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忘五大訴求 公民抗命有理
—10‧20九龍遊行陳情書
(案件編號:DCCC 535/2020)
——————————————————
「毋忘初衷,活在愛和真實之中」
撐阿銘,即訂閱Patreon:
patreon.com/raphaelwong
—————————————————
胡法官雅文閣下:
2012年,我第一次站在法庭上承認違反「公安惡法」,述說對普選的盼望,批評公安惡法不義,並因公民抗命的緣故,甘心樂意接受刑罰。當年我說,如果小圈子選舉沒有被廢除,惡法沒有消失,我依然會一如故我,公民抗命,並且我相信將會有更多學生和市民加入這個行列。想不到時至今日,普選仍然遙遙無期,我亦再次被帶到法庭接受審判,但只是短短7年,已經有數十萬計的群眾公民抗命,反對暴政。今日,我承認違反「未經批准的政府」所訂立「未經批准的惡法」之下的「未經批准集結」罪,我不打算尋求法庭的憐憫,但請容許我佔用法庭些微時間陳情,讓法庭在判刑前有全面考慮。
暴力之濫觴
在整個反修例運動如火如荼之際,我正承擔另一宗公民抗命案件的刑責。雖然身在獄中,但仍然心繫手足。我在獄中電視機前見證6月9日、6月16日及8月18日三次百萬港人大遊行,幾多熱愛和平的港人冒天雨冒彈雨走上街頭,抗議不義惡法,今日關於10月20日的案件,亦是如此。可能有人會問,政府已在6月暫緩修例,更在9月正式撤回修例,我等仍然繼續示威,豈非無理取鬧?我相信法官閣下肯定聽過「遲來的正義並非正義」(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這句格言。當過百萬群眾走上街頭,和平表達不滿的時候,林鄭政府沒有理睬,反而獨行獨斷,粗暴踐踏港人的意願,結果製造出後來連綿不絕的爭拗,甚至你死我活的對抗。經歷眾多衝突痛苦之後,所謂暫緩撤回,已經微不足道,我們只是更加清楚:沒有民主,就連基本人權都不會擁有!
在本案之中,雖然我們都沒有鼓動或作出暴力行為,但根據早前8‧18及10‧1兩宗案件,相信在控方及法庭眼中,案發當日的暴力事件仍然可以算在我們頭上,如此,我有必要問:如果香港有一個公平正義的普及選舉,人民可以在立法會直接否決他們不認可的法律,試問2019年的暴力衝突可以從何而來呢?如果我們眼見的暴力是如此十惡不赦,那麼我們又如何看待百萬人遊行後仍然堅持推行惡法的制度暴力呢?如果我們不能接受人民暴力反抗,那麼我們是否更加不能對更巨大更壓逼的制度暴力沈默不言?真正且經常發生的暴力,是漠視人民訴求的暴力,是踐踏人民意見的暴力,是剝奪人民表達權利的暴力。真正憎恨暴力,痛恨暴力的人,不可能一方面指摘暴力反抗,又容忍制度暴力。如果我需要承擔和平遊行引發出來的暴力事件的刑責,那麼誰應該承擔施政失敗所引發出來的社會騷亂的罪責呢?
社會之病根
對於法庭而言,可能2019年所發生的事情只是一場社會騷亂,務必追究違法者個人責任。然而,治亂治其本源,醫病醫其病根,我雖然公民抗命,刻意違法,控方把我帶上法庭,但我卻不應被理解為一個「犯罪個體」。2019年所發生的事情,並不是我一個人或我們這幾位被告可以促成,社會問題的癥結不是「犯罪份子」本身,而是「犯罪原因」。我明白「治亂世用重典」的道理,但如果「殺雞儆猴」是解決方法,就不會在2016年發生旺角騷亂及2017年上訴庭對示威者施以重刑後,2019年仍然會爆發出更大規模的暴力反抗。
如果不希望社會動亂,就必須正本清源,逐步落實「五大訴求」,從根本上改革,挽回民心。2019年反修例運動,其實只是2014年雨傘運動的延續而已,縱使法庭可能認為兩個運動皆是「一股歪風」所引起,但我必須澄清,兩個運動的核心就是追求民主普選,人民當家作主。在2019年11月24日區議會選舉這個最類近全民普選的選舉中,接近300萬人投票,民主派大勝,奪得17個區議會主導權,這就是整個反修例運動的民意,民意就是反對政府決策,反對制度暴力,反對推行惡法,不容爭辯,不辯自明。我們作為礦場裡的金絲雀,多次提醒政府撤回修法,並從根本上改革制度,而在10月20日的九龍遊行當然是反映民意的平台契機。如今,法庭對我們施加重刑,其實只不過是懲罰民意,將金絲雀困在鳥籠之內,甚至扼殺於鼓掌之中,窒礙表達自由。
堅持之重要
大運動過後的大鎮壓,使我們失去《蘋果日報》,失去教協,失去民陣,不少民主派領袖以及曾為運動付出的手足戰友都囚於獄中,不少曾經熱情投入運動的朋友亦因《國安法》的威脅轉為低調,新聞自由示威自由日漸萎縮,公民社會受到沈重打擊,我亦失去不少摯友,有感傷孤獨的時候,但我仍然相信,2019年香港人的信念,以及所展現人類的光輝持久未變。我不會忘記百萬人民冒雨捱熱抗拒暴政,抵制惡法,展現我們眾志成城;我不會忘記人潮紅海,讓道救護車,展現我們文明精神;我不會忘記年青志士直接行動反對苛政,捨身成仁,展現我們膽色勇氣;我不會忘記銀髮一族走上街頭保護年青人,展現我們彼此關懷;我不會忘記「五大訴求」,不會忘記2019年區議會選舉,展現我們有理有節。
法官閣下,我對於當日的所作所為,不感羞恥,毫無悔意。我能夠在出獄後與群眾同行一路,與戰友同繫一獄,實是莫大榮幸。若法治失去民主基石,將使法庭無奈地接受專制政權所訂立解釋的法律限制,隨時變成政治工具掃除異見,因此爭取民主普選,建設真正法治,追求公平正義,仍然是我的理想。在這條路上,如有必要,我仍然會公民抗命,正如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賀輔明(Lord Hoffmann)所言,發自良知的公民抗命有悠久及光榮的傳統,歷史將證明我們是正確的。我期望,曾與我一起遊行抗命的手足戰友要堅持信念,在艱難歲月裡毋忘初衷,活在愛和真實之中。
最後,如9年前一樣,我想借用美國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牧師的一番話對我們的反對者說:「我們將以自己忍受苦難的能力,來較量你們製造苦難的能力。我們將用我們靈魂的力量,來抵禦你們物質的暴力。對我們做你們想做的事吧,我們仍然愛你們。我們不能憑良心服從你們不公正的法律,因為拒惡與為善一樣是道德責任。將我們送入監獄吧,我們仍然愛你們。」(We shall match your capacity to inflict suffering by our capacity to endure suffering. We shall meet your physical force with soul force. Do to us what you will, and we shall continue to love you. We cannot in all good conscience obey your unjust laws because noncooperation with evil is as much a moral obligation as is cooperation with good. Throw us in jail and we shall still love you.)
