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狂新聞
最近有一場大拜拜在舉辦,叫做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但民意調查指出有五成的人在會議展開之前,就對這場司法改革沒有信心。而且更妙的是在過去半年之內,對司法改革有信心者減少7.9%,沒信心者增加了6.7%。
這不是很奇怪嗎?一個會議和改革還沒開始,為什麼大家就越來越沒信心?答案很簡單啊!因為這個會議裏面混入了很多簡直是卡提諾狂新聞第一名等級戰力的人物啊!只是他們在作惡多端的時候,狂新聞而沒出現而已!
首先來看看籌委會副執行秘書的國安會諮詢委員林峯正,最近每次都是他出來面對媒體表示會議很順利沒有黑箱,而且這人不是時代創黨成員之一嗎?為什麼他這麼有資格上狂新聞呢?
根據維基百科的記載:【2013年4月5日晚間,林峯正和友人聚餐,酒駕被警方攔檢,酒測值高達0.58,他通過生理平衡檢測,但涉拒簽酒測數據單,隔日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檢方訊後以新臺幣5千元交保。林被移送台北地檢署後,向檢方詢問有無緩起訴機會,檢方提醒前提必須「認罪」;林同意後獲緩起訴1年,被處分繳新臺幣4萬5000元罰款及接受6小時交通安全講習,訊後諭令新臺幣5000元交保。】
就是這麼狂!我國改革司法的籌委會主要執行成員,就是一個民眾對司法最為不滿的酒駕輕罰,甚至繳個四萬五千元上六小時課就沒事的活生生例子啊!
找一個民眾最不滿的酒駕前科犯來籌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狂不狂,狂啊!江春男一樣酒駕,結果連駐新加坡代表的位置都丟了,但是林峯正卻升官發財變成司法正義的代表,你說狂新聞是不是應該給它第一名?
但正當你以為這已經很狂的時候,還有更狂的。
現今檢察官覺得工作負擔過大的原因之一,就是有很多莫名其妙濫訴,濫用法律資源,導致司法人員疲於奔命的狀況,所以司法改革也該納入這條挑戰。
但結果台灣網路史上最為人熟知的濫訴之王,用司法壓迫言論自由,只因為網友與她廢死立場不同就提告一百零八人的中正大學盧映潔大嬸竟然也獲選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委員?
震撼了吧,這傢伙只因為我上電視評論她的濫訴行為跟打壓言論自由的作法,就又提告,結果雖然理所當然是不起訴,但司法資源有沒有浪費,有啊!
更妙的是,根據蘋果日報二零一四年的報導:【曾因廢死言論遭圍剿,而控告108名網友的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自己也因網路言論挨告!
盧映潔去年在臉書PO文,影射同校犯防系美女副教授陳慈幸「號稱讀刑事法的人像紅衛兵一樣」、「不懂罪刑法定原則,冏,法律系大一的都懂」等,被陳怒告侵害名譽求償160萬並要求登報道歉。高雄高分院判盧映潔應賠償陳慈幸10萬元,並在校內5單位網頁與實體公佈欄刊登道歉聲明。仍可上訴。】
罵人紅衛兵結果被求償敗訴的傢伙,現在被分在第五組【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這一組,這真是太狂了啊!我國司法要維護的是這種四處告人,濫訴,罵人紅衛兵還被判要賠錢的傢伙嗎?你要讓這個多次告人敗訴,壓制言論自由的傢伙指導台灣的司法改革甚麼東西啊?事實上,這傢伙搞不好會因為我說實話而又告我一次,這就是推薦人要的司法改革?推薦人是不是狂新聞看太多了想要讓她上榜呢?
好啦,但最後卻可能不是唯一的是,真正狂的要來了!跟盧映潔分在同一組的竟然還有一山還有一山高,還有在道德低落程度上可以超越盧映潔的人!震撼了吧!
