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新北市跟台北市警察,兩岸一家親
給我報報新聞八大排行榜 /0816-0822
8⃣️ 新北市一女性移工被警員誤認為逃逸外勞,不由分說將其逮捕帶回警局,發現是烏龍後,又將其丟包在路邊,幸好她利用google map找到回家的路,後由其雇主將事情整裡後po上網
眉批:幸好她會用google map,不然,新北市警察局就這麼莫名其妙地又製造了一位無辜的逃逸外勞
7⃣️ 黑衣人夜鬧松山分局案,被告賠償螢幕及八千元與警方和解
眉批:松山分局榮獲本月「北市第一孬分局」,是的,此案證明,台北市黑白兩道惺惺相惜,柯文哲束手無策
6⃣️ 苗栗縣議會通過國民黨團提出的臨時動議,要求境內不得施打未經國際認證的武漢肺炎疫苗
眉批:一旦開始實施,相信苗栗縣民眾將開始流行出國打疫苗,出國,指的是逃出苗栗國
5⃣️ 前國防部副部長、現任國防大學校長張哲平上將,涉嫌與共諜組織多次餐敘,遭國安調查
眉批:不論結果如何,至少,國民黨找到了立法院不分區代表裡,可以取代吳斯懷的繼任者
4⃣️ 前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衛福部對高端疫苗的緊急授權處分(EUA),結果,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二人並非適格當事人,裁定聲請駁回
眉批:簡言之,就是「無聊,滾!」
3⃣️ 限制女性夜間工作,大法官做出釋字第807號解釋:違憲
眉批:從此,女性在回答「妳昨天晚上在哪裡?」時,可以沒好氣地回:「加班啦,煩!」
2⃣️ 海巡署破獲漁船走私154隻來自中國的品種貓,遭全數安樂死
眉批:這次,不太有政客敢公開蹭這個議題,因為理盲的結果,可能讓自己的政治生命也被安樂死
1⃣️ 阿富汗政府垮台,藍營以「今日阿富汗,明日台灣」借題發揮、唱衰台灣
眉批:這次,藍營從阿富汗觀點發言,所犯最大的錯誤就是,竟然沒有人的頭上有纏頭巾
(圖:來自freepik網站)
(黑道撂下話,換個新螢幕,另外再給八千。不要給你們臉你們不要臉!)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19的網紅容海恩 Eunice Yu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在11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動議,要求政府正視市民對領展的不滿,最終獲得通過。領展以「賺到盡」模式經營,完全不顧其社會責任,除了拆售停車場,把部分街市管理服務外判,造成承包商壟斷經營的情況外,還大幅增加旗下商鋪租金,逼走小商戶,引入大量連鎖店,令物價大幅飆升,罔顧升斗市民的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
臨時動議限制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110年8月15日中林村台農敦親睦鄰溝通會第7次
開直播
https://fb.watch/7oqUG86Zp1/
相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533500270033781&id=100001215589335
110年6月8日上午10點會勘水保局中林村做水土保持結論不經過私人土地
開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1415047975474831/videos/571298774036613/
相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335315586518918&id=100001215589335
110年6月8日上午10點會勘,中林村台灣農林公司水保局要花800萬施做水土保持工程,有經過私人土地,村莊的人反對,水不需要經過村內,希望排水問題。就直接在台灣農林的土地上做處理
110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2點,集合地點: 中林村话動中心(屏東縣內埔鄉912中林村聯通街415號會勘台灣農林公司
接到台灣農林公司的電話,不履行4月12號談好談件,要為中林村的村民移3支電線桿,並提醒我,要我控制好。大公司沒有企業形象,社會責任,欺負弱勢小村莊,財團有錢有勢就可以這麼的說話不算話
4月12日台灣農林現場開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15887883151315272
4月12台灣農林現場會勘相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166092873441191&id=100001215589335&sfnsn=mo
2月25日台灣農林現場開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1415047975474831/video1s/4986039731470420/
會後第五次開會
https://www.facebook.com/1415047975474831/videos/273190864343708/
相片
https://www.facebook.com/1415047975474831/posts/2762108230768792/?sfnsn=mo
說明:
1.有關台灣農林公司屏東老埤農場敦親睦鄰已舉辦
第4次溝通協調會,台灣農林公司只到場三次,中林
村1700多人,因台灣農林公司的開發案,造成當
地居民的困擾與災害未見改善,期盼現場會勘,查看
問題的癥結出在哪裡?
