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長青:駁總統府記者會 談倫敦政經學院醜聞
蔡英文的博士論文爭議2015年夏天就有過,今年又持續發燒了三個多月。昨天(23日)總統府發言人終於開記者會,展示了蔡總統的博士學位證書、就學文件及論文原稿等。
這是一個正確的做法。但蔡英文早就該這樣做,應該在受到質疑後的第一時間,本人出面開記者會,就被質疑的問題一一作出說明和澄清。但蔡英文首先做的,卻是用刑事罪起訴質疑她的教授們(林環牆、賀德芬、彭文正),開了台灣在任總統打毀謗官司的極不明智的首例(馬英九的提告是在卸任之後)。誰都渴望歷史留名,留美名。蔡英文執政功過自有後人評判,但此誹謗案在台灣新聞史上必定不是美名。
蔡英文清楚地知道,作為總統,她有不出庭的豁免權;所以在任期間此案根本不會有任何進展。她的提告,就是要以勢壓人,以訴訟代替回答,迴避真相。真相要迴避,就是有問題!
當時彭文正博士對此有精彩評論:不可告人,只有告人!蔡英文是全世界第一個用告人證明自己學位為真的人。
我今年6月10日發表「蔡英文博士學位是否造假?」時,蔡總統就應把所有相關資料都拿出來,讓社會大眾鑑定。那就不會浪費那麼多人的大量時間精力去調查、審核。蔡英文為什麼要拖延這100多天?完全不可思議。
這次開記者會回答問題值得肯定,但仍留下眾多疑點——
首先,這個記者會應是蔡英文本人直接面對記者回答問題,而不應是任何其他人。因為所有質疑的,都是蔡英文本人的問題,只針對蔡英文本人的誠信,而不是國家政策。一百多天來,從媒體人到學者、到社會大眾,提出的一大堆問題,只有蔡英文本人才知道,才能回答清楚。找總統府發言人打官腔、做官樣回答,完全不給人以真誠坦蕩、自尊自信地回答質疑的感覺。
所以,昨天總統府記者會留下的第一個重要問題是:蔡英文躲哪裡去了?為什麼她本人不能出面,當著全國、全世界觀眾的面,清清楚楚地逐一回答被公眾質疑的所有問題;把1984年上交的典藏的博士論文、1984年頒發的博士證書、在台灣歷次學術升等、政治參選(證明博士身份)整個過程的文件,自己親手一一展示、解釋,文件副本留給媒體,讓大家今後隨便檢視。
讓跟蔡英文博士論文毫無關係的人,戴著白手套,做出手捧愛因斯坦《相對論》手稿的嚴重狀態,小心翼翼展示蔡英文從家人倉庫翻出的、聲稱是36年前打字機版的論文草稿。且不說這種裝腔作勢、故作珍貴的滑稽可笑,如此鄭重其事、以總統府官方拿出的,卻根本不是上交圖書館的裝訂典藏本,而是一堆尚有白色塗改液的草稿!如此做法豈不是作踐、耍弄大眾的鬧劇?居然有一大堆人相信、認可了這種鬧劇。
第二,這個草稿的哪一頁證明了它是通過了博士資格審核的版本?如果草稿就可以證明博士資格,豈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用草稿去申請教職?哪還需要辛苦多年一改再改等評審教授審批?如果草稿就可以等同已出版的著作,豈不是任何在家塗鴉的人,都可以頂個作家的烏紗帽?蔡英文這個草稿本身,難道不更證明蔡英文沒有提交過正式的、典藏本的論文嗎?
第三,總統府表示,蔡英文回台獲得教職的政治大學,有蔡當時遞交的三本博士論文。那這次為什麼不展示那三本正式成書的論文?拿一本過來就可以了嘛,為什麼沒有這樣做?這就無法不令人嚴重質疑,政大是不是真有蔡英文口試通過後的典藏本?
第四,這次總統府發言人說,蔡英文當時遞交了論文,丟失是倫敦政經學院(LSE)校方的責任。這個說法不僅完全不能令人信服,而且讓人確信,有人在繼續公然撒謊。了解LSE內部運作、也從該校獲得博士學位的 、一路為蔡英文護駕的「台灣研究室」主任施芳瓏女士都說,「準博士都是繳交兩本論文給倫敦大學 Senate House Library」。難道倫敦大學圖書館把蔡英文的兩本論文都「弄丟了」?這種可能性的概率有多大?任何理性的讀者請你冷靜地設想一下。
第五,如果蔡英文的博士論文曾經遞交給LSE, 後來被校方弄丟了,那她是什麼時候發現的?發現之後為什麼不馬上補交?2015年被質疑後,為什麼還不補交?為什麼等了35年之久?如果真有成書典藏本,蔡英文就不必再把手裡的這些散裝草稿,複印傳真給LSE圖書館。在全台灣都瞪大眼睛尋找的時候,趕快把政治大學的那三本調出一本特快專遞給LSE 不就行了嗎?
