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當前,反坤輿自救會現場仍傳來衝突。
鄉親在現場被架開,有些人受了傷,現場供俸的玄天上帝遭搬移,龐大的怪手與施工人員就這樣突破了鄉親原本拉起的抗爭線。趕緊和鄉親們確認,怪手與滿車的鋼筋長驅直入,前往掩埋場後方的608地號進行施工。
▋位在廢棄物掩埋場旁的建案-608地號
這個施工的『#608地號』特別之處在哪?
前情提要,10多年前坤輿掩埋場的開發被駁回,就是因為廠商沒有把對外聯絡道路納入開發範圍,被審查機關認定申請計畫不完整,要求重送;沉寂了10多年後,現在苗栗縣政府環保局則以掩埋場後方的鄰地蓋房子,申請指定建築線,原本要在開發範圍的聯外道路就成了環保局口中的『現有巷道』,被環保局認定不用再納入開發範圍計算。
這個環保局口中的『鄰地』就是608地號,也就是說,因為608地號要蓋房子,變成環保局認定開發案死灰復燃並且『合法補正』的關鍵地號。
▋神奇的巧合?
依鄉親在109年取得的土地登記二類謄本,這一塊要蓋房子的『608地號』所有權人顯示為胡OO,登記的住址位在桃園市某地址(現地政登記謄本上的住址已變更,但608地號沒有所有權移轉紀錄)。如果依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這一塊608地號在109年地政謄本上顯示的地址,也登記著一家名叫『誼霖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而持有這家『誼霖公司』最多股份數的人,恰好與持有『坤輿公司』最多股份數的中綠環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在登記資料上出現了『同樣的名字』。
#坤輿公司與608地號,#就這樣在公開資訊的查詢裡產生了連結。
這樣的巧合,要鄉親如何不去擔心608地號開發,會不會根本就跟坤輿公司有關?
▋可以審?不能審?請環保局說明清楚
在土地開發案件,常有利用『不同主體』來規避審查的問題。
例如在非都土地的開發審查,法規上就設計了當『同一或不同申請人』提出二個以上的開發計畫申請時,其開發範圍毗鄰,主管機關可以審認是不是屬於同一興辦事業計畫,讓這些彼此假裝不認識、不同的開發申請,得以現形。顯見利用『 #不同主體』來規避開發審查並非新鮮事。
而今天的狀況雖然不是二個『不同開發案』關聯性問題,但當『鄰地』申請蓋房子的指定建築線這件事,被環保局拿來作為認定原先開發計畫的聯外道路不用算入開發面積的『關鍵理由』,就可能與原開發案產生實質的連結。
那麼,鄉親的這些問題?或者是不是真的有『其他人』要在後方蓋房子?不就正是當初公開說著『嚴謹態度與立場嚴格把關』的環保局作為把關者要盡力去釐清、審酌的嗎?如果連『基礎的事實』都不知道,環保局又要如何說服大眾在法規的適用上,已經作出正確的裁量?
舉國上下為了疫情、水情膠著之際,這裡的鄉親又比其他人更多了一層壓力。
今天是 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 抗爭的第142天。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9的網紅劉櫂豪,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關山鎮博愛路拓寬計畫因嘉賓旅社申請為歷史建築,造成存廢與否的兩難爭議,劉櫂豪立委特邀集營建署、縣政府建設處及文化處、關山鎮代表會、嘉賓旅社代表等單位與關山鎮戴文達鎮長共同主持協調會,並於會議中達成保留嘉賓旅社的共識,透過中央與地方以及民間力量的爭取,共同努力保存重要文化資產。 劉櫂豪委員與戴文達鎮長...