願慈愛的主耶穌賜我們平安,與我和我一家同在,與法官閣下同在,與香港人同在。沒有暴徒,只有暴政;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願榮耀歸上帝,榮光歸人民!
第五被告
黃浩銘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Lest we forget the five demands: civil disobedience is morally justified
- Statement on 10‧20 Kowloon Rally
(Case No.: DCCC 535/2020)
Your Honour Judge Woodcock
In 2012, I stood before the court and admitted to violating the "Public Security Evil Law". I expressed my hope for universal suffrage, criticized the evil law as unjust, and willingly accepted the penalty for civil disobedience. Back then, I said that if the small-circle election had not been abolished and the draconian law had not disappeared, I would still be as determined as I was, and I believe that more students and citizens would join this movement. Today, universal suffrage is still a long way off, and I have been brought before the court again for trial. But in just seven years,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people have already risen up in civil disobedience against tyranny. Today, I plead guilty to "unauthorised assembly" under an unapproved evil law enacted by an unauthorised government. I do not intend to seek the court's mercy, but please allow me to take up a little time in court to present my case so that the court can consider all aspects before sentencing me.
The roots of violence
At the time when the whole anti-extradition law movement was in full-swing, I was taking responsibility for another civil disobedience case. Although I was in prison, my heart was still with the people. I witnessed the three million-person rallies on 9 June, 16 June and 18 August on television in prison, when many peace-loving people took to the streets despite the rain and bullets, to protest against unjust laws. Some people may ask, "The Government has already suspended the legislative amendments in June and formally withdrew the bill in September, but we are still demonstrating, are we not being unreasonable?" I am sure your Honour has heard of the adage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 When more than a million people took to the streets to express their discontent peacefully, the Lam administration ignored them and instead acted arbitrarily, brutally trampling on the wishes of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resulting in endless arguments and even confrontations. After so many conflicts and painful experiences, the so-called moratorium is no longer meaningful. We only know better: without democracy, we cannot even have basic human rights!
In this case, although we did not instigate or commit acts of violence, I believe that in the eyes of the prosecution and the court, the violence on the day of the incident can still be counted against us, based on the August 18 and October 1 case. And now I must ask - If Hong Kong had a fair and just universal election, and the public could directly veto laws they did not approve of at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then how could the violent clashes of 2019 have come about? If the violence we see is so heinous, how do we feel about the institutional violence that insists on the imposition of draconian laws even after millions of people have taken to the streets? If we cannot accept violent rebellion, how can we remain silent in the face of even greater and more oppressive institutional violence? The true and frequent violence is the kind of violence that ignores people's demands, that tramples on their opinions, that deprives them of their right to express themselves. People who truly hate violence and abhor it cannot accuse violent resistance on the one hand and tolerate institutional violence on the other. If I have to bear the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for the violence caused by the peaceful demonstration, then who should bear the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for the social unrest caused by failed administration?
The roots of society's problems
From a court's point of view, it may be that what happened in 2019 was just a series of social unrest, and that those who broke the law must be held personally accountable. What happened in 2019 was not something that I alone or the defendants could have made possible, and the crux of the social problem was not the 'criminals' but the 'causes of crime'. I understand the concept of " applying severe punishment to a troubled world", but if "decimation" was really the solution, there would not have been more violent rebellions in 2019 after the Mongkok "riot" in 2016 and the heavy sentences handed down to protesters by the Court of Appeal in 2017.
If we do not want social unrest, we must get to the root of the problem and implement the "five demands" step by step, so as to achieve fundamental reforms and win back the hearts of the people. 2019's anti-revision movement is indeed a continuation of 2014's Umbrella Movement, and even though the court may think that both movements are caused by a "perverse wind", I must clarify that the core of both movements is the pursuit of democracy and universal suffrage, and the people being the masters of their own house. In the District Council election on 24 November 2019, which is the closest thing to universal suffrage, nearly 3 million people voted, and the democratic camp won a huge victory, winning majority in 17 District Councils. As canaries in the monetary coal mine, we have repeatedly reminded the government to withdraw the extradition bill and fundamentally reform the system, and the march in Kowloon on 20 October was certainly an opportunity to reflect public opinion. Now, by imposing heavy penalties on us, the court is only punishing public opinion, trapping the canaries in a birdcage, or even stifling them in the palm of their hands, suffocating the freedom of expression.
The importance of persistence
As a result of the crackdown after the mass movement, we lost Apple Daily, the Hong Kong Professional Teachers' Union, and the Civil Human Rights Front. Many of our democratic leaders and comrades who had contributed to the movement were imprisoned, and many of our friends who had been passionately involved in the movement had been forced to lay low under the threat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 I still believe that the faith of Hong Kong people and the glory of humanity seen in 2019 will remain unchanged. I will never forget the millions of people who braved the rain and the heat to resist tyranny and evil laws, demonstrating our unity of purpose; I will never forget the crowds of people who gave way to ambulances, demonstrating our civility; I will never forget the young people who sacrificed their lives, demonstrating our courage and bravery; I will never forget the silver-haired who took to the streets to protect the youth, demonstrating our care for each other; I will never forget the "five demands" and the 2019 District Council election, demonstrating our rationality and decency.
Your Honour, I have nothing to be ashamed of and no remorse for what I did on that day. It is my great honour to be in prison with my comrades and to be able to walk with the public after my release. If the rule of law were to lose its democratic foundation, the courts would have no choice but to accept the legal restrictions set by the autocratic regime and become a political tool to eliminate dissent at any time. As Lord Hoffmann, a non-permanent overseas judge of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said, civil disobedience from the conscience has a long and honourable tradition, and history will prove us right. I hope that my comrades in arms who walked with me in protests will keep their faith and live in love and truth in the midst of this difficult time.
Finally, as I did nine years ago, I would like to say something to those who oppose us, borrowing the words of American civil rights leader Reverend Martin Luther King: "We shall match your capacity to inflict suffering by our capacity to endure suffering. We shall meet your physical force with soul force. Do to us what you will, and we shall continue to love you. We cannot in all good conscience obey your unjust laws because noncooperation with evil is as much a moral obligation as is cooperation with good. Throw us in jail and we shall still love you."
Peace be with me and my family, with Your Honour, and with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There are no thugs, only tyranny; five demands, not one less! To god be the glory and to people be the glory!
The Fifth Defendant
Wong Ho Ming
19 August 2021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0萬的網紅果籽,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好時沙嗲,跟大富豪、中國城、華懋廣場戲院、大型噴水池,還有一棟棟玻璃幕牆的商業中心和酒店一樣,見證八、九十年代尖東最紙醉金迷、夜夜笙歌的一頁。及至九十年代中開始,人流和娛樂消費活動漸漸遷往尖沙嘴中部,即近彌敦道及文化中心一帶,尖東的光輝不再,商場人流越見減少,包括曾經銀行和西裝店林立的好時中心。 ...
