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 直播重點整理(上集)🔗 https://wp.me/pd1HGm-iN
主題:究竟「有效自決」能否改變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解決台灣在國際社會面臨的困境?
1.「有效自決說」的主要內容
2.「有效自決說」在法理論述上的問題
3.「有效自決說」在實際應用上的問題
4.「有效自決說」對實現建國目標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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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自決說」的主要內容
1970年代陳隆志教授曾寫過的論文有探討的論述其實與我們法理建國論述差不多的,與我們差不多的地方在於他當時也主張台澎在二戰後主權歸屬未定,而他主張最終要是聯合國來協助台澎人民行使自決權,而我們主張的並不是要靠聯合國,聯合國是二戰成立的軍事政治同盟,當時中華民國仍舊在聯合國中擔任中國政府代表,還有聯合國成員現實上也是壁壘分明,所以要去期待聯合國可以協助台澎來處理台澎定位未定的問題可能性很低。比較有可能狀況,我們法理建國派主張台澎為原日本殖民地,從去殖民化的角度,台澎住民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化來行使住民自決建國。
仔細看他當時持的立場是比較符合國際法上的主張。
後來他在海外支持著的台獨運動,被ROC政權列為黑名單。解嚴後才回到台灣。
當時民進黨創黨初期是有很濃厚的台獨色彩,但這路線在長期被洗腦的台灣人,對ROC的依戀太高,因此絕對不會想投民進黨,後來為了取得ROC政權的執政權無疑只能調整路線。
1996年ROC政權自由地區人民進行總統直選,民進黨推的彭明敏…KMT推李登輝,後來勝選是KMT李登輝。
為了在中華民國政權中取得執政權民進黨路線改往中間路線走,1999年5月8日台灣前途決議文就在這出現了,後來主張的說法是:台灣是主權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
與KMT主張的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正統中國就產生了些相似處,例如有中華民國,也有主權國家。
這時候陳隆志教授提出的論述就成為民進黨路線主張的依據,就是有效自決說。意即透過台灣人民因參與ROC政權的選舉來取得台澎領土主張,協助ROC政權民主程序,因此就讓ROC政權就變成台灣。台灣人透過參與選舉的過程確立台澎領土主權就屬於「ROC=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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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效自決說」在法理論述上的問題
如果有看過我們問與答就會知道,一個國家是否是主權國家 (具有國家法人格)與 這國家各項屬性(體制、名稱、國旗樣子等等)是無關的。
而民主體制並不是主權國家的必要條件,國際上仍舊有許多主權國家不是民主體制。再來,民主程度並沒具有客觀標準,無法成為判斷是否為主權國家的判斷標準。若A國會因為民主化變成B國,若假使之後民主倒退難道會變成A過嗎?如果只倒退一點點,會就變成C國嗎?
中華民國政權治理手段民主化,只是治理體制內的改革,仍舊沒有改變它是中國流亡政權的本質。因此,並不可能因為民主體制、民主選舉而成為主權國家,或者是讓ROC政權成為另一個主權國家。
也不可能去動ROC政權的憲法,就可以讓台灣成為主權國家,台澎現在是ROC政權憲法中指的自由地區,而ROC政權憲法中的大陸地區,就是目前PRC政權治下的地區。
所以去改憲法把自由地區寫成台澎金馬,就有辦法取得台澎領土主權嗎? 不可能的。
第一,憲法不是主權國家的必要條件。
第二,憲法屬於內部自決權範疇,不具有國際法效力。意思是憲法隨你怎樣寫,也不可能因此取得領土主權。
再來,國際法上主權國家建國時一定是要公開主張正式建國,所以不可能偷偷摸摸的建國,或者回頭選一個年份來說台灣已建國。
事實上,中華民國政權在台灣的法理根據是:
中華民國政權依據盟軍《一般命令第一號》中的安排到台澎接受日軍投降,並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這就是客觀史實。
依照國際社會所遵循的規範,「佔領無法移轉主權」,所以中華民國政權口中的「台灣光復」不存在,這就是客觀史實。
中華民國政權1946年行憲後第一任總統蔣介石於1949年親筆寫下「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告誡陳誠,白紙黑字有憑有據,這就是客觀史實。
因此,是不可能透過有效自決說的這種內部自決權,就以為可以取得佔領地台澎。
再來,也不可能透過台澎住民參與ROC政權體制內的選舉,來讓台澎領土變成ROC政權的。ROC體制內選舉,還有1949逃難來台的中華民國國籍的人參與,為何ROC就變成台灣?台灣人拿ROC身分證投票選ROC總統,為何ROC就變成台灣呢?