這人是誰呢?讓我給你看一則2007年自由時報的報導:【台中市驚傳街頭情殺命案,執業律師劉北元不滿交往四年多的女友張秀鳳與他分手,昨日下午跟蹤張女及其母親至中市精誠路一家麵包店,走出店外,持預藏小菜刀當著張母面前朝張女連砍十多刀致死,附近監視器全程拍下劉某激烈殺人過程,現場血跡斑斑,慘不忍睹。】
是的,張秀鳳不過就是因為想要脫離劉北元的畸戀,就被當著她母親的面刺了二十三刀,當街給活活刺死。
但我們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選擇的代表是誰呢?是當面目擊自己女兒被砍死的被害者的母親?或者是將劉北元繩之以法的警察,或者是起訴劉北元的檢察官?
都不是啊!真正狂的地方是,台灣選出來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委員,可以對整個司法體制指指點點的人,就是他媽的殺人犯劉北元啊!這狂了吧!你挖破馬桶也想不出來的人選,就是他啊!
但他到底是個甚麼樣的人呢?在一篇由楊肅民下筆的報導中,劉北元坦承了:【我承認我很有女人緣,我跟太太結婚半年後,就有一名女子跟著我長達十一年,報上報導我腳踏三條船,其實不只。我在感情處理上有很大問題,我沒有去追求,但我不會拒絕,很貪心,又不會分手,所以才會累積成大災難。】
網友廖世承還特別來留言:【我當時就住在這附近~波士頓麵包的其中一個女店員是我朋友~當時他講到這人如何置被害者於死地~而且是在她母親面前~不理被害者母親的哭泣勸阻~聽了實在令人怒火中燒~
司改國是會議應該要檢討的就是這樣的人
為什麼這樣的人可以輕判關幾年就出來
現在還變成司改國是會議成員?
他還在第五組 "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內
我怎麼想都想不透.....】
不要說廖世承想不透,我也他媽的想不透。因為仔細一查,發現劉北元果然是名有非常深刻經驗熟稔司法的大律師,他完全集合好了所有在台灣殺人不會被判死刑的關鍵重點:
第一個,雖然他帶著預謀準備的刀具,擺明就是預謀殺人,但是他喝了酒。(這跟酒駕撞死人被輕判簡直一樣)
第二個,雖然當場張女母親不斷阻止他,但他依舊不斷揮刀砍殺,但是他聲稱自己完全不記得了。(失憶殺人,都不知道多少殺人犯用過這個理由了)
第三個,雖然他外遇,腳踏多條船,最後還聲稱自己不能接受對方分手而殺人因為張女才是他的最愛。(童仲彥講的話幾乎一模一樣啊!差別只在於對方沒有死!)
第四,他駕車逃逸是為了看媽媽,了不起,孝順!
第五,他還透過自己當警察的哥哥自首,表示深具悔意!了不起,自首!
好啦,就算像我這種不太懂得玩弄司法的人都知道,這簡直集合了所有抗打擊抗毒抗死刑的+9神裝,只要在台灣,就算包青天來了也不能判他死刑啊!
好啦,結果法官斥責檢察官說這傢伙是個人才(我他媽的也覺得他是個人才),絕對不可以重判,所以判了他十二年,檢方也放棄上訴。然後他關了八年就出來了!然後寫了兩本書就當上了中華民國史上最重大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這一組的委員啊!
媽呀!簡直廢到笑!
他根本就是台灣民眾不相信司法的濃縮代表人物啊!玩法有錢,殺人輕判,賠錢了事,不要說死刑了,連無期徒刑都不用,他媽的你當著人家媽媽的面,無視媽媽的求情砍了你外遇對象二十三刀,血流滿地,可怕到附近的麵包店店員都不敢出來,結果不但關八年就出來,而且還當上了中華民國司法改革委員會的委員,主要負責的題目是【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是怎樣,要教導大家如何殺人免死嗎?是要讓鄭捷看看老子殺人懂法就是跟你不一樣?是要讓其他殺人犯覺得這人超棒的超勵志的,我將來也要像他一樣嗎?