「見證旺區變死場」的推薦目錄:
見證旺區變死場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沒有蘋果日報的七月一日,香港的報紙就長這樣,太陽升,東方紅。2021直接變1984。
同事陳虹瑾蔣怡婷寫的《當蘋果落下》,照片來自Thomas Kuo(顧爾德)臉書。
《國安法》於去年6月30日落地香港,不到1年,剛過26歲生日的香港《蘋果日報》也落地了。
6月17日起,《蘋果日報》(以下簡稱《蘋果》)在短短1週之內被迫關門。直至截稿,至少有7名《蘋果》員工被抓,除了管理層級,更有負責撰寫評論者,港警並警告,未來不排除逮捕更多蘋果人。
蘋果終究沒能撐到今年七一。中共歡慶建黨百年的同時,香港的新聞自由正在急速死亡。曾是新聞自由堡壘的香港,在無國界記者的世界新聞自由指數排名,從2002年的全球第18名,摔到2021年第80名。
本刊訪談的15名前香港《蘋果》員工,在《蘋果》年資最長者達25年半,最短者僅5個月,他們之中,不乏在《國安法》正式生效之後,仍堅持到《蘋果》報到的記者。走過自由的黃金年代,香港新聞界最壞的時刻可能還沒到,有人卻說,最壞的年代,最需要記者。
6月23日,收到《蘋果日報》正式停運的消息時,Ruby(化名)在旺角的咖啡店裡看著手機的新聞標題,幾乎不可置信。手機不斷彈出同事傳來的訊息,「回公司、回公司」,她忍不住流下眼淚。
工作最終日 公司的死期
2018年,Ruby加入《蘋果》港聞組擔任記者。這是她畢業後的第1份全職媒體工作。最初,她寫人物專訪、城市裡大大小小的人情故事,但沒過多久就遇上了反修例運動與香港政治環境變動最劇烈的時刻。「我好像是專門寫抗爭新聞…由2019年開始,全部的東西都是和抗爭有關。」
前一天,她已交出在《蘋果》的最後一份稿件。她想轉換跑道,幾週前辭職,只是沒想到,原訂工作的最後一天,竟成公司的死期。
香港《國安法》於去年6月30日深夜正式生效,阿婷(化名)在7月進入蘋果工作。其實,當時她也拿到其他媒體的工作機會,會選擇蘋果,有2個原因:「我待過親建制的媒體,想試試香港最自由的媒體;還有,我想見證歷史。」入職不到1年,歷史突襲阿婷和她的同事,她嘆:「大家都知道這一天會來,但來的時候,每個人做100次準備都不夠…」
6月17日清晨,港警以「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香港《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及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等5名高層,隨後正式起訴張劍虹、羅偉光,並凍結《蘋果》3間相關公司共港幣1800萬元資產。其後,警方動員逾500名警力搜查壹傳媒大樓,並帶走44部電腦和大量新聞材料。6月21日,黎智英顧問Mark Simon透露,《蘋果》缺乏資金,可能在6月25日前會被迫關閉。
恐懼纏繞著蘋果辦公室。6月21日下午,陳沛敏表示,如果同事決定辭職,可以不用通知期,即時生效。負責國際、突發及英文版的主管相繼離職,動新聞和財經版亦停止運作。6月23日,警方拘捕筆名李平的蘋論主筆楊清奇,《蘋果日報》當天表示,基於「員工安全及人手考慮」,宣布將提早於當晚關閉,並在6月24日出版最後一份報紙。
法治框架中 紅線在哪兒
滂沱大雨中,Ruby搭計程車趕回將軍澳壹傳媒大樓,路上買了5份《蘋果日報》,想回辦公室後分派給同事。2天前,她和一群同事像去戶外教學一樣參觀公司的印刷廠。看著機器吐出一份一份滾燙的報紙,她說當時有種看電影《Spotlight(驚爆焦點)》時的感受。《Spotlight》講述的是《波士頓環球報》的記者們如何揭發天主教會在波士頓性侵兒童醜聞。「我覺得對於任何一個做傳媒的人來說,那個moment都是一件好浪漫的事情。這是一個大家同心合力的結晶。」
但過了這一晚,這些都要成為歷史。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表示,從以《國安法》起訴黎智英,到拘捕公司管理層、打壓《蘋果》,這些動作背後,港府想傳遞給香港新聞界訊息很簡單,「就是做報導、做評論、做新聞工作是會有後果的。」他指出,香港新聞界在《國安法》落地後的一年內經歷多次打擊,例如整肅香港電台、撤換有線電視與《Now新聞》高層,又例如記者蔡玉玲運用查車牌資料做報導,就被控「虛假陳述」並遭定罪。「整個氣氛都是對新聞業不友善,是不是記者知道太多事情,對整個(政府)管治會不好呢?」
《蘋果》熄燈後2天,香港政府公布新人事任命,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升任政務司司長、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出任保安局局長。以往,政務司司長這個香港政府的「第二把交椅」均由政務官擔任,李家超上任後,成為首名具保安局背景的政務司司長,香港負責制定政策的機構和實際執法的機關,現在都由有保安局背景的人出任。
6月23日,李家超在接受商業電台專訪時表示,《國安法》公布1年來,國家安全的嚴重風險已降低,但須防範資金以「基金」形式透過「媒體、藝術、戲劇」等「軟性」途徑進行思想方面的滲透,「宣揚港獨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訊息」。對傳媒的整肅,可能尚未到頭。
陳朗昇觀察,香港的傳媒工作者一直站在法治的框架中思考紅線在哪裡?到底什麼樣的報導、評論會有問題?但從特首到警方,沒人說得出標準在哪裡。「不是法律,而是政治問題。」他說.......