假如ROC總統開放讓美國三億人口可以參與ROC體制內選舉投票,那今日美國領土是否會變成ROC的領土呢?大家可以思考一下,讓可以決定腳下土地未來的人參與選舉就能取得領土主權的作法,合理嗎?再來,中華民國政權選舉還有讓移民海外,同時擁有他國國籍的僑民可以回來投票,所以這些移民海外的中華民國國籍人士可以決定台澎領土的未來嗎?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住民具有的自決權,就是我們可以透過自決權決定台灣跟澎湖的未來、主權歸屬。這並不表示說台灣跟澎湖的主權現在是在住民手上。
再說一次,領土主權是國家才能夠主張的權利。它不是個人或一群人去主張的東西,譬如說像我一個人,我來主張:「我是台灣人,我主張說台澎的主權屬於台灣人民!」然後我跑去其他國家說我要主張台灣跟澎湖的主權,不會有人要理我。
還是需要有國際法法理程序,選三條路:1. 建國;2. 成為另主權國家的自由邦;3. 併入另主權國家的部分。
選建立一個主權國家,再用這個主權國家來主張行使台澎領土主權,雖然權利的根源必須是台澎住民來完成,但不能直接說台澎主權等於台灣人的。
舉例:
如果要開統一發票,必須要成立公司才可以。
假設統一發票等於台澎主權;公司行號等於國家;成立公司行號的人等於台澎住民。
所以台澎住民行使住民自決權建立一個國家,就好像我們成立一家公司來開統一發票。
我們都知道一個人不可以開統一發票,換句話說台澎居民沒辦法擁有台澎主權。
但一個人可以開設公司來開統一發票,換句話說,台澎住民可以行使自決權建立國家,才能行使對台澎土地的主權。
台灣人以前被ROC政權洗腦認為自己是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後來台灣本土意識抬頭後,認為自己是台灣人的比例就大幅上升。但台灣人對土地的認知並未達到一致,仍舊是有人認為自己是中華民國人,也有人認為自己同時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這就會讓這個「有效自決」產生分歧,這些認知不同的人透過ROC政權選舉要怎麼從台澎主權未定變成已定呢?
要如何讓台灣已定變成主權國家?而讓ROC政權本質就消失呢?
要如何讓台澎領土主權從未定變已定又變成主權國家?而讓ROC政權本質就消失呢?
有效自決說的論述主張沒辦法找到一個台灣主權已定的時間點。也找不到ROC政權等於台灣。
請問現在國慶日是幾號?現在是民國幾年?
有效自決說其實是為了政治目的提出來的論點,內容與國際法不符,也直接違背行使自決權的國際慣例:在行使自決權決定腳下土地未來時,住民必須很清楚知道自己正在決定土地未來,不可以將「根本與決定領土歸屬無關的行為」硬拗說是有自決效果。有效自決說的論點無法通過檢驗。
台澎住民被ROC政權長期洗腦下,根本不知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如果主張台澎人透過參與ROC政權選舉會讓台澎領土歸屬於ROC政權想代表的國家,而且還不能質疑,這不就是詐欺嗎?憑什麼要被害人接受?認定台澎人在被洗腦的情況下投出來的票具有自決效果,怎麼可能會是合理合法的呢?
台澎人若還是在被洗腦的情況下投出來的票怎麼可能會是合理合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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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效自決說」在實際應用上的問題
有效自決說實務面遇到的問題,給大家看看幾張圖片:
圖片出自ROC政權海軍陸戰隊臉書粉專
中華民國政權海軍陸戰隊的標誌,看到秋海棠加上小蕃薯了嗎?
