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就好,何必快樂》推薦序
如果電話亭|
內文|
日本岩手的海邊有座純白的電話亭,人們從或近或遠的地方跋涉而至,拿起老派的黑色轉盤電話,想說的話很難說出口,沉默或哭泣都是有的。與其他的電話亭不同,這具電話並沒有接線。興建者是日本311震災的倖存者,他將此命名為「風之電話亭」,無法輕易轉達的,就交給風吧。
讀《正常就好,何必快樂》時,我腦中反覆浮出這個畫面。在冬夜的一座電話亭裡(因為背景是英國,想像的電話亭自動置換為紅色),珍奈・溫特森正透過話筒,把這本書的內容一字一句傳遞過來。
書中的確有著難以忘懷的電話亭場景,她在出版《柳橙不是唯一的水果》後,收到母親怒氣沖沖的來信,信中命令她打電話回去。此時她們已有數年沒有見面,沒有太久之後,她們將迎來最後一次見面。她的住處沒有電話,她找到一座電話亭,溫特森太太家也沒有電話,母親也走到一座電話亭去等電話。
她們當然看不見彼此,但珍奈・溫特森幾乎完整地看見了母親。穿著醫療用褲襪、平底涼鞋與連身裙,身材高大、127公斤的母親,勢必擠滿了整座電話亭。母親在那,電話通了很久,只是母親也始終不在,如同她生命中許多場景。
如果可以的話,我會推薦對這本書有興趣的讀者,也去讀《柳橙不是唯一的水果》。作者在25歲寫下的第一本小說《柳橙》,與她在51歲寫下的自傳《正常就好,何必快樂》,如同一張紙的兩面,在適當的光線角度之下,讀者可以看見另一面的字跡。例如,小說裡的主角是被丟棄在教堂的孤兒,現實生活的她,是被溫特森夫妻領養的棄嬰。
但也無妨,單獨讀這本書,並不會減損其鋒芒。是的鋒芒,本書是利器,開過光,刀尖沾的是自己的血。這也不是形容詞,她也算死過一次。
書名來自溫特森太太跟她說過的話,她在16歲因為性傾向跟母親起爭執,母親質問:「若你可以正常,你為什麼要快樂?」
之後她離家,蝸居在朋友的小車上,為了建立生活的秩序,她在前座吃飯閱讀,後座睡覺。不上學的時候拼命工作,跟女友見面,去圖書館照著A-Z的順序讀書,以考上牛津大學為目標在生活。在學校與老師爭論文學作品時,被英文科主任注意到,萊特婁太太收留她。珍奈・溫特森生平第一次,擁有一把可以開啟屋子大門的鑰匙。
遲了一年,她還是考上牛津,長久的閱讀轉換成真正的入門票,工人階層的子女在某種意義上翻身了。忍耐著牛津的性別歧視、父權姿態,導師對女性的貶損,試圖找到自己滿意的生活方式,想要不被嘲笑也不帶罪惡感地去愛另一個女人。
溫特森太太在1990年過世,《柳橙》出版後、那通電話後的五年。從書裡的線索看,她最後一次返回那個名為「家」的地方,仍在讀大學,她跟母親可能有十年沒見過面。
父親後來再娶,結婚幾年後,開始打第二任妻子。她開車到父親與繼母居住的老人安養中心,把父親從房間接出來,開車到河谷,喝著保溫瓶的熱茶。她想談談家暴事件,父親竟然哭了,沉默的人難得多話,說起戰爭與前一段婚姻的惡夢。摘錄原文如下:
「我真的愛過他......」他喃喃說著。
「你愛過她,但你現在愛的是莉莉安,而且你絕對不可以對她丟茶壺。」
「康妮不會原諒我再婚的。」
「沒關係的,老爸,她會因為你幸福而感到高興的。」
「不,她不會。」
而我心想,除非天堂不過是人間一隅,或者她的人格被整個移植,否則,不,她不可能......但我沒辦法說出口。我們只是靜下來,吃巧克力。然後他說:「我一直很害怕。」
「別怕,老爸。」
「不怕,不怕。」他得到安慰,點了點頭,像個孩子一樣。他一直是個小孩,我很難過沒能好好的照顧他,難過有那麼多的孩子從未被妥善照顧,使他們沒辦法長大。他們會變老,但長不大。長大需要愛。如果你走運,那樣的愛會在往後的生命中到來。如果你走運,就不會朝愛的臉頰揮拳打去。
不懂愛的父母,教育出不懂愛的孩子。學習愛很難,尤其是當你的童年就像某種恆河猴實驗,愛從最初就被剝奪,那要從何處去拆解愛的本質呢?
