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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場開打啦!
7月1日新制上路一次看!
👶生育補助與權益
— 育嬰留停津貼提升至8成薪資!
— 放寬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期間得少於6個月,惟不得低於30天)
— 產檢補助從10次調高為14次,項目增加妊娠糖尿病、貧血篩檢和2次超音波!
—雇主優於法令給予受僱者第6日、第7日有薪產檢假,可申請中央補助2日薪資。
—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對象擴大至一方具有我國國籍及妻子未滿45歲之所有夫婦。
🏠房地合一2.0
—納管預售屋,明定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之交易視同房屋、土地交易。且應於成交次日進行申報所得。
—2016年後取得之房地、預售屋及特定股權交易,2年內出售課45%稅率,逾2年、未滿5年內出售課35%稅率。
🏠實價登錄2.0
—預售屋銷售前契約應報請備查。
—全面(含預售屋)於成交後30天內即時申報。
—禁止轉售預約單據。
—所有申報登錄資訊,除涉及個人資料外,得供查詢。
—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
—加重屢不改正者之罰責,最重可按次罰新台幣100萬元。
💻申辦護照可臨櫃列印資料
7月1日起,民眾申辦護照所需的戶籍與親屬關係資料,可向外交部領務局或4個辦事處的MyData專屬櫃檯,進行快速核驗及列印。免除申請人到戶政機關申請紙本戶籍及親屬關係資料的時間與費用。
🚉台鐵訂票預訂時間調整
可預訂當日開車前30分鐘車票(原僅能預訂開車前1小時以上),付款時間為乘車前20分鐘。
📫「i郵箱」代收貨款郵件郵資優惠
7月1日起代收貨款郵件寄至「i郵箱」者,每件減收30元郵資。
👩🔧勞工退休金可委託代領
勞工或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如因僑居國外,不能返國或來台請領新制勞工退休金(年金保險之退休金)者,可由請領人擬具委託書,並檢附相關證明,委託代領轉發。
🧾保險相關
— 7月1日起實施「第六回經驗生命表」,相關保險之費率、保額、保費將因應調整。
—提高傳統型終身壽險投保金額及件數。
—個人傷害保險費率、保額、保費調整。
💰虛擬貨幣實名制
金管會正式將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納入洗錢防制管轄範疇,7月1日起投資虛擬貨幣採「實名制」,違反者,最重罰1,000萬。
💳️「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上路
經核准之電子票證或電子支付帳戶,可在國外直接消費支付。
🛫國籍航空機組員返台檢疫措施
7月1日起,本國國籍航空機組員返台防疫措施依航班性質與機組員施打疫苗狀況,區分並加嚴返台檢疫措施。
🚗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
「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增加契約審閱期、訂金上限及更換新車或解約標準等。
🚢航港監理服務措施
航港局提供「船舶檢查展期」、「船員證書展延及實施線上學科訓練」及「監理業務線上申辦」等三類措施,以放寬檢查期限或線上方式辦理。
※詳情請參各部會官方網站,或私訊粉專詢問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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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新制「必看15大項目」懶人包出爐!迅速掌握荷包重點
7月即將到來,包括衛福部、內政部、財政部、勞動部、金管會、交通部等多個單位,都有新制將實施。其中攸關民眾荷包及生活大小事的新制不少,包括加碼育嬰留停津貼、房地合稅2.0、勞工退休金申辦手續變動等等;交通方面,台鐵可預訂開車前30分鐘車票。
●勞動部
一、生育相關補助
-1.為落實「國家跟你一起養、安心生」,育嬰留停津貼7月1日起加碼,從原本6成薪資提升至8成,其中6成將由就業保險基金支出、2成則由政府出。
-2.產檢方面,產檢次數將從10次調高為14次,產檢項目增加妊娠糖尿病、貧血篩檢和2次超音波;產假也從5日增加為7日,新增2天的費用將由中央政府負擔,雇主可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
-3.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及對象,過去只限於中低收入戶家庭,一年只補助1次,未來除給予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外,將擴大對象至一般夫妻,該項政策經費約32億,預估嘉惠2萬多對夫妻。一般夫妻第一次補助最高10萬,後續最高6萬;低收中低收入戶每次最高15萬;人工生殖機構總計也從20家提升到93家。
二、勞工退休金申辦手續變動
為讓民眾申請勞保退休金更便利,7月1日起勞工或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如因僑居國外,不能返國或來台請領新制勞工退休金(年金保險之退休金)者,可由請領人擬具委託書,並檢附僑居地的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之機構或該國出具之身分證明文件,委託代領轉發。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為英文者,除勞保局(保險人)認為有需要外,可以免附中文譯本。
●交通部
三、台鐵延長可訂票時間
