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放高利貸少年交流】
你跟高利貸借10萬,他只給你9萬,而你要在短期間內(不到一個月) 還錢,大概就要還13萬!借9萬還13萬,術語叫「九出十三歸」。
高利貸小哥打來:已經到了?我回答:我要5-6分鐘才到。
他:阿姨在哪裡我可以過去找你。
我告訴小哥位置,過沒多久一部黑色車開來。
上前問候,裡面是一位皮膚黑,表情有惡煞看起來似黑幫小兄弟。
我:「我是黃阿姨」!他驚詫莫名!
我問說:你剛剛有打電話給我嗎?
他:沒有!「不好意思,我認錯人!」
(約過二分鐘)。一部車開過來停下。
上前問候,我:「是斯文嗎?」
駕駛座的他:對。我:「我要上車嗎?」
他:錢直接交給我就好。我:「因為要點一下。」
他:好。
我開後座門入內(只他一人,他斯文樣,一點都不像黑道小兄弟兇惡樣,左手刺青)。
我帶著笑聲:阿!生意好嗎?
他:你是她?
我:我是她阿姨。
他:媽媽那邊的!
我:她媽媽拜把。
我笑說:我問你生意好不好?有業績壓力嗎?老實講!
他:多多少少。
我:你有老闆嗎?
他:有阿。
我:「所以你們要做業績!」「其實我也很能了解,你們做這一行的辛苦,還要擔風險,這個錢是老闆拿出來的嗎?我朋友是去借二分放五分。」
他:這是我們自己的,不是跟人家借來放的。
我:你們利息有點高(想跟他談少付點高利息)。
他:這也沒辦法,我們就是靠這些吃穿。
我:「你們有薪水嗎?」
他:有阿!一個月才四萬元。
我:你們怎麼抽?
他:怎麼抽,我就不方便說。
我:我有朋友也做這一行,做的很辛苦,也被倒,所以我覺得很辛苦。
他:我們職業就是做這個,考量會比較多。你說那個二分的,離太遠,乾脆就不要接。
(眼前這位年輕男孩,手肘雖刺青,感覺他憨厚,跟他沒距離)
我:我在想尾款利息可以少付嗎?(還是想講講看)
他:因為已經拖那麼多天了!
我問說:我世姪女借4萬(實拿3萬),利息一個月付6000!已經付幾次利息?
他:兩三次。
我:這樣問會不會不好?
他:沒事啦,大家有什麼就提出來講,這沒什麼眉角阿,因為當初她有跟我說,一個時間就會還。
我:所以你才會借她。
他:講真的啦,你說,10天4500元誰擋ㄟ條?!
我:你也是有同理心的,如果你去借。
他:我哪裡來10天4500元的錢啊!一個月我就要生13500元出來!
我:你好有同理心。
他:但是很多人會被這個尬死,是他們自己的問題,講真的,我們不可能跟他們說,你今天借多少,甚麼時候還我,假如大姊你有困難,來找我幫忙,你來跟我借錢,我還跟你說10天內一定要還我喔,我相信你也借不下去,像這種話都是借款自己口中講出來的,我們不可能這樣,你都甘苦來借錢,我們又要限制你幾天後全部歸還,這是我們本業,照憑、照走,你說幾天內要還,拿不出來,那是你的問題。
我:「但是都沒壓縮米(預留空間あそび)?最後一次利息少算點!」
他:我們規定就是這樣,如果今天這筆錢,是我自己的,我沒差,不過我們要交給公司上頭,我有我們困難地方
(知道沒談少付利息空間,先捨,換話題)
我:那你打算做這行多久?給自己一個期許,大概做到什麼時候?
他:「因為我也少少的在存錢,當然存了些錢也是做投資,投資方面我這個人比較保守,比較不會投資偏門的….」
(他也知道什麼是偏,感覺他有未來性)
「…可能投資一些餐飲,…」
我:這樣很讚ㄋㄟ,你有這麼正向想法好棒喔。
他:我比較不喜歡,錢來的快,花得也快。
我:對啦。
他:我們做這個其實也看多了,我十幾歲出來外面跟人家混。
我:你現在幾歲?