我6月份的質疑文章引用了美國北卡大學台裔學者林環牆教授對此獨立調查獲得的重要資訊:LSE圖書館員Ruth Orson兩次回信(那是在沒有外力介入前,該校人員最誠實可信的回答):說他們never received(從來沒有收到過)蔡的博士論文,她查了倫敦大學系統的全部三個圖書館,結果都查不到任何收到過蔡英文博士論文的記錄。是LSE撒謊,還是蔡英文撒謊?
據林教授查閱對比LSE校方提供的1984年獲博士學位的106人資料,除了蔡英文,其他105人全部都有論文遞交記錄。如果是倫敦大學圖書館真的是後來弄丟了(而且是兩本都丟了),那為什麼連蔡英文曾經遞交過論文的記錄都沒有?
第六,不僅全部105博士都有論文遞交記錄,只有蔡英文沒有;而且林教授還查到,這105人的論文都可訂購調閱,唯獨蔡英文這本今年6月底才補交的草稿本都不許上網、不許拍照、不許引用,更不可能訂購。怎麼單單就蔡英文的論文珍貴到超越其它任何博士論文的地步?是因為它價值兩個博士學位,所以比別人的都珍貴?
第七,就LSE關於蔡英文論文的不可拍照、不可影印、不可引用、更不可上網訂購等苛刻規定,蔡英文本人和總統府都表示,那是LSE的規定,與蔡英文無關。事實是:特地跑去LSE查閱該論文的林環牆教授、徐永泰博士都被LSE告知,這些「不許」是應作者(蔡英文)的要求。那麼到底誰在說謊?
如果不是蔡本人的要求,那麼請蔡總統馬上電話通知LSE,停止那一堆「不許」,立刻開放,像其它所有論文一樣,允許大家閱覽、網上訂購電子檔;起碼以此證明蔡總統沒有撒謊、她沒有那些詭異的、與眾不同的特殊要求。
總統府這次表示,蔡英文要把博士論文送交國家圖書館並上網供大家學術參考。很好,期待盡快。如果真做,這種簡單的事情一天就可以做到。希望不是三個月後。
在我本人了解範圍,圖書館對自己館內的讀物嚴格設限的,除了蔡英文,還有一個,那就是蔣介石。
2006年美國斯坦福大學胡佛研究所首次公開蔣家後人提供的蔣介石日記,但蔣家要求「不得以任何工具翻拍」。此規定害得中國社科院學者、研究蔣介石的專家楊天石從北京飛到美國,全天在圖書館閱讀抄寫。他那年70歲,整整抄了70天!蔣日記分三次公開,他多次到美國,前後抄寫了10個半月!
今年83歲的楊天石後來寫出多本專著,通過蔣日記發現很多問題。這裡僅舉一件:蔣對胡適的兩面性。胡去世時蔣送輓聯:「舊倫理中新思想的師表,新文化中舊道德的楷模」,高度評價。但其日記寫的卻是:(胡)暴卒;乃除了障碍也。蔣日記甚至罵胡適是野狗,「其人格等於野犬之狂吠」。據統計,蔣在日記中責備、辱駡胡適不下20處。
送到圖書館的資料设置苛刻限制、阻止更多人看到,就是因為其中有不愿「見人」之處。蔣介石日記有「三不」,蔡英文論文有「三不」。送到圖書館,卻如此設限不讓人看的兩個權力者的資料都來自台灣,也是有點見鬼了。
第八,除了博士論文仍有上述這些疑問之外,關於蔡英文的博士學位證書也同樣存在十分不可思議的情形。
這次總統府記者會表示,蔡英文不僅在2015年向LSE申請了補發博士證書,而且在2010年也得到一份補發的。而總統府記者會這次展示出的,則是1984年蔡英文博士學位證書原件(的複印件)。如果有原件,為什麼要補發,而且兩次要求補發?把原件複印一下廣為散發不就得了?真是太匪夷所思了!總統府表示,這次展示的證書和信件等,是從LSE校方獲得的。
也就是說,蔡英文在把自己的典藏本博士論文全部都弄丟了的同時,把自己的博士證書也搞丟了,需要補發一份。而且,既然2010年補發了一次,為什麼2015年還要再補發一份?2010年那一份又丟了嗎?連影印本也沒了嗎?
一個人同時把自己的博士論文和博士學位證書都給弄丟了,補發過一次的也丟了。大家說說,這樣的機率低到什麼程度?誰能在台灣給我找出第二個?