2.邀請專家學者,民意代表,村長暨當地居民10位進場會勘。
110年2月1日(週一)下午2點中林村活動中心第四次台農敦親睦鄰說明會,台灣農林公司今天沒有派人來開會,中林村總共有1700多人,因台灣農林公可種植受到困擾災害,農林公司都沒有表態改善輕看中林村村民的感受
台灣農林敦親睦鄰第四次說明會會議紀錄
一、時間:中華民國110年2月1日下午2時
二、地點:中林村活動中心
三、主席:屏東縣議員蔣月惠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五、紀錄:許美智
六、主席及與會人員報告:台灣農林代表未出席,蔣議員及村民皆感訝異及不受尊重,深表遺憾,蔣議員宣布大家繼續開會。
七、提案討論:
(一)、村民建議1米寬、1米深排水溝請加寬加深為4米寬4米深,尚未改善。
結論:台灣農林公司代表未出席,俟下次會議由台農公司代表報告公司處理情形。
(二)、排水溝雜草與淤泥於3月雇工怪手整理清除,至11月卻以農藥噴灑雜草一次,恐有汙染地下水源之慮,排水溝污泥及雜草請定期清理。
結論:台灣農林公司代表未出席,俟下次會議要求積極改善,請葉科長嚴謹督導開發義務人台農公司作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及排水設施保持暢通,定期清理並請水土保持義務人每年於汛期前後加強巡視維護周遭水土保持設施。
(三)、茶園用藥內容及使用方式暨噴灑農藥時間以文字書面寄達中林村辦公處,林主任允諾下次噴灑農藥時將行文,尚未發公文。
結論:台灣農林公司代表未出席,第三次會議林主任報告農藥內容屬商業機密,不便提供資料,簡易自來水潘主委認為村民有健康疑慮?請台農公司負擔全年檢驗水質費用一萬四千元,俟下次會議由台農公司代表報告向公司反應處理情形。
(四)、109年5月27日開會,林主任允諾公司全額負擔向台電申請遷移4根電線桿,尚未遷移。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台電龍泉所魯所長報告迄今未收到台農公司遷移4根電線桿申請書,俟下次會議由台灣農林代表報告遷移電線桿申請進度。
(五)、109年2月18日說明會,來村長提到屏科大教授現場共同會勘,建議排水溝須施作全段擋土牆,以保護居民財產生命安全,現仍維持2出水口處2小段擋土牆。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村民一致強烈要求,建造中林段全段安全工法擋土牆,俟下次會議由台農公司代表報告公司處理情形,陳情人許小姐希望屏科大水保審查委員現場會勘369巷12之1號住家後方臨出水口處及縱向碎石道路附近適當位置待設置紐澤西護欄急迫性(目前只設置警示燈)許宅住家安全受到極大威脅,村莊東邊10公尺緩衝綠帶及邊坡穩定設施請儘速設置並注意防火、防災(坡地防災)以減緩對村莊衝擊,預防擾鄰、損鄰情形發生,中林段開發案,369巷12之1號民宅後方影響很大,原先地貌並無露天蓄水池、灌溉機房及環保廁所和縱向路寬4米碎石路、出水口暨約30根直立電線桿等擾鄰設施,尤其約30根電線桿方向直衝民宅、村莊,電線桿離許宅住家只約5公尺距離,為何作如此不合理設計?為何不採原台鳳時期電線桿沿村路整排設計,電線桿一般設置於路旁,很少、幾乎沒有設置在住宅、村莊後方,村民擔心村莊風水會被破壞,住家、村莊會很不平安,心理壓力很大,從開發義務人(台農公司)、受委託規畫水保技師(机霆維技師)、縣府委外審查學術單位(屏科大水保委員)至核定的屏東縣政府水利處官員為何都未察覺到此不合理設計(土地面積廣達717公頃,為何設施這麼接近民宅?)這將對許宅生命財產受到極大嚴重威脅,如何補救改善?請水保委員提供專業意見(屏科大水保系設水土保持技術教育中心,學術地位崇高)及縣府水利處官員行政嚴謹督導及行政指導,以保障許宅住戶生存權(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生存權應予保障),許宅後方原先地貌可欣賞到大武山天然美景,現在卻出現約30 根電線桿煞氣很重、路寬4米縱向狹長碎石路、縱向狹長加蓋水溝、出水口等嫌惡設施,嚴重影響到許宅住戶居住正義和景觀正義跟生活品質(露天蓄水池噪音、灌溉機房低頻噪音、重機械車輛行經引起揚塵、噪音、每逢雷雨季節,老埤農場是有名落雷區,電線桿離民宅區太近,住戶及村民電器用品容易被損壞,住戶生命財產大受威脅等),又滯洪池附近3戶民宅後方被整地開挖3公尺深,若遇天災(颱風、豪大雨、地震)住戶生命財產將大受威脅,從台農山坡地開發申請農業發展經營計畫,種植高經濟淺根茶葉農作物,將山坡地整成平地,做智慧茶園,採機械式耕作,原先地形、地貌已被大幅改變(中林段部分50年以上樹木遭剷除,對水土保持將造成不利影響,尤其中林段新設約8條縱向加蓋排水溝、路寬4米碎石路,若逢豪大雨,洪水氾濫易直衝入庄,村民生命財產將大受威脅),開發案開挖整地需保留幾成地貌?才能保護臨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又全國最大平地智慧茶園(土地面積廣達717公頃)開發案竟免環境影響評估,恐有過度開發或不當開發問題,每遇風災、雨災就會造成鄰近居民生命財產巨大損失,台農公司平地智慧茶園開發案於開工前為何不事先至中林村召開說明會?展現大財團敦親睦鄰溝通誠意。