我的老天鵝啊!這到底是國是會議還是狂新聞啊?果然9487就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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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酒駕緩起訴 在 蘇琮祺 諮商心理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好人會變成「不那麼好的人」,容易跟同事吵架、回家對老婆不耐煩;一對好好的情侶分手會開始跟蹤、大學生會不上課…
這時候如果再下去,大概會有兩條路,一條是開始失功能、可能還去喝酒、嗑藥成了廢人,再下去最後變病人,丟進醫療體系。
另一條路是開始變「壞人」,最後…變「罪人」,丟進司法體系。
我們一向只處理病人和罪人,但前面這一大段,都沒有足夠的資源投入,這是不對的。 "
今天受邀柯志恩委員所召開的公聽會,來提供、表達我自己的相關意見。
原則上我的所有立法建議,是基於兩個大的原則主軸而提出的:
第一個是,醫療模式要和正常模式做清楚的畫分,否則會喪失掉立法讓這個國家更加注重心理健康的原意。
第二個是,心理健康由於屬性特殊、牽涉廣泛,立法對應到行政的部份,格局要夠大,縱向和橫向的架構要夠完整。
第一個主軸,為什麼要分開。我們精神醫學是要醫病人、不是醫壞人。一個在這個社會價值底下,一個「好」的人,其實對應到心理健康的部份,要遠遠超越在身體健康之上。
一個老到90歲還在賣10塊錢便當的人、一個一輩子在菜市場賣菜省吃撿用捐錢的女人,還能上時代雜誌影響力跨出台灣…。即使身體不是那麼健康,跑不快、跳不高,但她們對社會的貢獻,可能遠遠強過很多健康檢查滿分的人。
問題是好人會變成「不那麼好的人」,容易跟同事吵架、回家對老婆不耐煩;一對好好的情侶分手會開始跟蹤、大學生會不上課…
這時候如果再下去,大概會有兩條路,一條是開始失功能、可能還去喝酒、嗑藥成了廢人,再下去最後變病人,丟進醫療體系。
另一條路是開始變「壞人」,最後…變「罪人」,丟進司法體系。
我們一向只處理病人和罪人,但前面這一大段,都沒有足夠的資源投入,這是不對的。
這也是我為什麼特別強調,要把醫療的部份和健康促進做清楚的畫分,大家有印象,去年的新聞,有典獄長抱怨監獄關太多藥酒癮犯,希望丟進醫療體系的新聞吧?
這是很糟的模式!其實有很多公衛該做的東西,為了一時方便被丟進醫療模式之後,公衛本身就萎縮了,矯正署的預算不夠,又要丟進醫療,這些政策的思考模式都是錯誤的。
心理健康促進如果沒有從醫療模式中清楚的獨立出來,第一會造成心理健康被污名化,相關有益民眾的措施推動困難,最終會造成相關專業的價值被低估和萎縮,也會轉移焦點,忽略掉國家資源投入不夠的事實。
所以將心理健康促進,定位在醫療模式之外,增進全民健康的立法,這是我第一個主軸。
關於第二個主軸,平心而論,國家不是、也不可能什麼事都沒在做。在好人變成「不那麼好的人」的過程中,國家有做什麼嗎?勞動部有啊!勞工被資遣,是有心理輔導的機制的,而且給的專業費用算合理。酒駕有沒有心理輔導?有啊,法務部有酒駕緩起訴的心理輔導計畫啊。內政部,家暴做那麼久了;教育部,學生輔導法都出來了…;國防部?國防部的心理輔導計畫做得其實不錯耶,過去軍人自殺率是一般人的兩倍,現在降到一般人的一半,大家其實加減都有在做啊。
但是!但是!
一個失了業的男人、心情很差在公司大鬧,心裡已經動念準備去殺老闆了,回到家對太太精神虐待導致太太離家出走,在當兵的大兒子沒辦法回家處理,急得在軍隊裡要自殺,因為小妹妹逃家不上學在外面援交…。
勞動部、內政部、國防部、教育部,剛好大家都包了…
請問,這個誰來管?三個和尚沒水喝的慘劇再度出現。
這也是我提第二個主軸的原因。要有橫向聯結、縱向的縱深,架構上要有足夠大的格局。
橫向的聯結,至少要在行政院的層級,就像婦權會,現在叫性平會,由行政院長出來主持心理健康在國家層次上的橫向聯結。
至於「縱深」,我舉一個例子,前幾天才有一個新聞不知大家有沒有注意到?要試辦75歲以上的老人重新考駕照?當然這不是個壞主意,因為日本、美國都有類似這樣的行政措施,問題是,交通部有沒有注意到,美國在做這種事之後,有去研究對老人的影響?