且不究蔡英文博士論文和學位的真偽,就算全部都是真的,她把這兩份辛苦且緊張(她自己說的)獲得的人生重要文件統統都搞丟了!而且一丟再丟?如此一個馬虎大意、無序的人,去做律師樓秘書恐怕都不合格吧?
總統府表示,蔡英文的文件找不到是因為在台灣多次搬家。這話不知有幾個人相信,起碼我不信!拿我自己來說,僅在美國就搬過十多次家,我的黑龍江大學學位證書、深圳青年報記者證等都保留著。甚至我當年考托福的成績單、紐約哥倫比亞大學錄取我讀政治學博士的一張通知書都隨手存檔。我都沒去念,那些文件都還在。而蔡英文花那麼大力氣讀完了,還寫出號稱教授們討論要給她兩個博士的「精彩論文」卻35年都不見踪影,被追問100多天之後從倉庫挖出草稿!甚至連她回台灣教書、升等、參選等等都需要的博士證書也不見踪影,需要一補再補!這合乎最起碼的常理嗎?
第九,蔡英文曾任教的政治大學、東吳大學,還有中選會,按規定都應有她遞交的博士證書(經過驗證原件後留存的副本)。哪怕她自己的原件真的都丟了,從那些地方要一份副本不就可以了嗎?蔡英文這個一次再次的「補發」也無法不令人遐想,政大、東吳、中選會這三個機構,真有蔡英文1984年的原始博士證書(副本)嗎?如果有,蔡英文不從台灣就地取,反而萬里迢迢去向母校索取。這難道不也是非常反常的情形嗎?
第十,這次總統府發言人特別強調,對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和學位有質疑,應去問倫敦政經學院(LSE)才是正途。話是沒錯,但談何容易!林教授在他的調查報告中說,「英國校方特別是公共關係部門企圖干擾其專責部門資訊的釋放」。
在林教授做獨立調查期間,我也給LSE寫過幾封信查詢,最初得到他們學位資料處(HEDD)的Wara、學生服務中心(SSC)主管Camilya Maleh,學位和論文查詢處(AS)主任Clive Wilson這幾位的回信,但後來就進行不下去了。
我一開始給LSE寫信,就直接問蔡英文有沒有獲得博士學位?他們回答:這個問題需得到蔡本人授權才能回答。我馬上回信反駁:如有人冒充政經學院博士,我們想查核,你們說要先取得那人授權。那冒充者(騙子)會授權嗎?而按照英國的信息公開法,像蔡英文這樣位居總統的權力者,她的博士學位信息是應受大眾檢驗的。在再次要求下,LSE學位及論文查詢處主任Clive Wilson回信說,按照《英國信息公開法》,這確實是應該提供的信息,但說要20個工作日才能答复。
蔡英文有沒有博士學位,不是電腦馬上就可查到的嗎?LSE是國際知名正規大學,應有完備的學生資料檔案,怎麼需要20個工作日?
這個回答使我馬上想起以前在調查吳征、楊瀾夫婦的學經歷造假遇到的類似情況。吳征當時是中國最大門戶網站《新浪網》共同主席,楊瀾是中共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申奧大使。但吳征宣稱的多個學位都有水分甚至造假。例如他說曾就讀加州San Jose州立大學,我打電話查詢,該校學生記錄辦公室Lisa Beltrar小姐立即查找並告知,該校沒有吳征(英文名Bruno Wu)的學生記錄。我又打給San Jose City College(社區學院),提問後連電話都沒放下,該校學生記錄辦公室的Teresa Taiz小姐就查出並告知,吳征在那讀過,但沒獲得任何學位。
在美國,要核實某位學生的學歷,是非常容易的事情,因為按照資訊公開法以及慣例,學生記錄辦公室都予提供或證實。可是在打給巴靈頓大學(Barrington University)時,他們的回答與倫敦政經學院最初的回答一樣,要我先拿到吳征的授權。幾次交涉,對方都支吾搪塞,最後乾脆拒絕回答問題。
後來查到,巴靈頓是一個美國17歲青年創辦的網絡野雞大學(沒校舍,更無教育機構承認)。在輿論壓力下,吳征在廣州《南方周末》(2002年1月10日)登出他的巴靈頓博士證書,我找到這張報紙,用放大鏡一看,它只是個英文Award獎狀。那些名流們就敢公然向媒體提供假證書,繼續欺騙大眾!
LSE學位論文查詢處主任 Clive Wilson還是客氣和負責的,我們有過幾次通信,他也解答一些問題。但後來情況發生了變化:蔡英文的嫡系、外交部長吳釗燮7月份去了趟歐洲之後,LSE的專業部門就不再回答任何問題,而是轉給該學院的公關部(Media Relations)統一回复。
蔡英文是不是被授予博士學位,她的論文圖書館為什麼從來沒有,她如獲博士學位,指導教授是誰?論文口試評審教授是哪幾位?答辯通過後的教授簽名頁在哪裡?這都是學位和論文資料處管轄的專業問題,為什麼要轉交給公關部?好像有了什麼危機,要損害控制(damage control)?