(六)、中林段尾端朝元禪寺附近排水設施易產生淹水情形,109年5月22日豪大雨,附近農民農田淹水嚴重,農作物遭受嚴重損失及農機具嚴重浸水及附近居民住家損失嚴重,簡易自來水潘主委一再強調只要淹水入庄,造成村民財產損失,完全由台農公司負責損害賠償並積極改善水保設施,林主任允諾將於下次說明會報告賠償標準,村民希望以現金賠償(一分地賠償一萬或二萬元現金)及水保設施改善情形。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俟下次會議由台農公司代表報告公司賠償標準及水保設施改善情形。
(七)、中林村發展協會潘總幹事建議中林段尾端須儘速設溢洪道,以解決現有淹水問題,水利處水保科葉科長有聽到中林村民心聲,積極向水保局台南分局大力爭取到約700萬元中林大排截流溝應急工程並由水利工程科約於109年10月底完成屏科大野生動物所旁至中林大排截流溝應急工程,村民認為公部門(屏東縣政府水利處)積極改善處理中林大排第二期排水問題,請開發義務人台農公司儘速處理做好開發案中林段永久水保設施。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請水利處官員依相關法律嚴謹督導及依行政程序法第165條規定作好行政指導(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台農公司水土保持工程,確實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以保育國土,涵養水源,避免災害產生,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八)、中林段沉沙滯洪池太靠近民宅,109年5月22日豪大雨,水位溢滿,造成鄰近3住戶心裡很大恐慌,黃子珉鄉代請台農積極解決沉沙滯洪池安全設施問題,台農後續有舖設部分水泥,待積極改善加強保護安全設施。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謝先生請教葉科長有關須從中林沉沙滯洪池附近90度經台灣農林土地將水引排,避免附近住戶淹水情形再次發生改善進度,葉科長表示因滯洪池附近土地有3米落差,須經過台農公司私有土地做箱涵將水引排,需台農公司同意施工,村民強烈要求,請葉科長嚴謹督導及行政指導台農公司水土保持工程並請負責委外審查學術單位屏科大水保委員共同會勘(借重水保委員專業意見,做好水保工程),待加強保護安全設施工程請儘速施工以保障鄰近3戶民宅生命財產安全(住戶擔心長期沖刷將導致地基掏空,影響居住安全)。
(九)、陳情人許小姐建議台農開發案已進入永久水保設施工程,是否請蔣議員、來村長、縣府葉科長、台農屏東分公司、水保技師、屏科大水保審查委員及水保局李鎮洋局長共同會勘中林段永久水土保持工程,以保障開發案下游,中林村民600戶,1775人口,免於淹水恐懼及避免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危害。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請水利處官員依水土保持法及其施行細則及水土保持技術規範暨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管理,嚴謹督導台農公司中林段(下游排水)水土保持工程,加強設施維護管理並安排水土保持工程會勘,以加強保護、保障下游居民(中林村)生命財產安全。
(十)、台農代表林主任將於下次說明會報告災害賠償標準及水保設施改善情形。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俟下次會議由台農代表報告公司災害賠償標準及水保設施改善情形。
(十一)、請縣府葉科長積極督導沉沙滯洪池、朝元禪寺附近水保設施工程,避免109年5月22日淹水造成村民財產嚴重損失歷史重演。
結論:請葉科長嚴謹督導台農開發案中林段水土保持工程以保障開發案下游(中林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中林村正面臨的議題(村莊生存權)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長期關心的環境正義、土地正義有關,呼籲台農公司正視企業社會責任。
(十二)、臨時動議:蔣議員謝謝葉科長盡最大的努力,向水保局台南分局爭取到約700萬元截流溝應急工程經費並已完工,村民生活不好,精神有壓力,無法安居樂業,政府有責任(政府的存在,不就是要創造更適宜人民居住的幸福環境嗎?若連基本「生存權」的正義都無法做到,那人民還要政府何用?)台農公司看不起議員,不尊重中林村民,對議員及村莊、村民很不禮貌,這麼重要溝通協調會議竟然未指派代表出席,似乎沒打算與中林村民做好鄰居誠意,也未做好敦親睦鄰企業社會責任,為保障中林村600戶1775人生命財產安全,蔣議員請屏東縣政府水利處水保科葉科長安排邀請政府官員、民意代表、屏科大水保審查教授(水保審查委員)、水保監造技師、中林村長、中林村村民約10人於2月25日(周四)下午2點於中林村活動中心集合一起前往台農開發案中林段現場會勘水土保持工程,請葉科長攜帶水保計畫書,因人數限制無法進場會勘村民,可由村長帶頭安排在外面聲援關心,一起督促台農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守護家園,中林村民訴求很簡單,不要淹水、不要土石流、不要缺水,能永久安居樂業,也祝福台農公司種茶成功,與中林村民一起做好鄰居,共存共榮。