·········《蘋果》前總新聞主任李家聰是《九點半蘋果新聞報道》的負責人,今年6月從《蘋果》離職,卻以特約方式持續參與節目製作,對外他都說:「離職原因很複雜。」《九點半蘋果新聞報道》是他去年八月底一手規劃的節目,彼時,香港2家主要電視台《Now新聞》及有線新聞台均有高層人事異動,立場親中的空降新團隊引發電視台大批記者離職,「網路上很多年輕人說,現在沒有一個可以看的電視台了,都給建制派說話了,《蘋果》可不可以開一個新聞播報?」
「我想了很久,很想做,我主管、最近被捕的(動新聞總監)張志偉就跟老闆提,他(黎智英)一口就說,『應該做,馬上做。』那是(去年)810大搜捕後,黎智英被抓進去調查,2天後放出來時,」李家聰在電話那頭笑道,「《蘋果》是很奇怪的公司,很自由,沒有規範,可以讓你不停做你想做的事情,黎智英是不能停下來的人,隨時有新想法,要做就做,企劃案都無需提。」於是他和團隊從零開始,訓練同事當主播,用現有機器建出「很山寨」的攝影棚,不到1年,《九點半蘋果新聞報道》每日直播都有1萬多人收看,最後一天直播甚至有3萬6千人在線觀看,單集點擊率已近40萬次,「香港話講,我們是『用蔗渣價錢做出燒鵝的味道』。」
彼時親民主派的香港新聞台節目正在消失,「像是47人案(47名泛民主派因「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審訊,我們都會在法院門外做直播,別家媒體肯定不會放在重要位置,但我們用一整節15分鐘做,人家不敢做、怕做的,我們更應該站出來。」
國安法逼迫 當局眼中釘
港聞靜態組採訪主任蔡元貴工作到公司營運的最後一日。他1999年入職,至今已22年。他說《蘋果》政治立場向來鮮明,這些年受到不少壓力。「2019年之前,報紙和網路經營狀況很差,被一些廣告商杯葛嘛,就算政府不搞我們,可能也會很辛苦。」但他回憶,自他入職以來,《蘋果》的編採政策從沒因政治壓力而改變。「從1999年開始做,感受到外界政治壓力越來越緊縮。所以在《蘋果》好幸運,當很多人都不敢講話的時候,你還敢講。」
但今年4月開始,前所未有的壓力,逐漸逼到《蘋果》眼前。4月15日,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稱會依照《港區國安法》「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對國家安全事宜的處理」,時任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強調「假新聞和國家安全直接有關」,將採取調查,並影射批評《蘋果日報》。5月17日,香港警方根據《國家安全法》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多數股份,及黎智英擁有的3家公司銀行帳戶內的資產。當天,台灣《蘋果日報》宣布停止印製報紙。
報導不具名 是認輸了嗎
5月底,港聞組記者阿凱(化名)身邊已有4、5個同事離職,其中包含他的主管。當時,除了年資淺的同事,還有一批中高層主管離職。阿凱證實說,「當時真的有幾個中高層的人走,他們對外都說是個人理由,但其實也是透露《蘋果》可能會關,記者可能會被抓…」那幾個月,公司迎來更詭異的低氣壓,上層甚至開始盤點人力,問人員:「有沒有想要走?」傳言流竄,「有人說他們是逃兵,但我覺得,他們不是害怕而離開的,中高層的人總是會被找到,比較像是提醒同事,每個人都應有不同考量。」
「我想自己還可以留多久呢?我還有3、4個採訪沒有做完,我一定做完,所以傾向要再待一陣子。但下一步是什麼?要等到總編被抓時走嗎?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堅定說,要跟《蘋果》走到最後。」5月初,阿凱在越洋電話那頭說。
當時他的工作已比過去艱難得多。官方活動這兩年已很少邀請《蘋果》記者,《國安法》實施後,他的受訪者紛紛拒訪,「大學教授以前很樂意回覆採訪,現在敢說話的很少,『刊登在蘋果』會不會被視為支持《蘋果》?」報導紅線在哪?哪些是「敏感詞」?「現在很流行說勾結外國勢力,像採訪外交新聞、流亡人士,都要小心,不然就會被認為是宣傳港獨思維,我們要引用比較多官方內容,盡量平衡報導,也是保護自己。」
據悉,去年中《國安法》落地,港蘋記者從此幾乎不在報導中使用真名。今年4月,《蘋果》曾舉行內部編採會議,將報導中使用的「武漢肺炎」,一律改為「COVID-19」。「這是很重要的改變,像黑警這樣的詞改掉,我覺得OK,但武漢肺炎並沒有情緒化,只是形容某個疾病從哪裡發生,感覺公司更保守了。我們不應該禁止、不能用哪個字眼,這是一個重要的訊號,編採做法變了,」6月底,當阿凱再次接受我們的採訪,他無奈提及那場會議。
蔡元貴也證實,港聞靜態組近期曾舉行內部編採會議,將報導中使用的「武漢肺炎」,一律改為「COVID-19」,涉及國外制裁的內容也都盡量避免報導。
幾乎每位受訪的港聞記者,都提到「武漢肺炎」一詞用法的轉換。不少人也提及,《國安法》去年通過後,稿頭幾乎不再放記者名字,有些記者對此安心,卻有人對公司做法感到憤怒。雙方妥協後的做法是:若記者堅持要掛名才掛名,其他報導一律隱去記者真名。
6月24日清早,香港書報攤湧現購買最後一期《蘋果日報》的排隊人潮。(達志影像)
這一年之中,阿婷曾訪談香港本土青年組織與其他敏感題目,類似稿件,她都堅持在稿頭掛上本名。「我主管再三問我:『真的要掛嗎?妳確定喔?』我說:『確定。』」為什麼如此堅持?「我想…表現一種:『我就不怕』的態度吧…」
港聞記者駱嘉輝(化名)說得直接:「光榮和安全,我不用思考,安全第一。」這整年,他做的重要報導都不具名。港聞記者阿海(化名)說:「可是,自己的獨家或重要故事,還是會想給自己credit啊。」阿海又說:「雖然我不知道自己何時會出事,但受訪者是具名受訪,我們不下byline(記者署名),對受訪者也不公平。」記者阿強(化名)曾經質疑公司的做法:「我為什麼不要具名?我覺得這樣好像是我們認輸了。有同事問公司,為何要後退一步?為何讓人家覺得你怕《國安法》呢?」我們問阿強,此刻回頭來看,如何看待公司1年前不讓你們掛名的決定呢?「我不知道…」他沉默了一會兒,答道:「也許他們(主管)的危機意識很高吧。」
雖然阿強的立場是「不向《國安法》低頭」,但他仍不諱言,這一年中,經歷過前所未有的自我審查。例如在報導裡,「港獨」字眼是萬萬不可出現了;就連報導《國安法》後街頭的零星民主行動,有人高舉或高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到最後他連受訪者說的原句都不敢寫,自動替受訪者隱去「那8個字」,轉而改寫成隱晦的「光時」2字。駱嘉輝更曾在挑照片時,和同事討論半天:照片裡的人手持「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字樣,那8字是否該打上馬賽克?