早年生活與母親困擾著她,她自述,成長於習慣暴力的工人階級,在書中坦言,曾經打過幾個女朋友,直到理解那樣不對才收手。路途艱鉅,道阻且長,要耗費許多年的自省與痛苦,她才能修煉出火眼金睛,看見父親與已逝的母親,都不過是沒學到愛的孩子。包括自己,終於可以放自己一馬,學習愛,也接受被愛。不再追求不穩定回到的對象,不再陷入複雜的關係。
有個著名的思考問題是:如何把大象放進冰箱?在珍奈・溫特森的世界裡,問題被更改成:如何把母親拿出電話亭?一是打開門,二是,讓擠滿電話亭的母親走出來。
本書最初的篇章名為〈錯誤的嬰兒床〉,尾聲之前的篇章為〈傷口〉,前者來自母親的口頭禪,她發脾氣時總說:「魔鬼把我們帶錯了嬰兒床。」珍奈・溫特森覺得自己不會有人要,她就是錯誤的嬰兒床。至於傷口,她後來體認到,傷口是種禮物、是種象徵、也是標記,如同哈利・波特的閃電,那是劫後餘生的印記。傷口銘刻來時路,你來、你見、你活過。
從那個錯誤的嬰兒床翻身下床,她踏上尋找身世之路,與各種行政程序纏鬥,從泛黃的文件中,尋回自己最初的名字。本書是地圖,也是她的生命史,她在路途中以全知視角,盡力趨近、理解了這兩個母親。紙的正反兩面、透光隱隱可見的所有線索,最後兜在了一起,成為生命與書寫的莫比烏斯環,被拋棄的孩子最終把自己生了回來。降生在殘暴與冷酷之中,踏過絕望幽谷,但這扎扎實實是一本教人如何去愛的寬恕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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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美人生】的銀髮金融發展
李副董事長去年10月間,接受宏碁集團施振榮創辦人之邀請,至高雄參加榮智基金會主辦的國際無齡論壇,針對「銀髮金融」進行專題演講,事實上,「銀髮金融」一直是李副董事長相當關注的議題,甚至在擔任金管會副主委期間,還破例受邀為銀髮金融拍了一支宣導短片(見下則),演講當日,李副董事長對於如何架構一個完善的銀髮金融體制,分別從民眾本身、金融機構以及政府應有之作為展開精闢的分析,以下為演講內容的重點摘錄。
台灣在2019年9月人口已出現負成長,且預估2026年65歲以上人口到達20%,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現在平均約7位青壯年扶養1位老人,但廿年後的2040年只剩2位青壯年扶養1位老人,若加計對未成年的總扶養比則逼近1比1,這對於青壯年是個沉重的負擔;同時由於平均餘命延長,造成財政壓力,因此不僅將法定領取退休金年齡延後,而各類職業年金亦可能破產;此外,失智、失能人口亦不斷增加,目前台灣失能人口約50萬人,15年後預估將倍增,所以高齡、少子、扶養負擔加重、餘命延長及請領退休金年齡延後等,已是台灣現在及未來會面臨的常態。
李副董事長認為為了享受比較好的晚年生活(又稱晚美人生),至少應做好三方面的準備,分別為「經濟安全」、「健康照顧」以及「失智、失能照護」三大面向(詳下表),她認為雖然台灣社會已存在基礎保障,惟不盡完善,有部分須靠民眾自身努力,而有些部分則需藉助政府政策再強化。
在「經濟安全保障」方面,目前台灣社會中已存在的保障,包括第一層強制性的「政府社會保險」,主要依不同職業背景有軍、公、教、勞工、農民年金保險及一般國民的基礎年金保險,以及第二層由雇主提供的各類「職業年金」,包含軍、公、教人員退撫制度、私校教職員退撫儲金及勞工退休金及勞工退休金等,來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在「健康照顧」部分則有全民健康保險。另外,在「失智、失能照護」方面,則有長照1.0及2.0,並自2020年起,在排富的條件下,每人每年有12 萬元長期照護特別扣除額的稅賦抵減優惠。
