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COVID-19)影響下的船東互保協會(P&I)險
傳染病爆發並非一個新的風險,人類、航運業、海上保險業一直在與諸如天花(smallpox)、瘟疫(plague)、霍亂(cholera)、斑疹傷寒(typhus)之類的傳染病進行奮戰,但就海上保險而言,其影響主要在船東責任保險(P&I險)以下就第一線的船長們應注意事項做簡要介紹
第一,船東責任保險承保傳染病爆發引起的船舶被“檢疫”(即“隔離”)(Quarantine)或“消毒”(Disinfection)風險,保險人不負責賠償因船舶貨艙有蟲害需要進行消毒處理所產生的費用。
第二,保險人一般不負責賠償船舶被“檢疫”或“消毒”(Disinfection)引起的船期損失、利潤損失、延滯費、停租或船期延誤賠償責任。
第三,保險人一般不負責賠償船舶被“檢疫”或“消毒”(Disinfection)引起的船舶維持費用,如船員工資、燃油、淡水、保險費、和日常維修保養費用等,但下文第八點提到的因治病改變航線發生的額外船舶費用是一個例外。
第四,保險人仍可以抗辯船東或船舶經營人明知或應該知道船舶將被“檢疫”或“消毒”(Disinfection),即船東和經營人應時刻關注世界各國及港口當局在傳染病爆發後的政策變化。
第五,保險合約條款“通則”或“除外條款”對“檢疫”或“消毒”風險仍然適用,例如船舶不得因載運違禁貨物或高度疫情危險貨物而導致“檢疫”或“消毒”。
第六,船東可以索賠的項目,一般包括“檢疫”或“消毒”引起的額外費用或開支,如按港口當局要求裝卸貨物、移動船位、燻艙等產生的費用。
第七,船員和船上其他人員因感染轉染病發生的醫療及遣返費用等,與其他疾病造成者同樣處理,但可能受到的限制更多,處理起來更困難、費用也更高。對此項索賠,保險條款還可能規定了責任限額。
第八,因船員或船上其他人員感染傳染病而改變航線(偏航),與其他疾病造成的與使船上傷病人員取得治療,或等候該傷病人員的替換人員,而改變原定航線一樣,所產生的額外港口使費、伙食費、物料費、燃油費、保險費以及船員工資和津貼(係指超過該船如不改變原定航線而本將產生的上述費用的部分),也屬於船東保賠協會的賠償責任範圍,但以不能從任何第三者取得補償的為限。
從“鑽石公主”郵輪事件可以看出,郵輪責任保險人對其旅客和船員的責任巨大,而且與旅行社保險責任有交叉重疊處,十分複雜,旅客宜在出發簽約前詢問清楚.
Search
船東責任保險 在 台灣海洋重工TMHI - 離岸風電小知識何謂P&I(Protection ... 的推薦與評價
1836 年,英國發生兩艘商船碰撞,保險人雖在船舶保險單上增加一碰撞條款(Running Down Clause 簡稱RDC),承保被保險船東對他船所負碰撞責任的3/4,當時英國法院認定船舶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