身陷恐懼中 憂被警抓走
「《蘋果》死掉,只是反映了整個行業快要死掉的問題。每個人的『最後』是不一樣的,我不一定能承受那種恐怖(挑戰底線),在香港,沒有記者認為自己是在做非法的事情,以前在香港做記者是挺好的,但現在要想,為了做對的事情,要付出什麼代價?讚美政府的文章沒有新聞價值啊,要批評它,找出問題才是我們的工作。」但恐懼不時鑽進阿凱腦中,「我有時候會想像這個畫面,早上6點鐘,警察上我家的門要抓我。我是不是該跟家人討論、做好心理準備?不能當沒有這一回事,但這很難跟家人討論,他們一定會叫你不要做啦。我心裡也一直有一個人在呼喊,『走啊!走啊!不可以留下來!』」
阿凱終究留到最後一天。6月17日,羅偉光等人被抓那天,他在外頭採訪,他用訊息告知我們,「我問了採訪主任,他說如常採訪,我就繼續做已約好的訪問。有同事說:『做好今日,才有明日。』」
同樣留到最後一天的港聞組記者S則說,早有心理準備了,只是沒料到會有500港警上門搜公司,她見長官被港警押出《蘋果》大樓,「那種感覺很差,不是害怕,而是憤怒。」6月17日,她回到公司時見電腦被抄走,抽屜被亂翻,唯一慶幸是,她把重要資料都處理掉了,「其他所有文件都被翻過了,去年公司被搜之後,我就只在抽屜放食物、零食。」但她顯然還是不甘心:「我們之前覺得,《蘋果》能熬過六四,是不是能熬過七一呢?」答案很明顯了,話筒那頭沉默許久,傳來一聲慘笑。
凶險超乎預期。6月17日中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記者會上稱,《蘋果日報》有數十篇文章呼籲外國制裁,危害國家安全。他並稱:「行動是針對利用新聞工作為工具,做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一般新聞工作者與他們不一樣,不要和他們扯上關係,要和他們保持距離。」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甚至形容《蘋果》大樓是「犯罪現場」,媒體追問,一般人轉發《蘋果》文章、市民購買或訂閱《蘋果日報》是否違法?李桂華竟稱:「要視乎其企圖。」
6月19日,羅偉光等人出庭那天,李家聰去了法庭旁聽,「我在公眾席上一直在想,他們到底做了什麼的大錯事?現在要面對牢獄之苦?我不禁想,如果今天坐在裡面的是我呢?」那天羅偉光對來支持他的同事們比了個握緊拳頭的手勢,示意「要加油」,卻讓旁聽的同事們哭了出來。
全文連結
https://www.mirrormedia.mg/premium/20210628pol001
見證旺區變死場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一個人的號外
踏入《號外》四十年,前輩們都說《號外》離他們生活好遠。
我不以為然。我這種被視為有能力帶領一點思潮的人,都好像對很多事情不以為然。
所謂「帶領潮流」的人,往往都會顧盼自豪。
某天我看黃偉文的面書,他貼了鄭中基的《人若然忘記了愛》的改詞版,說:「現在有人喜歡的事情,他二十年前已經喜歡了!」(Everything you like I liked twenty years ago!)這句印在很多T恤上的說話,引證了某種「自豪」感。的確,大概二十年前,我還是會聽著電台,看著收音機傳來什麼。是彭羚唱「其實我想結婚,橫掂有鋪結婚癮」(彭羚唱寄調《讓我跟你走》),還是「帶你老豆入廚房,我餵佢食橡皮糖,原來棚牙爛晒,帶佢放係大會堂。你有你入自由黨,我有我食話梅乾~」(黎明真人演繹《情深說話未曾講》之廚房版《帶你老豆入廚房》)……那時候,收聽的瞬間,還是有一點那一刻共享秘密壞事的快感。那個時代,電台仍是某種「瞬間的快感」的提供者,錯過,就沒有了。那時候的人,交往的時候會一起聽《嘩嘩嘩》,還會打給那時候的男/女朋友,邊聽邊笑。而且,有很多「傳奇瞬間」,過了就沒有了。比方說,以前卡拉OK剛流行,903會找來歌手交換唱歌,那主題叫「星星相惜交叉剔」。而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聽到楊采妮版本翻唱蘇慧倫的《我一個人住》,不知道現在903的前輩們還有沒有留著。就算有,也不容易找出來再聽一次吧。
如果《號外》是一個人,不論他願不願意,時代也向前走著了。正如我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我在做電台,而電台的角色和功能都跟以前不同了。
以前電台是「微妙瞬間見證」的工具。你有聽,就是有聽。沒有聽,你聽同學、朋友覆述,也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Radio magic 在這個世代已不復見。你這一秒不看,不聽,不理一件事,如果網路上有人留下了足印,你還是可以下載收聽。現在我的朋友聽《光明頂》,當然有人聽Live的。但有更多人,是加入了一些Line/ Telegram的群組,每天早上上班的時候聽四十五分鐘陶傑的發言。做電台節目,由一秒感動,變成傳世的傳奇。你的東西只有時效性,不能傳世,也沒有花時間的必要。網路上搶著要給你娛樂要你笑要的哭要的感動要你驚要你怕要你可憐的人,恆河沙數。你看,最近有一次連中東黎巴嫩有一個家務助理打嬰兒的短片上載了,香港的媽媽群組都群起攻之要尋個真相,找出那個打嬰孩的毒婦。我現在才知道香港人對中東嬰兒,都那麼大愛無疆。愛不愛不是重點,重點是媒體變了,生活方式變了。我們很多人在網路活得像一個身份,在現實世界可以是另一種模樣。而這種表裏無一性,造就了無謂的紛擾。當人人都有機會是媒體,人人都有機會做trendsetter(潮流製造者)。
當然,有機會不代表可以做到。《號外》給我的,不是一種「那時候流行什麼」的能力,而是一種「如何令某種東西流行」的力量。《號外》的原型是什麼呢?大抵是在香港經濟發展的時候,一群中產覺得現在香港的本土口味不夠「有品味」,現存的雜誌也不能再給他們滿足。大概創作原點有點像現在的「翻唱歌手」或 YouTuber 一樣,是別人做的雜誌不夠好看,所以自己捋起衫袖做吧?而在前網路時期,雜誌有著「建構社群」的功能。中學會考的時候英文科的老師一定會教我們寫 Letter to the Editor。寫稱謂的時候一定要用上Dear Editor,Editor要有大楷的E。老師說Editor是一個人,是帶尊稱的。原因是,每一本雜誌,也是一個族群的延伸。
