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視駐香港記者李錦華:港澳台視角,見證30年香港風雲】文/蘇美智
「#中視駐香港記者李錦華報導」,這句話李錦華一唸32年。這位新聞前輩生於澳門,成長於香港,然後跑到台灣國立政治大學唸新聞,甫畢業就被台灣電視媒體網羅,並且派駐香港。
多年來,他代「大島」台灣的觀眾見證小島「香港」的大小事,也觀照兩地人在年月中對彼此的想像。
1997年7月1日,李錦華在香港見證了世紀大派對。台灣一下子來了6、7間電視台,跟全球同業熱熱鬧鬧地直播。但煙花燒得大散得快,才第二天,台灣媒體便一一拉隊離開,包括前來支援李錦華的中視團隊。
李錦華急了,爭取他們多待幾天,「那5、6年間一直關心九七後的香港,怎麼一回歸便收工?」
https://bit.ly/3hJDj1O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82的網紅Fernando Chiu-hung Cheu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同志平權》議案 張超雄議員贊成何秀蘭議員動議《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機會及基本權利展開公眾諮詢》 日期: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 時間:上午11時正 地點:立法會會議廳 議程: 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se/counmtg/agenda/cm...
蘇美智 在 獨立評論在天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就算鬍子掉了,貓還是笑瞇瞇的:黑暗中的火花,以繪畫串連希望】文/蘇美智
「我們能做的非常有限,但至少在參與過程中,我們都很『用力』」,林真美說。沒想到,之後還來了孩子。
有爸爸媽媽在網上看到圖,向7歲的兒子講述。這個叫澄澄的小男生聽過 #香港,也記得家裡談過 #二二八事件 與 #台灣人不能說母語 的歷史。然後他決定參與,躲到桌下認真作畫。大人原以為他會畫出很害怕的畫面,沒想到竟然是一隻微笑的貓:
https://bit.ly/3iKRHYB
#黑暗中的火花
蘇美智 在 Rti 中央廣播電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這樣看香港 715公里之間】1984 和2021 年的時空對談
(精彩節目內容 歡迎點選連結頁面上的三角形播放鍵圖案收聽)
https://www.rti.org.tw/radio/programMessageView/programId/1627/id/125981
之前說過,朱sir 和Monica 都是在80年代來到台灣。80年代至今,台灣經歷了許多變遷。本周讓我們來一個當年今日的時空對談,一切就由他們來台的第一天,1984年開始說起。
說到1984,除了那本著名的反烏托邦小說之外,對台灣來說也是首家麥當勞在台北開業的一年。但80年代開始的當然不止麥當勞,對台灣來說更是民主化過程的重要一刻。作為親身目堵台灣民主化進程的親歷者,他們又有什麼感想呢?他們記憶中的台灣,當年又是什麼樣子的?
#廣東話節目 #朱漢強 #蘇美智 #朱紹俊 #洪美玉 #每周二晚上十點首播 #715公里之間
「這樣看香港」節目電子信箱:hk@rti.org.tw
蘇美智 在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同志平權》議案
張超雄議員贊成何秀蘭議員動議《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機會及基本權利展開公眾諮詢》
日期: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
時間:上午11時正
地點:立法會會議廳
議程:
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se/counmtg/agenda/cm20121107.htm
張超雄議員:主席,究竟我們應否立法或最低限度考慮立法保障性小眾?這當然須視乎社會上究竟有沒有歧視性小眾的現象或行為。在這方面,我相信其實已毋庸置疑。
從剛才多位同事的發言可以發現,反對現在考慮立法的論調,基本上是這些性小眾現象,無論是同性戀或一般異性戀以外的其他性傾向,所衍生的行為均會破壞傳統,破壞倫理。有些宗教界人士甚至認為,這種行為是不道德的。單從這一點,其實已可很清楚看到社會上有一種言論壓力,對這類性小眾造成一種不平等的對待。單是"出櫃"這兩個字,已可清楚看到他們面對的壓力和社會的歧視,是多麼的沉重。所以,若說香港社會對性小眾並無歧視,那根本就是睜眼說瞎話。歧視情況之嚴重,是當有關情況發生在我們的親人、家人或朋友之間時,也沒有膽量面對,也不願意表達出來,由此可以想像那情況是多麼的嚴重。
主席,我過去曾在美國的三藩市灣區生活了十多年,當地對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接納程度,比美國任何地方都要高得多。事實上,當地甚至每年有慶祝性小眾的節日,也有很多對不同性傾向人士提供基本保障的法例或政策。在這方面,聯合國其實也在不斷催促我們這樣做。聯合國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清楚訂明,"人人得享受人權法案所確認之權利,無分種族、膚色、性別......或其他身分等",而國際人權組織也把性傾向包括在性別這個身份之上。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亦在2001年促請香港特區政府禁止有關性傾向歧視的行為,所以,國際社會及先進地區早已就禁止性傾向歧視的立法工作,下了不少工夫。
主席,在今天的香港,這個話題仍然極具爭議性。香港小童群益會的性向無限計劃曾組織了很多因本身的性傾向而受到種種歧視的年青人,並出版了一本書籍,由蘇美智走訪9個有同性戀孩子的家庭。我鼓勵各位同事看看這本名為《我們的同志孩子》的書籍,當中勾劃出即使親如父子、母子、母女,當家庭成員中出現一個有同性戀傾向的孩子時,家庭成員之間的緊張和矛盾,也未必能在家庭的層面處理得到,何況是要面對社會上的欺凌、歧視和遏抑?立法保障任何人不因其性傾向而受到歧視,實際上已討論多年,我們沒有理由繼續蹉跎歲月。
很多宗教界人士認為,同性戀是道德問題。我曾透過某些報道得悉林以諾牧師曾經表示,他認為並無理據證明同性戀是百分百天生,即使如此,也不代表這是"大晒"。因為天生的殺人狂亦是因為其DNA中先天性缺乏了某些東西,才導致他們與其他人有所不同,但這並不等於他們沒有罪。所以,即使同性戀屬天生,也不等於是合法,同性戀本身是一個道德問題。主席,這種把同性戀和殺人狂相提並論的說法,本身已是一種歧視。可能有些宗教界人士認為,同性戀本身已是不道德,但同性戀有何不道德之處?他們如何妨礙了其他人?如何傷害了其他人?我們卻完全看不出。
我們身邊可能也有些朋友屬同性戀者,但這又對我們造成了甚麼負面影響?這些人其實在社會上作出了很多貢獻。我無從得知身邊的哪一位是同性戀者,當然也會假設大部分人屬異性戀者,但即使他們是同性戀者,那又如何?我太太的博士論文導師是一位同性戀者,是一位偉大的統計學家,他是否因此便犯了罪?所犯的究竟又是何罪?在擁有宗教自由的情況下,我們也要在人權的基礎上討論宗教。即使在宗教上認為某種行為、某種性傾向不道德,也不能夠在法例容許的情況下歧視這些人,因為人權是基本的要求,人人得生而平等,這也是人人得享有的東西。所以,我發言支持何秀蘭議員的議案。多謝主席。
Facebook臉書(張超雄):https://www.facebook.com/fernandocheungchiuhung
張超雄個人網站:http://cheungchiuhung.org.hk/wp/
工黨Website:http://www.labour.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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