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
#范雲提出立法院唯一版本
#納入家庭看護工和幫傭
#照護補助醫療給付升級
最近有個振奮人心的好消息,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下星期三終要準備要排審 #勞工職災保險及保護法 草案,除了行政院版本外,還有我領銜與 林宜瑾 、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 莊瑞雄 委員所提出的版本,希望能在今年五一勞動節前三讀通過!
#原本的職災保險是綁勞保
#範圍有限 #基準不同 #給付不足
目前台灣勞工的職業災害保險是與勞保綁在一起, #無法單獨投保。然而,勞保只有強制僱用5人以上之公司為其員工納保,所有4人以下小公司、自由業者、受雇於自然人的員工,以及其他非典型勞動者,若雇主沒有為其投保勞保,這些眾多的勞工完全沒有職災保險。
職災保險,和勞保的性質以及目的不同。
勞保主要作為老年保障,所以以年資作為給付標準。勞保內的職災保險,明明是 #意外險 的概念,卻也以勞工年資作為失能年金、死亡的遺屬年金的計算基礎。
因此在舊制下,年資9年以內的勞工如果因職災導致永久失能,每月只能領4000元,但他的狀態卻是終身再也沒有工作能力。
此外,現行 #職災保險給付不足,導致職災發生後,雇主常常為了逃避責任不願認定職災,勞工又需要向雇主求償高額補償金,進而造成 #勞雇關係破裂。
#感謝勞工團體倡議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
#蔡英文總統納為勞動政見
#行政院上週提出版本
為了完善職災保險制度,讓職業災害保護網涵蓋到更多勞工,勞工團體已經倡議多年,希望將職災保險 #單獨立法,這也是蔡英文總統競選時,主要的勞動政見之一。
我肯定行政院提出的草案,對於職災勞工的保障有大躍進。除了將職災保險從勞保中獨立出來,並且:
1⃣擴大納保對象:
受僱於企業的勞工,#不論企業規模 均強制納保;受僱於自然人等其他勞工則提供 #簡便自願加保管道。
2⃣提升給付內容及投保薪資上限。
3⃣整合災前預防及災後重建。
4⃣從申報制改成 #法定債:
參考國際經驗如日本,職災保險的效力在勞僱關係開始的那一刻便已生效,若雇主應為勞工加保而未加,一旦發生事故,保險仍需給付,政府再向雇主索賠。
#我提出立法院唯一版本
#參考勞團意見
#重點升級
#勞工權益保障 向來是我最關注的議題之一,這次我的版本,針對行政院版本又做了一些升級,跟大家報告重點📣:
❶ #家庭看護工 及 #家庭幫傭 一律納保
台灣社會以外籍家庭看護、幫傭為主要家庭內照護服務提供者。最新統計數據顯示,全台有超過23萬名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幫傭。
外籍移工除了因身處異鄉、語言隔閡所以本來就屬弱勢群體之外,看護工作本身也很高的職災風險。
雖然現行家庭類外籍勞工的勞動契約內容,規定雇主如果沒有幫勞工提供勞保或商業意外險,勞工發生意外時雇主需理賠30至50萬元,但實務上往往因其弱勢處境求償困難。
家庭類勞工因為受僱於自然人,屬於自願加保範疇,沒有強制要納保;所以如果雇主沒有加保,他們最多只能在因為職災而失能、死亡時,領到 #慰助性質 的補助金。
我的版本將家庭看護工和幫傭納入,雇主納保一個月的保費僅為 #41元,一年 #不到五百元,對雇主來說是小成本,卻能將23萬多名外籍類家庭勞工都納入職災保險,#雙向保障 雇主及勞工,也降低整體社會成本。
❷ 場所責任附加保險(工地險)
大家都有聽聞,最常發生職災的當屬工地工人。尤其是臨時被叫去做工、缺乏經驗的工地打工仔,更容易在上工頭幾天就出事導致重殘,甚至死亡。
營造工地等工作場所,勞工勞雇型態複雜,常同時存在僱傭、承攬、無一定僱主及自營作業者。再加上工地業務層層轉包、人員流動快速,政府監管不易,許多工作者依新制也並不是強制加保身分。
為了確保如此高工傷風險場所沒有任何勞工成為漏網之魚,我的版本要求特定事業單位或工作場所負責人,辦理 #場所責任附加保險,俗稱 #工地險,讓所有在工地工作的勞工都有保障。
❸ 暫時失能期間的照護補助
