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太蠢人民太苦
#每人普發現金
#桃園市廣義舉債都已逼近千億
#我為什麼會支持?!
因為普發現金⋯至少 #羊毛出在羊身上、#錢還花在刀口上!
#紓困特別預算 匡列總金額為8400億,執行至今還剩下1600億,特別預算是供防疫、紓困、振興等新冠肺炎疫情等使用。
#但8400億花了6800億
您有感受到嗎?
疫苗買到了嗎?
呼吸神器買夠了嗎?
打零工的朋友有薪資挹注了嗎?
#錢到底花到哪裡去了?
一本黑帳看都看不到
現在又要搞什麼
振興券、夜市券、旅遊券…
又要花多少錢來~
#委外處理‼️ #印刷‼️ #研發‼️
拜託嘔…
飯都沒得吃
貸款都沒錢繳
別再浪費錢搞些有的沒的!
#提醒您
#行政立法權力分立
桃園市議會只有建議權
鄭文燦才有決定權‼️
#所以桃園到底要不要普發現金5000元,#去問鄭文燦吧‼️
好想當桃園人! 桃園市議會通過每人普發現金5千元 | 上報 | LINE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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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圖文不符五週年回顧展 #全新臭泥周邊強勢來襲 💛 追蹤圖文不符 IG 獲得第一手展覽資訊! https://www.instagram.com/taiwanunboxing/ ✔︎ 成為七七會員(幫助我們繼續日更,並享有會員專屬福利):https://bit.ly/3eYdLKp ✔︎ 訂閱志祺...
行政立法權力分立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實質、完備的溝通與審議,是法治國家最起碼的要求
今天上午,我和 王婉諭 、 立法委員 陳椒華、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 副執行長田君陽、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YAD 理事長張育萌召開記者會,要求行政團隊「實質完備行政程序,再談美豬美牛開放」。
為了讓行政機關能夠對人民釋疑,我們也邀請了衛福部陳時中部長、農委會陳吉仲主委或是其他能代表機關發言的人出席。
衛福部事前即表明,部長有行程不便出席,也沒有其他人能代表部長出席。農委會告訴我,陳主委有事南下,請范美玲主任秘書代表出席。一如既往,記者會開始前不到一小時,黨團接到農委會的電話,說農委會不派人來了。於是,今天的記者會,留下兩個空蕩蕩的座位,擺著衛福部、農委會的名牌。
從公聽會到記者會,為什麼衛福部、農委會始終躲在後面,透過預告期超短的「法規命令」,來跟社會大眾溝通呢?這樣子的溝通成本,會比較低嗎?會增加社會大眾對相關政策的信任嗎?答案都是否定的。
再者,行政院對於法規命令的預告期間規範,標準就是60天,除非有緊急情況,才可以附上理由,採用7天的預告期間。明明是2021年1月1日才實施的法規命令,農委會、衛福部為何一再採用「7天預告後即公告」的作法匆匆上路?急迫性在哪裡?必要性在哪裡?我完全看不出來,也等不到農委會、衛福部的一個答案。這是第一個令人無法接受的地方。
第二,2012 年處理美牛萊克多巴胺殘留量時,立法院的社福衛環委員會也針對食安法修正,召開了兩場公聽會。在立法院尚未開議的情況下,時代力量上週四(9月3日)舉辦的公聽會,竟然是第一場的美豬美牛公聽會。
等到立法院正式開議,讓社福衛環委員會召開公聽會、聽證會,釐清相關爭議,實質討論法規命令的修正,向民眾釋疑,讓人民安心,如此卑微的要求,有這麼困難嗎?
第三,過去立法院修正食安法、審查總預算,留下了大量的附帶決議與預算主決議。包括:「考量國人之膳食習慣,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訂定範圍以牛肉為限,不得包括豬肉及豬、牛內臟」、「開放美牛前,主管機關須先至立法院報告,經同意後方能開放」。
行政機關跳過立法院,逕行預告公告相關法規命令,這是不是代表,立法院審議法案、預算的決議形同具文?行政機關看看就好,根本不用遵守?如此破壞行政、立法權力分立的作為,蔡總統、蘇院長要不要出來踩個剎車?