台鐵乘車當日訂票時間,原先為由可預訂開車前1小時以上之車票,7月1日起延長至可預訂當日開車前30分鐘車票,付款時間為乘車前20分鐘。另外,訂票後逾期未取之停權措施,原「3個月內有3次訂票未取紀錄,施予停權1個月之措施」,調整為「1個月內有3次訂票未取紀錄,施予停權1個月之措施」。
●財政部
四、房地合一2.0
為強打炒房,7月1日起「房地合一2.0」及「實價登錄2.0」2大新制上路,其中「房地合一2.0」明定,2021年7月後房地產交易,只要是2016年後取得房地、預售屋及特定股權交易,2年內出售課45%稅率,逾2年、未滿5年內出售課35%稅率。2021年7月以前交易案件則為「房地合一1.0」稅制。
●內政部
五、實價登錄2.0
「實價登錄2.0」5大變革包括:
1.成交案件地號與門牌完整揭露。2.預售屋銷售前備查。3.全面於成交後30天內即時申報。4.增訂機關查核權。5.加重屢不改正罰責,最重可按次罰新台幣100萬元。
●金管會
六、保險相關新制
-1.金管會將於7月1日起實施「第六回經驗生命表」,作為規範壽險業責任準備金的提存標準,有助於壽險業穩健經營。定期壽險、保障型終身壽險等險種,可能調降保費;但隨著國人平均壽命延長,造成的長壽風險,包括失能扶助險、住院醫療險或是手術醫療險等保費,恐會調漲10%以上。
-2.「傳統型終身壽險」主契約保額上限,將由50萬元提高至70萬元,並配合保險金額提高,將有效契約件數由2件放寬為3件。而「個人傷害保險」危險發生率規定,由萬分之6.5448調降為萬分之5.7267,可降低保費負擔或提高保障金額。
-3.意外險計算調降;意外險(不含旅行平安保險)採主約及附加契約設計,危險發生率上限規定由80%調降為70%,其餘維持不變,未來可降低保費負擔或提高保障金額,以第一職業類別投保意外險保額100萬元為例,1年保費有望降至1,000元以下,保戶約可省下12.5%保費。
七、虛擬貨幣實名制
為防制洗錢,金管會正式將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納入洗錢防制管轄範疇,7月1日起投資虛擬貨幣須採「實名制」,做不到的話,最重罰1,000萬。
八、放寬電子支付業務範圍
新電支條例7月上路,整合電子支付及電子票證、放寬電支業者間可相互轉帳、增加電支業者可經營的業務3項重點,另外,財金公司建置「電子支付跨機構共用平台」,可提供跨機構間互通的金流服務。
九、股票造市者制度上線
為了有效拉高優質冷門股的每月平均交易量,台股造市制度將在6月30日上線,選定上市60檔、上櫃80檔股票進行造市,由9家券商扮演報價及交易參與者的角色,7月開始實施。
●央行
十、「打炒匯」新制
中央銀行配合金管會「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企業每年累計結售金額5000萬美元額度,與過去額度不變,不過,未來會授權央行視情況彈性、機動調整。
●外交部
十一、申辦護照可臨櫃列印資料
護照為節省民眾準備申辦護照相關文件的時間及成本,外交部宣布7月1日起,民眾申辦護照所需的戶籍與親屬關係資料,可透過國發會「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服務平台取得,進行快速核驗及列印。
●衛福部
十二、國籍航空機組員返台檢疫措施加嚴
7月1日起,將加嚴國籍航空公司返台機組員檢疫措施,其中重點高風險國家(如印度、巴西)航線航班之返台機組員,居家檢疫14天(結束日PCR檢驗)。
而長程航班,尚未接種疫苗以及接種1劑疫苗未達兩週者,採7天居家檢疫(結束日PCR檢驗)+7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第14天抗原快篩)。若接種1劑疫苗且滿兩週,但尚未具完整疫苗保護力者,採5天居家檢疫(結束日PCR檢驗)+9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第9、14天抗原快篩)。完整接種2劑疫苗達兩週且抗體檢測陽性,採7天自主健康管理(結束日PCR陰性)。
短程航班方面,未完整接種疫苗達兩週及抗體檢測陰性者,採14天自主健康管理+每14天PCR監測;完整接種疫苗滿兩週且抗體檢測陽性者,自我健康監測+每14天PCR監測。
●經濟部
十三、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
俗稱「檸檬車條款」;比照美國檸檬車條款,將「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增加契約審閱期、訂金上限及更換新車或解約標準等,有助於消費者若買到瑕疵品,對權益更有保障。
●中華郵政
十四、「i郵箱」代收貨款郵件郵資優惠
7月1日起代收貨款郵件寄至「i郵箱」者,每件減收30元郵資。
●航港局
十五、航港監理服務便民措施
因應國內疫情嚴峻,考量民眾可能因疫情關係無法如期依法辦理船舶檢查、船員換照或參加訓練,航港局為此提供「船舶檢查展期」、「船員證書展延及實施線上學科訓練」及「監理業務線上申辦」等三類便民措施,以放寬檢查期限或線上方式辦理。
#7月新制必看15大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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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承擔 了解/容忍】
年改法案,繼前天(27日)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今天終於通過「公立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只剩下明天的「政務人員退撫條例」。最複雜的兩大法案經過6天的協商、連續6天的院會終於通過。