計 畫 道路 建築線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徐耀昌擺爛到底,中央有權終結苗栗國違法亂紀
今天我針對坤輿廢棄物處理場一案,質詢蘇貞昌院長,希望蘇院長能夠拿出魄力,協助埋鍋造飯將近兩個月的居民,告別糾纏超過二十年的坤輿惡靈。
從去年底開始,我們在龍昇村現場、苗栗縣政府、監察院、環保署、農委會、行政院,已經開過無數次記者會,要求徐耀昌不要縱容業者,更請監察院 #糾正違法亂紀的苗栗縣政府、#彈劾縣長徐耀昌等相關局處人員。
很多人會說,這只是地方政府的權限,中央政府毫無置喙的空間。事實當然不是這樣。
從送出興辦事業計畫、使用地類別變更、土地使用分區變更、變更聯外道路為交通用地,到提出試運轉,整體而言雖為苗栗縣政府業務範圍,但其中,#使用地類別變更、#土地使用分區變更、#聯外道路變更為交通用地,均為 #中央政府委辦事項。
什麼是委辦事項?就是這是我的權責,但我委託給你,如果你做得不好,我是有監督權限,也可以收回來自己做的事情。
當苗栗縣政府通過問題重重的興辦事業計畫,讓坤輿完成使用地類別變更,規避環評程序與使用分區變更,進而准許試營運,#中央當然有權介入。
有一些人說這是國民黨籍的苗栗縣長搞的,應該找苗栗縣長負責,我完全同意。所以,我在地方批判徐耀昌,更要來中央討救兵,要求監察院、行政院各部會動起來,一起來終結徐耀昌的違反亂紀。
今日蘇院長也承諾,會針對規避程序、違法分割的部分,請內政部、環保署做通盤檢視,給予鄉親一個具體交代。
對於造橋龍昇村的鄉親來說,何時能搬離貨櫃屋,免於黑道威脅與司法濫訴,脫離埋鍋造飯的日子,才是最重要的。
我們會繼續跟鄉親站在一起,驅逐惡靈,還給鄉親一片豐饒的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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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申請案件委辦直轄縣(市)政府審查作業要點〉第一點就載明:「為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變更申請案件,特訂定本要點」。
我在今天的總質詢中指出,坤輿案中地號588原為7,177平方公尺,坤輿科技先以「使用面積 7,000平方公尺」送出計劃書,苗栗縣政府通過計畫書後,坤輿科技透過使用地類別變更,將地號588從農牧用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再分割為588-1的7,000平方公尺及新588的177平方公尺。
此後,588-1為7,000平方公尺的特定目的事業用地,新588的177平方公尺為農牧用地。問題就來了,第一個問題是,原本同一塊地號588,可以分為兩種不同的使用地類別嗎?第二個問題是,都市計畫及國土計畫都在整合畸零地,177平方公尺的畸零地明顯違反〈農業發展條例〉的規定:「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0.25公頃者,不得分割」。
牽涉到使用地類別變更的,還有聯外道路。2012年環保署駁回坤輿科技的訴願,原因是聯外道路「涉及非農業使用且已改變地面使用狀況及原編定功能,基於事業計畫之完整性,認屬興辦事業計畫之一部份,應辦理地目變更,檢具興辦事業計畫書送審」。
〈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也規定,農業用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聯外道路應配合辦理交通用地變更,不得直接使用農業用地做為聯外道路。
到這裡,坤輿案的使用地類別變更就已經牽扯到內政部地政司和行政院農委會。而釋字第553號解釋就說明,地方自治團體承中央主管機關之命辦理委辦事項,中央主管機關除適法性外,亦得就行政作業之荷目的性等實施「全面監督」。
苗栗縣政府當然自始至終都不應該核准坤輿案,因為以「使用面積」作為興辦事業範圍的面積計算根本就不合規定,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也因為苗栗縣政府堅持不提供坤輿案相關資料,在2020年1月組成縣議會專案小組,並就該案召開第一次審查會議。最近一次會議在2021年2月3日,苗栗縣政府還企圖以丙建指定建築線的現有巷道認定,掩蓋坤輿處理場的聯外道路違法的事實。
坤輿案是從地方政府到中央政府多重的行政疏失造成的爭議,苗栗縣政府涉嫌貪汙、放行黑金廠商違法設廠,而中央主管機關包括內政部及農委會,都未善盡監督委辦事項的責任,才導致今日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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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8 【縣議會專案小組第一次審查會議】
https://reurl.cc/GdjVpD
2020.12.15 【自救會縣政府抗議】
https://reurl.cc/9ZvE68
2021.01.13 【自救會行政院陳情】
https://reurl.cc/dVn0Qq
2021.01.25 【自救會環保署陳情】
https://reurl.cc/WExd05
2021.01.26 【陳椒華主持坤輿案協調會】
https://reurl.cc/YWE134
2021.01.26 【坤輿科技因運送機具與鄉親爆發衝突】
https://reurl.cc/GdjVN3
2021.02.26 【自救會監察院陳情】
https://reurl.cc/R6q49n
計 畫 道路 建築線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110年2月22日
地點縣議會
結論
個案要前面的道路向市公所拋除
私人士地地下的水溝要移至公地
才能准建築線
都市計畫科長,建管科長
您好!!! 以下事件需要您的協助
縣議員蔣月惠感恩您!!!
