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委員會 周年 學者呼籲平反兩公約重大指標案件
http://n.yam.com/Article/20210811568696
太極門案義務辯護律師蔣瑞琴指出,發生於1996年的太極門案是無中生有案件,檢察官侯寬仁違法濫權起訴,衍生冤稅案件。2007年 #最高法院 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敬師禮是贈與,沒有營業行為,國稅局就應依判決立即撤銷稅單,卻違反法治。而且於2010年立法院公聽會,#財政部 承諾撤回強制執行,並在 #兩個月內 解決太極門稅案,少數不肖官員一再違背承諾,不只長期 #違法查封 太極門資產,甚至將太極門修行道場預定地違法拍賣,收歸國有。所有道館均是太極門師徒傳道、修煉之場所,相當於教會禮拜之場所、用地,依據《#強制執行法》第53條、113條,不得為查封及拍賣之對象,嚴重侵害人民信仰自由。
蔣瑞琴引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人人有思想、信念及宗教之自由。」憲法第13條與第15條明訂,人民之宗教信仰自由及財產權,應予保障。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73號解釋精神,國家應以最大的自我克制力,在法律規範上,盡量讓宗教行為自由,讓文化團體生活受到國家法律的最少限制。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公視新聞網 ( http://news.pts.org.tw )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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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寬仁的違失令太極門弟子感到憤怒,不少法律界人士也深覺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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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寬仁 #太極門 #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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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寬仁 #檢察官 在民國85年時任 #台北地檢署 檢察官時,偵辦了 #太極門案件,其偵辦過程經監察院調查結果,匡列出了多達八項的 #重大違法,太極門案經過了十年七個月,由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判決無罪無税確定,但其案所衍生的稅案,卻持續至今即將25年,25年的時間足以讓一個人從結婚到生子,人民的青春歲月被耗在一個 #違法濫權 的檢察官身上!
👉這樣的檢察官早該接受懲處,但卻因為超過懲戒十年的時效逃過懲,這樣恐怖的 #恐龍檢察官 居然還在上個月要出來選檢察長?幸好沒有當上,不然還要有多少人民受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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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改會等團體全力救援的徐自強案,今天更九審開庭。為釐清案情,法院出奇招,問徐自強是否願意和已經死刑定讞的原案共同被告黃春棋「對質」。
本影片為徐自強在法庭外接受報社記者訪問時的狀況。報社記者問他,是否擔心如果在法庭上對質,黃春棋會「提出尖銳的問題甚至吵架」。 徐自強表示不會擔心;其實他個人有很多話想問黃春棋,也很希望知道黃春棋到底想問他些什麼。不過因為涉及法律程序問題,還是要由律師們討論決定。
徐自強的義務辯護律師林永頌、尤伯祥、陳建宏等人表示,大法官釋字582號解釋,以及刑事訴訟法上規定,法庭上的交互詰問程序,並不是對質的概念。因為原來的同案被告黃春棋已經死刑定讞,在更九審是證人的身分,而且已經拒絕作證或為證詞具結。如果在法庭上讓兩人「對質」,恐怕會產生被告與證人雙方在法庭上對罵之後,被告或律師卻無法進一步詰問證人的狀況,損及被告的權益。因此他們還需要審慎考慮。
(攝影:吳東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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