很多人其實不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主張「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理由,就是依據中華民國政權為中國取得台澎主權,這個光復台灣的騙局,就是它的法理依據。
而「九二共識」中,中華民國政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有的「共識」就是「台灣是中國一部分」,「沒有共識」的地方是這個「中國」是由哪個政權作為合法政府代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為了確保自己能坐穩「中國代表政府」的位子,當然會去追殺「在法律上」也能被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中華民國政權。
中華民國政權從 1949 年開始就逃到台澎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在打壓、緊縮中華民國政權國際空間的同時,若台澎人搞不清楚狀況,把台澎跟中華民國綁死在一起,而忽略《舊金山和約》台澎法理地位能切割中國與台澎最佳法理依據,那台澎被中華民國政權帶衰,陷入一中兩政權的泥沼而不自知,不就是台澎人自己搞不清楚狀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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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權在2021年祝賀「臺宏建交」八十週年。請問回推建交年份1941年,台澎當時還是領土主權屬於日本的唷!台灣有可能跟宏都拉斯建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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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新聞在報導「2017年巴拿馬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為中國政府」時,都會標題下成「臺巴斷交」,事實上,根本沒有所謂的與台灣建交,而中華民國外交部發布了一個聲明,說兩國邦誼超過一世紀,從1910年開始。請問1910年時台灣在哪裡? 這時候台灣是日本的領土!
啊1910年的時候中華民國在哪裡?還沒出世耶!所以這邊說超過一世紀,從1910年開始算,那中華民國政府到底是什麼角色?他覺得自己是台灣?還是中國?還是大清帝國?
來回顧一下中華民國政權建政的歷史脈絡。
//中華民國在 1912 年是建(立)政(府)而非建(立)國(家)。無論是孫文等人在 1912 年 1 月 1 日成立的「中華民國(南京府)臨時政府」還是袁世凱在同年 2 月 12 日成立的「中華民國(北京)臨時政府」,都只是「在法律上可以被承認是 China(中國)國家政府的中國政權」,並非建立有別於原本名為「Empire of China(大清帝國)」的「China(中國)」這個國家的另一個國家。所以,中華民國政權不應該說自己在 1912 年「建國」,而應該說自己在 1912 年「建政」,就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在 1949 年所做的事情一樣。而 1912 年建政的中華民國政權所代表的那個主權獨立國家,是原本名為「Empire of China(大清帝國)」的China(中國),而這個國家不是從 1912 年才成為主權獨立國家,而是在 1616 年就建國,當時的國號叫「後金」。//
所以主張說「台巴斷交」的人不對啊,真的跟台澎無關!那主張說「中巴斷交」也沒有真的斷交,巴拿馬只是換承認中國代表政府而已,中巴從未斷交。
中華民國本質不變,就是中國政權。
因此主張台灣早就透過直選總統建國的人,思考一下中華民國外交部說的邦誼一世紀是什麼歷史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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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瓜地馬拉官方網站上寫了與中華民國建交是1960.11.1,仔細看上面寫 China(Taiwan),這代表什麼意思?中華民國台灣?
1960年ROC政權還在聯合國代表中國喔!國際社會是看不到台灣。所以瓜地馬拉建交的對象絕對不是台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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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舉例,梵蒂岡跟中國中華民國1942年建立邦交,台澎這時候在哪?是日本的。可以看到梵蒂岡網頁上在中華民國(政權)國旗旁寫的是 China.
歐洲唯一一個承認RO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是梵蒂岡,是1942年建交的。這時候台澎還是日本的領土,所以梵諦岡建交的對象絕對不是台灣。
所以中華民國等於台灣嗎?中國是台灣嗎?還是中國在台灣?
不要讓中華民國用台灣的名字在國際上招搖撞騙,真的想要台灣跟他國建交,麻煩透過國際法程序來完成建國法理獨立。千萬不要把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當做承認台灣。
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歸零會如何?不會怎樣的!這個身份仍舊存在。而盟佔代管身份也仍舊存在。
之前直播正好有談到關於所謂的「台灣邦交國」是否是真的?大家可以回顧一下👉🏻台灣有邦交國嗎?https://wp.me/pd1HGm-7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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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從1991.5.1開始歷次修憲,第一句話都是「為因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仔細看看還有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的定義。
中華民國自始至終一直把對面當作自己的領土一直都沒有改變過。
咦~這時候就會有人說:所以要「國家正常化」呀!