雖然台灣社會在三個面向上已存在前述的基本保障,但仍有不足,以經濟安全保障而言,一般退休金的所得替代率最多6成,且各項年金皆有破產的風險;此外,若有突發重大疾病或失智失能時,亦無法支應額外巨額費用。
由於基本保障不夠,因此李副董事長建議,民眾自身就必須透過及早的資金管理或理財規劃來累積財富,在退休資金管理方面,可利用債券、股票、基金等工具不同的特性,來進行資產配置組合的理財規劃;或在不同年齡層購買適時需要的保單,如重大疾病保單及長照或失能保單,移轉老後的健康照顧及照護的風險,或購買一次給付的養老險、分期給付的年金險,或依退休年齡連結的目標日期、到期基金的投資型保單,達到經濟安全保障的目的;再者,可辦理「以房養老」,台灣自用住宅比率高達八成,且很多人終其一生最大的儲蓄即是房屋,然而退休後卻無法發揮其經濟價值,故可透過以房養老將房子產權「逆向抵押給銀行」,將不動產活化運用,可貸資金一般多為房屋價值的6-8成,銀行則按期支付養老金,即可將資產活化運用在自己身上。
然而在準備資金之後,亦應進行「資金安全保障」。像是台灣近年有所謂丟包老人,即子女將失能或失智的長輩丟置在安養機構,將其資產侵吞後,即不再負擔支付安養費用的責任,或年長者的退休資產遭人詐騙,為避免前述情形,可與指定的信託機構如銀行簽訂安養信託契約,交付信託資產(如金錢、股票、保險金、不動產等)。民眾在意思表達清楚的情況下可採意定監護,或在意思已無清楚表達時,採成年監護制度的方式,由法院指定的監護人來管理資產,並指示銀行負責按期支付受益人所需之生活費用、醫療費用,或安養機構費用等。
在「健康照顧」部分,政府雖提供全民健康保險,但受限於健保經費,對於重大疾病的藥物給付限制仍多,因而自費負擔沉重,以治療癌症的標靶藥物為例,由於標靶藥物非健保全數納入健保,此外,尚需符合診斷後癌症期別及種類等種種因素,因此,大多需自費,以前10名自費標靶藥品為例,平均「年」治療費用從50到100萬不等,負擔非常沉重。建議民眾可透過購買重大疾病險、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或癌症險等商業保險,來填補缺口。
在「失智、失能照護」方面,政府所提供的長照2.0,雖然較長照1.0已擴大服務對象並增加服務項目,但仍面臨財源不穩定、長照專業人力缺乏、城鄉資源配置不合理及長照設施及服務品質不均的問題。因此民眾可購買失能險、長照險、失能扶助險、特定傷病險等來補強。
雖然台灣社會在經濟安全、健康照顧及失智、失能照護上已存在基本保障,民眾也可以對不足的缺口做些準備,但李副董事長認為,建構一個較為完善的銀髮金融保障體系,政府尚可透過一些政策推動及租稅誘因來使其更加健全與完備。
在「經濟安全保障」方面,以「以房養老」為例,目前台灣皆是由銀行採市場商業機制來進行推動,由於銀行擔心屋主的延壽風險、房價的波動風險及利率風險,因而在定價時加計安全成本,同時希望民眾在申辦時加購年金保險,因而加重民眾的成本負擔,此外,因逆向房貸多有期限,民眾擔心期限已到,但人尚健在,有被趕出屋外的風險,因此降低民眾申貸意願。而個別金融機構也因承辦戶數不夠多,而有風險集中及逆選擇的問題,民營銀行多不願開辦。因此,理想的機制應為「銀行以房養資金+壽險年金商品+信託+政府保證機制」,亦即將銀行以房養老的資金結合保險商品(如年金、長照險等),並委託銀行進行信託管理,而政府則成立保證基金,承擔銀行辦理以房養老的最終風險,亦即若抵押人活得太長就由保證基金填補,若活得短,則將房子拍賣多餘的錢放入基金,透過大數法則來完善以房養老最後一哩路,達到合理化民眾以房養老的成本,降低銀行風險,以及在宅安養的目標。