這也是為什麼時力黨團一再呼籲,盡速開議,實質審查美豬美牛相關議題的原因。在立法機關實質審查,做出新的決定前,行政機關不該任意推翻國會做成的決議。
最後,我要呼籲執政團隊,政策轉向不是不行,只要開大門走大路,把道理講清楚,完備審議程序,人民不見得不會買單。劍走偏鋒、拒絕溝通,只會讓政策推動,陷入無窮無盡的惡性循環。
作為一個在野黨,時代力量不會放棄溝通,也不會放棄監督,我們一定站在理性對話的這一邊,要求執政團盡快把遲交的作業交上來。
「實質完備行政程序,再談美豬美牛開放」記者會五大訴求:
1⃣反對只預告 7 天,應依照相關法規,以及過去審議案例,至少預告 60 天再公告。
2⃣預告期間應召開公聽會或聽證。
3⃣立法院做成新決議前,反對行政機關逕行違反立院決議。
4⃣開放相關資訊應儘速公開。
5⃣立院儘早開議,行政命令公告前,應先經立院質詢,呼籲召委排審,實質審查。
行政立法權力分立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我這個監察院,還能做些什麼!】
▌故事是這樣的
我們國家的監察院,最近管的越來越寬了。(os:海巡署附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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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問題的來源來自前幾天小編還在文山區看到加油站上面的選舉看板上的馬英九(4為了國民黨ㄉ顏粉才出征的ㄇ),大家還記得之前的洩密案嗎?是的,高院更一審被宣判無罪。你可能會不爽,但你不能怎樣。但今天監察委員不爽,監察委員就出手了。
–
大家都知道,監察委員的任命方式,是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而今天的主角 #陳師孟 是在2017年民進黨全面執政的時候被小英總統提名的並且被泛綠議會通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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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師孟作為監察委員不爽,因此他要約談判決無罪的法官 #唐玥,探討主題是有沒有濫用心證。等等!小編也不爽啊!我也要約談你有沒有濫用職權!
▌不讓我找法官碴!
#司法獨立 強調兩個方面,一是 #身分獨立,二是 #審判獨立,為了讓法官可以不會擔心之後被報復,所以讓你的身分跟職位不會因為判決結果受影響;審判獨立也是要讓法官可以好好審判,別的機關的手不會隨便伸進來,因此衍伸出 #法官獨立、#司法行政權 及 #規則制定權。只要不影響人民訴訟權保障,就有關細節性、技術性事項都可以讓司法院自己訂。這個大法官在 #釋字530號 有說。
–
我們都知道許多問題是有爭議的,今天法官採納了哪個見解,應該是屬於法官的職權範圍,怎麼適用法律這件事我們就是交給國家裡懂法律的人來處理,如果因為判決結果不順委員的心,就能夠以各種理由去介入司法裁判,而使法官以後會迫於各種壓力,去作出順應當權者、有錢人的裁判,使司法淪為政治的打手。
▌還不讓我釋憲!
大家還記得之前有人去跟監察院陳情說 #不當黨產條例 違憲,然後監察院調查了一下,覺得確有此事,所以就聲請釋憲,然後被不受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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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 #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5條 的規定,中央機關在 #行使職權、#適用法律 有疑義可以聲請釋憲。確定的是依照 #憲法第95條,監察院在行使 #彈劾、#糾舉 的時候一定是 #監察權。這次有爭議的地方是監察院在行使的不是監察權,而是 #調查權。但其實以前大法官是沒有這麼嚴格的在區分,因為在威權時代,確實是有許多人透過監察院聲請釋憲來獲得保障,但大法官在這次的不受理案中,就是認為今非昔比,調查權只是 #工具性權力,不是他的職權。
▌你還要監察院怎樣!要怎樣!(音)
因為照上面這樣說,其實監察權的核心權力只剩下彈劾、糾舉、糾正,所以這幾年就一直有人在講監察院到底還有沒有存在的必要、監察院是不是要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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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存在導致的問題包括使權力關係複雜化(三權變成五權)、割裂國會完整權限(別的國家國會自古以來都是有完整的調查權的)、欠缺有效的制裁力量,再加上實際運作時都只打蒼蠅不打老虎,其實並沒有什麼實質的功效。因此就有人說要直接廢除,讓監察、審計回歸國會,也有認為審計應該獨立,只讓監察業務回歸國會,或是另外弄一個獨立機關。
–
先不要這麼激進的說廢除,至少在他還存在的一天,該有的尊重我們都應該要給他,只是監察院在行使職權的時候,也要謹守分際,至少像上面那種看不爽判決結果就要泡茶的情形,不適合也不應該發生在我們的社會裡。
▌貼心小提示!國家人權委員會要上線了!