他: 25歲。
我:你擱少年,未來擱光明。
他:十幾歲就在外面混,一開始接觸到陣頭,人會走偏,幾乎都是陣頭,是一個跳板,陣頭圈子裡亂,各行各業、形形色色的人都有,廟會你看都是黑道,看廟越大間有名,香油錢都很可觀的。你看顏清標為什麼一直坐著,媽祖周邊商品賺的都是他們的,不然哪有法度弄一個法人財團? 哪來億來億去利潤!
我拉回話題,我:「其實現在疫情,很多行業都受到波及,有的企業都倒了,有的留職、停薪,都很辛苦。」
他:像鞋廠寶成,都一個月多7天假。
我:疫情規定你多休假,我看到蠻苦的。
我從袋子裡拿出兩個裝好的口罩。送他。他想笑,我覺得送你口罩很重要,這個有意義,請你記得口罩,記得我(他笑得很可愛)。
我:很多人在這次武漢疫情中,生命被帶走,無論你多有錢,也躲不過這個病毒,他賺再多錢也用不到,我把口罩送給你,照顧好自己。
他笑得很單純、開心,他收下:謝謝。
我:我世姪女的借據是什麼?(他拿出給我看)
他:你看她寫的6萬元。
我:可以看一下她的字嗎?
他:可以,他緊拿在手上不放(很有警覺性,其實我只是要確認)。
他:我可能拿到錢,才能給你。
我:她名子簽在哪裡?我沒看到。
他指世姪女筆跡給我看(我老花,只能看個大概)。
他:你看後面借3萬,因為我們本票都寫雙倍,沒什麼問題。我有跟他說:票寫多少不重要,反正你跟我借多少,就還我多少!(大概是為了借錢拖久,準備加進去的利息空間)。
他:我有聽說,她爸爸是大安幫的。
我:你老大是誰?
他:我們是南部的,聽我口音就知道了。
我:很親切,你是那裡的。
他:下港三民區那裏。
我驚呼:高雄!你講三民我就知道是高雄。不錯喔,高雄人很親切。
他:你是幫世姪女處理。
我:她不敢讓爸媽知道這件事,她爸爸不喜歡高利貸。
他:他爸爸是不喜歡借還是?
我:他爸爸不喜歡去這一行,因為他爸爸很重義氣,幫人家忙去酒家、酒店都不收人家錢,自己花錢,他覺得人家都已經很需要這筆錢,你還賺這樣的錢!你賺這樣的錢,到時候還是會有另外一個方式不見,他爸爸就是很有情義的人,只好找我幫忙。
他:每個人賺錢方法不一樣,我們這一行最簡單、最快。
我:覺得身體還是比較重要,有時打個電話給爸爸、媽媽。
他:我明天要回去。
我高興了一下:你要去罷韓喔!
他:要阿,我要回去罷韓,我是高雄囝仔啊。
我:水啊,水啊,這水水水!
他:我一定要回去投。
我:我剛剛去撐香港保護傘。
他搖頭嘆息:大陸真是(不知如何說起)。
我:現在香港處境,我都常常流淚。我接說:「水阿,回去罷韓,真讚。」
他:真正騙高雄人,騙太慘!6/6號過他可以睡到中午,我們全部專程回去投。
我:水阿,台灣有你們這些年輕人,會變不一樣的天,韓國瑜那句恁爸等你,中了人家心,多謝你講這句話,看到你真面目,給你睡飽一點。
他:他還在騙,今天如果是韓國瑜,台灣疫情不不知會怎樣慘,他還想讓武漢人來,高雄人就反(覂pieŋ`) 了,還要開放健保,瘋了!
我:如果這次罷韓沒過,他又風神起來,中國又拱他,台灣又亂的。
他:這次一定要把他拔起來。
我:但是高雄有黑道在挺。他:大家都覂了。
我:是嗎?