第五次敦親睦鄰說明會預定3月18日(週四)下午2點開會,地點中林村活動中心,看台農公司有沒有誠意改善,請台灣農林公司確實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尤其中林段沉沙滯洪池臨近3戶民宅改善工程)及儘速遷移4根電線桿(台農公司全額負擔)暨訂定109年5月22日豪大雨淹水釀災,災害賠償標準並負擔簡易自來水檢驗費用一年一萬四千元費用(因台農公司不便提供使用噴灑農藥資料,村民有健康疑慮),若未獲善意積極改善,村民不排除於4月15日(週四)前往台農屏東分公司封路抗議並邀請媒體記者一起關心台農開發案水土保持工程,若台農屏東分公司ㄧ直態度消極,誠意不足,後續將前往台農台北總公司及屏東縣政府陳情抗議,爭取中林村民生存權,蔣議員也感謝自由時報羅記者此次與會採訪關心。
散會:下午4點30分
紀錄:許美智
主席:蔣月惠
備註;詳細內容請上蔣月惠議員服務專區110年2月1日直播影片
110年2月25日星期四下午2點辦理中林公司現勘地點中林村辦公室
台灣農林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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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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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動議限制 在 政經八百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八百回合經濟談
〔#桃園市普發五千?政府:#挖某錢~~~〕
7 月 27 日,桃園市議會國民黨團的市議員徐玉樹在臨時動議中提案,提議桃園市民每人普發 5000 元。
相較於民進黨議員蔡永芳在其後所提出的「針對生活陷困的市民」另行補助,徐議員的提案獲得了在場出席議員的多數同意通過。
桃園市人口約 227 萬,照這樣算下來,每人普發 5000 元會需要花費 114 億元的經費。
今天政經八百就帶壯士們來看看——地方政府的錢,從哪來?
▌ 憲法登場
依照我國憲法第 19 條:人民有依法納稅之義務。
那麼,人民所繳的稅,很自然地就會成為國庫的一大財源。
而這些稅賦,又可以分成兩大類:國稅以及地方稅!
▌ 國稅
國稅,是由中央機關負責徵收。簡單來說,這類的稅會進到中央政府的口袋,也就是繳到我們的國庫。
國稅包含:所得稅、遺產與贈與稅、關稅、營業稅、貨物稅等等共九種。
在這之中,所得稅最為重要,在全國總稅收約佔了 45%。
▌ 地方稅
地方稅,是由直轄市及縣(市)地方政府所屬的稅捐機關負責徵收,是屬於地方政府可支用的稅收。
地方稅包含: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等共八種。在這之中,房屋稅、地價稅的占比最大。
然而,光是稅收,足夠支應一個地方政府整年的支出嗎?
▌ 地方政府的錢從哪來?
地方政府的主要的財源分為三種:自籌財源、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補助款。
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與《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地方政府的自籌財源包含稅課收入與稅外收入。
前者指的是收到的地方稅,後者則是收到的罰款、賠償收入、規費收入、捐獻與贈與收入等等。
中央統籌分配款,是從 10% 的所得稅、扣除統一發票獎金後 40% 的營業稅、10% 的貨物稅,依照法定比例分配給各級地方政府:61.76% 給直轄市、24% 給縣市、8.24% 給鄉鎮市。
但 24% 給縣市總顯得遠遠不足,因此另外還有 20% 的土地增值稅,是專門統籌分配給縣市的。
補助款,則是中央為了讓全國經濟能夠平衡發展,可以限制在某些事項的情況下,依法酌予補助地方政府。
▌ 桃園市的地方財源分布
根據 107 年度的統計資料,從收入面來看,桃園市的自籌財源佔歲入的 57.8%、中央統籌佔歲入的 22.16%、補助款佔 20.04%。
再從支出面來看,桃園市的自籌財源佔歲出的 50%,表示桃園市政府每100 元的支出,只有 50 元是從自己的口袋掏出來的。
也就是說,地方政府自籌財源不足,必須仰賴中央補助,再沒辦法支應,就剩下舉債了。
▌ 桃園普發的潛在影響
當有一個地方政府帶頭普發高金額補助後,其他縣市的居民也會要求他們的地方政府普發、甚至發更多,政府迫於下次仍想執政的壓力,也只好跟著發。
如此一來,當各縣市都跟進普發政策時就會變成拖累國家財政的問題。
前面還有提到其實各地方政府自籌財源不足,因此普發現金所造成的額外支出要如何籌措也是需要考量的層面。
▌ 如果錢不夠普發,該怎麼辦?