聯合國從上個世紀末就一直在推動各個國家設立人權機構,使各個國家能夠落實國際人權標準,這被稱作 #巴黎原則。這個原則有一個很重要的內涵,就是這個機構應該要 #獨立。因為獨立的要求,這個機構就不適合被放在行政部門之下,因為我們都知道行政部門非常強調一體性,縱使是獨立機關,也只是削減監督的力道。尤其人權委員會還是在監督政府的人權作為,而最主要會有侵害人民權利多半是行政機關,因此思來想去放在監察院底下似乎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另外有學者就說,我們國家如果成立,最重要的就是 #轉型正義 跟 #弱勢族群的保障。
▌小編有夠嘮叨還想碎碎念
選舉就快到了,似乎許多重要的議題都被掩埋在統獨間的爭執,不可否認統獨是台灣人民至關重要的抉擇,但是我們都不應該把希望寄託在任何一個政黨身上,就像古早有位老爺爺說的:「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敗。」民進黨仍然有許多在全面執政之後所暴露的缺點,比如先前礦業法在轟轟烈烈的討論下似乎要黯然收尾,比如這次的這個事件。我們都知道民主這個機制很脆弱,努力守護這個機制的不應該只是一個政黨的事,而是所有台灣公民。願我們創造一個足夠強大的公民社會,去遏止所有機關行使超過他們分際的權力以及踐履他們競選時的承諾。
▌服用文章,是週末的正確打開方式!
王鼎棫|馬英九洩密案:更需大是大非的院際調解權
https://buff.ly/2ZbNL7B
劉珞亦|監察院聲請「不當黨產條例」解釋,被大法官刁難了嗎?
https://buff.ly/2w8Q1zv
我國總統、行政、立法權力分立
https://buff.ly/2vUKfRs
附上截圖新聞連結:https://buff.ly/2sUmXg3
行政立法權力分立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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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條例 #中國國民黨 #還錢
各節重點:
00:00 開頭
00:54 什麼是不當黨產?
02:35 黨產條例規定了什麼?
04:05 中國國民黨的反對理由
05:41 大法官第793號解釋
07:48 解釋完了,然後呢?
08:29 我們的觀點
09:40 提問
09:53 結尾
【 製作團隊 】
|企劃:冰鱸
|腳本:冰鱸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絲繡
|剪輯助理:歆雅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釋字第793號【黨產條例案】:https://bit.ly/3lMQvTN
→司法院釋字第 793 號解釋摘要 :https://bit.ly/2Gq72wZ
→司法院臉書 圖說釋字:https://www.facebook.com/judicial.gov.tw/posts/164122188592917
→一起讀判決-什麼是黨產條例?:https://bit.ly/3jGj03L
→一起讀判決-黨產條例釋憲案之一:案件由來、釋憲範圍與結論:https://bit.ly/2ERNGjS
→一起讀判決-黨產條例釋憲案之二:憲法保留、組織法及權力分立:https://bit.ly/3bmUmlJ
→一起讀判決-黨產條例釋憲案之三:平等權、法律明確性、比例原則與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https://bit.ly/3bra7Ir
→台灣轉型正義的憲法時刻──專訪黨產案憲法法庭鑑定人黃丞儀:https://bit.ly/2ERk5a8
→黨產解密:https://bit.ly/3505Dr9
→中國國民黨黨產爭議(wiki):https://bit.ly/3jHAHjo
→台灣立法院通過不當黨產處理條例,國民黨家底恐大縮水:https://bit.ly/3gZ5lmx
→中國國民黨KMT-【多數暴力通過違法違憲惡法 民進黨讓台灣民主沈淪】:https://www.facebook.com/mykmt/photos/a.150164682972/10154338138842973/?type=3
→中國國民黨-【Q&A 魔鬼藏在細節裡 掐生掐死都由你】不當黨產處理條例:https://bit.ly/3hXVUVV
→《不當黨產處理條例》終於三讀通過!藍營:台灣民主最黑暗的一天:https://bit.ly/3gTSBxQ
→黨產條例全部合憲 國民黨:大法官喪失獨立性:https://bit.ly/3hWtag7
