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7 國民黨團強力堅持下通過成立 「3+11」調查小組 國民黨團新聞稿
立法院今天紓困4.0特別預算案朝野協商,在國民黨團的堅持下,通過國民黨團總召費鴻泰領銜提出之主決議案【應針對「3+11」決策過程予以釐清,若有政策疏失應負賠償責任。行政院應在3個月內成立調查小組,並提出書面調查報告至立法院,並對確診往生者家屬提出相關慰助機制。】
國民黨團提案要求行政院成立「3+11」調查小組,調查3+11政策、病毒跑的比公文快的原因。國民黨團要為往生的民眾及家屬討回公道,蘇貞昌、陳時中、鄭文燦、范雲等人不能以没有會議記錄,逃避所有的法律及政治責任。
開放【3+11】政策,陳時中說没有會議記錄。如此離譜的決策過程,到底是衛福部陳時中部長、桃園市長鄭文燦、范雲委員、交通部觀光局或是諾富特飯店欺騙全民公然說謊,必須在公開透明的調查機制下釐清,相關的事證必須對全民公開,行政院不能迴避應負起的政治責任,不是一句破口在【萬華】可以卸責的。近500位台灣人的命更不能因為政府錯誤決策及怠惰無辜犧牲。
國民黨團提案經朝野協商達成共識下,將主決議文字內容為:「台灣本土疫情大爆發,外界質疑放寬3+11政策主要破口,指揮中心至今卻仍無法清楚解釋,有許多確診者因為全家染疫,親人皆在隔離中而無法見到親人最後一面,每一個往生者都代表一個家庭的破碎。若是因為政府行政疏失導致錯誤的政策,政府就應給予不幸死亡的確診者賠償,爰提案要求行政院就3+11 決策釐清過程,3個月內成立調查小組,提出書面調查報告給立法院,並對確診往生者家屬提出相關慰助機制。」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氣爆國賠已有先例 陳麗娜要求法制局研議假扣押 由於年初已有一宗氣爆國賠案件判賠定讞,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日在質詢時表示,氣爆國賠案件除了第一件成案的25萬外,尚在訴訟過程中的還有9件,求償總金額高達3800萬,另外代位求償部分也還有9.23億,但既然法院已認定市府確有疏失,法制局應儘速對當時負責工...
行政疏失 賠償 在 鄭麗文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如果執政黨今天送來的紓困預算
讓我們覺得很認真努力就算了
#但這次的紓困根本是把之前的剪下貼上
#過去一年紓困的問題一大堆通通沒有檢討
在野黨提出的建議、建請 也被當成廢話
#預算審查執政黨也一副就是要強渡關山一樣
如果我今天沒有辦法幫民眾把關
那冒著三級警戒的風險來開會到底是為了什麼?
我們提出大部分的案子
不是立法委員自己在家隨便寫的
這些都是各界民眾求救的聲音
他們有非常緊迫的需求
行政部門應該認真嚴肅的對待
此外,不只紓困混亂
連防疫都一蹋糊塗
高死亡率、稀少的疫苗
又出現特權混亂施打的問題
我們接到的陳情說
台北檢察官父親打不到疫苗
他在台南念護理系的女兒早已打到疫苗
到底誰比較優先? 誰危險性比較高?
南部現在是疫苗多到滿出來了嗎?
#高雄跟台南憑什麼拿那麼多疫苗?
當美國FDA表示免疫橋接沒有科學根據
#台灣憑什麼超前全世界
#就說可以用免疫橋接取代三期?
國產疫苗的合約 如果不是深喉嚨
我們立法委員真的不知道再審查什麼東西
全部資訊都是黑箱蓋牌!
最後,#這次疫情嚴重爆發死傷慘重
#行政院難道不需要做任何責任調查嗎?
今天發生任何重大的公安事件
政府都一定會啟動相關的行政調查
做行政調查是天經地義!
應在最短時間內組成立超然獨立的行政調查小組
並找到公衛專家進行相關行政疏失的調查!
另外,關於確診往生者的行政賠償
行政院也可以在研究後做出決議
但千萬不可以甩鍋、迴避 也不可以拖延
我們今天所有的要求 都是在為百姓請命
請行政部門要拿出誠意
更要謙卑的傾聽老百姓的聲音
聽民意代表所轉達的人民請命的聲音
不能夠再高高在上
#否則終有民意反撲的一天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GgCQ9XPDUY
行政疏失 賠償 在 應曉薇祝您幸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離譜,3+11連會議記錄都沒有就能任意改變防疫規範?台灣的新冠肺炎疫情失控是人禍,是行政疏失,政府及個人應賠償確診、死者。
行政疏失 賠償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氣爆國賠已有先例
陳麗娜要求法制局研議假扣押
由於年初已有一宗氣爆國賠案件判賠定讞,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日在質詢時表示,氣爆國賠案件除了第一件成案的25萬外,尚在訴訟過程中的還有9件,求償總金額高達3800萬,另外代位求償部分也還有9.23億,但既然法院已認定市府確有疏失,法制局應儘速對當時負責工程設計、驗收的現任市府秘書長趙建喬請求假扣押,以防其脫產後由全民買單。
法制局長陳月瑞備詢時回應,依法如須內部求償必須公務員有重大過失,屆時會尊重法院判決審慎處理。
陳麗娜指出高雄氣爆受災戶林陳錦鈴向高雄市政府提告國賠求償屋損與精神慰撫金共65萬元,一審判市府應賠25萬餘元,市府不服提上訴,但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仍認市府有疏失應負國賠責任而駁回上訴,已於今年初判市府應賠25萬定讞。
陳麗娜認為,在第一個賠償案例定讞、確認氣爆原兇就是高雄市政府之後,一、二審進行中的9個案件必然也是市府敗訴,高市府因自己行政疏失可能要賠3800萬,如果加上之前市府以代位求償方式共給了民眾約9.23億元的賠償金,金額高達9.5億,依法市府可向闖禍的公務員求償。
依目前國賠法規定,公務員之違法行為有故意或過失時,或國家對於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之情形,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機關對之有求償權,因此陳麗娜認為當時水工處負責這項工程設計、主驗收的,也就是現在貴為市府秘書長的趙建喬,恐怕拖不了身,因此要求法制局盡快對趙請求假扣押,免得他脫產、以後市府求償無門,否則就等於拿市民納稅錢去幫他一個人賠,十分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