以桃園市來說,突然增加 114 億的支出,絕對不是個小數目。
如果錢不夠用,通常會有以下幾種籌資管道:
📌 加稅:壞處是對人民不利、相對剝奪感大,一旦加稅對執政黨的連任百害而無一利,也容易造成政黨間的唇槍舌戰。
📌 預算調度:把尚可彈性挪用的預算挪到普發中,可能需要砍掉未來其他事項的預算,通常效果有限。
📌 舉債:目前中央政府針對新冠肺炎編列特別預算,其中已多次追加舉債至近6500億餘元,確定要再繼續舉債下去嗎?
▌ 小結
今天政經八百跟壯士們介紹了國稅與地方稅、地方政府的財源,以及地方政府普發會帶來的影響。
看完了這些分析,下次看到普發的新聞,在高興之餘,可以再多想想可能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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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動議限制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我在11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動議,要求政府正視市民對領展的不滿,最終獲得通過。領展以「賺到盡」模式經營,完全不顧其社會責任,除了拆售停車場,把部分街市管理服務外判,造成承包商壟斷經營的情況外,還大幅增加旗下商鋪租金,逼走小商戶,引入大量連鎖店,令物價大幅飆升,罔顧升斗市民的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我要求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領展是否違反《競爭條例》,並考慮在各區合適的地點設立臨時墟市和增建綜合市政大樓,令基層市民有更多選擇。政府亦應該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發展模式,改善地區設施的供求和管理。政府表示會積極與區議會合作於合適地點設立墟市,並在情況許可下加強公眾街市設施,包括興建新街市。
我並不贊成回購領展,這樣必然會推高領展股價,變相令納稅人的金錢落入領展及其股東的口袋中。即使回購成功,政府亦會面對長遠的管理問題,回購並不是解決問題的靈丹妙藥。
以下為我的發言:
近年,社會各界對領展的營商手法感到極其不滿,不少人批評領展純粹以商業模式管理轄下街市和商場,包括大幅增加街市商舖租金,扼殺小商戶的生存空間、拆售停車場、將月租車位改為浮動車位,以及將管理服務外判等,完全是要「賺到盡」,只顧賺取最大的利潤回報,向股東交代,卻忽略基層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令市民生活百上加斤,完全忘記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作為議員提出首個議案,我希望就我在選舉期間,親耳聽到的意見、親眼見到問題,帶入議會,表達我的關注。
主席,新民黨過去一直關注,並積極跟進領展的問題。我同新民黨都認為,領展問題表面上是涉及市政、民生的問題,但市政服務的提供及管理,直接受地區行政影響,所以市民對領展的不滿,其實同地區行政管理出現問題有關,政府有必要一併處理。
今日我提出“力促市場健康競爭,制衡領展獨大局面”的議案,希望可以爭取各位議員的支持,促請競爭事務委員會就領展的經營或個別市政服務的提供展開研究,甚至全面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同時希望政府正視各區社區設施和服務不足、商品和零售店舖選擇不多,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的問題,透過推出短期措施,包括設立臨時墟市,為居民提供領展街市和商場以外的選擇,以及推出以地區為本的先導計劃,在有需要地區興建公營街市,並邀請社企參與營運;長遠則應研究在各區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以及改善和提升現有市政大廈的設施,為居民提供更全面、更切合居民需要的社區設施;同時希望政府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行政模式,以提升行政效率和市民的生活水平。
主席,領展擁有獨特的背景和使命,服務逾70萬戶公屋居民,在不少市民眼中,領展並非一般的商業機構。現時領展的問題,主要是政府政策出現了問題。房委會在2005年以具極爭議的條件把其大量零售和停車場設施分拆出售予當時的領匯,即現在的領展,但出售契約不夠嚴謹,房委會和領匯的買賣契約附設限制性契諾。一般而言,商場鋪位和停車場設施不得分拆出售。不過,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沒有持有任何物業權益,商場鋪位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無效;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賣出任何住宅單位,停車場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則無效,即是容許領展將整棟物業出售,停車場則可「拆骨」出售,根本未能有效約束領展承擔和履行其社會責任。由於現時不少公共屋邨只有領展旗下的街市商舖,缺乏競爭,所以領展大幅加租的情況令人非常關注。以將軍澳厚德街市為例,在大半年前,有超過10間商舖相繼結業,據了解,主要因為領展大幅加租,最高達30%,令到不少商戶無法繼續經營,亦令區內居民在無選擇的情況下被迫「挨貴餸」。