現行和行政院版提供的是職災勞工在確認永久失能後,請看護所需的照護補助。然而,許多職災勞工其實更需要職災剛發生、住院醫療時所謂 #暫時失能 期間 的照護服務。所以我的版本主張職災勞工暫時失能期間,也應能請領照護補助。
❹ 無證移工職災墊償制度
還有一個不得不面對的問題是無證移工,既是職災風險最高的族群,又是職災保護網外的孤兒。不論無證移工存在的原因為何,台灣社會中都確實有這麼一群人。
基於人道考量,我的團隊努力設想如何提供無證移工職災保護。他們實際上無法加保;遇上職災時,更難向雇主求償。
為了解決這些難處,我的版本提出了針對無證移工的 #職災墊償制度。無證移工一旦遭遇職業傷病,應由其主管機關先行墊付與職災保險給付等同的給付金額,再向雇主代位求償。
這樣的設計,一方面不會讓無證移工領得比合法移工更多,另一方面不會變相降低僱用無證移工之雇主的補償責任。
❺ 提升醫療給付內容
過去,職災保險中的醫療給付僅有支付健保給付的項目。但是許多職災勞工必須的醫療開支,例如燒燙傷時所需的人工皮、住院費的自行負擔部分等,則不在保險給付範圍。
勞動部雖然表示新制上路後,勞保局可會商健保署另行擬定職災保險支付標準,但為了確保醫療給付的 #實質升級,我也在相關法條內直接新增條文,要求職災保險應給付更多職災勞工必須的醫療費用。
#保障勞工權益
#職災保險專法一定要三讀通過
職業災害是職場工作中的地雷。也許顯而易見、也許難以察覺,但任何工作場域都有職災風險,任何人都可能是受害者。
以2019年為例,一整年來總共有超過五萬個職災傷病給付人次,平均約每10分鐘就有一件職災案件發生,每天有6名勞工因職災失能、 1.4名勞工因職災死亡。
職災保險新制上路後,不但對勞工的保障大幅提升,對於雇主來說,每個月每個員工平均用 #銅板價 就可加保,萬一不幸出事,職災保險便可以幫忙分攤雇主的職災補償責任,也有助於 #穩定企業營運。
下星期三,我和其他委員們會開始在立法院審理草案,針對還能補強之處做討論。
最重要的是,廣大勞工期待的 #職災保險專法 一定要儘速三讀通過!職災保險新制能早一日上路,就能多惠及一日在危難風險中的勞工朋友!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NCC在今天提供給立法院的業務報告裡表示,媒體須強化自律及內控機制,NCC詹婷怡主委也坦承目前媒體自律情形「已經失靈、甚至失控」。 然而,我進一步詢問:詹主委任內對新聞電視台所進行的評鑑是否曾有不通過的情形?答案是「沒有一家沒通過」。請問NCC,當初到底如何進行評鑑? 此外,《衛星廣播電視...
行政院上週提出版本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 NCC在今天提供給立法院的業務報告裡表示,媒體須強化自律及內控機制,NCC詹婷怡主委也坦承目前媒體自律情形「已經失靈、甚至失控」。
然而,我進一步詢問:詹主委任內對新聞電視台所進行的評鑑是否曾有不通過的情形?答案是「沒有一家沒通過」。請問NCC,當初到底如何進行評鑑?
此外,《衛星廣播電視法》明定,對媒體報導不實進行裁罰金額最高可達200萬元。然而,NCC裁罰案件皆採最低罰則20萬元,對媒體集團根本不痛不癢,請問NCC,如此可笑的裁罰金額,是在縱容財團嗎?
2. 2016年NCC新任主委及委員的人事同意權審查上,每一個被提名人都贊同反媒體壟斷要立法。詹婷怡更曾甚至承諾在第9屆第3會期前提出草案,但今天在委員會上質詢時,根本連承諾的時間都忘了。2017年NCC公告草案,延宕兩年才將草案送到行政院審查。
我詢問2017年及2019年NCC分別提出的版本差在哪?NCC主委卻不斷迴避問題。事實上,兩版本根本相差無幾,最大的差別在於:新版草案在媒金分離的處理上,NCC留了一個大漏洞,拿掉了回溯條款,背棄自己當初承諾。
3. 在我上週五公開批評詹婷怡後,NCC在昨天發布了新聞稿指出草案遭行政院退回,而詹婷宜卻到現在都沒有掌握被退回的原因,離譜至極。行政院長蘇貞昌在2013年擔任民進黨黨主席時,曾針對反媒體壟斷立法表示:「三讀通過才是真改革」。兩大黨也都曾對全體國人做過一定要立法的承諾。我要求NCC一週內查明草案遭退回的實際原因,一定有人需要對這件事負起責任。
附註:
2019-3-17 現在是輪流在又踢皮球、又踢假球、把大家當笨蛋嗎?