他:你說的是外省掛那邊,左營外省那邊,那邊叫親藍,那邊是眷村,都是眷村的混混,都那些而己。我們往南這邊,靠鄉下往台南那邊,左營靠海之前是海軍、陸軍休息,左營海軍都是一些老竽阿,那邊有個果貿社區,也有果菜市場,裡面眷村國宅住老農民,都那區在挺而已。
我:但是他會蓋牌,有人擔心被做記號,不敢去領票。
他:沒票沒差,雙證件、印章帶去就好,之前總統選舉都說過,沒通知單沒關係,我有一個客戶,她是韓鐵粉,她先生支持蔡英文,她先生把她戶口遷到台南,叫她回去台南投,她開自助餐,我都去那邊吃飯,她都看「中視」,我想靠邀在聽這個,我轉民視。她問我是不是支持蔡英文的,我說對。一開始我還不知道她支持韓國瑜。我說對阿,「中視」都在播韓國瑜,不高興耶。後來我同事去,她跟同事說,那個斯文的,搶我偶像韓國瑜!
我:真有趣。
利息付完。我問:你們需要和老大去酒家、舞廳應酬?
他:我們公司自己有招待所。
我:所以你們不用很辛苦喝酒。他:就算喝也沒關係,在招待所。
我:你這樣身體會不會?
他:都是放假時候才喝,上班不能這樣玩,我們早上10點就要起床。我們老闆會在群組出聲,我們沒出聲就落屎阿,我們靠這個起來。
我:有虧損到嗎?
他:沒虧到,虧到應該都收了。真的要做,這不可能虧。我們不是放款這麼簡單,也要看客人是自己住,後面沒人,我們也不會借錢給他,要看他後面有東西嗎?不是你來就借你,公司有公司的規矩,你沒身分證,或身分證剛辦的,我們不會給的,就算你家多有錢,我們也不會給的,身分證是基本,連身分證都沒,不會借給你,像手機繳不起,也不會給,基本手機費都繳不起,怎麼會借你,這一行有很多眉角,我學二-三年才出來接客人。第一-二年都收錢而已,跟客人溝通,第二年開始才漸漸跟客人接觸,老闆丟客戶地址,OK我就過去訪,狀況家人什麼的,大概需要多少錢?要做什麼用?這都要了解。
我:你們住在老闆的地方?
他:老闆找地方給我們住,不用付房租,連車保養都是公司的。
我:我的意思是,我姊他們生活方式,過的日子不正常,有的年紀很輕,大腸癌生病!
(他剛好電話進來,送貨的。他:新竹貨運,警衛可代收)
他:我寄東西給爸爸媽媽。母親節帶我母阿去吃老乾杯花1萬多元,沒辦法!我18歲就出來。
我:你也很多心歷路程。
他:有嗎?小漢愛𨑨迌,十幾歲不愛回家,後來來台北,漸漸回去家裡,看家人真的老了,爸爸一年比一年瘦,之前還有鮪魚肚,現在都消縮不見了,老爸本身肝不好。他在做球(簽賭),常常人家半夜打來要下注,美國那邊在打,我們這邊是半夜。長期肝不好。
我:這樣他把身體弄得很辛苦,我的意思是說,身體如果沒好好照顧,很年輕就帶著尿袋。
他:可能長期生活不正常,我們是沒有啦,最晚2點就睡,我們1-2點睡,10點才起床,我們最少有6-7小時。
我:生活作息算正常。他:週末我們就多睡。
我:好啦,跟你談很開心,我也了解這一行的辛苦。
他:有好有壞,我們這一行也有不好的,他們做法更偏,我們那天說拖幾天算了,還有罰更兇一天罰一千,我們還好,罰一成。世姪女前面有正常繳,超過時間我能要收幾百塊,最主要是我們要趕快把本金收回來,有人聽到罰金就趕快還,我們也是話術而已。
我:其實你們也會將心比心。
他:我知道你也想趕快還,但是我也有壓力。用另外一種方式跟他說,有的客人很皮,時間到了,覺得隨便啦,你又不會怎樣,會覺得你人太好了,他們會軟土深掘,得寸進尺。
我:聊起,才了解這一行辛苦。他:我們這行,不是全部都不好的。
我:我覺得斯文,你以後會有很好前途,離開這一行,我們人到某一個層次會想走另一行,是很自然的。他:我大概35到40歲,盡量可以在30-32結婚。那時做兩三年再跳脫,或存到錢、位子更高不用出面,錢就可以進來。
我:你自己會把錢安排好?有的賺柳柳花柳柳。
他:我自己也很省,沒什麼花費,我愛騎車、愛改車,我有在玩偉士牌。
我:不錯啊,那不是不好的事。他:我酒也很少喝,不吃檳榔,菸一天抽一兩根。我:讚阿,足標準ㄟ,嫁給你,一定很幸福。他:去酒店,我也沒興趣,去也沒意義。