答案是憂鬱的症狀大幅上昇、生活滿意度明顯下降,而且這種變化獨立於認知功能的變化之外
這就是我說的,要有跨部會的聯合、夠強的幕僚,去用全面的角度來看每一個部會和心理健康促進相關的議題。
橫向的聯結,縱向的縱深都要顧到。如果全都放衛政,那警察過勞、心理不平衡要拿槍去掃射;消防隊員遇到重大災害、很多人得到心理創傷;老師壓力大,亂罵學生…,這些若沒人處理,內政部和教育部要來罵衛福部失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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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內容:
酒測畫面曝!國泰世華鄧崇儀鴨霸超車 撞直行BMW「自爆」酒駕
2023年03月10日 15:35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大安區在和平東路1段、金山南路口發生自小客車車禍,警方到場對雙方進行酒測,
竟未調閱監視器,光憑當事人說法就要對其中1名自稱駕駛的女子酒測,經過對方指認才
調閱監視器確認開車的為另名男子,而該名駕駛酒測值達0.9,也被發現酒駕男竟是國泰
世華銀行資深副總鄧崇儀,稍早鄧崇儀接受酒測的畫也曝光。
警方調查,3月5日晚上9時許,在和平東路一段、金山南路口發生自小客車碰撞事故,警
員到場依程序對雙方駕駛進行酒測,其中1名廖姓女子主動出面坦承酒駕,員警隨即準備
酒測,當場被對方舉報「頂替」。
警方經過舉報才調閱監視器,發現駕駛就是一旁的鄧姓男子,警方也對鄧男進行酒測,酒
測值達0.9,也將依照公共危險罪嫌送辦,頂替的廖姓女子也將吃上涉嫌使公務人員登載
不實的刑責。
這名叫人頂包的鄧姓男子來頭可不小,在國泰世華銀行擔任常務董事,且也是國泰世華銀
行資深副總經理,據悉,鄧崇儀在清華大學數學系畢業後就進入國泰體系上班,在國泰金
融各項目歷練20年,最後擔任國泰世華銀行資深副總。
據了解,當時鄧崇儀開著2019年的Toyota Camry轎車,行駛在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上
,但卻因酒駕先違規跨越雙白線闖進左轉車道,接著又違規直行,在行經金山南路口時要
擠進車道與BMW轎車發生擦撞。
據悉,當時鄧所開的Toyota Camry轎車,為租賃公司所承租,該車款為2019年式,售價依
照等級高低落在84萬至139萬左右,另外遭撞的BMW則是2007年BMW325d,目前二手價格約
在20多萬。
心得/說明:
影片:
https://youtu.be/3NJTTQrvQ5M
酒駕爛醉喝到0.9
已經是無法識別了
他老婆還不請代駕
不知道在想什麼?!
擦撞被逮還要老婆頂罪
真是好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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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38.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78436993.A.D82.html
險罪嫌移送法辦
※ 編輯: charles0939 (180.217.138.191 臺灣), 03/10/2023 17:08:32
女的有頂替罪
刑法第164條規定:「藏匿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脫逃人或使之隱避者,處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意圖犯前項之罪而頂替者,亦同。」
為什麼頂替要處罰?係因行為人意圖使犯人脫罪,出而頂替,將嚴重影響犯罪之偵查與審
判工作之進行,至於是否以犯人之名義或本人之姓名出面頂替,均足使真相難以發現,而
妨害國家司法權之行使,其惡性對司法之不良影響並無軒輊,都應加以處罰。
※ 編輯: charles0939 (101.9.53.136 臺灣), 03/13/2023 1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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