為什麼吳釗燮去了趟歐洲,LSE的態度就變了?他有沒有到英國指揮台灣代表處來「危機處理」,與LSE聯手阻止人們對蔡的學位及論文真假的調查?
LSE的態度變化與吳釗燮的歐洲之行有沒有關係?如有關係,凡走過必留痕跡。有一點是無需置疑的,那就是跟倫敦政經學院下屬的Taiwan Research Programme(台灣研究室)和其主任施芳瓏女士有關。
話說蔡英文2015年9月22日獲得補發博士證書。當時台灣大選正在進行。國民黨內部分裂,10月份把總統候選人洪秀柱換掉了。當時蔡英文的選情可謂一面倒,被認為綠營誰出來都躺著贏。所以不排除台灣(民進黨)方面出錢或承諾,蔡當選後給這個研究室更多援助,現在需要幫助蔡英文拿到LSE的博士證書。
其實這個「台灣研究室」從創辦就是台灣政府協助的。它的前身是「台灣學術講座」(Taiwan Seminar),2000年由台灣駐英文化組協助成立。二千年台灣首次政黨輪替,陳水扁總統向外拓展台灣外交,包括在美國等地成立的「全球民主和平聯盟」等,由外交部轄下的「僑務委員會」資助。
2003年「台灣學術講座」升格為「台灣研究室」,後隸屬LSE,很可能得到了台灣方面更多援助。當時中研院李遠哲院長、教育部杜正勝部長等,都曾與「台灣研究室」創辦人、LSE教授Stephan Feuchtwang(德裔英籍學者,中文名王斯福)會面交談。
當時台灣為拓展外交,不僅支持了這個台灣研究室,也由教育部出資,在倫敦大學亞非學院建立了「台灣研究中心」。杜正勝部長去倫敦時也拜會了這個中心的主任Robert Ash教授,並與亞非學院Paul Webley校長晤談。
台灣研究室網頁列出兩名共同主任,一是施芳瓏,另一位是王斯福(Stephan Feuchtwang)。但漢學家王斯福已82歲,早已從政經學院退休。而且目前無論維基百科還是LSE頁面的Stephan Feuchtwang詞條,經歷上都沒有「台灣研究室共同主任」。
所以,LSE的台灣研究室負責人,其實只是施芳瓏一個人。這次蔡英文的論文和學位被質疑,施女士不斷出面為蔡背書。她既不是LSE負責學位和論文管理的職員,更不是負責人,卻不斷放話,被台灣媒體作為LSE的官方發言而引用。林環牆教授的調查報告說,施芳瓏「蓄意阻隢整個事件的調查」。
施芳瓏主任過去二十年來好像並沒有一個正式教職。她的台灣研究室主任做到2014年就被撤銷了。但2016年她又復出做主任。這令人合理懷疑,是不是2015年她「運作」校方為蔡英文「補發」了博士學位證書,2016年蔡當上總統,回報這個台灣研究室更多援助,於是施芳瓏才得以官復原職?如果施芳瓏本人的薪水是由這個研究室支付,那就等於是由台灣方面支付;更準確地說,就是蔡英文政府出的。
2016年蔡英文當上總統,是施芳瓏的「台灣研究室」最先發出祝賀信(1月16日,落款是台灣研究室,發在台灣研究室的網頁)。該祝賀信只引述了兩個人的話,一個就是施芳瓏(Fang-long Shih);另一位是該校國際關係系教授Christopher Hughes。他是台灣女婿,太太九十年代初曾任台灣《光華雜誌》總編輯;而光華雜誌是台灣政府出資的,隸屬新聞局。三天之後(1月19日),政經學院的網頁轉發了台灣研究室祝賀信的主要內容。由此被作為LSE 祝賀蔡當選總統。
這幅畫面很清晰了吧。2015年秋天,已當過五年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正在選總統,且勝局基本已定。那麼在論文被質疑後,如果有關方面承諾今後給予台灣研究室更多援助,倫敦政經學院會不會不顧原則,在沒有蔡英文博士論文情況下給她發一紙「博士證書」和通知信呢?這所全球知名的學府有沒有可能做出這種舉動呢?