我:我真的好希望,以後我們可以聯絡。記得黃阿姨送你兩個口罩 (下車說掰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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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樁精心策劃的騙局-史上最慘烈的影視投資案
處理詐欺案多年,各式各樣的騙局幾乎都見識過了,卻沒看過這一樁歷經多年縝密的詐騙
手法,不僅攫取了鉅額的股權與影片權利,甚至製造假債權,把受害人的財產查封殆盡,
下場極為慘烈。騙局的一端是豪門企業,另一端是善良樸實的電影導演;兩相交鋒,可想
而知,結局是導演被迫淨身出戶,企業主掌權又獲利,享盡各種好處。
然而,原本以為企業集團蠶食鯨吞的結果,充其量導演喪失影片的權利,感嘆識人不明、
際遇不平。沒想到企業主享受豐足的收益後,還倒打一耙,迫使導演承擔數千萬元莫須有
的債務,甚至利用公權力查扣導演身家財產,聲請法院廣發執行命令,從台北到高雄、從
學術單位到影視主管機關都無預警收到扣押通知,俱連辦公室皆遭查封,無非要公告周知
導演「欠債未還」……。
一向對司法制度缺乏信心的導演面對投資糾紛引發的查封壓力,仍不得不出面求助於律師
。來訪時劈頭就問:「律師,從台灣頭到台灣尾大家都知道這部電影是我拍的,可是權利
卻早就被這家公司拿走了!說出去誰會相信呢?當年我是不懂法律、很容易信任別人啦!
可是這樣就要懲罰我一輩子嗎?對方蓄意構陷,難道就不用接受制裁嗎?」會議桌上攤開
一堆法律文件,對於導演而言,想必比電影劇本艱澀難懂上數百倍。
「導演,請您從頭開始說,到底當年雙方是如何約定的?」雖然事先讀過電影公司窗口寄
來的投資合約、影片權利買賣契約書、股權轉讓協議書、本票裁定,然而當事人親臨現場
,經歷十餘年的恩怨交織,千折百迴的情緒,依然在瞬間引爆!
導演試圖還原多年前的困境:「那一年我們劇組歷盡千辛萬苦,終於影片即將完成,然而
殺青前夕,預算超支已經嚴重超乎公司可以承受的臨界點。製片到處籌措資金,卻四處碰
壁,在幾近絕望中,忽然有位企業家伸出援手,讓我們的電影在最後關頭得以完成。律師
,您可以想見當年我的感激與恩同再造的心情。」回憶往事的過程,導演心境頗為複雜;
卻沒料到當年他一直以為的「雪中送炭」義舉,其實只是誘餌……。
「這位企業家在劇組財務陷入絕境的關鍵時刻,先是提議與我合開公司,計劃要專為推動
這部史詩般的電影展開發行業務。我當下欣然接受,以為是一樁理想的投資合作!當時雙
方簽了一份投資設立公司的合約,約定開設新公司,股份一人一半。可是過了幾個月企業
家又要求簽訂影片買賣契約,因為他說既然合開公司,當然要把電影權利賣給這家公司,
才能好好發行影片。乍聽之下很有道理,我就簽了……」。
聽到這裡,忍不住提醒:「導演,您知道把影片交給別家公司發行,根本無需『賣斷』權
利嗎?對方提出這種要求,恐怕是想要拿走影片的權利吧!」導演點點頭說:「我後來才
明白其中的緣由。可是他有投資,難道不用給他權利嗎?」
「是要給權利,但不用把全部的影片權利都讓與對方,因為您也有投資,倘若一人出資一
半,只需給他一半的權利即足。至於『發行』與『投資』根本是兩碼子事,『投資取得影
片共有的視聽著作權』和『授予發行權』應該分開處理,無需因為顧慮對方有投資,就讓
與影片的全部權利;其實授權對方發行影片就可以達到目的。」導演聽得專注,然而似乎
愈聽心情愈沈重。
顧不得導演的情緒變化,先問重點:「後來新公司有成立嗎?有沒有登記您的股份嗎?」
回歸投資面,當然要先關心當事人有無取得股權。
「我其實不太清楚,也不知道要跟對方要登記文件來看。因為那時候忙著拍片,從來沒想
到要去留意這些事情;而且說真的我也不懂公司法的做法。」導演輕描淡寫,卻讓人有不
祥的預感!合夥的一方之於法律知識愈是淺薄,愈容易給予對方可乘之機,這是人性使然
,徵諸法庭案例,屢試不爽,真令人憂心!