https://ppt.cc/fDqokx
2019-3-15 能拖就拖、能混就混:請NCC主委知所進退
https://ppt.cc/fotfDx
2018-5-21 交通委員會: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人事案
https://ppt.cc/fCibMx
2017-03-16 交通委員會:詹婷怡主委承諾 法案於本會期送立院審查
https://ppt.cc/fay5ax
2016-06-01 交通委員會: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人事案
https://ppt.cc/fp7vOx
行政院上週提出版本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40421中天 打囤房 非自住房屋稅率擬提高至3.6%
影片網址→http://youtu.be/UFQo3n6aQGQ
感謝記者 陳乙杉 的採訪,簡言之,房屋稅未來會調高3倍,對一般市井小民而言,了不起多了幾千塊錢,對於豪宅屋主而言,了不起多了1~2萬元,實在是不痛不養,加稅只是因為政府缺錢罷了,不僅打不了房價,反而助長房價。
以下是新聞報導......↓
政府打房再出招!鎖定全台囤屋族,而財政部長張盛和和北市副市長張金鶚,週二還要討論房產稅制,也就是說每個個人名下3戶以上,大約66萬人未來可能調高房屋稅,希望逼囤屋族釋出房子,更要逼投資客縮手讓房價回穩。
內政部長 陳威仁:希望能夠把都市人口均衡化,會比較降低都會城市房價高漲的現象,可以比較壓抑。
希望把人引導到鄉村,而週三也要審囤屋稅版本,現行房屋稅是1.2%~2%,孫大千提出兩戶稅率提高1倍到2.4%,三戶以上就要提高兩倍到3.6%,李應原則是提出自助維持原來1.2%的稅率,非自用住宅則是拉高到3.6%。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會打擊到一些短進短出、口袋比較淺的投機客,但是對於中長期置產的,或者是有錢人的豪宅市場,他們是完全影響不到,而且反而會助長房價。
就怕囤屋稅提高,賣方把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政府打房是動起來,但是因為台灣房價所得比實在是高得嚇人,台北市得不吃不喝15年以上才能買房是世界第一,就連行政院長江宜樺都說這價位,連他小孩長大都買不起。
行政院長 江宜樺:我會希望,我們最後的房價所得比能夠壓抑到10以下。
這回政府鎖定囤屋族下手,只是如何認定及清查,恐怕都是政府實施前得先想好的配套措施。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74209238
行政院上週提出版本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在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教育部長蔣偉寧,林佳龍指出,此時此刻,朝野都在檢討年金制度時,而私立學校領雙薪的問題,更是必須要面對的議題,林佳龍表示,正在立法院門口進行絕食的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正是因此事而起,由於本周四將於司法法制委員會進行公務人員退休法的條文協商,他呼籲教育部長蔣偉寧,能支持他提出的「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解決部分私校教師雙薪問題!
如今,私校教師雙薪議題演變至今,黃榮村請辭、全教總劉欽旭理事長至今仍在絕食,林佳龍認為,是因為教育部長做得不夠多,他強調,今年在審102年度總預算時,朝野通過了主決議,針對退休公務員至私校領雙薪的問題,教育部應儘速積極提案修法,,這顯示出不分朝野,都認為私立學校領雙薪的問題必須要解決。
林佳龍強調,針對公務人員退休後若再任接受政府補助之私立學校職務,卻能領雙薪的問題,已提出「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於本周四的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併案審查,他說明,之所五提此修正草案的原因,除了因為朝野都在檢討年金制度時,部分私立教職員領雙薪的問題勢必要面對外,很多碩博士生畢業後很難進入大學任教,但全國卻有諸多公務人員轉任私校教職員,嚴重排擠了年輕人爭取教職的機會。
另外,私立學校接受學費等政府補助,動輒達全校經費之百分之二十或數千萬元以上,與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有類似之處,而與一般私人企業不同。公務人員退休後轉任私校專職,不僅排擠青年儲備教師工作機會,不利青年發展,且月退休金是為了保障公務人員退休後之生活,在私立學校再任專職或高薪工作之退休人員,並無同時領取月退休金之必要,再者,公務人員退休前之業務如與私立學校相關,退休後再被私立學校借重,則更有利益衝突之疑慮。
林佳龍補充說明,提案的內容明載,若公務人員退休後再任私立學校職務,每月平均報酬超過其退休前所得一半以上時,應暫停其月退休金(一次退休金之總領取金額為月退休金之一半以下,茲不列入停發),待離職後月退休金再次計算。
林佳龍表示,教育部原本修法,未來退休教育人員轉任私校,月退俸和私校薪水只能二擇一,後來教育部版本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調整為轉任私校可支領4成的月退俸,但草案提到行政院後,教育部的規劃卻遭刪除;林佳龍呼籲,週四審查法案時,蔣偉寧能支持林佳龍版「公務人員退休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徹底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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