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高樹鄉精神病患傷人事件,為何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
9月26日屏東縣高樹鄉發生衛生局列管的精神病患傷人事件,一名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男子因不滿便利超商女店員提醒需戴上口罩,跳入櫃檯壓制攻擊女店員,致其雙眼重傷,送醫搶救恐有失明之虞。事發過程經媒體曝光,引起社會譁然,屏東縣長潘孟安也於第一時間表示要深切檢討、補強社會安全網,與中央衛福部討論,希望強化法令,「讓精神病患不再成為社區的隱形炸彈」。
隨著這些年來精神病人的攻擊事件反覆發生,「補破網」的呼聲不斷,主責精神病患刑事案件的兩個主管機關,也因為新聞效應公開表態回應:司法院於昨(29日)晚間於官方臉書粉專強調去(2020)年底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重大刑事案件被告在法院判決確定前,若有精神障礙且具有危害與急迫性時,不需要等到判決有罪,法院可以即時運用「緊急監護」的制度,命被告進行監護治療;衛福部心口司司長諶立中接受《中央社》訪問時也提到,4年內將社區關懷訪視員增至1000人以上,明(2022)年則一定可以設置4到6家「司法精神病房」,以風險程度分級分流處理,安置高暴力風險、高復發風險的精神病患。
在公部門許諾更安全的未來到來之前,到底是什麼緣故,使得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高風險精神病患傷人事件?
◼︎發生刑事案件之前,《精神衛生法》扮演最前端的預防角色
從2016年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今年9月無期徒刑定讞的台中牙醫師命案兇手賴亞生,到甫發生傷害事件的屏東縣高樹鄉楊姓男子,他們共通的身分都是地方衛生局列管的「嚴重精神病人」,由公衛護士與社區關懷訪視員定期追蹤,據統計全台灣約有14萬名這樣的個案。
即便14萬名個案中有暴力犯罪比例微小,不能斷然將不定時炸彈與嚴重精神病人劃上等號,然而因其隨機性、大眾難以理解犯案動機等因素,使得整體社會將其風險放大檢視,更因部分個案過往曾有失序行為、反覆入出院的紀錄,而讓民眾擔心並質疑為何無法從更前端預防,讓有風險的精神病人強制住院治療。
然而,在《報導者》過去幾年針對精神醫療處遇的訪查,要釐清病患處遇與社會安全之間難以達成的平衡,得回到制度面的設計,甚至更需要在刑罰之外,強化社區醫療體系的治療。
現行針對精神病患的強制治療處遇,包括司法偵查中的「緊急監護」、判決定讞後的「監護處分」、規劃中的司法精神病房等,都是在發生觸法行為後,刑事案件進入正式司法程序,才會啟動。在實際的犯罪事件之前,在最前端能介入的是《精神衛生法》第41條,當發生嚴重精神病人疑似滋擾或危害公共安全,並有自傷或傷人之虞時,就可強制將其送醫或強制住院。
但實務上第一個常遇到的問題,是各縣市並無統一作業流程,「第一步通常都是call警消,有的縣市跨單位協調資源比較充足,遇到精神病人出現傷害或暴力事件,醫療人員會隨同出車評估,但有的地方人力不足,到現場的只有警消,不一定能判斷該送警局還是醫院,」屏安醫院精神科醫師、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學術教育暨出版委員彭啟倫在此事件後接受《報導者》採訪時表示。
◼︎強制住院形同剝奪人身自由,法定程序問題持續爭議
若是進入強制就醫的流程,得在5日內由兩位精神科專科醫師鑑定,並經過由社工、心理師、職能治療師、家屬與律師代表組成的審查委員會評估,才能啟動強制住院,強制住院最長不能超過60日,若有必要延長,必須再重啟審查程序。
「強制住院審查委員會代表國家剝奪一個人的人身自由,近年一直有一些爭議,醫界普遍認為,應該由法官透過正當法律程序來裁定(法官保留)。」彭啟倫說。
去年10月,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曾舉辦《精神衛生法》修法公聽會,其中討論的重點就包括現行強制住院要經過一連串行政程序,部分民眾與家屬認為門檻過高,但醫療與司法界代表則基於法定程序與病患人權,表示現行機制是對患者的程序保障,不需調整。