「不過,兩個月之後,對方把影片的買賣價金匯第一期過來。接著又說新公司要增資,叫
我入股,要先繳股金1億多元,我就趕緊用他們付的錢匯過去。」導演完全配合對方的索
求。可是怎麼愈聽愈覺得事有蹊翹,最初不是要合開公司嗎?導演可以用技術股加入,為
何還要繳納入股金?而且金額如此高,分得股份卻未達原先投資合約所定的額度。沒想到
這還不是最離奇的環節,接著的發展更匪夷所思……。
「後來不曉得為什麼,我們公司原來擁有一千多萬特別股的股份,價值1億5千萬元,居然
新公司用1塊錢買回。」導演說出對方佈局的第二步棋。
對方擅長操弄騙術,令人聞之膽顫驚心!難道導演未曾察覺對方的陰謀?
「當時我忙著拍新片,對方沒有知會我,也沒通知我去開股東會,隔了很久他們才說影片
虧損,公司淨值大跌,依章程規定,必須要做買回股份的動作。可是他們從頭到尾都沒拿
公司章程給我看,我也不瞭解這算是什麼程序。」導演轉述企業主的說辭,依然是疑點重
重。
「這是什麼時候的事?」陳年往事需要好好回溯,才能梳理迂迴曲折的騙術。
「可能是影片上映後1年多吧,因為他們刻意沒讓我去開會,細節也不是很清楚……」導
演努力回想。
「不對呀!影片的收益每年都在累積,除了第一年的票房收入之外,還有海外發行的授權
金,加上OTT平台也會付授權金,我記得2021年這部電影不是還上架Disney+數位串流平台
嘛,至少有美金幾十萬元的收入,豈可僅以第一年的收入就論斷盈虧?即使是電影製作公
司所發生的製作成本(例如購入影片的著作權費用),在電影製作完成前應放『在製影片
』的帳目,完成電影後應列『無形資產』,並在取得收入和上映開始區分15-30年攤銷成
本費用,這是稅法的規定,他們怎麼可以全額列入第一年的成本費用,宣稱虧損?如此根
本不符會計準則。」看來企業家以魚目混珠的手法誆騙導演,目的要逼退導演在公司占有
的股份及董事席位。
「而且投資有賺有賠,必須自負盈虧的風險。」我繼續反駁對方的歪理。「您也有挹注1
億多元的資金,算是第二大股東;公司董事長下決策購買影片,在影片第一年剛發行時,
就以票房及海外代理發行收益結算影片盈虧,而要求公司第二大股東負擔彌補虧損的責任
,毫無道理可言!若要承擔虧損,為何第一大股東不用共同分擔,卻全由您來承擔,白白
損失高達1億多元的特別股?」
導演似乎領悟了箇中道理,提出另一項疑點:「最近我才知道就在對方用1塊錢買回我的
特別股的前半年,某公家單位有投資這家公司,也一樣讓新公司買回它的特別股,差別在
於他們賣了7百多萬股的特別股,拿到7千多萬元,我賣了它兩倍多的股權,卻只拿回1塊
錢,他們說我的是『乙種特別股』、另外一家是『甲種特別股』,我不曉得為什麼差別這
麼大?他們從頭到尾都沒跟我講過,也沒找我去開股東會為什就因爲我不懂法律、好欺負嗎?」
「這種差別待遇蠻奇怪的!對方以1元買回特別股的決議與修改章程的程序,恐怕有重大
瑕疵。因為從公司法的規定,對應到公司章程,對方設定的價位根本不符合減資要件。而
且會議程序也不合法,可能有偽造文書的嫌疑,依據公司法的規定,這種決議違反法令及
章程根本就無效,應該要推翻買回特別股的效力。」我開始尋求法律解方。
導演繼續說出騙局的續集:「後來,對方以我的公司欠債為由,要求我讓出最後200萬股
的新公司股份,而且又以作帳為由,強要我簽一張本票,說是以前的借款。於是我們公司
莫名其妙又添了一筆債務,欠了另一家公司xx千萬元。其實我跟這家公司都沒有借過錢,
也沒有簽借據或合約,我不曉得為什麼對方要作這種安排……」。
「您簽了那張本票喔?」這太誇張了吧!對方明明以擁有股權、著作權為餌,誘騙導演讓
出影片權利,而以架空的股東權利搪塞,最終又將股權以極度不合理的條件收回。一連串
行騙手法高明,料定專注追求藝術夢想的導演無法識破,而設局掠奪資產。