其次,在安養信託方面,應仿效日本「成年監護支援信託」制度,立法建立「專家監護人」,先交由法院選定專業的專家監護人評估建立信託架構內容,交付監護人去執行,以避免遭詐騙、親屬監護人不當挪用。同時政府應設法降低安養信託的費用。除此之外,政府也應提供租稅誘因給民眾,購買退休養老保障商品,建議財政部應就長照險或年金險等高齡商品,分別給予個人所得稅單獨列舉扣除額;並提供購買團體年金險的雇主租稅優惠。對於業者則應提供政策誘因,例如提高海外投資額度等,以鼓勵業者開發高齡化社會所需的保障型商品。此外,金管會推動強制新監理規範,引導保險業回歸保險本質,以健全台灣保險業之永續經營,亦有助於增強民眾對保險業之信心,進而借助商品來規劃晚年的經濟生活保障。
為推動銀髮金融之發展,近年金管會亦訂出若干獎勵措施,鼓勵金融業者研發更多面向或更多元符合實際需求之創新性產品或服務,在銀行業已開發出具有異業結盟功能之信託商品,例如與安養照護機構合作;或與其他金融商品結合,包括︰以房養老、年金保險、長照保險及健康保險等;或結合不動產開發信託興建安養設施,或安養機構入住金交付信託等模式,以提升安養信託創新性服務價值。在壽險業已開辦具公益性質的「小額終老壽險」,並實施保單活化政策,開放民眾可將非投資型終身壽險,轉換為同一家公司的醫療險、長照險或年金險等。
在「失智、失能照護」方面,政府可用政策來引導健全長照機制,例如建議放寬保險業者投資長照設施,無須符合「即時利用及投報率需達2.345%最低標準」之規範,或政府提供閒置低度利用的土地,以協助業者降低建置長照設施的土地取得成本;或由政府興建後,透過發行長照設施的不動產受益憑證,再由壽險業投資;或開放民間(含壽險業者)經營長照機構,以滿足社會上對「中高品質」長照機構的需求。而政府則將有限的財源投入於最必要的「一般」民眾長照機構,以及長照機構的照護員培育。
至於「健康照顧」方面,建議可擴大全民健保用藥給付範圍,並提供政策誘因鼓勵業者開發銀髮保險醫療商品,例如銀髮高齡保障型、實物給付型等。
李副董事長指出,台灣邁入少子及超高齡化的社會,已是必然的趨勢,因此,如何架構一個「晚美人生」的銀髮金融機制,除了需積極宣導讓民眾在自己有能力的時候,做好自身規劃及準備外,政府亦應提供更多的政策及租稅誘因,引導民眾願意及早做準備;同時更應提供政策誘因鼓勵或採強制監理措施,來引導相關金融業者開發高齡社會所需的銀髮金融商品及服務;更重要的是政府應該主動來架構銀髮金融的安全網,透過結合民眾自己、金融業者及政府三方的合作,為台灣架構出一個「晚美人生」的銀髮金融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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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副董事長去年10月間,接受宏碁集團施振榮創辦人之邀請,至高雄參加榮智基金會主辦的國際無齡論壇,針對「銀髮金融」進行專題演講,事實上,「銀髮金融」一直是李副董事長相當關注的議題,甚至在擔任金管會副主委期間,還破例受邀為銀髮金融拍了一支宣導短片(見下則),演講當日,李副董事長對於如何架構一個完善的銀髮金融體制,分別從民眾本身、金融機構以及政府應有之作為展開精闢的分析,以下為演講內容的重點摘錄。
台灣在2019年9月人口已出現負成長,且預估2026年65歲以上人口到達20%,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現在平均約7位青壯年扶養1位老人,但廿年後的2040年只剩2位青壯年扶養1位老人,若加計對未成年的總扶養比則逼近1比1,這對於青壯年是個沉重的負擔;同時由於平均餘命延長,造成財政壓力,因此不僅將法定領取退休金年齡延後,而各類職業年金亦可能破產;此外,失智、失能人口亦不斷增加,目前台灣失能人口約50萬人,15年後預估將倍增,所以高齡、少子、扶養負擔加重、餘命延長及請領退休金年齡延後等,已是台灣現在及未來會面臨的常態。