那就是還不清楚中華民國只是中國政權,不是主權國家喔!ROC政權是可以被承認為中國主權國家的合法政府代表,但它不是主權國家唷,而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意即沒有任何主權國家領土範圍涵蓋台澎,因此不存在「國家」可以來搞正常化。
所以,浪費時間改ROC政權的東西到底要幹嗎呢?
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中國(包含ROC),這個事實才是真相。台澎住民要知道台澎不是主權國家,欠缺國家法人格,這需要依國際法程序建國才有。
如果以為台澎是主權國家了,如果以為ROC等於台澎,只需要國家正常化,而不知道根本還沒有國家。
就會一直是走在方向錯誤的路上。
只靠改ROC政權的東西為什麼沒用呢?大家可以看看這篇👉🏻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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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澎被捲入一中兩政權的困境,可以從中央法規中看出端倪:在全國法規資料庫搜尋🔍「公債」可以看到民國38年(1949年)6月以前公債法規,這些都還有效喔。1949年6月時台澎領土主權是誰的?日本的喔!而中華民國政權當時還在中國本土喔!
這些公債都是用在中華民國大陸地區領土上的,各種借款蓋中國建設。
所以以上這些跟台澎有什麼關係?
希望台澎人可以不要掉入這個陷阱題,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可以行使外部自決權來建國,才能真正切割一中兩政權的困境,建立以台澎為本的主權國家,台海安全直接提升,更可以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不能再拿中國內政當藉口打壓台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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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直播時間的關係,關於【4.「有效自決說」對實現建國目標的影響】,留待下週直播再來說明。
如果你很關心台澎法理地位的推廣進程,歡迎你加入推廣法理建國的行列,與我們同行:)
解嚴後的國會改革與社會運動 在 林佳龍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是李總統99歲冥誕,他是台灣現代歷史重要的人物,透過 #台灣智庫 與 #李登輝基金會 合作舉辦一系列論壇,並且在今明兩天舉行研討會,有系統地探討李登輝在台灣的角色,更重要的是他留下的寶貴資產,來深化台灣的民主、提升民主品質。
推動 #李登輝學,因為李登輝可說是探討台灣民主的鑰匙,以他作主題,可以更深入了解台灣民主的發展,在現有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台灣民主,推動台灣成為一個正常國家。
98年前的今天,這位台灣民主化的關鍵人物誕生,此後,若要了解近代台灣的政治、文化、歷史,都不可能跳過對李前總統的討論。也因此,了解李登輝作為一個個人、一種體制、一個時代,其實是為了瞭解台灣,是為了了解我們為什麼成為今天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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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去年11/9系列活動的前導講座直播開始,我們陸續討論出李登輝在政治領導、憲政改革、經貿戰略、農業改革、公民參與等的貢獻與成果,我們可以快速地回顧:
#11月9日前導直播回顧:揭開提煉歷史的工作
回顧整個系列活動初始,11月9日,我們以「時代精神、歷史意識與政治領導:從李登輝學到學李登輝」為題,進行了一場前導直播,邀請詩人李敏勇、作家范疇、導演魏德聖,分別從不同的宏觀脈絡對談李登輝學的意涵。李敏勇老師撰寫了關於李登輝前總統與彭明敏先生的歷史小說《夢二途》,他在直播當時的一句話特別令我印象深刻,他說:「(李登輝)之後我們怎麼樣去建構現在所謂的寧靜革命,或是寧靜革命要怎麼樣真正有成果,如果沒有接續地完成,就會變成歷史的頓點,這非常的可惜。」
而《2022台灣最後的機會窗口》的作者,范疇老師則表示,台灣智庫開啟關於李登輝的社會探討非常有助於「提煉歷史、面臨當下、打造未來」。這非常精確地說出了李登輝學的研究旨趣。2024年,則是台灣進入大航海時期的400週年,現在魏德聖導演在籌拍的《台灣三部曲》,就是要說台灣四百年的故事。那是世界第一次的大交流時代,打造了台灣的海盜性、海洋性,是一種掠奪的英雄主義性格,但也是短視的表現。現在,我們珍視這片土地,台灣就是我們的永恆居所,加入世界四百年的台灣經歷過幾個外來政權,現在要告訴世界,民主在這裡生根茁壯,而且台灣可以貢獻國際,李登輝學也是寶貴的台灣故事。
#11月15日國際兩岸座談回顧:政治領導如何在危機中平衡前進
在李登輝學第一場座談會,我們討論了李前總統的國際兩岸策略、台海危機的今昔。最近,美國國務卿龐佩奧發表了聲明,解除過往畫地自限的對台交往「內規」(internal guidelines),其對行政單位所頒發的台灣「接觸準則」(contact guidelines)也全部作廢。台美關係正常化又往前跨了一大步,這在李登輝的時代是難以想像的。1999年李前總統提出「特殊國與國關係」,在國際亟欲與中國展開交往,以為把中國納入自由世界就可以讓中國民主化的氛圍中,台灣因此開始被稱為「麻煩製造者」,中國對台恫嚇都歸咎於台灣的挑釁。
然而,李前總統巧妙地藉國內的民主化改革取得國際認同,用國際的認同鞏固政權正當性,在改革黨國威權體制的同時,尋求對外關係突破,由「三不政策」走向務實外交、元首外交,從推動《國家統一綱領》,設定高難度的統一門檻,到建立兩國論,不斷將兩岸關係國際化。儘管,在李前總統卸任後,台灣對外關係仍被認為扈從在美中關係之下,台灣也難以再走上被統一的路線,服貿在國民黨完全執政下仍被公民運動擋下,就是深刻的例子,因為自由民主已經在台灣成長。
96飛彈危機過後25年的今天,兩岸情勢依然緊張,國內也是本土政權完全執政;但不同的是,經歷三次政黨輪替,台灣認同趨向穩定多數,防中與抗中成為主流民意,而國際社會也在美中角力、數位轉型,以及這一年來嚴峻的武漢肺炎疫情中,看到中國的威脅。台灣民主治理的體制、地理戰略優勢、防疫表現亮眼、在高科技產業供應鏈與乾淨網路中能扮演關鍵角色,已經使各國對台戰略產生質變。
#11月28日憲政改革座談回顧:分期付款式民主轉型成就與未逮
談過外交兩岸,接著我們回過頭來看內政議題。李登輝學座談會的第二場主題就是憲政改革,李前總統主政時期「穿著衣服改衣服」的六次憲改,可算是他留給台灣最寶貴的資產,也是他認定的未竟之業。
綜觀過去的修憲過程,憲政改革工程非一黨一人可促成,領導者之遠見必須配合政治正當性、民意所趨、朝野合作三個國內因素,再加上一個外部因素:國際局勢,才能抓住憲政時機推動修憲。李前總的六次修憲妥善處理這些面向,他除了要「穩定國民黨內部鬥爭」,還妥善「回應野百合學運」、「適時和在野黨合作」,以及「開拓國際空間」,援引各種憲改動力才能促成。
以此觀之,目前台灣有絕佳憲政時機。政治正當性而言,台灣經歷三次政黨輪替,民主深化,行政或立法權力正當性都已不是問題;民意趨向而言,小英政府有史上最高民意授權,且台灣認同穩定居高;朝野合作而言,一來民進黨完全執政,二來各政黨之間對修憲有一定共識;就國際局勢而言,台灣地位比起李前總統時期提升許多,民主治理、經濟發展和防疫成果都讓國際肯定台灣,再也不是「麻煩製造者」。在絕佳的憲政時機上,屬於台灣的憲政改革勢在必行,而且需充分討論。