導演回想當年在本票上簽名的原因:「我當時也沒有細算到底雙方實際的帳,因爲投資合
約都已經結算清楚;後來影片買賣合約對方也有支付一部份價金,不過還沒付清。對方把
帳弄得很複雜,又一直抱怨影片虧本,身為導演,我覺得很內疚、很自責。這麼多年來總
覺對方於我有恩,人情上理應配合他們作帳的要求;而且他們總經理拍胸脯跟我保證,說
董事長這麼有錢,絕對不會向我催討。我信任他,就簽了。後來才知道他們把影片買賣價
金當作借款,認為我也搞不清楚帳務,會在時間緊迫的壓力下簽給他們,就只給我幾分鐘
考慮,要求我簽名,我也只好配合。」
影視創作人常常把恩情與商業交易混為一談,又擔心投資方會虧本,在莫名的感恩圖報與
咎責動機下,賠出了身家財產與曠世巨作而不自知。
於是企業家再度得逞,不僅不費吹灰之力取回導演的股權與影片著作權,手中還握有導演
欠缺法律知識而開立的鉅額本票,隨時可以要脅導演,任其宰割。去年導演開拍新片,企
業家又以相同手法要求入股,意圖染指影片的權利。幸好導演這次識破對方的企圖,表示
無法苟同,否則難以對其他投資方交代,不料「不聽話」的結果,竟然引發意想不到的災
難。
企業家眼見詭計無法達到目的,心一橫,竟然開始展開報復行動。半年前對方將那張導演
誤簽的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的裁定,導演焦急之餘,僅能委託律師提起抗告、再抗告
,卻皆遭法院以本票符合形式要件為由駁回。本票裁定很快定讞,導演以為企業家有良心
,不至於查封他的財產。孰料,對方不但火速聲請查封導演與電影公司的不動產,以及凍
結銀行帳戶;還四處放火,恣意提出請求查封第三方債權。
最不可思議的是法院完全配合演出,民事執行處受理強制執行聲請案後,立即根據債權人
(企業家)陳報的不存在的財產,破天荒大舉核發執行命令,縱經律師向執行處數度聲明
議,亦不為所動。而當事人為蒐集更多財務數據,揭穿對方長年虧損的迷障,數月前向民
事庭提出「選派檢查人查帳」的聲請,法官受理後一週立即發函徵詢會計師公會指派會計
師擔任檢查人,被指定之會計師亦迅即回函表示接受指派;爾後法院卻無故停滯,裁定遲
遲未核發……。種種跡象皆令人費解。
導演看著法院執行處連續寄達的執行命令,不禁問道:「是非對錯,法院分不清楚嗎?為
什麼惡人逍遙法外,好人只因為不懂法律,就要付出全部的代價?!」雖然這是個難解的
命題,也許連上天都給不出答案。回溯十幾年前對方一步步縝密佈局,誘使導演簽署的文
件,心想這場硬仗打下來,恐怕艱苦應戰、血流成河。
導演不畏權勢,決意提告,他說:「我已經一無所有,也沒什麼好輸的了!而對方詐取股
權、誘簽本票,惡意奪取影片權利,就讓法院來判定孰是孰非吧!」既然有此決心,就必
須深入研究解法。本票准予強制執行的裁定雖然定讞,但那是根據票據法與非訟事件法的
規定,針對本票形式要件(票面金額、發票人簽章、受款人、付款日)所作的判定;至於
本票債權是否存在,仍有爭執的空間。倘使對方主張的借款根本不存在,本票的開立即無
依據,債務人可以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撤銷本票之效力。
此外,對方以「借款」抵銷公司股權轉讓亦將失其根據,導演仍擁有公司的股份,並享有
屬於公司資產的影片;對方應交出影片上映以來所有的發行收入的財務報表,據實分配收
益。至於當年以1元買回特別股的股份,亦將因對方涉嫌偽造文書罪責而影響效力,而股
東會決議也因違法而無效。
於是詢問導演:「目前除了民事求償之外,對方還涉嫌偽造文書、詐欺、侵占、背信等罪
責,是否一併提告?」他毫不遲疑地回答:「當然要告啊!對方已經窮追猛打,把我逼到