某次在香港的大學聽到,建立「個人新聞台 PCHome」的創辦人,現在在台灣寫《國宴與家宴》賣到世界滿堂紅的詹宏志先生曾說:「雜誌是一個族群」。就像新聞群組、聊天留言板沒有出現之前,雜誌就是有著共同趣味的人交換訊息的地方。亦舒的半自傳體式小說《女記者手記》中也有提及,有些讀者,以前會像現在的網路噴子hater一樣,看到不滿的文章,如她寫過一些對某位外國歌手的辛辣批評,都會收到如雪片撒落的投訴信。而Letter to the Editor就是讀者與編者交流的接點。你讀的如果是釣魚雜誌,在某地方,那季節釣著某一條魚,那條魚用那個魚鉤比較好?如果你讀的是摔角雜誌,那個地方什麼時候有大賽,大賽有什麼選手參與,參與過後又有什麼後著,之後的發展若何?這些都是以趣味分割的族群建構,也是市場分割的部份。常聽人說,香港的雜誌以前是Trendsetting的能手。以前讀《yes!》,你真的會相信某個歌手是理應被稱作「毒瘤明」的。而讀《號外》的人又在追求什麼呢?從很多個《號外》留下的身影看來,有一群追求著更好、更潮、更時尚的人,是《號外》的追隨者。錢瑪莉的人生除了穿Kenzo,他們代表著精英族群的生活。他們看不起中文大學的人,他們會看《明報月刊》,他們會認中關社,他們不知道生活的趣味,穿著打扮也無聊透頂。從錢瑪莉的眼中看來,時尚的女人需要晒很多的太陽,以黑珍珠皮膚代替我們現在深信不疑的白就是美。錢瑪莉更不會明白,為什麼平庸的人只希望自己在「德福花園」供完房子就當自己完成人生的使命(我相信現在很多八、九十後也在想如何供完他們的三百多萬房貸吧?)錢氏代表的,是一種香港欣欣向榮,大家開始有餘裕的生活態度。四十年前,我們應當這樣。三十年前,大抵是《號外》族群的性取向使然吧,他們的生活也有介紹當時仍未「非刑事化」的同志生活指南。在同志作家葉志偉的筆下,《號外》給了他和他的族群朋友的同性戀生活啟蒙。那時候的同志,往往扉徊在即若離之間,究竟自己是不是?這種對同性的性慾是對抑或錯?葉氏筆下的主角,就是在這種賀爾蒙和道德對錯之間,在《號外》中找到救贖,穿著那時候很流行的Dr. Martens 皮鞋,戴著過多的手繩,按圖索驥的在《號外》的同志生活指南中,尋找那個在主流媒體隱形的生活空間。再過一段時間,當《yes》介紹的衣褲鞋衫都在幾百元的價位,潮流雜誌開始滿地開花,《號外》還是那個「生活品味」的重鎮。那時候還是電台節目主持的黃偉文在中學時代,據說也會購讀《號外》。而他曾在《號外》封面那一季,做「猿人襲地球」那一期,曾提及那時候買《號外》,是需要在午飯時間買的。還會有意無意的跟同學說「這雜誌的字很難懂的,你不會讀」。也許,每間學校都有一種這樣的人。那時候我的學校需要在屋村,我的父母雖不算目不識丁但也只是一天到晚擔心錢不夠用那種人。對我出身的那種家庭,所謂品味是遙遠的。讀物也只可以是老師介紹的「讀好書」書單,才會有機會讓我借讀。對,只是借讀,而不是購閱(說過了,家貧是事實)。那時候那種文化窗口,跟今時今日不同。我要讀村上春樹,也得要等圖書館的老師買回來,然後才有機會放出來給我們讀。對愛情的想像,來來去去都是梁望峰或是張小嫻。這些都不會是母親理解的世界。母親最希望我讀的,只是教科書:「你考試又唔係叻過人讀咩閒書。」對,因為我在班上永遠只是考第二、三的名次。陳浚旌(中學時代永遠考第一那一個人)永遠都比我優秀,而母親也會說「為什麼我沒有辦法考第一」。但那時候,在母親不知道的世界和空間中,也有一兩個同學會讀《號外》和他們的周邊人士寫的東西,如那時候的903會談及英倫流行音樂的潮流,Sex Pistol 是什麼?我當然不會知道。我只會聽陳慧琳的《誰願放手精選十七首》和許美靜的《靜聽精彩十三首》去完成我需要做的十五年會考Past Paper。那時候,卻有一個叫鍾思漢的同學,知道Sex Pistol,會在Past Paper 中掏出林奕華的《太多男人太少時間》,那本講北海道強生故事的那本小說。至於鍾思漢和陳浚旌在做什麼,我已沒有聯絡也不會打探了。只是依稀記得,那時候的自己,看著一群有閒錢讀《號外》,有樣貌空間交女朋友的朋友的生活,覺得自己很渺小,很遙遠。
進了大學,好像都沒有那麼認真的想像生活品味是什麼。一九九七年的時候會考,一九九九年的時候進了大學。那時候我們好像要進入新時代。我曾經在一家網路電台工作的,叫Radiorepublic。那時候寬頻仍沒有那麼快,網路電台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大概,我們都好像要做一些節目出來,然後要大家去聽。但由於沒有廣告,所謂網路電台也不知道如何生存。我做了大概半年就走了。那時候要做很多東西,要做清談節目,要做音樂節目。生活是什麼也不知道,有什麼態度可言?也像錢瑪莉的所言,我進的是中文大學,那兒的人相對比較簡單,比較直白,比較樸素。那是地理環境使然的:當你身在大學區,從宿舍走到超級市場都需要二十分鐘的腳程,要一排巧克力一個即食麵也需要努力,什麼中環,什麼同志,什麼生活品味,其實都會暫時放下。因為要完成課業生活,已不簡單。
再過一段時間,我去完日本唸書回來,遇上了好幾個奇怪的機會。如《號外》的前總編輯黃源順因為在《信報》讀過我的文章,就找我寫一月一次的人物專訪。那時候還有又一山人拍照,寫的人都是我選,而做的東西都很厲害。當時還沒有很多人在乎的何韻詩、陳淑莊、王貽興,我都好像有寫過。現在這些人,我是有手機,但也不再聯絡了。各種理由吧。是什麼都不再重要,也許我仍維持著某種在錢瑪莉身上感染的直白:看著曾經是朋友的人轉變,我會慢慢挪開身影。而為著寫稿子,我也需要下很多苦勁。其中一個啟蒙我的同代朋友,是大秀。你也許沒有很聽過他的名字,但他在《Milk》的文化欄目這些年,教了我很多事情:他說作家的態度就是吸收和輸出。要讀書才有東西可以寫。這跟也斯教學生的方法有類同的地方:也斯生前也教過學生,說「冇野寫唔好搞人,睇多D書」。直至今天,我也絕少在專欄中論另一個作家。像電影《小親親》中那個應可被現在的人稱作「文青女神」的吳秋月不一樣。寫專欄要讀書,是我一直相信的事。而大秀也教我讀很多台灣中生代的作家。他說黃國峻好看,黃春明的孩子那些傳奇事,都是他告訴我的。為什麼這些以前理應在《號外》中出現的人,卻到了《Milk》呢?黎堅惠在世之時,曾在書展跟梁文道、黃偉文搞講座,談的是「時尚書寫」。梁文道想切入的點子是,如果香港的作家要找下一個市場,《號外》式的、《Ameoba》的時尚書寫,會不會有一定的市場呢?可惜或可恨的是,那時候去書展趁的人,也許是粉絲,問黎堅惠或黃偉文的問題,大概都是問他們會不會有機會再做《Ameoba》之類啟蒙人心的刊物,我很記得黎氏說:「要搞都搞過了,以前搞的時候就被人家說我們搞小圈子。」的確,以前的《Ameoba》有著「年輕感覺《號外》」的氣味。找來當時得令,在903的舞台上撐一字馬的謝霆鋒做封面。找來 Dry(是雷頌德和馮德倫)起封面叫 Dry Wet Wet,淋濕了不苟言笑的馮德倫先生。那些傳奇,仍是歷歷在目的。只是,這十多年,誰在建構潮流呢?