李前總統說:「台灣應該思考如何建立一個更合乎台灣現狀的憲法,一套更能夠落實台灣民主,實現主權在民的選舉制度,以及一個更符合台灣土地與人口比例的國會與政府架構。」我們是否能再迎來一個憲政時機?讓我們都以台灣為主體來思考,用實踐理想的毅然決然,和享受生活的理所當然,讓台灣盡早走向一個「正常國家」。
#12月12日經貿戰略座談回顧:再探戒急用忍爭來的時間與空間
接著,我們談到李前總統的經貿政策,而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莫過於「戒急用忍」,這個政策的出現和總統直選、國際與兩岸關係走向正常有密切的關聯。最近,網路上瘋傳一張2002年的手寫字條,是黃適卓董事長公布當年蔡英文總統謄寫的備忘錄,訴說著李前總統卸任後,朝小野大的阿扁政府面臨要求讓台積電赴中生產的巨大聲勢,李前總統籌組的台聯建言延續戒急用忍的理念,延緩「護國神山」台積電八吋晶圓廠的西進。若不是二十多年前,李前總統「戒急用忍」經貿戰略的超前部署,或許美中貿易戰中我們也會成為受制裁的對象;數位轉型下受制於中國最多的,可能是台灣;而疫情下供應鏈斷鏈受害最深的,也會是台灣。
「戒急用忍」是1996年李前總統在台海飛彈危機之後脈絡,提出的對中投資主張。許多人理解的「戒急用忍」是禁止赴中投資,但其實真正的意思是要審慎評估、放慢腳步,因為對單一市場過度依賴、技術、資金、人才被掏空的後果,台灣經濟體承受不起,且台灣當時西進的速度已經是世界數一數二的飛快。但是當年不論是國內企業,或國際大廠,都汲汲營營要進入中國市場,在2001年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其高速成長的經濟更是強大的吸力,好像不跟中國做生意就會被世界淘汰。逆勢而為的「戒急用忍」等於直接與企業作對。不過,各國對中投資涉及的是可大可小的經濟利益,中國對台灣的主權聲索卻未曾改變,李前總統認為,民眾和國家經濟,不能和個人的企業同等看待,所以,那時他的態度很堅定。
我印象很深刻,那一場座談會,李安妮董事長特別補充一件有趣的故事。她說她曾問父親「戒急用忍」的意思,李前總統只是淡淡地回:「我也不知道啊,你們讀中國書的才知道。(台語)」李安妮董事長解釋,原來李前總統不是刻意引經據典,但要強烈地對國人表達,赴中投資不能急,要以台灣當前經濟戰略作為前提。李前總統的智慧與遠見庇蔭了後代,除了得到經濟優勢,還保住了主權存續。在經貿戰略上,我們有幸能夠在李前總統的基礎上,也要肩負起責任,建立國家品牌,做民主的科技重鎮,也從防疫大國走到觀光大國,展現台灣的軟實力。
#12月26日農業政策座談回顧:農為國本到農業轉型的產業永續
而李前總統推動台灣經貿走向國際的同時,也注意到城鄉差距擴大、農村人口流失、台灣小規模經營的小農與兼業農難以應付國際自由化競爭等課題。農業專業背景出身的他,特別重視農民的福祉和農業的發展,他曾說:「不管我在什麼位置上,我永遠都是農業人」。
農業政策可說是他最早展現政績的領域,1973年擔任政委時期,他就透過不斷研究、倡議,廢除了強迫農業產值投入工業部門的「肥料換穀政策」。李前總統也希望培育農民成為有技術,且有經營管理能力的農業主力,1981年,在他擔任臺灣省主席任內,就提出「八萬農業大軍」政策,以培力農民,帶動農業結構調整。
儘管李總統在2000年卸任,他還是持續關注農業議題。當時一次金改,想一步到位解決農漁會信用部的經管問題,引發熱烈反彈。李前總統認為農業金融雖需改革,但要慢慢調整體質,而不是直接衝撞。後來促成農業金融法,同時成立全國農業金庫,讓農業金融監理一元化,並解決逾放比過高的問題。
2014年,我在競選台中市長時,李前總統還曾陪我到東勢農友家座談。我記得他殷切地關心台中農業,並強調要幫農民解決休耕地的問題。他還說,補貼機制已經過時,政府應該鼓勵青農自立。他認為,如同太陽花學運一般,台灣需要青年世代共同打拼,才更有發展機會。「農為國本」是他身體力行的理念,他用他的專業,一輩子關懷這片土地和其所養育的人們。
#1月9日公民參與座談回顧:從爭選擇的自由到做自由的選擇