根據衛福部數據,近年全國每年強制住院案件,在2012年約1200件後逐年下降,近5年大多維持700件上下,經審查委員會通過的許可率則在9成以上;對照之下,另一種機構處遇外的「強制社區治療」則乏人問津,此一2013年開始,基於預防大於治療的措施,透過門診、居家治療與社區精神復健,將嚴重病人的自由限制減到最低,支持協助病人在社區中繼續接受治療、逐步適應社會生活,全國每年申請與通過件數都在50到70件上下,究其原因,常跟醫療院所須耗費過多人力成本、病人不易配合常須協調警察、健保給付缺乏誘因有關。
◼︎猶待正視的醫療與社區治療環境落差
隨著屏東高樹鄉楊姓男子過往經歷曝光,會發現他歷年來都有短暫住院治療紀錄,但過不久又出院,為此潘孟安強調,要請醫院評估「長期收治」。此一個案凸顯出精神醫療專業評估精神狀態改善,出院後當家庭資源與社區現實無法順利承接,兩者間可能出現的空窗與落差。
「在作息正常、常規化的醫院環境,我們比較知道怎麼應對這些個案,他們受到的刺激相對小,當暴力或自殺風險下降,就達到可以出院的標準,但醫療的角度很難評估社區中會遭受的刺激,這跟出院後家庭支持度、醫療與社區公衛的銜接有關,若其中出現三不管地帶,很容易出事情。」彭啟倫說。
在承擔民眾對於整體社會安全的想像,以及維護個案健康與人身自由之間,精神醫療在相關社會事件中,屢屢陷入兩難的局面,或許在政府部門許諾要以更嚴格法規彌補社會安全網前,應先正視前端包括強制就醫/住院的制度流程,社區治療模式不彰的長年問題,才能在既有的經驗與基礎上,朝向更積極的改善方向。(文/張子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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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視刑罰與治療的極限──如何務實修正精神障礙犯罪監護處分?】https://bit.ly/3F4r61L
【與受苦者相遇──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訪視員的現場反思】https://bit.ly/3mfXh5T
【一場艱難的對話:一名精神障礙者如何走向殺人之路】https://bit.ly/3D2et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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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法律是用來保護壞人和有錢人的嗎?這就是 #民進黨 #綠營 #塔綠班 的 #司法改革?只會推 #廢死 #同婚 跟 #通姦除罪化?還是一定要那天是 #達官貴人 #出事,法律才會很快就改了?不過 #殺女友 的可以當 #司改委員,#酒駕 的可以當 #發言人,#貪污 的可以趴趴走,#殺老師 的可以當 #二二八紀念館館長!你我還能期望什麼呢!?>
屏東縣高樹鄉精神疾病男子攻擊無辜超商店員,縣長潘孟安表示將「請醫院評估長期收治」,但楊男就曾自稱政府在保護他,傷人後關幾個星期就能出來。對此,衛福部嘉南療養院精神科主任李俊宏表示,收治精神疾患有兩個法律途徑。一是醫療端可依照《精神衛生法》,認為患者已脫離現實感並出現傷人自傷可能性,可裁定強制住院,最長不得超過60天。另一種則是構成刑事案件,由法院來認定患者回歸社會是否有再犯之虞,裁定「監護處分」,最長可收治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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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停止自我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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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溫度計
■ 什麼是『心情溫度計』?