倫敦政經學院(LSE)有幾個相當不光彩的「前科」,頗有參考價值。有讀者已熟悉的,更有華文世界鮮為人知的——
很多人都知道的,2011年倫敦政經學院因接受利比亞獨裁者格達費的兒子薩伊夫150萬英鎊捐款(薩伊夫獲博士學位)事件被調查,當時媒體對這個醜聞廣泛報導。因薩伊夫捐款建立的那個基金會,薩伊夫是主席,LSE院長是顧問。這也是這位院長後來辭職的原因。
英國《每日電訊報》報導,政經學院的教授和名人們當時討好薩伊夫,該校教授Ed McClennan直接寫信給薩伊夫說,對其入學提供幫助。薩伊夫在LSE讀博士的作業被別人代筆,他付給輔導老師多斯特维兹(也是政經學院博士)每月4000英鎊。這個輔導老師還坐薩伊夫的私人飛機在歐洲遊玩。
利比亞獨裁者格達費兒子提供的150萬英鎊捐款,政經學院用來建立「北非研究室」(North Africa Programme)。這個也可佐證,施芳瓏的Taiwan Research Programme(台灣研究室)非常可能是由台灣方面出資的。一般這種外國研究室,多是那個國家資助的。
後來薩伊夫還要向LSE提供220萬英鎊,在該校建培訓中心,為利比亞培訓青年精英,其實就是為鞏固他父親的獨裁統治而培養打手。如果利比亞不變天,這個培訓中心就成立了。當時LSE的教授把薩伊夫吹捧為「改革者」,利比亞的希望等。
格達費政權倒台時,薩伊夫被抓獲,這個獨裁者的兒子發表談話,對政經學院很不滿,甚至蔑視,說當初那些教授和校方Honor恭維他(其實是為了要他的錢),看到利比亞「叛軍」造反了,就跟他切割、反對他。薩伊夫罵LSE是coward(懦夫)。薩伊夫完全站在他的獨裁者父親一邊,哪是LSE教授歌頌的「認同西方價值」?
LSE因這個醜聞名譽被重創。連當年薩伊夫的博士論文口試評審教授Meghnad Desai也在英國《衛報》發文說:LSE is paying a heavy price for Saif Gaddafi's PhD(政經學院為薩伊夫.格達費的博士學位付出沉重代價)。
那麼LSE有沒可能不顧原則,為了得到蔡英文政府的資助,在沒有蔡的博士論文、也沒有博士口試評審教授的共同意見書(至今蔡英文也拿不出來)的情況下,而給蔡發一張博士證書和通知信呢?不排除這種可能性。連美國史丹福大學這種名校,最近都因接受捐款而給名人子弟發入學通知書的醜聞而弄得灰頭土臉。我們再來看LSE的另一醜聞:
2008年,在遭到強烈抗議的情況下,LSE用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阿聯酋 UAE)已故獨裁者Sheikh Zayed的名字為該校新建的教學和劇院大樓命名;還歌頌這個獨裁者是life leader(永遠的領袖),就因為阿聯酋給了政經學院大筆資金。後來LSE還用阿聯酋提供的250萬英鎊捐款在該校建了「中東研究中心」(CMES)。
英國教育機構Lighthouse創始人Emmanuel Akpan-Inwang主任 2011年(格達費兒子博士學位醜聞爆發時)在英國《衛報》發表題為「政經學院與利比亞的關係只是冰山一角」的文章指出,LSE經費15%來自英國政府撥款,其它都要自籌,資金缺口很大;所以該學院才不顧原則,為獲得捐款,用獨裁者命名學院大樓。這位主任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政經學院金錢交換,給獨裁者兒子博士學位,只是腐敗底座的冰山一角(https://www.theguardian.com/commentisfree/2011/mar/04/lse-howard-davies-libya-uae )。
這個冰山一角有很多事證,前述格達費兒子薩伊夫當時不僅成為倫敦政經學院的寵兒,還被安排在學院的Ralph Miliband lecture做演講。LSE教授David Held在開場白介紹時說,他本人太喜歡薩伊夫了。當時很多學生去抗議,與薩伊夫支持者發生衝突,甚至驚動了警察去解圍。
Ralph Miliband曾在LSE任教,非常知名,去世後他的學生建立了這個講座。薩伊夫被安排到這個講座發表演說,Ralph Miliband的曾做過英國外相的兒子表達抗議;認為這對他父親是一種侮辱。但政經學院我行我素,就為了能得到格達費們的資金。
英國《衛報》專欄作詹寧斯(Simon Jenkins)批評得更尖銳,他撰文說,當時該校研究阿拉伯問題的權威學者Fred Halliday強烈抗議;因是研究中東問題的教授,他更深知格達費父子的專制。但校方為獲得比利亞的捐款,根本不聽這些教授的抗議。詹寧斯說:Money did not just talk, it strutted the LSE campus and swept aside all dignity and common sense.(有錢能使鬼推磨,金錢大搖大擺地挺進政經學院校園,橫掃了所有的尊嚴和常識)。
詹寧斯的結論是:很多年來政經學院都在「犧牲學術獨立而向商界和政府出售自己的靈魂」(sacrificing scholarly independence to sell their souls to business and government)。(https://www.theguardian.com/commentisfree/2011/mar/03/lse-gaddafi-libyan-dictator-universities)
LSE這些如此嚴重的醜聞,無法不讓人聯想到,施芳瓏的「台灣研究室」的資金是從哪裡來的? 倫敦政經學院連利比亞獨裁者的錢都拿、連中東專制國家的資金也不忌諱,那麼對來自民主台灣的捐款,當然就更何樂而不為了。
在根本沒有蔡英文博士論文的情況下(2019年才拿出的這個草稿完全無法證明它是通過資格考試的版本),為什麼政經學院會給蔡英文補發博士證書?是不是又一次像詹寧斯所說的,「出售了自己的靈魂」?這是個問號。
在這個問號得到答案之前,施芳瓏女士敢不敢站出來說清楚,「台灣研究室」的資金是從哪裡來的? 有沒有拿到蔡英文政府的資助?