李副董事長認為為了享受比較好的晚年生活(又稱晚美人生),至少應做好三方面的準備,分別為「經濟安全」、「健康照顧」以及「失智、失能照護」三大面向(詳下表),她認為雖然台灣社會已存在基礎保障,惟不盡完善,有部分須靠民眾自身努力,而有些部分則需藉助政府政策再強化。
在「經濟安全保障」方面,目前台灣社會中已存在的保障,包括第一層強制性的「政府社會保險」,主要依不同職業背景有軍、公、教、勞工、農民年金保險及一般國民的基礎年金保險,以及第二層由雇主提供的各類「職業年金」,包含軍、公、教人員退撫制度、私校教職員退撫儲金及勞工退休金及勞工退休金等,來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在「健康照顧」部分則有全民健康保險。另外,在「失智、失能照護」方面,則有長照1.0及2.0,並自2020年起,在排富的條件下,每人每年有12 萬元長期照護特別扣除額的稅賦抵減優惠。
雖然台灣社會在三個面向上已存在前述的基本保障,但仍有不足,以經濟安全保障而言,一般退休金的所得替代率最多6成,且各項年金皆有破產的風險;此外,若有突發重大疾病或失智失能時,亦無法支應額外巨額費用。
由於基本保障不夠,因此李副董事長建議,民眾自身就必須透過及早的資金管理或理財規劃來累積財富,在退休資金管理方面,可利用債券、股票、基金等工具不同的特性,來進行資產配置組合的理財規劃;或在不同年齡層購買適時需要的保單,如重大疾病保單及長照或失能保單,移轉老後的健康照顧及照護的風險,或購買一次給付的養老險、分期給付的年金險,或依退休年齡連結的目標日期、到期基金的投資型保單,達到經濟安全保障的目的;再者,可辦理「以房養老」,台灣自用住宅比率高達八成,且很多人終其一生最大的儲蓄即是房屋,然而退休後卻無法發揮其經濟價值,故可透過以房養老將房子產權「逆向抵押給銀行」,將不動產活化運用,可貸資金一般多為房屋價值的6-8成,銀行則按期支付養老金,即可將資產活化運用在自己身上。
然而在準備資金之後,亦應進行「資金安全保障」。像是台灣近年有所謂丟包老人,即子女將失能或失智的長輩丟置在安養機構,將其資產侵吞後,即不再負擔支付安養費用的責任,或年長者的退休資產遭人詐騙,為避免前述情形,可與指定的信託機構如銀行簽訂安養信託契約,交付信託資產(如金錢、股票、保險金、不動產等)。民眾在意思表達清楚的情況下可採意定監護,或在意思已無清楚表達時,採成年監護制度的方式,由法院指定的監護人來管理資產,並指示銀行負責按期支付受益人所需之生活費用、醫療費用,或安養機構費用等。
在「健康照顧」部分,政府雖提供全民健康保險,但受限於健保經費,對於重大疾病的藥物給付限制仍多,因而自費負擔沉重,以治療癌症的標靶藥物為例,由於標靶藥物非健保全數納入健保,此外,尚需符合診斷後癌症期別及種類等種種因素,因此,大多需自費,以前10名自費標靶藥品為例,平均「年」治療費用從50到100萬不等,負擔非常沉重。建議民眾可透過購買重大疾病險、實支實付住院醫療險或癌症險等商業保險,來填補缺口。
在「失智、失能照護」方面,政府所提供的長照2.0,雖然較長照1.0已擴大服務對象並增加服務項目,但仍面臨財源不穩定、長照專業人力缺乏、城鄉資源配置不合理及長照設施及服務品質不均的問題。因此民眾可購買失能險、長照險、失能扶助險、特定傷病險等來補強。
雖然台灣社會在經濟安全、健康照顧及失智、失能照護上已存在基本保障,民眾也可以對不足的缺口做些準備,但李副董事長認為,建構一個較為完善的銀髮金融保障體系,政府尚可透過一些政策推動及租稅誘因來使其更加健全與完備。
