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實務選編】 #月旦法學教室 第227期(2021.9)曾品傑教授主編
本期共選錄10則民事法實務見解,其中值得留意之裁判有三。首先,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1079號判決揭櫫,債務人明知其財產不足清償一切債務,仍對數債權人中之一人優先清償債權,致債務人已無資力或資力不足者,倘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其他債權人即得依民法第244條第2項規定,訴請法院撤銷之。其次,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807號判決指出,若特定當事人間以不動產為標的所訂立之債權契約,其目的隱含使其一方繼續占有該不動產,並由當事人依約交付使用,其事實為第三人明知或可得而知者,縱未以登記為公示方法,不妨在具備使第三人知悉該狀態之公示作用,與不動產以登記為公示方法之效果等量齊觀時,使該債權契約對於受讓之第三人繼續存在。末者,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303號判決表示,基於現代建築技術得藉由整修工程使建築物長久屹立,法院依民法第833條之1酌定地上權存續期間時,尤不應僅考慮建築物之使用年限,致未能兼顧土地所有權人就土地之完整利用。
📌本期選錄裁判爭點
✏本人得否授與代理人同時兼有債權行為及物權行為之代理權?
✏醫療侵權行為之過失,得否僅憑依循醫療常規而為判斷?
✏契約終止之類型及其差異為何?
✏債務人倘向債權人中之一人優先清償,其他債權人得否以詐害債權為由訴請撤銷之?
✏第三人明知或可得而知當事人間存有以不動產為標的之債權契約者,是否受該債權契約拘束?
✏增建建物在何種情形下,得為獨立之所有權客體?
✏法院因當事人之請求,訂定地上權之存續期間或終止地上權時,應斟酌何等事項?
✏企業集團內之他公司對勞工有人事管理決策權,得否單課予簽約之法人負雇主責任,而認其餘企業集團之法人無勞基法之適用?
✏操縱市場之損害賠償金額應如何計算?
✏破產管理人得否以市價變賣之方式拍賣破產財團之財產?
完整內容:#月旦法學教室 第227期(2021.9),民事法實務選編/曾品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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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害債權 在 陳禾原律師.In Your Best Interes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兩年前我毅然決然獨立執業,當中處理了各種五花八門的案件,有著作權及商標權保護、假扣押及假處分、勞資糾紛、租賃爭議、詐害債權、性騷擾調查、離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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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害債權 在 Phew!好險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一名鄭姓婦女的兒子生前
向銀行申請消費借貸未按時還款
卻不幸在2013年2月死亡
當下還欠銀行24.7萬元及利息
鄭婦隨後向國稅局申報兒子遺產
隔(2014)年4月向勞動部請領兒子的勞退金25.6萬元
銀行認為鄭婦故意隱匿債務人遺產
要求法院取消鄭婦限定繼承利益
不過卻因2個原因被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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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害債權 在 江啟臣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很多詐騙集團,經常冒充政府單位,用假公文行騙,但如果收到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可要注意了。台中有位黃女士,收到詐騙集團向法院申請的支付命令,要求償將近五千萬元的債務,可是黃女士沒有理會,結果過了20天提出異議的期限,她平白背了龐大的債務。
立法委員江啟臣在103年1月陪黃婦召開記者會,過去法院連審查都不用,就能核發支付命令,啟臣痛批「法院淪為詐騙集團幫凶!」並承諾提案修法。啟臣提出的修正條文明定,未來債權人聲請支付命令時,應釋明債權是否存在或提出借款憑據,法院才會核發支付命令。而法院也須先審查債權、憑據是否為真,才能核發支付命令,讓審查程序更嚴謹。
104年6月15號(一),立法院院會終於三讀通過啟臣所提《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未來支付命令確定後,僅有執行力,而不具確定判決效力,讓被害人還有提起債權確認訴訟的救濟機會。啟臣與您攜手努力,讓民眾從此不再受到詐騙陰影!
詐害債權 在 祁明、高宇的民商法教室- #財產法爭點整理<清償與詐害債權>... 的推薦與評價
爭點:債務人以自己財產對特定債權人為清償,是否構成民法第244條之詐害債權? (一)否定說. 通說與傳統實務認為,債務人以自己 ... ... <看更多>
詐害債權 在 [問題] 民法244條詐害債權- LAW | PTT Web 的推薦與評價
[問題]民法244條詐害債權@law,共有12則留言,3人參與討論,3推0噓9→, 民法244條規定: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 ... <看更多>
詐害債權 在 Re: [問題] 請問脫產和詐害債權- 看板LAW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bakayalo (化物語最後應該妖怪大戰 )》之銘言:
: 本人(A)有個朋友(B)跟我借200萬,當時B簽了本票,A用匯款的方式匯給B
: 過兩年後,A請B還錢,B還不出來,A申請本票裁定後強制執行
: 發現B名下並無財產,不過查詢報稅資料B每個月有約6萬收入
: 後來發現,B每個月領到薪水後就把薪水之一部分轉給他的親戚(C),其餘現金領出
: B表示,因為欠C錢,所以每個月固定匯款還錢給C
: 這樣好像沒有達成脫產要件
: 但是這樣算是"詐害債權"嗎,雖然B口頭上說是還錢給C
: A可以聲請撤銷B.C間之詐害行為嗎?
不好意思,再問個問題
B名下並無財產,查詢B去年的報稅資料當中有繳納保險的紀錄(3筆總共10萬)
可是卻無保單可供強制執行,這邊猜想是在強制執行前進行解約了
想請問下,這樣可以提起脫產的訴訟嗎?
還有假設對方保單解約後匯入銀行然後現金領出,這樣就完全沒辦法了嗎
因為之前強制執行,他的帳戶已經都沒有現金了
那,如果金錢的部分執行不到,有辦法讓對方吃上刑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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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界的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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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20.1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91278700.A.7C3.html
※ 編輯: bakayalo (106.1.20.249), 04/05/2017 12: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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