我曾給倫敦政經學院(LSE)的學位和論文查詢處主任Clive Wilson寫信,直接問了這個問題:蔡英文本人,她的家族,台灣政府等,有沒有給過政經學院的台灣研究室資助?Clive Wilson對此不回答。按照英國《信息公開法》,LSE的所屬機構拿到外國捐助,應是公開信息,不可隱瞞。
我也在給Clive Wilson的信中提到,如果「台灣研究室」得到蔡英文政府的資助,該室主任施芳瓏女士這樣為蔡英文總統辯護,是不是有「利益交換」之嫌?
當然,這個問題從台灣方面是可以查到的,如果有撥款,會是多年的資助,教育部的財務報表,外交部的撥款記錄,應該都會有,如果不列入「秘密外交」的話。台灣的秘密外交,是貪腐和走黑賬的天堂。
格達費兒子薩伊夫的論文上網後,被認真又智慧的網民查出,很多段落是剽竊的,請看這個網址上的對比揭露(https://saifalislamgaddafithesis.fandom.com/wiki/Plagiarism )。
現在蔡英文總統終於決定,把她的博士論文送到國家圖書館供讀者閱讀。但願不是拖到三個月之後,更不要有不可拍照、不可影印、不可引用的「三不」設限。把論文上網,一天就可做到。如果人們看過,沒有任何抄襲等問題,起碼在這個問題上還給蔡英文一個清白,這不是好事一件嗎?
但要想讓所有的質疑都塵埃落地,需要蔡英文本人出面做出更詳細、清楚,尤其是真誠、坦蕩的回答。
2019年9月24日於美國
——原載《民報》:
https://www.peoplenews.tw/news/6fb773dc-4d70-44d6-b78f-54c573cb34bd
《曹長青推特》:
https://twitter.com/caochangq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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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鐵道東移審查,怎樣的都委會??!!
台南鐵道東移案,明日進入台南都市計畫都委會審查。
結果21名委員中:
官方代表,八位。
不動產開發業界代表,二位。
建築師公會代表,二位。
不動產經營、土地開發學者,三位。
其他學者,六位。
全無社會、法律的專家學者,甚至人權、環境團體。
這樣的官派、不動產派組成委員會,決議會不會太單面向!太讓人心驚!
委員組成的手法,好像大埔案、大巨蛋、美麗灣的老K黨模式,甚至美麗灣案,還因官派委員問題,而被法院撤銷環評。
辦聽證會吧!徵收應辦聽證,航空城都願辦聽證,台南鐵道東移為何排斥?
賴清德在鐵道東移案上,不只是個人墜入深淵!也將是重創民進黨形象。
【Out, Damned Spot! 致南鐵東移都委會委員】
台南市都委會委員大人勛鑑:
您再過幾天就要決定南鐵東移案相關都市計畫了。將召開的都委會中,僅少數居民才獲恩准對您說明3分鐘。天縱英明如您,自這三分鐘就能了解居民主張與委屈嗎?也不知您是否讀過102年居民所遞呈,但被南市府敷衍回應的一百多封陳情血淚?