牆角,為何不反擊?總要讓對方明白惡人應受懲罰,法律不是只為了有權勢的有錢人存在
!」此際也許「攻擊」才是法庭裡最好的防禦。
面對著一份份訴狀,腦海中盡是導演憤懣不平的神情。一邊查著司法判例,一邊思考著:
這般血淋淋的案例,在台灣電影投資制度未臻健全、主管機關欠缺相關監理機制,影視導
演無法掌握商業對價關係的情況下,日後紛爭恐怕仍將層出不窮,不知會再扼殺多少影視
產業的創作能量與商機。企業家運用法律、財務資訊的優勢,將電影當作財務商品,不擇
手段掠奪竊取藝術作品,絕非做電影的人玩得起的。政府揭櫫電影產業為國家發展的重要
戰略項目之際,對於深陷困境的影視導演又該如何伸出援手,力挽狂瀾?
然而與其等待救援,不如自力救濟。於是建議導演先提告「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的民事
訴訟,並聲請暫時停止強制執行程序。法院很快就受理了,訂定開庭期日之同時,法官寫
了長長的公文,指示兩造於期限內提出調查證據的聲請。法官也裁定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
確定前,民事執行處須停止強制執行程序;但需先繳納鉅額擔保金,當事人又陷入困境。
幸好抗告到二審法院,法官明曉事理,立即大幅縮減擔保金,導演收到裁定書,三天內艱
辛籌款提存到法院,提存所通知民事執行處停止執行。查封財產的危機暫告解除,接下來
要專心打本票的訴訟了。
開庭前夕,邀集導演與會計師共同商議訴訟策略。我們把導演與對方簽署的合約書一份一
份仔細解析,比對法院調出當年的發票匯款憑證,作出資金流程圖,導演才恍然大悟:「
原來對方以投資我的電影為名,向行政院申請近億元的開發基金。自己私自成立公司後,
只用三分之二的製作費就買走我的影片全部的權利,也取走這部電影所有的政府補助金,
又騙我入股,繳了1億多的股金,他們卻拿去還給行政院,後來用我的錢匯給我,宣稱這
是借款,其實是影片還未付清的價金。最後再用這筆不存在的借款和本票要脅,強迫我把
下一部影片權利分給他;我不答應,對方就來查封財產,趕盡殺絕。」
案情研究半年多,開了無數次的會議,終於讓導演看懂對方精心策劃的騙術,最終股權和
影片權利不保,還被冠上欠債不還的惡名,也才明白一片感恩的心換來無情的對待!雖然
面對真相,令人震驚傷痛,但只有痛過、痛醒,才能真正分辨對方是敵是友。律師的任務
在幫助當事人打開潘朵拉的盒子,看清殘酷的現實;提醒苦主在一次次痛苦的經驗中成長
,才能學會莫再邀請別人來傷害自己。
民事「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的訴訟,在承審法官積極果斷的調查下,台北市政府、文化
部、銀行快速回函,提供相關事證資料,諸多陳年證據一一浮現,騙局輪廓更加明顯。詐
欺、侵占、背信、偽造文書等刑案也將在國慶連假後展開,接到開庭傳票時,導演問:「
我們打得贏嗎?」我篤定地回應:「一定要打贏!台灣的影視產業不容惡質的投資方欺凌
創作者,予取予求、恣意盜取,該還給導演的公道必定要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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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定調被企業家炸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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