上也追問市長相關問題。
目前新市場還沒上網招標,但預期可能會有標不出去狀況(原物料及工錢漲價,導致無廠商來投標),我也在會議中提到「民眾比較期待的是一個乾淨、舒適、便宜的傳統市場,而不是造價昂貴的高級市場,目前不少民眾對於此案金額已非常反彈,請問市長是否還會再追加此案的預算進議事堂呢?」
#市長答覆:「此案已經在進行,而市場建造金額在高,也不是進我口袋,所以如果未來招標不順利,那還是有可能會再追加來完成此案」
當然市長避重就輕的回答,讓人非常不滿意,此案會造價高昂,就是市長在拿到經費後,讓本來簡單的新市場需求複雜化,原本能於原物料及工錢還沒漲價前招標,但不斷變更設計及加入新的想法,拖延至今才導致現在進退兩難。
#而後我也說明,如果不通過預算,那代表會是否要背負阻礙建設的罵名?而若輕易通過,讓一個新市場造價超過五億之多,那身為監督權的我們,是否會讓民眾質疑,沒有盡到把關納稅錢的責任呢?(#大家覺得是否該繼續追加?)
#補充葉副主席發言
有關上一篇東區新市場的文章(https://reurl.cc/AgoMme)因葉副主席有參與到一開始的審議,故補充進來給大家了解。
葉信輝 :109年度的1億4514萬應該不能歸納為「刪除」,是「不通過預算」,理由是預算編列的不合理,整個案子當時預算編列情形並沒有「總預算金額」,所以代表會並不清楚到底市公所對於東區市場的預算到底是多少「金額」的逐年編列,才會有109年度的這一筆「不通過」,(按照當時情況也沒有一位代表知道到底是不是一次到位的金額)。
當時我也建議市長乾脆把市場的目前編列的「預算」退回後,請市公所團隊做整體性的規劃後,再把「市場整體的預算」送進代表會審議,這樣子的話才是對於東區市場的預算做最完整的審議啊!也才能規劃出最好的東區市場。
#相關問題答覆(我盡可能統整大家問題)
Q:是否有相關的設計圖或預算資料呢?
A:您好,請參考(https://reurl.cc/9Z2Dba)
----------------
Q:老實說市長這麼爛,你們這些市民代表也難辭其咎!為什麼還沒動工就通過這麼多預算?
A:市長也好,市民代表也罷,都是人民一票票選上來,民眾對政治的想像與認知能力,平均起來就是民意代表的水平,這是我兩年多前離開科技業,投身政治圈的最大心得,雖被您歸類為「很爛的那群」,但依然會繼續秉持溝通、傾聽、公開透明新政治的理想來繼續前進,也希望您能把我之前寫的內容看清楚,才不會有天下烏鴉一般黑的認知。(補充脈絡如下)
#因為相信所以通過
理論上應該先規劃設計完畢,在討論建造工程預算,但市長卻以「整筆打包」(設計費 + 營造費先通過)為提案,要求代表會通過,即便這不符合正常的公共工程討論方式,但基於樂見地方建設能趕緊起來,所以也就應市長的要求通過。
----------------
Q:未來是招標給廠商給營運,然後市府收權利金嗎?
A:是的,未來是由竹北市公所收取權利金,但如租金過高,而招標廠商無法獲得一定利潤(包含裡面攤販無法賺錢),那廠商未來有可能會解約,甚至變成蚊子館,但如租金過低,那造價高昂的新市場,將無法回收其建造成本,不管結果如何,都將由全竹北市民買單。(竹東動漫園區蚊子館案例:https://reurl.cc/ZQp4z3)
----------------
Q:自強南路上億客來那塊地,明明就是市場用地不拿來蓋市場,卻讓建商拿來蓋房子,然後跟高鐵要這塊地來蓋市場的考量是什麼?