或許您也才剛接任都計委員(21名委員中有9名委員為今年才上任,對南鐵案首開都委會就要表決本案)對本案並不了解,相信您的本案資訊主要由市政府單方面提供,賴清德肯定一再告訴您「他已拜訪居民、他有安置方案、得票率高代表大眾支持他的南鐵決定、中央核定計畫必須執行、中央控管進度必須趕快通過都委會」。我們也沒機會與您接觸。但是仍容我們卑微地提醒您,本案的爭議在於「土地徵收的必要性」,賴神上述說辭都不是土地徵收必要條件,並不構成本都市計畫案通過的理由。
民國85年的計畫幾乎不需徵收民地即可完成鐵路地下化,鐵路地下化不需東移擴徵民地一理甚明。雖然南市府起陸續曾提出「為了地質、為了工程、怕火車翻車、為了安全、為了古蹟」等等必須東移的理由,但皆一一被專家學者戳破其謊言,其中更不乏南市府假造工程量測數據、栽贓東側居民要求徵收西側土地之賊心。其實,南鐵東移肇始於96年間南市府以「土地開發、財務考量、有利第二階段區段徵收」為由,向中央政府提議鐵路東移。並由鐵工局表示願配合套圖,以分得利益來補償台鐵虧損。會議記錄之白紙黑字不可辯駁。
智慧如您應可判斷,都市計畫文總是勾勒無比幸福,但本案核心還是「土地徵收」。所以請別做出違反釋憲409號文中對都市計畫法第48條的規範「徵收土地應就損失最少為之」的都市計畫案。此外,103年南市府編造的都市計畫中,擴大徵收土地取得的三十餘米綠園道是一條中斷於民族路的死巷,並無法實現該都市計畫所謂的舒緩火車站附近南北交通的目的。如果您一時不查,核准的這樣違反法律、侵害人權、邏輯矛盾、充滿瑕疵的三流謊言都市計畫,這不但侮辱了您的專業,也有損您長期刻意維繫的進步形象。
您之所以出任都委會委員或南市府官員,也許是您要擴大對社會的影響力、也許是您想追求更高的政經機會,以便在未來成就更高的抱負與理想。但是請別為了這些追求而「暫時」放棄了您的專業與良心。五月十四日都委會當天,您肯定會聽到不同於賴清德說法的雜音。請您據此審視檢驗賴神的美麗語言與道德姿態。如果您仍有疑問,懇求您同意在決議都市計畫案前,先以「聽證會」來釐清本案土地徵收必要性。您們之中就有長期推動審議民主與開放政府的學者,比愚民更清楚本案聽證的必要性與適法性。
都委會或許對您而言只是行禮如儀的程序。五月十四日之後,您們會繼續扮演專家、學者、官僚的腳色,並可安心的過母親節、父親節、快樂幸福、平靜享受天倫。在公眾前,您還會繼續贊同「審議民主」、強調「人本思維」、探討「民眾參與」、附和「公開政府」、主張「台灣主權」、倡議「民主進步」甚至呼籲「土地正義」。但是,身家土地不保的居民只有悲泣終老,晚年失根、憤恨難解。沿線居民已有多人含恨而終、身心崩潰茫茫失魂不在少數。您若通過本都市計畫案,就是對年長居民的大規模屠殺!您一時的屈從明星政客,就是屠殺大批耆老!
沾滿血跡的手是無法洗淨的。別讓南鐵東移案成為沾惹您一生的血跡汙點。
Out, Damned Spot! (摘自Macbeth, Shakespeare.)
台南市都市計畫委員名錄:(21名委員中有9名為今年才上任)
主任委員 賴清德 神
副主任委員 曾旭正 副市長 (原台南藝術大學建築系教授)
委員 吳欣修 南市府都市發展局局長
委員 林燕山 南市府地政局局長
委員 張政源 南市政府交通局局長
委員 李孟諺 南市政府水利局局長
委員 方進呈 南市府經濟發展局局長
委員 林秀娟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台南辦事處主任
委員 林漢清 台南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委員 林裕盛 臺南縣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常務理事
委員 陳淑美 崑山科技大學不動產經營學系教授
委員 李泳龍 長榮大學校長及土地管理與開發學系教授
委員 張學聖 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副教授
委員 詹達穎 嘉南藥理大學休閒保健管理系助理教授
委員 胡學彥 崑山科大不動產經營系主任兼房地產開發與管理所所長
委員 鄭泰昇 成大建築系教授
委員 游保杉 成功大學水利及海洋工程學系特聘教授兼工學院院長
委員 林本 全國建築師公會常務理事、臺南縣建築師公會顧問
委員 曾憲嫻 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副教授
委員 杜瑞良 社團法人台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
委員 林佐鼎 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科學系副教授
詹益鑑父親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司法迎向陽光化 不應限縮人民取得錄音光碟
今天我與廖正井委員、民間司改會、律師全聯會、台北及高雄律師公會共同召開記者會,抗議司法院《法院組織法》修法,並公布我提案的《訴訟影音紀錄法》草案(http://ppt.cc/HaPh),要求「司法陽光化」,不應限縮人民取得錄音光碟。
去年10月,司法院片面修訂《法庭錄音及其利用保存辦法》,限縮人民取得法庭錄音的條件與門檻,需取得「所有在場陳述之人同意」,引發民間一片譁然,一千多位律師連署抗議。司法院獨斷修改辦法的結果是,今年各法院駁回民眾聲請交付法庭錄音光碟的比例竟然高達86%!