在「經濟安全保障」方面,以「以房養老」為例,目前台灣皆是由銀行採市場商業機制來進行推動,由於銀行擔心屋主的延壽風險、房價的波動風險及利率風險,因而在定價時加計安全成本,同時希望民眾在申辦時加購年金保險,因而加重民眾的成本負擔,此外,因逆向房貸多有期限,民眾擔心期限已到,但人尚健在,有被趕出屋外的風險,因此降低民眾申貸意願。而個別金融機構也因承辦戶數不夠多,而有風險集中及逆選擇的問題,民營銀行多不願開辦。因此,理想的機制應為「銀行以房養資金+壽險年金商品+信託+政府保證機制」,亦即將銀行以房養老的資金結合保險商品(如年金、長照險等),並委託銀行進行信託管理,而政府則成立保證基金,承擔銀行辦理以房養老的最終風險,亦即若抵押人活得太長就由保證基金填補,若活得短,則將房子拍賣多餘的錢放入基金,透過大數法則來完善以房養老最後一哩路,達到合理化民眾以房養老的成本,降低銀行風險,以及在宅安養的目標。
其次,在安養信託方面,應仿效日本「成年監護支援信託」制度,立法建立「專家監護人」,先交由法院選定專業的專家監護人評估建立信託架構內容,交付監護人去執行,以避免遭詐騙、親屬監護人不當挪用。同時政府應設法降低安養信託的費用。除此之外,政府也應提供租稅誘因給民眾,購買退休養老保障商品,建議財政部應就長照險或年金險等高齡商品,分別給予個人所得稅單獨列舉扣除額;並提供購買團體年金險的雇主租稅優惠。對於業者則應提供政策誘因,例如提高海外投資額度等,以鼓勵業者開發高齡化社會所需的保障型商品。此外,金管會推動強制新監理規範,引導保險業回歸保險本質,以健全台灣保險業之永續經營,亦有助於增強民眾對保險業之信心,進而借助商品來規劃晚年的經濟生活保障。
為推動銀髮金融之發展,近年金管會亦訂出若干獎勵措施,鼓勵金融業者研發更多面向或更多元符合實際需求之創新性產品或服務,在銀行業已開發出具有異業結盟功能之信託商品,例如與安養照護機構合作;或與其他金融商品結合,包括︰以房養老、年金保險、長照保險及健康保險等;或結合不動產開發信託興建安養設施,或安養機構入住金交付信託等模式,以提升安養信託創新性服務價值。在壽險業已開辦具公益性質的「小額終老壽險」,並實施保單活化政策,開放民眾可將非投資型終身壽險,轉換為同一家公司的醫療險、長照險或年金險等。
在「失智、失能照護」方面,政府可用政策來引導健全長照機制,例如建議放寬保險業者投資長照設施,無須符合「即時利用及投報率需達2.345%最低標準」之規範,或政府提供閒置低度利用的土地,以協助業者降低建置長照設施的土地取得成本;或由政府興建後,透過發行長照設施的不動產受益憑證,再由壽險業投資;或開放民間(含壽險業者)經營長照機構,以滿足社會上對「中高品質」長照機構的需求。而政府則將有限的財源投入於最必要的「一般」民眾長照機構,以及長照機構的照護員培育。
至於「健康照顧」方面,建議可擴大全民健保用藥給付範圍,並提供政策誘因鼓勵業者開發銀髮保險醫療商品,例如銀髮高齡保障型、實物給付型等。
李副董事長指出,台灣邁入少子及超高齡化的社會,已是必然的趨勢,因此,如何架構一個「晚美人生」的銀髮金融機制,除了需積極宣導讓民眾在自己有能力的時候,做好自身規劃及準備外,政府亦應提供更多的政策及租稅誘因,引導民眾願意及早做準備;同時更應提供政策誘因鼓勵或採強制監理措施,來引導相關金融業者開發高齡社會所需的銀髮金融商品及服務;更重要的是政府應該主動來架構銀髮金融的安全網,透過結合民眾自己、金融業者及政府三方的合作,為台灣架構出一個「晚美人生」的銀髮金融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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