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TT造謠罰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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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號稱鄉民集散地,認真逛的話會在裡面找到很有用的資訊(比如說買東西我就會去PTT查評價、追星也在PTT上追得很開心😅
但裡面當然也多的是亂講話、主觀意見,甚至是 謠‧言,畢竟PTT也算是匿名平臺的一種,大家發表意見難免比較放肆(不過還是提醒大家,其實都還是查得到是誰喔
尤其是在是是非非很多的八卦版,裡面真的各種光怪陸離令人大開眼界😆
而今年的熱門話題 #新冠肺炎 及 #疫苗,八卦版的嗜血網友們當然也不會錯過😎
先前就有網友對新冠肺炎疫苗議題(後面就叫他「那位網友」)在PTT八卦版中發表「其實臺灣去年本來拿得到全世界最好沒有之一的BNT疫苗,就是那個上海代理商和林全接洽,他們不會找綠營,心情問題。本來條件都談好了,要進3000萬劑,後來被綠皮紅骨的某政黨硬擋下來了…」等內容,結果被認為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
那到底有沒有違反呢?
讓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店秩字第47號刑事裁定 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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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前面的故事,那位網友被警察找到是誰後對警察說,他不知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有澄清過是不實訊息,而且他發表的內容是根據東森新聞台的政論節目發言來的,沒有偏離事實陳述,也沒有散布謠言的意思。
那位網友說沒有偏離事實陳述,但有沒有偏離事實陳述會有關係嗎?
🔻看看本案法官這樣說🔻
行為人主觀上明知道是不實事實但還是用語言或文字等方式散發傳佈相關內容給大家,而且內容已經足以讓聽到看到的人產生畏懼或恐慌的心情導致影響公共安寧,才會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的散布謠言。
只要足以產生畏懼或恐慌就構成,不以發生實害為必要!
也就是說,構成散布謠言要
明知道這些不是事實➕散布不是事實的內容給大眾➕可能導致得知這些內容的人畏懼恐慌
才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的規定,像之前罔腰懷孕的新聞就被認證不會造成社會恐慌喔
而本案的那位網友表示,他不知道這是謠言也不知道有澄清過,這些內容是在東森店是臺的政論節目上看到的,他只是在八卦版上討論公眾事務而已。
也就是說,他主觀上並沒有「明知道是不實事實」還繼續散布,他是真的覺得那些內容都是真的阿阿阿(*꒦ິ⌓꒦ີ)
再加上這些內容並不足以造成聽到看到的人畏懼或恐慌,因此法官認為那位網友沒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網友不用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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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
在PTT上亂講話會不會被知道是誰❓會
在PTT上造謠會不會被罰❓看你知不知道那是假的還講、看會不會造成別人恐慌,簡單來說還是那句老話 #個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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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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