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勞工職災高風險 強化要派單位補償責任】
✊昨(22)日的社福衛環委員會,審查有關派遣勞工禁止登錄型、積欠工資發放等勞基法修正條文,焜裕特別針對有關派遣勞工職災補償責任的問題,與勞動部許部長、職安署鄒署長討論。
💥根據勞動部統計,從2014到2018年,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勞工人數不斷上升,目前已達63萬餘人;此外,許多研究已指出,不穩定雇用的型態會造成更高的職業傷害風險。換言之,越來越多的勞工進入派遣,並將面對更高的職災風險。
😕近年來我國有關派遣勞工的權益,在職災補償上仍有未釐清之處。目前如《職業安全衛生法》等法律,雖然以「工作者」的方式,將勞動派遣的職業安全問題納入規範;然而當派遣勞工發生職災時,常因要派單位與派遣公司之間互相推卸,導致派遣勞工在補償上求助無門。
✅焜裕強調,有關派遣勞工的職災補償,正本清源之道就應強化要派單位的雇主責任。只要有指揮監督,要派單位就需要負起共同雇主的責任,除了重視職業安全衛生的工作外,當職業災害發生時,更應透過法律保障職災勞工在認定期間不得終止契約、要派單位連帶補償的責任與醫療後的重建等。焜裕將提出修法,希望各界支持,讓派遣勞工面對職業災害的風險,能得到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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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要派單位雇主責任
#職災認定補償到重建的保障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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