也許,我玩面書這些年,都是在想像究竟什麼事情會令我生活好過一點。如果你認為《號外》曾做過trendsetter的角色,倒不如看看我這些年試過,有成功有失敗的 KOL 個案。如果你記憶比較好,「#如果你工作累鳥」這幾隻字,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呢?網路上看奧運,集中看體育運動員胴體這「潮流」,是誰射入網路的呢?當時我在想,大家看奧運,為什麼要看誰贏?贏了又如何?跟我有什麼關係?很簡單,體育運動自從加入了商業贊助,那大家就直白一點說,其實運動員也只是在娛樂大家。為什麼歐鎧淳會比李慧詩更多媒體曝光機會?為什麼方力申司徒端祈可以成為藝員?那也不過是「你的樣子如何,你的身材如何,你的命運也必如何」。那網路的出現,只是把人的慾望更輕易的放大,更輕易的射到人類的體外。手機閱讀是私密的。以前看電視,你的家人必會跟你分享電視的內容。你聽收音機,如果被母親知道你偷聽《聖馬田寶貝紀念夜校》,她一定會罵你。但她自己背著丈夫聽顏聯武的《霎時衝動》,她就是對的。那時候唸男校的我有女同學打電話給我,電話由姐姐或父親聽,他們會叫我聽電話,老豆也會有意無意的說一句「阿仔呀,有個女仔搵你呀」,之後母親就會煞有介事的出來說「你求學時期不準談戀愛呀」。但現在你看看小孩的手機?誰知道他們的Tumblr在看什麼人性交的畫面?他們的Snapchat有幾個炮友群交的群組?總之他們看手機,父母很少機會知道他們在看什麼。因此,你不難發現,在網路上,關於性、交往、感情、港女港男糾結的事情,是最多人看的。因為香港人都愛面子,沒傳奇,大氣候要清淡無味。在這個喜愛用性和「交往人數」論斷人是否一個好人的「民族」,網路上對性或 「#又有性暗示」的需求,是「#唔可以原諒」地被需要的。那從2012年起,你應該明白為什麼Tom Daley越來越多人報道,阮馬素無端平白無事會變成某個商場特意要邀請他來為那元旦倒數的嘉賓,而他所得到的名錶及保健食品的廣告合約,也許都是網民在「#如果你工作累鳥」這遊戲下所衍生的副產品。
一次的出現,是偶然。那如果再出現一次,又如何呢? C Allstar 由旺角街頭走到叱吒大頒獎台再成為紅館歌手,那可以是現實世界的實力。而我也不相信《摘星天梯》和我時任的上司們看完後對他們四人讚不絕口是其中一個令他們那年獎運亨通的原因。他們要有實力,才可以上到那個位置。那吳業坤呢?2016年我曾經被一個網民恐嚇要淋我鏹水,而那網民已在留言說過她想去買但找不到。警察們聲稱他們會查但直至執筆之時什麼都沒有,也有很多朋友好像很關心我的在Whatsapp Line 和面書Messager中問我需不需要介紹定整容醫生給我一次過把我的樣子弄好。而那時候,我最脆弱的時候,吳業坤就在他要出去做運動之前,特意送我一程。這一點,我永遠都記得。吳氏是不是唱得很好,不知道。見人見智。但至少他在台上,態度清晰地告訴大家他很想也很願意唱歌,聽他唱歌的時候不需要像聽很多流行歌手一樣要提心吊膽。在他年頭一次過得到我最喜愛男歌手、新人獎金獎和我最喜愛歌曲《原來他不夠愛我》的時候,我已知道那是我們在網路上延綿慎密的努力就得到好報。首先,不論你相信或不相信也好,903的頒獎禮,要投票就是來真的。從多個証人給我的証供,他們都說商台的「網路投票」是真的。如果有些歌手覺得他們的歌不能得獎,是因為大傳媒「唔支持、唔播」,我倒真的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有一年,有一首歌叫《撐起雨傘》,有一些歌手說大傳媒不播。不播的話,商台又為什麼會讓他變成可投票選取的一隻歌,最後還要冒著這麼大的風險把一首跟佔領運動關係密切深刻的歌放到大台,變成那個頒獎禮「註腳」?自那次之後,我就知道如果網路是來真的,有些事情就可以做了。大家記得「#食好西」這件事是如何發生的嗎?是有一次,吳業坤開工過後,說自己「工作累鳥,要食好西」。大概他是想打「好東西」,而我卻截了他Instagram的圖,說:「現在的小孩說話真直接」。當然,「#食好西」是一種性暗示。究竟他吃飯之後會去那兒,他也不知道。但結果這三個字,現在仍跟著他,和很多的「廣告文案」都有挪用。當時 100毛的編輯朋友,仍對娛樂圈的人共事有點興趣,就知道「#食好西」這三字「有得玩」,但電視台的大員做訪問談這些「無聊事」不會有成果,結果 100毛的朋友就用了 Whatsapp短訊訪問的形式再炒大了這件事一次。之後,大家就留意了我和坤氏之間的交流。很多人以為我們很好朋友。對不起,我真的不會說。究竟一個人要做過什麼才是朋友呢?我想,在現實世界調侃一下大家,是朋友會做的事。但由於我的一點狡猾,令我和坤氏的面書都在互利的狀況下得到更多人關注。他現在做廣告的機會都比我多,收的價碼也比我高。我是高興的。因為,至少他成功了,沒有忘記我。而我再一次證實「#食好西」三隻字的力量,和我加瓊姐這些在網路上被視為廢青廢人的人,在各式各樣的制肘和冷言冷語之中,改變現實世界。
還有很多很多的。如藥妝店的新品介紹,最近是不是多了?關於讓座和世代之間的爭拗是不是長看長有?關於香港遊客在外地的「品格」問題,為什麼好像大家都很在乎?另外,有很多人在我回來時都告訴我:不要只做日本的資訊,現在都是韓流了,為什麼要寫日本。那為什麼各大網媒都在做日本的資訊?《逃避可恥但有用》這支舞,為什麼好像很多人在看?星野源是誰?大抵是以前903《是日本人鄭家輝》講的Luna Sea那種級數的「流行資訊」吧?
所謂KOL Key opinion leader 是什麼,老實說,我不知道。至少我不覺得我可以脫衣服上載一兩張照片就會很多人讚好。我也不會叫人食屎,或叫自己食屎。更不會自稱XXKOL然後廠商給你難喝得要死的薰衣草茶還要讚好,明明自稱文青的人都要舉高雙手脫腋毛。
意見領袖要帶起潮流,首先要問幾件事:你可以令現實世界有改變嗎?改變了你又會高興嗎?而要令現實世界改變,我要又付出什麼代價?所講意見領袖,首先你要有意見。以前我聽903會聽 Fool’s Garden、會聽Suede,因為他們會說那個好聽那個不好聽。那時候903的音樂節目,會有音樂人,唱片公司,DJ的人討論會將流行曲像《城市論壇》一樣,把《一生最愛就是你》和《濃情化不開》拿上檯面討論,誰比較好聽。當然,觀點角度見人見智,但總有點爭執點:「那有一天不想你的chorus那個hookline 是『是你嗎?是愛嗎?是你出於真心日日夜夜彷彿漆黑中說話~』和『情越濃越會化不開』比較……」現在呢?人人都是評論人了。李蕙敏再出來新歌寫得若何?鄧小巧的《強弱》、《煩可寧》、《荒唐》一次比一次來得精彩,為什麼沒有人留意?盧巧音也回來過,《哲學家》夠厲害了吧?可是卻也沒有了《垃圾》那時候的驚為天人。你去Clockenflap了沒?我覺得Chemical Brothers 不會給 Sekai no owari 來得精彩……人人都好像知道很多事情,而人人都好像想以「自己比別人知道得多」為榮。但問題是,知道又如何呢?
