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9/25(週五)
新任龜山分局長蕭欽杰
(原龍潭分局長)
市警察局 0800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八德、龜山、龍潭、大園分局暨保安警察大隊卸新任分局長、大隊長聯合交接典禮@桃園市政府警察局2樓大禮堂(桃園區縣府路3號)
桃園市警局卸新任分局長、大隊長交接典禮,鄭市長期勉團隊持續做出好成績
市長鄭文燦今(25)日上午於市府警察局,主持「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八德、龜山、龍潭、大園分局暨保安警察大隊卸新任分局長、大隊長聯合交接典禮」。鄭市長表示,警察同仁執行勤務維護治安,既是政府的中堅份子,也是人民的保姆,本次調任的同仁在過去職務表現非常好,不管是市府警察局的內部調動,或者跨縣市調任,期許新就任的警察同仁繼續奉獻心力,順利完成新的挑戰。
市長也說,他對桃園的警察團隊很有信心,感謝議會給警察同仁最大的支持,相信警察同仁使命必達的文化,一定可以獲得人民的信賴及支持,也期許在陳國進局長的領導及各級幹部同仁全力付出之下,警察局團隊持續交出好成績,伴隨桃園的進步一起往前走。
本次交接布達人員共計6位,分別為本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分局長陳錦坤調任中壢分局分局長、龜山分局分局長陳百祿調任八德分局分局長、龍潭分局分局長蕭欽杰調任龜山分局分局長、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陳清華調任龍潭分局分局長、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吳明彥調任大園分局分局長、後勤科科長張仁傑調任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
中央或外縣市調任人員則分別為副局長林漢堂榮調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總隊長、主任秘書賈樂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督察長吳坤旭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中壢分局分局長劉印宮調任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所所長、大園分局分局長郭森永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外事科科長柯政君調任花蓮縣警察局副局長、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詹永華調任本府警察局副局長、內政部警政署教育組組長薛文容調任本局督察長、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局長黃家琦調任本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徐歆調任本府警察局警政監。
市議員林俐玲、市府顧問張肇良、警察局長陳國進、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趙燕利、桃園市調查處主任成尚華等均一同出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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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千傷亡落虎口 行人穿越生死線】記者會
行人穿越道連年奪命,教育、工程、執法三管齊下,行政部門別置身事外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今日召開「上千傷亡落虎口,行人穿越生死線」記者會。徐委員表示,行人穿越道應該是尊重行人路權、進步象徵的設計,但根據警政署資料顯示,過去5年行人穿越道上每年都發生約千起行人傷亡事故,至今已累積51死5,316傷,顯見行人穿越道安全性仍有不足。
徐委員接著指出,近年行人穿越道傷亡事故以60歲以上的老年人為最大宗,其次則是未成年人。徐委員擔憂,弱勢族群在通行行人穿越道上恐會顯得更加弱勢。另外,從行人穿越道上行人傷亡10大縣市來看,台中市、桃園市及新北市等六都均位列前6大縣市,台中市更已有1,500名死傷案例,徐委員呼籲,交通部長林佳龍應負起責任。
徐委員提到,針對車輛未禮讓行人的裁罰,韓國最高可處5,400元、日本最高可處14,000元罰鍰,甚至還能判3個月有期徒刑,在增加行人安全上是有顯著效果。此外,根據行人穿越道上行人傷亡肇因統計,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為第四名,因此徐委員認為,除了車輛駕駛人外也不可忽略行人違規的責任。
徐委員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48條、第78條修法,將汽車未禮讓行人與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之罰鍰金額上限分別提高至1,200元及6,000元,盼能促進路口行人穿越道的安全。徐委員也要求,交通部應研議提供橫斷旗給予未成年及老年人通過行人穿越道時使用,並與教育部同步加強宣導用路人正確觀念及大型車輛死角注意事項,警察機關並應針對行人穿越道及易肇事路口加強執法開罰。
警察大學交通系副教授李克聰表示,行人穿越道可分為枕木紋及斑馬紋行穿線。其中斑馬紋行穿線有閃光號誌、注意行人標誌及慢字標線來提醒車輛減速,行人穿越安全性上較有保障,但由於設置條件多致使斑馬紋行穿線越來越少被設置。李副教授建議,應恢復斑馬紋行穿線的設計,在車流量多的路口行人穿越道退縮4~6公尺並設置行人專用號誌。在警察執法上,李副教授建議,在肇事率較高的路口採用人性化研判是否禮讓之執法及攝影常態性執法。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副執行長吳佩芸指出,台中市為近年行人穿越道傷亡人數第一名,前市長林佳龍如今卻高升為交通部長,著實諷刺。吳佩芸表示,路口事故不斷發生,台中市南屯區向上路、精科路口甚至被列為全台十大傷亡路段之一,現任市長盧秀燕必須盡速改善,別讓民眾連走在斑馬線上都心驚膽顫。吳佩芸也提到,目前台中市僅一處行人穿越道針對夜間能見度提升相關設備,政府應全面落實提高標線能見度,避免因視線不良導致肇事,保障行人路權。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廖謹志表示,目前部內已針對號誌及行人穿越道議題開過會議,對於委員提案修法樂見其成,也會持續交通安全有關議題。廖科長並承諾,將針對易肇事路口的號誌改善規劃相關經費並做優先處理,也會會同六都研擬提高標線夜間能見度。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委陳錫鴻表示,將持續加強學生交通安全觀念宣導並納入課程;警政署交通組科長蔡義忠則承諾,會配合辦理相關修法。徐委員呼籲,教育部除了實施校園交通安全評鑑外,更重要的是強化尊重路權概念,以實質保障用路人權益,警政署並應將全台十大肇事路口列為重點稽查對象,同時研議錄影取締之可行性。
警政署教育組科長 在 徐永明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績效超過800% 基層員警全累趴】記者會
績效標準不設限,員警加班沒極限,內政部、警政署加速檢討,年底前成立績效管理委員會!