到了上週六所舉辦的第五場座談,我們討論公民參與。或許你會問李前總統是政治菁英,他和公民參與又有什麼關聯呢?回到台灣智庫展開李登輝學系列活動的初衷,李登輝學指的是李登輝作為一個個人(Individual)、一種體制(Institution)、一個時代(Era),關於台灣民主轉型的研究,而公民參與在民主鞏固的過程和民主社會的運行,都扮演重要角色。
作為台灣民主化的推手,在體制內,李前總統從政時期以「民之所欲,長在我心」作為治理國家的依歸;在體制外,他卸任後以「新時代台灣人」的公民身分,持續倡議理念20年。不論作為一種體制或個人,他都相當重視公民參與,而作為一個時代,他更是促成公民參與環境的關鍵人物。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終結萬年國大、落實總統與地方首長直選,談李前總統對台灣民主化最大的貢獻,絕對少不了他把台灣從威權帶向自由的指標性作為,但顯然他自己也認為絕對不止這些,他曾說:「所謂的民主主義並非只是握有投票的權利,而是人民主動參與政治時,透過監督政府才得以實現。」
我是野百合世代的,那個時候,我們沒有選擇的自由,連參加讀書會都可能被搜查、逮捕;連在校門口的肥皂箱上演講,都要先做好被處分懲戒的準備。電影《返校》最恐怖的地方不在於它的恐怖元素,而在於它所反映出的真實面。所以解嚴後,公民社會得到一點解壓,90、91年代風起雲湧的學運試圖衝撞體制,公民運動碰上了政治機會,才迎來動員戡亂時期的終結,回歸憲政體制,有機會修改憲法。逐漸地,在李前總統主政下透過修憲,台灣人才可以選擇自己的政府、民意代表,靠著一棒又一棒的接力,我們終於爭到選擇的自由。
台灣今天公民社會的活力是30年前無法想像的。李前總統曾提過「生為台灣人的悲哀」,就是身為台灣人,卻無法為台灣盡力的悲哀。他說,「台灣人長期以來,有著自己無法治理自己國家的悲哀歷史」,而他生為台灣人,也曾處於想為自己做些什麼卻辦不到的年代。這裡指的,當然是公民參與、政治參與,而他在卸任後已經可以用「新時代台灣人」公民的身份參與,我們也習以為常地用各種方式對公共事務發表看法。「生為台灣人的悲哀」已經轉變為「生為台灣人的幸福」。
但這不代表我們可以一直確保我們能做出「自由的選擇」,而這是我們恆常的追尋。制度沒有完美,台灣人當家作主後,對國家與社會的想像為何,如何藉一次又一次的公民參與改變政治,面對巨量的資訊和更純熟的資訊操弄,又如何防衛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這些是我們必須時時刻刻、在方方面面,都要面對的課題,因為民主是一場沒有終點的接力賽。擔任台中市長時,我透過青年議會、社會創新等方式擴大公民的參與;現在擔任交通部長,我以「人本交通,連結共好」的理念,投入營造公民社會的環境。不論在什麼位置,擔任什麼角色,都能投入和促進公民參與,這也是李前總統精彩一生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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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簡短地回顧我參與幾場座談會之後的心得。除菁英觀點,其實先前台灣智庫所作的三次民調,也充分地反映出現階段台灣人民對李總統極高的正面評價。對李總統當年的各項政績,不論是國際兩岸、經貿戰略,亦或是民主轉型,都給予極為高度的肯定。而特別的是,30歲以下的青年,所給出的正面評價,幾乎都高達八成,甚至到九成以上。這樣的趨勢,我們也在前幾場座談會的參與者和這次研討會的報名者身上看到。許多青年朋友的參與,代表年輕世代對理解台灣過去的渴望,以及對找尋台灣未來的關切。而這,正是我們舉辦「李登輝學」系列活動的最大目標:希望能探索「時代的課題」,激起「世代的對話」。
再次感謝這系列活動的所有參與者,許多舊雨新知因為李登輝學在此相會,可能是出於對李前總統傳奇一生的好奇、對李前總統下的政治體制有興趣,或是想要了解李前總統的時代,但我們一定有個共通點,那就是對台灣的關懷。在進行三次民調,從人民的眼光看李前總統的貢獻;舉辦五場座談,用世代的對話探討台灣的今昔之後,現在我們將展開兩天的研討會,邀請大家一同聆聽專家學者對李登輝的見解與定位。