再者,以前的 Trendsetter 大抵比我們幸福。他們製造潮流的時候,不會被問及究竟你是黃絲抑或藍絲,你是撐警察還是屌警察的人。政治不動盪,才有閒心閒情。未來五年,我們會安定嗎?香港不安,世界也不特別寧,那要走到那兒去?
回看這些年,我好像被視為 KOL ,也有很多學生問我如何才可以做到 KOL。感覺就好像以前阿 Bu 看著電台的同事,只是回去做兩小時節目之後就可以去玩去滑水一樣愜意。對期望著 KOL 這份工作的人,大概只會覺得我可以坐在淺水灣畔的餐廳,喝著日本茨城縣運來的手工啤酒,邊寫稿子邊抽一抽水就可以有飯吃有日本可去,倒是一件樂事,right?可惜的是,當我嘗試把我的工作簡化傳達,我的學生都不相信。抽水不是很容易嗎?為什麼要想那麼多事情。
對,一次爆發,是意外。我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發,連續兩年被視為是「最有傳達力的香港面書專頁」,在我上面的是 100毛,在我下面的是富可敵國也可以殺我於無形的「蘋果日報面書專頁」。他們的資源,絕對是我的一百一千倍。我也只是量力而為的想像,究竟這個遊戲可以玩多久。畢竟我清楚知道,世道變,有些事情不變。酸人的事情不變(很多歌手本來以為自己很捍衛言論自由,到他們知道我在做黃昏節目,一個他們以為是很重要的言論自由橋頭堡的時候,已是我做了兩年的時候。他們如果真的很在乎一個電台的電台節目是不是言論自由的捍衛者,是不是應該在某些主持離開後,天天聽著那些節目然後告訴大家我是不是在維穩?他們沒有。因為他們只知道用新聞去為自己沾光的重要性),變的只是在媒體民主化(democraization of media)之後,逐臭愛醜的中國人基因性,在香港的網路會發揚光大,我們會見到更多不好看的女孩cosplay 露事業線,又或是有更多人在做自稱「社會實驗」的事情去證實香港人愛「睇人仆街」的根性去收割面書的那些engagement數字。KOL,說到底,只是虛渺的代詞。你看看你的面書,那個 KOL 真的對世道有很多意見?
有意見的人,如我,本早被視為瘋子,孤獨而卑微的一直在做自己一直在做的事情。
~~~~~
原文刊於 2016年 《號外》雜誌。大家都在聊報紙,雜誌,閱讀之時,我在podcast 及以前的專欄都說過一丁點這些事。希望大家讀到。
長文?正經的?沒有人看的。都是轉發一條新聞,寫三個字(好似「咁都得?!」),就會有好多反應了。
見證旺區變死場 在 果籽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好時沙嗲,跟大富豪、中國城、華懋廣場戲院、大型噴水池,還有一棟棟玻璃幕牆的商業中心和酒店一樣,見證八、九十年代尖東最紙醉金迷、夜夜笙歌的一頁。及至九十年代中開始,人流和娛樂消費活動漸漸遷往尖沙嘴中部,即近彌敦道及文化中心一帶,尖東的光輝不再,商場人流越見減少,包括曾經銀行和西裝店林立的好時中心。
=========
全新副刊,推動知識文化多元。培養品味,立足香港放眼世界。不畏高牆,我們站在雞蛋一方。
《果籽》 栽種品味,一籽了然。
https://hk.appledaily.com/realtime/lifestyle/
相關影片:
【性格小店】71歲前江湖大佬利時商場開古着小店 奄尖揀客嫌戴勞力士Rolex同大媽無品味(果籽 Appledaily) https://youtu.be/xswqQs-b2fQ
【美魔女】47歲凍齡靚媽操肌玩健美 「我怕老怕更年期,想早啲操fit自己!」(果籽 Appledaily) (https://youtu.be/g2y8GL2U6ok)
【重案解密】特務生死戰 — 生擒行刺名人殺手 前G4長七:最唔似的就是特務 (壹週刊 Next) (https://youtu.be/RleGdqACzI8)
【百萬豪裝公屋】寧花巨款裝修都唔買樓 月入10萬夫婦:供樓會好辛苦|2020-06-18 (壹週刊) (https://youtu.be/Z7sJex8wYHM)
【灣仔燒味老字號】17歲做大廚 自立門戶35年 油雞酒味濃 老闆:好做嘅食物唔會好食(飲食男女) (https://youtu.be/svAF8pKszw0)
【生命鬥士】值得鄭秀文都讚 前女歌手車禍癱足27年 靠聲控製花椒辣椒油:即使手腳不能動 腦袋仍可很靈活(飲食男女) (https://youtu.be/gREGjaLELTg)
【借貸逾10億】葉玉卿以愛共闖「面子關」承認老公申請破產 (蘋果日報 ) (https://youtu.be/3Gle3Uo0WzI)
【全球樓行「戀殖」張堅庭 籲BNO送子女赴英 授英倫買樓三大秘訣 (蘋果日報 ) (https://youtu.be/o2itR_w6Ezs)
#一個月賺一層樓 #見證旺區變死場 #果籽 #StayHome #WithMe #跟我一樣 #宅在家
見證旺區變死場 在 Being Hong Kong - 當戲院變商場,商場又變成死場....... 的推薦與評價
當戲院變商場,商場又變成死場. ... 當其他地區夾公仔場地周六日最旺,北角卻相反,平日偶有上班族、學生家長光顧,可一到假日,以住宅區為主的北角便 ... ... <看更多>
見證旺區變死場 在 2022香港文化中心-大學國高中升學考試資訊,精選在Youtube ... 的推薦與評價
36年沙嗲屋見證旺區變死場記得尖東還好時80年代最好景一個月賺一層樓(果籽Appledaily). 好時沙嗲,跟大富豪、中國城、華懋廣場戲院、大型噴水池,還 ... ... <看更多>
見證旺區變死場 在 【暗黑旅行團】勇闖市中心廢墟佐敦廣場70呎舖賤價10萬全港 ... 的推薦與評價
雖然商舖身價不菲,但細心留意會發現,總有一個 死場 (死寂商場)在附近 ... 一樓是美食廣場,人們很自然便會在上二樓三樓逛街,商場馬上變旺了起來。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