→中央社-黨產條例釋憲專題:https://bit.ly/2QRMu2s
→黨產條例合憲 國民黨:憲法守護神大法官淪民進黨附隨:https://bit.ly/2Z1droB
→黨產條例合憲 黨產會:該人民的還給人民、該國家的還給國家:https://bit.ly/34ZiZ6Y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https://bit.ly/32SXl1x
→關於「不當黨產條例」的故事——歷經16年、三次政黨輪替,我們是這樣一路走過來!:https://bit.ly/2EYaRsr
→黨產就像是魔戒!三張圖搞懂藍綠的黨產到底剩多少:https://bit.ly/2ET1Voz
→追討765億不當黨產 全卡在行政法院:https://bit.ly/31RAvrK
→劉昌坪專欄:黨產條例與法治國原則孰輕孰重?:https://bit.ly/3jMzl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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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權力分立 在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3年1月9日立法會會議的延續
- 捍衞法治和司法獨立
張超雄議員:我發言當然是支持郭榮鏗議員的原議案,捍衞我們的司法獨立和法治精神。正如包致金大法官說,我們今天面對的,確是一場威脅香港司法制度獨立性的司法風暴。我們究竟還能否維持一個三權分立、互相制衡的制度呢?在我們面前,這正正便出現了變化。
代理主席,我們很清楚,權力會令人腐化,絕對的權力當然會令人絕對腐化。人類智慧發展到今天,我們知道,純粹倚賴人們自我約制是困難的,因為人性有善、有惡。所以,當一個專權、極權的政制出現時,往往會盛極而衰;好的皇帝、好的領導在位後,權力也會使他或他的後人變得腐化。專權帶來的後果必然是災難。因此,我們必須把權力分開。所謂三權分立,便是現代社會的一大進步。如果我們今天沒有三權分立的制度,無法將權力分開,互相制衡,社會、國家便不會長久。
所以,香港今天要保存這個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在回歸後,我們知道在中國的極權政體下,他們的三權並不分立,反而是三權合作,中央統治是一個極權的政體。因此,他們是三權服務一權,便是行政權、統治者和黨獨大。
然而,在回歸時我們說得很清楚,這個制度跟香港的制度距離太遠,我們知道香港在各方面均走前了很多,所以才要有《基本法》,才要在《基本法》清楚說明要讓香港終審法院擁有終審權,而並非把終審權交予中央。可是,這當然也有一定限制,便是在國防、外交、中央與香港的關係上,我們應該尊重中央,因為我們始終是中國的一部分。
然而,"一國兩制"的意思是,我們仍然可以維持三權分立的制度。在回歸後,我們的確在《基本法》看到,中央政府不能完全放心把所有權力交予香港的終審法院,所以要預留一個位置,讓人大擁有最終解釋權。
理論上,這項權力應該避而不用,不能輕易動用。很簡單,如果真的要三權分立,所有東西,國防、外交,以及與中央的關係除外,一旦經歷了司法程序,便要服從最終的決定,這樣才會有獨立性。可是,現在卻預留了解釋權,即是如果輸掉了官司,人大最後重新解釋了法律,以後的案件便要據此解釋來判決。換言之,人大是大獲全勝,我們甚麼都得聽從。
眾人皆知,每次人大釋法,便是對司法獨立的一次打擊。這是很清楚的,但這是一種折衷、一種妥協。中央政府要這樣才能放心,還有甚麼辦法呢?我們只有希望這是一項備而不用的權力。然而,到現時為止,這項權力已經用了4次,包括吳嘉玲案、莊豐源案,每次均造成相當大的打擊。到了現在這個階段,律政司司長竟然再次引入令人更害怕的做法,便是要求人大解釋,它的解釋會否包括籌委會於《基本法》擬好了多年後,在報告中解釋的所謂《基本法》立法原意,使之成為法律的一部分。
代理主席,這是很駭人的。據我理解,在普通法裏......我當然不是法律專家,但最低限度我們是看法律條文。我們不可以臆測法律原意,法律原意是任由你怎樣說的。當然,籌委會是可以作出解說,但如果籌委會在10年後、20年後又說出另一套立法原意,我們怎麼辦?換言之,我們是要任由它怎麼說。
如此駭人的事,律政司司長竟然也做出來,這是否破壞了整套普通法的精神呢?再者,司長更不能保證,如果法院判決無需尋求人大釋法,司長也不一定聽從。在莊豐源案中,當時的律政司司長是梁愛詩,她也肯承諾服從法庭,但袁國強司長卻不肯承諾,他是否打算輸打贏要呢?他現在以這種方法推翻當年莊豐源案的判決,是否要終審法院自摑一巴掌呢?受影響的人被蒙在鼓裏,他有否通知他們已經完全失去了提出反對的權力?他是否在破壞法治精神呢?