此外,領展將街市商場的管理服務外判,亦製造了不少問題。今年2月,青衣長發街市商戶因反對領展將街市外判予承辦商建華,決定罷市7日,而建華在3月接管街市後,曾經參與罷市的商戶則全體不獲續租。外判商以垂直整合方式經營,讓旗下街市商舖營運更具經濟效益,原本是無可厚非,但不少人批評,領展與外判商之間的角色重疊,對於外判商旗下商舖無牌經營視若無睹,更縱容外判商藉加租及操縱街市零售價格等手段,迫走小商戶。我必須強調,「外判管理」不代表「外判責任」,領展在這方面是責無旁貸,希望領展加強對外判商的監管,保障市民的合理權益。
領展上市至今已多次出售資產,涉及多個商場和停車場,有居民表示,有拆售車位的售價高達90萬元,相信拆售車位為領展帶來非常可觀的利潤。不過我想問領展,在出售資產的同時,有否顧及居民和小商戶的權益和需要呢?今年4月,領展將大埔運頭塘商場出售,新業主接手後隨即發律師信要求商場內6間小店要在半年後離場。據報道,運頭塘商場租戶與領展及新業主簽訂的租約,其中一項條款列明,只要業主決定出售、重建、翻新物業等,只需給予租客不少於6個月通知,便可終止合約。合約條款如此不平等,難怪連保安局局長黎棟國都要企出來,伸張正義,簽名支持運頭塘商場的小商戶。
主席,近年不少商舖不敵領展大幅加租而結業。根據政府和領展在今年年中公布的數據,港島、九龍和新界區私人零售業樓宇的平均租金都有明顯跌幅,其中九龍區的跌幅最大,高達30%,但領展旗下物業租金卻不跌反升,部分物業租金升幅更超過10%。不少人質疑,領展仍然可以在逆市中大幅加租,是否因為領展壟斷了街市商舖的供應?所以,我同不少市民都希望,競爭事務委員會能夠就領展的商舖營運進行研究,尤其是街市方面,探討如何可以促進競爭,並向領展提出相關建議,讓市民能夠享有更佳的價格、更優質的產品,以及更多樣的選擇;有需要時,應主動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中的「第二行為守則」,即《條例》第21條指,擁有相當程度市場權勢的企業,不得濫用有關權勢損害競爭。
就市民對領展和社區設施的不滿,我在今年4月和5月,聯同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和公民力量區議員先後約見了領展的管理層,以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反映市民的不滿,並且向司長遞交建議書,希望政府盡快規劃並落實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
我剛才已經講過,領展問題的核心,涉及深層次的地區行政管理問題。在香港回歸以前,各區的食物衛生、清潔街道、文康設施、熟食中心等市政服務的管理,分別由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負責。隨著兩局解散,地區行政模式出現變化,相關地區服務的管理工作,分別改由民政事務總署和區議會負責。區議會只是諮詢機構,缺乏實權,社區設施的規劃,要依賴長期在「象牙塔」內的官員制訂,試問他們又如何可以切實理解地區的需要?市民的訴求?今日的議案已清楚指出,領展問題是地區行政的一部分,但民政事務局局長居然沒有出席,回應今日的議案和議員的發言,我在此表示遺憾。
從前由兩局負責提供市政服務的模式,體現了「地區自主」的精神,決策當然更貼近民情民意。事實上,社會上有不少聲音批評現有地區行政模式欠缺彈性和效率,未能切實、有效回應各社區的不同訴求。所以,政府有必要考慮是否需要檢討現時的地區行政模式,例如在規劃及管理新型綜合市政大樓方面,可以增強區議員的參與,確保規劃及各項服務的提供能夠更貼近區內居民的需要。
主席,完善社區規劃、改善市政服務,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是政府的基本責任。然而,政府現時用作釐訂地區市政和文康服務供應的規劃標準,與不少地區居民的實際情況和需要都有明顯落差,大圍就是其中一個例子。新民黨和公民力量近年多次向政府反映,大圍區內的社區設施老舊不足,加上區內人口持續增加,現有設施根本不足應付大圍居民的需要,街市、圖書館、託兒服務、幼兒園、長者服務中心,以至泊車位通通不足夠,對居民日常生活帶來很多不便,希望政府能夠回應居民的訴求,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我在上星期三的立法會上提出了有關的口頭質詢,不過好可惜,發展局局長的答覆已清楚表明:「政府現時未有計劃在大圍興建新的綜合服務大樓。」我和新民黨及公量力量,以及很多大圍居民都感到非常失望,有居民更希望我同局長講:「大圍居民憤怒了。」希望政府能夠從善如流,認真考慮並早日落實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主席,領展今年獲國際購物中心協會頒發兩個獎項,包括領展「愛•匯聚計劃」奪得大會基金所頒發的「Albert Sussman國際社區支援獎」,以及天盛街市獲頒「亞太地區購物中心大獎 – 翻新及擴建」組別銀獎,對於受影響的市民而言,實在是相當諷刺。平情而論,領展接手管理房委會部分街市商場後,一定程度上為部分街市商場帶來新景象,例如不少街市加裝了冷氣,環境比以前更加乾淨、整齊,但同時卻因領展的營商手法產生不少問題,包括大幅租、月租車位變浮動車位、管理服務外判等,這些都是備受爭議和批評。林鄭月娥司長曾形容領展是需要處理的「三座大山」之一,我希望領展能夠認真審視是否應該改變現行以利潤掛帥的營商模式,更加關顧居民的需要,以其定下的抱負「服務社群並提升其生活質素」為依歸。