上個月,司法院更進一步提出《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明訂法庭開庭錄音內容如果涉及當事人、參加人、第三人之隱私、業務秘密者,如交付有致他人受損害「之虞」,法院得不予許可或限制交付內容。並提高所謂「藐視法庭罪」的刑度。
我們認為,假藉保障個資之名,限縮訴訟當事人取得法庭錄音光碟的權利,本質上已侵害憲法保障的訴訟權,根本是開民主倒車,也讓法庭審判品質無法受到監督。
因此,我和民間團體、學者等合作擬定《訴訟影音紀錄法》草案,以法律明定法庭錄音、錄影的蒐集、保存、利用等相關規範,保障參與法庭活動者取得錄音、錄影的權利基礎。在科技不斷進步的社會,我們必須承認,法庭錄音(或錄影)早已不只是傳統的「輔助筆錄」功能,而具有「如實呈現法庭活動面貌」的意義。
事實上,這個議題除了我持續關注外,從101年起,也有多位立委不約而同,頻頻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或提案要求司法院修正《法庭錄音及其利用保存辦法》或相關法規,保障人民訴訟權益,落實個案評鑑制度,以達監督司法之目的。委員會審查103及104年度司法院預算案時,民進黨及國民黨團也都分別提案,要求司法院改善。顯見關於法庭的「陽光化」是一個不分黨派、無論朝野,都非常關心的議題。
我身為本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召集委員,職責本在維護人民的訴訟資訊取得權,不受政府侵害。因此,我和廖正井委員在記者會上都承諾,將努力推動立法,期能使我國的法院朝向透明、公開、公平的方向邁進。
法庭錄音有多重要?
今天到場的被害人王先生說明親身經歷,法官「把門關起來」、將訴訟代理人趕出法庭,獨留下重度智障的父親與對造陳述,沒有人知道發生什麼事,案子就莫名其妙被結案,筆錄也看不出所以然來。還好後來取得開庭錄音光碟,才知道父親在庭上遭遇了什麼。
如果沒有法庭錄音還原現場,我們如何得知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是?我國的「筆錄文化」,是法官理解開庭陳述者的話後,再指揮書記官繕打要旨,並非逐字逐句,也無法呈現文字以外的聲音、語氣等氛圍,不僅常有疏漏或斷章取義,更往往會隨語境而可以作不同解讀,欠缺法庭錄音,無法如實呈現法庭活動本身。
如果大家有印象,近年幾件不適任法官、檢察官的監督,也高度仰賴法庭錄音。例如法官評鑑委員會101年度評字第1號(詹姓法官評鑑案)、第3號(李姓法官評鑑案),被害人全靠著法庭錄音及譯文,才得以指出法官的不適任言行。(請參見:【法官評鑑開鍘 詹駿鴻、李昭融送懲處】http://ppt.cc/tOqg 【法官害人 掃地900小時抵刑期】http://ppt.cc/UdkO)
在近年人民監督政府意識高漲的氛圍下,即便是司法權本身,也同樣不能自外於人民的監督。法院本身更不應該作為侵害人民訴訟權的力量。「審判獨立」是指審判不應該受到證據以外的事物干涉或介入,而非讓人民無從或難以監督。
司法院版《法院組織法》、現行《法庭錄音及其利用保存辦法》的問題及隱患
司法院版《法院組織法》草案以「侵害他人個資之虞」為由限制人民取得錄音的論述方式似是而非。試問,哪一個案件沒有涉及隱私?法院以「取得後會有濫用的可能」為由,限制人民取得光碟,本身混淆了資料的「蒐集/取得」和「使用」兩個層次,更是曲解個資法的規範。而且,無論現行《刑法》妨害祕密罪或《個資法》,都有對於不當利用他人個資的規範,過去有多少因為不當使用法庭錄音而被處罰得案例?如果沒有,草案要提高的目的何在?當事人相對於具有公權力的法院或檢察署,本來就處於弱勢了,提高藐視法庭罪刑度,難道不會造成寒蟬效應?
如果想知道法庭錄音光碟的更多論述,請參閱:
● 《訴訟影音紀錄法》草案 http://ppt.cc/HaPh
● 法庭錄音也有「隱私權」?未來要投訴恐龍法官更難了 http://ppt.cc/NpeV
●〈自由廣場〉誰怕錄音光碟?http://ppt.cc/dBWW
● 12/2 記者會新聞稿:http://ppt.cc/Cz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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