麻煩兩位科長2月22日星期一
下午2點到縣議會418研究室
大家來討論到底問題環節出在哪裡?保障土地所有權人的權益,謝謝
有關
日期:101年1月23日
訴求:恊助申請建築線?
說明:訴求若年輕人,之前北漂賺錢,但因為父母的身體健康狀況不佳,所以回到可愛的家鄕:屏東市。沒有想到父親前年往生,留下一個遺言,一定要蓋新房孑,讓母親有一個安全的房子,可是訴求者這段時期,時常跑縣府,得到結論:都市計劃科負責人推給建管課負責人,兩方互相沒有溝通,造成訴求者非常的困擾所以希望蔣議員幫忙丶完全父親的遺願:要蓋的地方是屏東市。大埔段二小段地號。
計 畫 道路 建築線 在 劉櫂豪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關山鎮博愛路拓寬計畫因嘉賓旅社申請為歷史建築,造成存廢與否的兩難爭議,劉櫂豪立委特邀集營建署、縣政府建設處及文化處、關山鎮代表會、嘉賓旅社代表等單位與關山鎮戴文達鎮長共同主持協調會,並於會議中達成保留嘉賓旅社的共識,透過中央與地方以及民間力量的爭取,共同努力保存重要文化資產。
劉櫂豪委員與戴文達鎮長在關山鎮公所3樓會議室共同主持「關山火車站前博愛路拓寬工程保留歷史建物嘉賓旅社案」協調會,營建署總工程師吳宏碩、台東縣政府建設處及文化處、關山鎮代表會林峯源代表、李偉鈺代表、嘉賓旅社屋主吳佩玲等皆獲邀出席,會後決議嘉賓旅社路段(中山路至民生路段)道路開闢工程暫緩,其餘路段考量地方發展持續進行,營建署原則同意此方案。
劉櫂豪說明,「嘉賓旅社」為日治時期民國28年間所建,保留至今已76年之久,古色古香是當地最古老的建築,具有歷史價值與重要意義,關山鎮因為過去都市計畫將旅社劃為道路用地,因此向營建署申請開發計畫辦理博愛路拓寬計畫。劉櫂豪得知嘉賓旅社屋主的陳情,於上週五邀集營建署主任秘書洪嘉宏及關山鎮戴文達鎮長於立法院辦公室溝通意見,並承諾於本日邀集各單位召開協調會,與戴文達鎮長共同主持,研議兩全其美的解決方案。
劉櫂豪表示,保留嘉賓旅社暫緩該路段開發恐影響該路段地主建築權益,縣政府建議於嘉賓旅社登錄歷史建築後,鎮公所可以都市計畫專案變更方式,將北側道路用地變更為廣場用地,未來仍可指定建築線蓋房子,地主權益不會受損。此外嘉賓旅社屋主已遞件申請為歷史建物,預定6月9日文化處於現場會勘,若日後審議成為歷史建物,屋主同意將依文資法保存,並開放成觀光據點,帶動地方觀光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