心情溫度計為簡式健康量表(Brief Symptom Rating Scale,以下簡稱BSRS-5)的俗稱,主要在作為精神症狀之篩檢表,目的在於能夠迅速了解個人的心理照護需求,進而提供所需之心理衛生服務。與其他篩檢量表相比,心情溫度計具備有簡短、使用容易之特性,研究結果更顯示心情溫度計在社區大規模調查中仍具有良好之信效度。
■ 如何善用『心情溫度計』?
在我們關心他人的過程中,常常遇到對方有情緒的困擾,卻不知他們困擾的程度,心情溫度計可幫助我們具體地了解對方的心情,同時也可幫助對方釐清他們情緒困擾的程度,並且可以根據得分結果做適當的處理。心情溫度計為一自填量表,可以幫助我們了解自己的心情狀態,也可以用此量表主動關懷週遭的人,建立起自我健康管理的習慣。
▍1問2應3轉介
■ 1問:「主動關懷、積極傾聽」
如何「詢問」?
◎ 間接問法
-你是否曾經希望睡一覺並且不要再醒來?
-你是否覺得活著沒意義,沒價值,也沒有人在乎?
◎ 直接問法
-你會不會有想不開的念頭?
-你是否有想到要自殺呢?
◎ 應注意避免詢問的問句
-不要對自殺意念或行為以半開玩笑的方式詢問:「你該不會想要自殺吧?」、「不要跟我說你想自殺喔!」
-不要太急著提供問題的解決方法
-不要發誓保守秘密
-不要爭辯自殺是對或錯
-不要使自殺者增加罪惡感
■ 2應:「適當回應、支持陪伴」
1) 如何勸說個案繼續活下去並且接受幫助
平靜、開放、接納且不批判的態度將有助於與個案的溝通
開放地討論失落、孤獨與無價值的感覺,使個案情緒起伏程度減緩
積極專注傾聽個案遭遇的問題,嘗試了解他們的感受,提供情緒支持
不要急著評斷個案的遭遇、處境或想法,你的傾聽與協助能夠重燃希望,並產生改變
「自殺」本身並不是問題,而是個案用來解決他所遭遇困境的方法,因此可試著找出自殺以外的處理方式。
提供個案任何形式的「希望」,並將焦點放在個人正面的力量。因此,我們可以思考「這個人在過去的人生當中是為什麼而生,現在活著的理由是什麼?」、「他的生活重心與目標為何?有沒有可以令他積極的人、事、物?」,再接著詢問他:「是否願意尋求協助?」「你是否願意答應在找到任何協助之前,不結束你的生命?」
2) 不適當的回應方式如下,更重要的是,傾聽與理解,並能在適當的資源轉介之後,持續關懷
太常打斷他們說話
顯露震驚或情緒激動
表達自己很忙
擺出恩賜的態度
做出突兀或含糊不清的評論
問大量的問題
■ 3轉介:「資源轉介,持續關懷」
1) 若有以下的情形就可嘗試進行轉介
心情溫度計分數偏高者,高於10分者建議尋求心理諮商,高於15分者建議諮詢精神專科醫師
懷疑可能具有潛在的精神疾病者
有自殺或自傷的身心問題
問題超乎助人者的能力
社會資源或支持不足夠
2) 在協助個案進行轉介時,有以下的建議
向個案保證隱私之安全與尊重個案的意願。若個案有強烈自殺意念,務必強調轉介後由醫療團隊一起協助的重要性
依個案特性提供適切的資源或協助其轉介。如為轉介至醫療院所,可評估個案平時就醫習慣,詢問是否有較習慣的就診醫療院所與固定的主治醫師。若原本已在精神科就醫,則建議繼續在原醫院治療,並鼓勵個案主動與醫師溝通心情溫度之變化
轉介個案就醫時,建議守門人可先以電話或其他方式告知被轉介的醫師有關個案的特殊情況,以加速個案的轉介與處理過程,並於事後向個案或受轉介對象暸解處理情況
以上資料取自
社團法人台灣自殺防治學會
https://www.tsos.org.tw/p/tsos
本次直播與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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