A:該用地 90% 以上為私人所有,徵收費用需一億元以上(購入土地金額過高外,如站在商人或民眾角度,確實也寧可拿來蓋房子獲取最大利潤),所以當時只能積極尋找其他適合場地,並變更為市場用地,最後以較低成本(2600萬)向交通部鐵道局有償撥用目前地段來興建市場。
竹北市公所統編 在 竹北市民代表 陳冠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竹北省下七百萬,延伸竹縣新問題】
#一個案子審三天
話說這爭議極大的「七百萬竹北燈會延長」一案,卡了三天終於審議完畢,最後確定「否決」通過,在此還是謝謝代表會主席(林啟賢)、副主席(葉信輝)的議事主持,及諸位代表沒有「反對」此提議,謝謝大家的包容與幫助。(鞠躬)
---------------
#以下是我兩天的完整發言
#四月二十日:首先,先要感謝公所及代表們對水圳公園燈區的關心,今天會有此案,也是因為大家看到民眾對燈會佈置的熱烈反應,才會想說是否要繼續展延,卻忽略了地方上對於光害及周邊自然生態的影響,引起廣大民眾議論。
有鑑於此,我把此案的預算及提案目的,放在網路上供民眾討論來了解意見,卻意外得到相當大的反彈,幾乎是一面倒反對,反對理由大概如下
1.該看過燈會的人都已看過,且燈區過亮造成地方光害,也影響原本周邊自然生態,希望能不要再展延,讓地方恢復該有平靜與面貌。
2.短短幾天,就要再耗費七百萬元,不如將同樣的經費用於地方實質建設,甚至提出不如再蓋一座繩索公園,來分散遊戲人流還比較實際,實在不該將經費用於這種一次性消費上。
3.既然是台灣燈會,就該是由中央補助,用全民的納稅錢才對,怎麼會是竹北市民的納稅錢,來補助全國活動呢?是否可以跟中央申請相關經費才比較公平?
當然只是簡單統整三點理由,其他部分就不再詳述,從上禮拜日(4/18)PO 文至今,依然有民眾在我臉書留言反對,而上述市民對於展延的質疑與反對並無沒有道理,故對於該案,我持反對意見,謝謝。
---------------
#四月二十一日:延續昨日討論,為了確認台灣燈會狀況,我還為此查了縣政府是否有籌劃類似活動,然後在公共工程網站上,看到新竹縣政府有四個「竹夏音樂季」標案,共計2千3百89萬5千元,所以從縣政府招標費用跟對竹北市公所得補助上來看,我認為有 #兩點 是可以確認的。
1.縣府已經有編列相關費用來行銷竹北。
2.對於縣政府來說,此元宵燈會的延長,比較像是公所自我推薦,如果上級機關真的沒相關預算,不會有兩千三百多萬的預算費用,如有迫切需要,縣府人員應該會來代表會跟主席及代表們說明。
所以基於下述 #三點原因,我依然持反對此案
1.縣府已經有編列行銷竹北費用,資源無需疊床架屋浪費。
2.東區許多大樓市民已強烈反彈,針對此案通過後的的觀感即反彈,強烈建議此款用於其他實質建設上。
3.如有心對此案來溝通商榷,那從昨日至今日早上,並無收到市長或課長的請益指教,故本席個人判斷,此案確實也沒有一定通過之必要。
---------------
#延伸問題
有趣的是,我聯繫其他縣議員確認(包含本黨 余筱菁 客家好妹仔),得到的答覆都是「不知道有竹夏音樂季這活動,更不清楚花了兩千三百多萬」,所以今日不少議員就去追問新竹縣交旅處處長,才得知是「先斬後奏」,在此之前都沒有議員知道此事(連國民黨籍都不清楚),故延伸兩個問題:
1. 既然是配合中央辦理燈會活動,為何從四大標案內容,看不到中央補助款項?台灣燈會乃台灣之大事,怎會由財源拮據的新竹縣,用新竹縣民納稅錢來買單呢?
2. 大家能理解因年初疫情關係,所以主燈從新竹市轉移到新竹縣,沒有編列相關費用也無可厚非,但這麼大筆的費用卻動用「預備金」,而並沒告知監督單位(縣議會),如未來發生重大事件需要預備金來支應,這樣拿來辦活動花掉,對嗎?
但因我不是新竹縣議員,就將題目留在這裡,讓有興趣的議員去追。
以上有關竹北市公所的竹北燈會,乃至新竹縣政府的竹夏音樂祭狀況,報告給各位民眾知曉。
#意外開出新副本
#只能交給縣議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