臨時動議限制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我在11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動議,要求政府正視市民對領展的不滿,最終獲得通過。領展以「賺到盡」模式經營,完全不顧其社會責任,除了拆售停車場,把部分街市管理服務外判,造成承包商壟斷經營的情況外,還大幅增加旗下商鋪租金,逼走小商戶,引入大量連鎖店,令物價大幅飆升,罔顧升斗市民的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我要求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領展是否違反《競爭條例》,並考慮在各區合適的地點設立臨時墟市和增建綜合市政大樓,令基層市民有更多選擇。政府亦應該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發展模式,改善地區設施的供求和管理。政府表示會積極與區議會合作於合適地點設立墟市,並在情況許可下加強公眾街市設施,包括興建新街市。
我並不贊成回購領展,這樣必然會推高領展股價,變相令納稅人的金錢落入領展及其股東的口袋中。即使回購成功,政府亦會面對長遠的管理問題,回購並不是解決問題的靈丹妙藥。
以下為我的發言:
近年,社會各界對領展的營商手法感到極其不滿,不少人批評領展純粹以商業模式管理轄下街市和商場,包括大幅增加街市商舖租金,扼殺小商戶的生存空間、拆售停車場、將月租車位改為浮動車位,以及將管理服務外判等,完全是要「賺到盡」,只顧賺取最大的利潤回報,向股東交代,卻忽略基層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令市民生活百上加斤,完全忘記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作為議員提出首個議案,我希望就我在選舉期間,親耳聽到的意見、親眼見到問題,帶入議會,表達我的關注。
主席,新民黨過去一直關注,並積極跟進領展的問題。我同新民黨都認為,領展問題表面上是涉及市政、民生的問題,但市政服務的提供及管理,直接受地區行政影響,所以市民對領展的不滿,其實同地區行政管理出現問題有關,政府有必要一併處理。
今日我提出“力促市場健康競爭,制衡領展獨大局面”的議案,希望可以爭取各位議員的支持,促請競爭事務委員會就領展的經營或個別市政服務的提供展開研究,甚至全面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同時希望政府正視各區社區設施和服務不足、商品和零售店舖選擇不多,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的問題,透過推出短期措施,包括設立臨時墟市,為居民提供領展街市和商場以外的選擇,以及推出以地區為本的先導計劃,在有需要地區興建公營街市,並邀請社企參與營運;長遠則應研究在各區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以及改善和提升現有市政大廈的設施,為居民提供更全面、更切合居民需要的社區設施;同時希望政府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行政模式,以提升行政效率和市民的生活水平。
主席,領展擁有獨特的背景和使命,服務逾70萬戶公屋居民,在不少市民眼中,領展並非一般的商業機構。現時領展的問題,主要是政府政策出現了問題。房委會在2005年以具極爭議的條件把其大量零售和停車場設施分拆出售予當時的領匯,即現在的領展,但出售契約不夠嚴謹,房委會和領匯的買賣契約附設限制性契諾。一般而言,商場鋪位和停車場設施不得分拆出售。不過,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沒有持有任何物業權益,商場鋪位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無效;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賣出任何住宅單位,停車場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則無效,即是容許領展將整棟物業出售,停車場則可「拆骨」出售,根本未能有效約束領展承擔和履行其社會責任。由於現時不少公共屋邨只有領展旗下的街市商舖,缺乏競爭,所以領展大幅加租的情況令人非常關注。以將軍澳厚德街市為例,在大半年前,有超過10間商舖相繼結業,據了解,主要因為領展大幅加租,最高達30%,令到不少商戶無法繼續經營,亦令區內居民在無選擇的情況下被迫「挨貴餸」。
此外,領展將街市商場的管理服務外判,亦製造了不少問題。今年2月,青衣長發街市商戶因反對領展將街市外判予承辦商建華,決定罷市7日,而建華在3月接管街市後,曾經參與罷市的商戶則全體不獲續租。外判商以垂直整合方式經營,讓旗下街市商舖營運更具經濟效益,原本是無可厚非,但不少人批評,領展與外判商之間的角色重疊,對於外判商旗下商舖無牌經營視若無睹,更縱容外判商藉加租及操縱街市零售價格等手段,迫走小商戶。我必須強調,「外判管理」不代表「外判責任」,領展在這方面是責無旁貸,希望領展加強對外判商的監管,保障市民的合理權益。