這個研討會不會是個結束,而是透過李登輝學,提煉歷史、擘畫未來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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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疾病走過廿年
薛承泰
經濟學人智庫公布亞太區5個經濟體在罕見疾病診斷和處置上,所面臨挑戰的研究調查報告,發現台灣對於罕病病友的照顧較佳,其獨特「台灣模式」,讓台灣表現相對突出。記者簡浩正/攝影
二○○○年二月我國公布了「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簡稱「罕病法」),這是在美國、日本、歐盟與澳洲之後,世界第五個有此法律的國家。如今已經廿年了,這個法已默默地拯救了數百上千的家庭以及寶貴的生命。
回顧一九九○年代,在解嚴之後各式言論百花齊放,當時不只是有了反對黨,大學也如火如荼地推動校園自主、教授治校,而青年學子更熱中於投入社會運動、挑戰威權。不少所謂的改革者,在街頭、校園、廣場、國會,揮灑著自由旗幟,披戴著民主道具,引領了風騷,這一晃卅年了。
然而,在台灣社會的一些角落中,許多人為了生命而掙扎,不知是否有明天?更不知何謂理想?一九九四年當我國有了全民健保,多數國人受到「俗又大碗」的醫療照顧時,仍有些疾病很難被診斷出來,當然就不知道如何醫治,遑論納入健保的保障!他們是被遺忘的萬分之一,甚至是大家不願意去面對的一群,爭取人權,想都不敢想!
如果發生在中下階層家庭,父母只能每日拭淚,許多小生命就在家人倉皇無助下消逝了!發生在中上家庭,就算有能力四處奔走求醫、求神、求偏方,花再多的錢也難以挽救生命。最遺憾的是,父母沒有機會知道孩子罹患了什麼疾病,只能怪罪自己,「上輩子做的孽」!
一九九九年兩位罕病的家長,走過這個歷程,勇敢地跳出來結合這些家庭,成立了「罕見疾病基金會」,推廣認識罕病、傳達預防與篩檢的重要性,以及對病友家庭提供諮詢服務;此外,他們為了政策的建立,挑戰公部門,為新生命解除孽障。
基金會創辦人陳莉茵女士,次子在四歲時發病,到廿一歲去世後才知道真正的病因;陳大姐化悲憤為力量,繼續帶領基金會,立志要讓這些不發光的螢火蟲,發出生命的光輝!另一位創辦人曾敏傑先生,兒子出生沒多久經常昏厥,比較幸運的是,奔走了數月後知道是「白胺酸代謝異常」,才得以控制疾病的惡化,也因此,他投入了絕地花園。
在那個年代就算找到了藥,也就是所謂的「孤兒藥」,在市場導向下價格必然不菲,誰又能長期負擔呢?他們成功地說服當局,促成了「罕病法」通過,接著推動罕病藥物納入健保給付。基金會一路走來秉持著原初的理念,他們不接受政府的資助,小額捐款聚沙成塔,反過來協助政府與弱勢社福團體,還真是罕見!
台灣一九五○年代生育率高,可是死亡率也高,特別是五歲以下孩童。一九六○年代之後,幾種致命率高的傳染疾病(如天花、瘧疾與霍亂)逐步絕跡,可是罕見疾病仍然存在。尤其當生育率不斷下降且生育年齡也不斷延後,新生兒罕見疾病的發生率已受到關注。基於每一個小孩都是傳家寶也是國家永續的棟梁,在醫療科技如此進步下,此時政府尤應繼續擴大新生兒篩檢並強化罕見疾病的預防與診斷。
經過這些年的努力,我國新生兒篩檢已逐漸受到重視,目前已增加到篩檢廿一種罕見疾病,拯救了不少病童;台灣推動與落實罕病法的成功經驗也已跨海到其他國家,讓世界更多的病友看到了希望。去年由世界罕病組織及加拿大罕病組織合頒給這兩位創辦人「國際罕見英雄」(International Rare Hero Award),真是實至名歸-螢火蟲,終於亮了!
(作者為台灣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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