所以,我支持原議案。謹此陳辭。
日 期: 2013年1月10日(星期四)
時 間: 上午11時
地 點: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
議程: 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
行政立法權力分立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今(9)日林佳龍委員在國會殿堂質詢陳冲院長。林佳龍站在質詢台上說,「院長,今天要說這一課--權與責」,院長可能是一個好人,但是絕對不是一個好院長。陳冲自認是一個勇於任事、認真的院長。林佳龍引用憲法第53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行政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並對立法院負責,但陳冲對憲法錯誤的認知,做小了閣揆、弱化了國會、傷害了民主,造成憲政危機。
林佳龍站在質詢台上問陳冲院長,「你有沒有海外帳戶?」,林佳龍請閣員逐位上來表達是否有海外帳戶,並指出自從院長組閣以來,某閣員因有海外帳戶有並有相當大額匯入轉帳十五萬多元美金款項,法務部有沒有掌握?曾部長回答,調查局、廉政署正在處理中。林佳龍問院長,這個人是你任用的?還是馬總統任用的?陳院長表示,該名閣員在吳院長組閣時就在內閣裡面的,已被調查,但查無此事,但曾部長 則表示,本案還在調查中,但細節不便表示。
陳冲院長在接受商業周刊採訪時表示,「在主觀意識上,我也希望馬總統在很多事情上要能夠介入,因為終極責任是他的,他是民選出來的,我是受雇的,他是雇主耶! 」林佳龍問,「院長,我們的憲政體制是總統制、內閣制、還是雙首長制? 」陳冲院長答覆,從50幾年前開始,就沒有辦法確認是甚麼制。林佳龍回院長說,院長還在提50幾年,可見對我們這幾年修憲都沒掌握。林佳龍表示,總統是Head of State,行政院長Head of Government,但陳院長的"受雇與雇主"說,已經把國家憲政體制定位為總統制了,陳院長沒有熱情就算了,對角色的錯誤認知,大總統、小院長的界定,已經破壞了雙首長制,致使今天政府權責不分,政治可課責性(Accountability)模糊。
林佳龍指出,憲法規定法案的覆議發動仍是行政院長,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規定總統決定的是國家安全的大政方針,如果今天的閣揆是勇於執行憲法所賦予的權責,一定會得到在座閣員與社會大眾的肯定,「問題是,沒有」,這樣「你痛苦大家也痛苦」。林佳龍問陳冲院長「你滿意今天為止閣揆的表現嗎? 」陳院長表示不為打自己分數,並表達總統是民選,社會期待是由他負最終責任。林佳龍隨即說,這就是第三波民主的崩壞、民主的危機,不是總統直選就可以為所欲為,也要依循憲政的權力分立與制衡。
林佳龍表示,今天國家的危機不在於是哪一件事,以勞委會本勞外勞薪資脫鉤一事,因為馬英九一開始力挺王如玄,後來又回到院長這邊,這半年社會損失多少?因為你無法負起憲政權責,以致「你不殺伯仁,伯仁因你而死」,證所稅事件亦同,大張旗鼓地宣示改革,最後落得一位財政部長下台,草草收場。
林佳龍認為陳冲對政治有些誤會,對憲法也搞不太清楚,在座副院長江宜樺是林佳龍耶魯大學政治系博士班的學長,不可能不清楚,「政治難道不是專業嗎?」,林佳龍表示,自亞里斯多德以降,政治就是社會價值的權威性分配,不是暗盤交易,而是在民主殿堂高貴的辯論,陳冲矮化了副院長、院長的角色,國家大位竟被陳冲矮化成利益分配。林佳龍直言陳冲還是船長,非艦隊總司令,是將兵之才,非將將之才。
林佳龍最後提起前GE執行長Jack Welch說,「人對了,事情就對了」以及南方朔、張忠謀說的「台灣不缺人才,缺的是領導人才!」,林佳龍認為陳冲必須要離開閣揆這個位子,如果不是發自內心的熱情,適才適所,會有太多包袱。因為陳冲個人的問題造成台灣整個系統性的危機,如果人不對,大家跟著一起痛苦,並表示陳冲是錯的人,在錯的時間、放在錯誤的位置、做錯的事,林佳龍最後對陳冲說, 「你個人沒有錯,是角色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