領展上市至今已多次出售資產,涉及多個商場和停車場,有居民表示,有拆售車位的售價高達90萬元,相信拆售車位為領展帶來非常可觀的利潤。不過我想問領展,在出售資產的同時,有否顧及居民和小商戶的權益和需要呢?今年4月,領展將大埔運頭塘商場出售,新業主接手後隨即發律師信要求商場內6間小店要在半年後離場。據報道,運頭塘商場租戶與領展及新業主簽訂的租約,其中一項條款列明,只要業主決定出售、重建、翻新物業等,只需給予租客不少於6個月通知,便可終止合約。合約條款如此不平等,難怪連保安局局長黎棟國都要企出來,伸張正義,簽名支持運頭塘商場的小商戶。
主席,近年不少商舖不敵領展大幅加租而結業。根據政府和領展在今年年中公布的數據,港島、九龍和新界區私人零售業樓宇的平均租金都有明顯跌幅,其中九龍區的跌幅最大,高達30%,但領展旗下物業租金卻不跌反升,部分物業租金升幅更超過10%。不少人質疑,領展仍然可以在逆市中大幅加租,是否因為領展壟斷了街市商舖的供應?所以,我同不少市民都希望,競爭事務委員會能夠就領展的商舖營運進行研究,尤其是街市方面,探討如何可以促進競爭,並向領展提出相關建議,讓市民能夠享有更佳的價格、更優質的產品,以及更多樣的選擇;有需要時,應主動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中的「第二行為守則」,即《條例》第21條指,擁有相當程度市場權勢的企業,不得濫用有關權勢損害競爭。
就市民對領展和社區設施的不滿,我在今年4月和5月,聯同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和公民力量區議員先後約見了領展的管理層,以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反映市民的不滿,並且向司長遞交建議書,希望政府盡快規劃並落實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
我剛才已經講過,領展問題的核心,涉及深層次的地區行政管理問題。在香港回歸以前,各區的食物衛生、清潔街道、文康設施、熟食中心等市政服務的管理,分別由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負責。隨著兩局解散,地區行政模式出現變化,相關地區服務的管理工作,分別改由民政事務總署和區議會負責。區議會只是諮詢機構,缺乏實權,社區設施的規劃,要依賴長期在「象牙塔」內的官員制訂,試問他們又如何可以切實理解地區的需要?市民的訴求?今日的議案已清楚指出,領展問題是地區行政的一部分,但民政事務局局長居然沒有出席,回應今日的議案和議員的發言,我在此表示遺憾。
從前由兩局負責提供市政服務的模式,體現了「地區自主」的精神,決策當然更貼近民情民意。事實上,社會上有不少聲音批評現有地區行政模式欠缺彈性和效率,未能切實、有效回應各社區的不同訴求。所以,政府有必要考慮是否需要檢討現時的地區行政模式,例如在規劃及管理新型綜合市政大樓方面,可以增強區議員的參與,確保規劃及各項服務的提供能夠更貼近區內居民的需要。
主席,完善社區規劃、改善市政服務,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是政府的基本責任。然而,政府現時用作釐訂地區市政和文康服務供應的規劃標準,與不少地區居民的實際情況和需要都有明顯落差,大圍就是其中一個例子。新民黨和公民力量近年多次向政府反映,大圍區內的社區設施老舊不足,加上區內人口持續增加,現有設施根本不足應付大圍居民的需要,街市、圖書館、託兒服務、幼兒園、長者服務中心,以至泊車位通通不足夠,對居民日常生活帶來很多不便,希望政府能夠回應居民的訴求,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我在上星期三的立法會上提出了有關的口頭質詢,不過好可惜,發展局局長的答覆已清楚表明:「政府現時未有計劃在大圍興建新的綜合服務大樓。」我和新民黨及公量力量,以及很多大圍居民都感到非常失望,有居民更希望我同局長講:「大圍居民憤怒了。」希望政府能夠從善如流,認真考慮並早日落實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主席,領展今年獲國際購物中心協會頒發兩個獎項,包括領展「愛•匯聚計劃」奪得大會基金所頒發的「Albert Sussman國際社區支援獎」,以及天盛街市獲頒「亞太地區購物中心大獎 – 翻新及擴建」組別銀獎,對於受影響的市民而言,實在是相當諷刺。平情而論,領展接手管理房委會部分街市商場後,一定程度上為部分街市商場帶來新景象,例如不少街市加裝了冷氣,環境比以前更加乾淨、整齊,但同時卻因領展的營商手法產生不少問題,包括大幅租、月租車位變浮動車位、管理服務外判等,這些都是備受爭議和批評。林鄭月娥司長曾形容領展是需要處理的「三座大山」之一,我希望領展能夠認真審視是否應該改變現行以利潤掛帥的營商模式,更加關顧居民的需要,以其定下的抱負「服務社群並提升其生活質素」為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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