這期間我相信不同立場的人都盡全力捍衛、爭取,攻防、論述,衝突、妥協,有汗水、淚水,陳抗、沮喪,但我更相信這一刻沒有人是歡騰的。「改革」是痛苦的,除需要「勇氣」,更重要是「承擔」,對於受衝擊的人,民進黨當然「了解」他們的憤怒,更需「容忍」他們的怒罵與抗議,歷史共業、制度錯誤,終須變革,三讀後,看到各黨立委發言堅持到最後一刻,在立法院25年來,經歷各種法案審查,心情從沒有此刻之複雜,我相信大家都非常沉重,改革之路尚需繼續走下去,再迢遙還是要挺下去。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於今(29)日完成三讀,與公務人員的退休金計算內涵趨於一致,包括:優惠存款利息調降年限為兩年歸零、所得替代率採十年逐年由75%調降至60%(以任職年資35年計)、退休金由施行後首年以最後在職五年平均薪額逐年調整至最後在職十五年平均薪額計算。主要不同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教師月退休金起支(請領)年齡將調整為58歲,其餘教職人員仍與公務人員一致,月退休金起支(請領)年齡逐年延至65歲。
因為教職員與公務人員最大不同在於,公務人員退休法明訂於民國100年1月1日起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由75制改為85制,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並未隨同調整,使得本次教職員退撫條例立法時,最大爭議點即是第32條,有關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的規定到底應該是58歲或60歲,經過與全教總多次溝通後,加上考量教師初任年齡隨著師資培育發展延後7歲多,以及師範大學86級以後公費生過渡的需要,所以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教師月退休金起支(請領)年齡調整為58歲,以減緩對這類教師的衝擊。
同條另一個爭議點是具原住民身分的中小學老師到底是多少歲可以申請全額月退休金,引發許多立委關注,紛紛向民進黨黨團與教育部溝通、了解,一來一往即花上四、五個小時在溝通,有疑問的立委才清楚了解條文其中的規定,一樣是58歲無疑,但民進黨團為讓條文規定更清楚,也釋出善意提出再修正動議,讓第32條順利通過,所以教職員退撫條例的通過,實因各政黨立委、林萬憶政委、教育部以及黨團同仁不辭辛勞、兢兢業業的努力溝通的成果,在此萬分感謝。
再者,教育部對外公布的年金改革法案精算報告,中小學教師是以60歲請領月退休金進行精算,並未以58歲退休為精算假設條件,但考量僅提前2年退休,對基金財務影響不大。在優惠存款利率歸零後,政府一年仍將節省200億元支出。整體教職員年金改革可節省之經費至少有6千多億元,將全數挹注回退撫基金。
全案共計100條條文,重要條文如下:
1. 最低保障金額(條文第4條第6款)設定為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之本俸與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合計數額(現為32,160元)。
2.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准許採計為退休年資,並由教職員選擇繼續全額繳費(條文第8條第4項)。
3. 退休金計算基準-退休前平均薪額採計期間(條文第28條附表一)從最後在職5年平均薪額,逐年拉長到最後在職15年平均薪額。
4. 自願退休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相關規定(條文第32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教師自願退休請領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為58歲,其餘教職員從115年起逐年加1歲,至121年以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延至65歲;另外設有15年過渡期指標數銜接。
5. 優惠存款利率調降方案(條文第36條):支領月退休金者,採2年半時間歸零,第一年從18%降到9%,第三年(110年1月1日起)為0%,並定有人道關懷條款規定。一次退休金者之18%維持年改版6年逐降,32160元以下不予調整,超過32160元的部分至第7年(114年1月1日起)降為6%。
6. 所得替代率調降方案(條文第37條及第38條):所得替代率分10年,從本(年功)薪額2倍之75%降到60%(年資35年)【年資15年者,所得替代率則在10年間從45%降為30%】,每年調降1.5%。
7. 增訂原住民退休條款(條文第18條及第32條):原住民教職員自願退休年齡降為55歲,但須視其餘命之延長情形再作檢討;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及條件為任職滿25年且年滿60歲,仍可適用附表2指標數過渡期之設計(如法案施行第1年指標數為76,年資25年,年齡51歲申請退休仍可領月退休金)。
8. 調降退休所得及優惠存款利息所節省經費全部挹注退撫基金(第40條)。
9. 增訂配偶請領遺屬年金(原月撫慰金)之婚姻關係為10年,須年滿55歲;同時支領政府預算支給之定期給付者,只能擇優領取(條文第45條)。
10. 教職員在職期間涉有校園性侵害案件,先行退休、資遣或離職後後始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要剝奪其退離(職)相關給與。(第80條)。
11. 增訂離婚配偶具婚姻關係存續滿2年以上者,得請求參與分配該教職員退休金之權利(條文第83條、第84條及第85條)。
12. 增訂年資保留及年資併計機制(條文第86條及第87條),其中年資併計成就年金給付後,可終身支領年金。
13. 增訂每5年檢討制度設計與財務永續發展機制(條文第97條)。
14. 建立新制度(條文第98條):明定自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人員,重行建立新制度。
15. 年金改革實施日期(條文第100條);訂自107年7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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