今日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針對警察績效問題召開記者會。徐委員首先指出績效標準訂定不合理,不只目標達成率每年都要比往年高,甚至達成率未達100%還會被懲處。再者,員警為達績效目標,出現「養案拚績效」、「造假筆錄」、「栽槍、栽毒」等弊端,讓本為提升執法效率的績效制度本末倒置。此外,在春安工作不再將槍枝查獲納入評比後,查緝案件數量驟降20%,顯示員警是為了衝績效才查槍。更離譜的是,台北市警察局105年青春專案計畫兒少性交易案件,目標達成率高達800%,顯示績效制度已完全失控。徐委員強調,不合理的績效制度導致員警過勞及執法弊端等問題,警政署必須深入檢討。
萬華分局交通隊員警石明謹表示,現行績效評比問題重重,例如績效標準大多是和去年成績相比,要求逐年遞增,而在目標達成後,上級便要求不再取締,否則明年達標難度將增加。警政署每年都宣稱酒駕情況改善,人數變少,但卻要求員警要愈抓愈多。另外,績效獎懲標準也極不合理,以新莊分局酒駕績效獎懲為例,達成率已達99%者仍須被記申誡。石明謹表示,績效制度應給員警正向評比,達標者給予獎勵,未達標除成績離譜者外,不應給予懲處。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監事郭歷軒表示,除績效改革委員會外,也應重視教育訓練改革委員會。近日出現員警為搶績效產生執法亂象,同時凸顯訓練不足問題,兩者應併行推動,才能有效改善警察執法情況。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提出三項訴求:第一,建立科學化績效評量標準;第二,警察專案與績效管理委員會基層警察代表應超過四分之一,警工會應有固定代表;第三,委員會制度中,應賦予基層代表調查權,對於不合理警政績效或計畫擁有否決權,並保障事後救濟權。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專案研究員林瑋婷表示,不合理的績效制度除影響員警執法情況外,也連帶造成司法體系運作出現問題。員警在專案工作期間移送大量浮濫案件,導致檢察官因缺乏時間,而使辦案品質下降。另外,林瑋婷強調不只警察署應將專案工作計畫公開,各地方警局若訂定績效指標,也應公開獎懲標準及理由,讓外部能夠監督。最後,建議警政署應建立績效科學化制度,訂定測量指標,以呈現社會真實狀態。
警政署刑事局偵查科科長鄺慶泰回應,警政署針對績效制度採滾動式檢討,專案評比計畫從33項減至8項,績效指標的訂定亦持續修正中,強調會以警察同仁的權益為主要考量。另外,關於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之決議,警政署承諾會儘快成立警察專案與績效管理委員會,預計本周就會召開相關細部會議進行討論。
徐委員最後提出記者會訴求,首先,在年底前成立「警察專案與績效管理委員會」,並訂定委員會遴選辦法;第二,警政署應訂定績效管理辦法,限制各警局訂定績效指標,不得因績效未達100%而懲戒處分;最後,該委員會組成,基層警察代表比例應超過四分之一,讓基層員警能產生實質影響力。績效制度失控不只讓員警過勞,更產生諸多亂象,要求內政部與警政署應嚴正看待,徐委員也強調,警察專案與績效管理委員會的成立進度及遴選辦法等,都會在內政委員會持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