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人壽」來了!
保德信人壽公告變更公司名稱為 「台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10/06/30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史哲尹立二人組發威 海音中心延宕三年,並被改成海洋百貨? 針對前文化局長尹立指控市府團隊無法讓海音中心在今年底完工一事,陳麗娜依據監察院糾正報告質詢指出,海音中心先被史哲不專業、動機不明的亂改設計而延宕第二標工程3年,政權交接前又被尹立變更計畫後兩度流標而延宕第三標工程,民進黨前後兩任文化局長動手...
變更公司名稱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蛙蛙文創,這間公司在網路上販售口罩,結果讓全台接近500名消費者付款後拿不到貨,訂購金額 #少則1萬,#多則10幾萬,消費者來找我求助,我麻煩消保官、熱心律師及聯合各地方民代及時代力量地方黨部,協助相關消保調解及擬定後續債權保全策略。
但消費者還是非常擔心,擔心其來有自。
我利用周末時間了解了一下這家公司,才發現問題很大。
蛙蛙文創目前的負責人是 #李子彬,而這位李子彬,今年8月還是 #好妙文創 的負責人;好妙文創在今年3月資本額還是700萬,到7月就增資成4000萬,而那時也正是蛙蛙文創大量販售口罩訂單的時間點。
網路上關鍵字搜索「蛙蛙文創」,沒有很多資訊,但是再查一下「蛙蛙文創」前身的「活水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就會發現,這家公司是涉及2011年北美館弊案,這個案子讓時任北市文化局長謝小韞下台,並且讓參與的荷蘭廠商遭受波及,台灣博物館的債務惡名在歐洲博物館界傳開 ...
那好妙文化呢?不只有不尋常的增資,公司代表人也一變再變。
2020/10,好妙文創變更公司名稱為「拾穗豐收股份有限公司」,
(拾穗豐收的董事長張家毓,代表法人是蛙蛙文創)
2020/08,負責人由李子彬更換成張家毓,
2018/10,負責人由張庭熒變更為李子斌,
2018/06,負責人由張智人變更為張庭熒,
2017/12,負責人由李英慈變更為張智人,
關鍵人物出現,#張智人。
用「張智人」到司法院判決查詢系統一查,相關案件數非常多,包含去年與高雄市文化局的駁二藝術特區P2倉庫場地租金水電延遲給付訴訟,顯示這家公司在財務上,一直都有問題。
而同一組人馬,互掛多個公司董事,導致一家公司財務出問題,還可以用其他公司名義繼續運作。蛙蛙文創在10月份發生未能如期交貨,大量消費者要求出貨、退款未果的情況下,蛙蛙文創的另一個分身「拾穗豐收股份有限公司」居然繼續在求職網站徵人,職缺還包含:業務經理/業務人員、法務人員!
是要變個名字繼續販售?準備用法律途徑規避對消費者的責任嗎?
手法像變形蟲一樣,用不同公司名義,持續讓消費者陷入困境,消費爭議、官司訴訟不斷,這樣的公司,難道要任由他們繼續這樣搞?
受害人數高達500人,分布遍及台灣20個縣市,各地方的消費者只能各自尋求協助,我認為,這個案件,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應該要主動出面,要求檢調啟動調查!
變更公司名稱 在 胡言亂語股票討論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衡平公司有價證券自11月18日起終止櫃檯買賣
櫃買中心今日(10月8日)公告衡平公司(股票代號:8934)有價證券自109年11月18日起終止櫃檯買賣。
櫃買中心表示,衡平公司因處分重要子公司致喪失主要營收及獲利來源,且其轉型效益尚未顯現,影響股東權益重大,另未依規定於讓與基準日前至少30個營業日向櫃買中心申請,核有櫃買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之2第1項第20款及第21款暨第15條之11第1項規定之情事,爰依規公告衡平公司有價證券自109年11月18日起終止櫃檯買賣。
第十二條之二:
發行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中心得終止其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略)
二十、因合併、讓與、分割或移轉從屬公司股權,有違反第十五條之二、第十五條之三、第十五條之十一、第十五條之二十、第十五條之三十二或第十五條之三十三第二項但書之規定者;或變更公司名稱為投資控股公司,不符合本中心「投資控股公司申請上櫃補充規定」第三條第一項第一、三、四、六、七、八、九及十二款之規定者。
二十一、其他有必要終止該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之重大情事者。
第十五條之十一:
上櫃公司依企業併購法第二十七條概括讓與、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或其他法律規定讓與全部或主要營業或財產,上櫃公司應於讓與基準日前至少三十個營業日向本中心申請,經本中心檢視其所送各項書件齊全暨由經理部門審查無下列各款標準之一者,得繼續上櫃:
一、最近二個會計年度未包括讓與之營業或財產之經會計師查核之合併或個體(或個別)擬制性財務報表所示之擬制性營業收入或營業利益,均較其同期合併或個體(或個別)財務報表所示之營業收入(含停業部門)或營業利益(含停業部門)衰退達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最近二個會計年度未包括讓與之營業或財產之經會計師查核之合併或個體(或個別)擬制性財務報表所顯示之擬制性營業損失,均較其同期合併或個體(或個別)財務報表所示之營業損失(含停業部門)為大者。上櫃公司依企業併購法第二十七條概括讓與或依公司法第一八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設立投資控股公司,且該投資控股公司符合本中心「投資控股公司申請上櫃補充規定」第三條第一項第一、三、四、六、七、八、九及十二款之規定,並百分之百持有受讓公司之股份者,應依本規則第九條之一規定,向本中心為上櫃有價證券內容變更之申請。
變更公司名稱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史哲尹立二人組發威
海音中心延宕三年,並被改成海洋百貨?
針對前文化局長尹立指控市府團隊無法讓海音中心在今年底完工一事,陳麗娜依據監察院糾正報告質詢指出,海音中心先被史哲不專業、動機不明的亂改設計而延宕第二標工程3年,政權交接前又被尹立變更計畫後兩度流標而延宕第三標工程,民進黨前後兩任文化局長動手腳,卻想讓韓國瑜揹黑鍋,實在很誇張。
陳麗娜指出,尹立一再以「Wecare高雄」之名,行「Wehate高雄」之事,這次意圖黑韓卻黑到了自己,打到自己人的嘴。海音中心在史哲、尹立二人組時期亂改設計,導致工程無法如陳菊所說的在2015年完工,延宕三年不說,並被負責設計團隊西班牙Manuel公司譏諷建議將名稱改為「高雄海洋百貨」以符實際。陳麗娜要求文化局查明海音中心一再變更設計有無因人設事、有無不為外人知的內情?
陳麗娜提出海洋流音中心完整時間序表示,「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計畫於2009年10月1日由馬英九政府核定,全額補助54.5億。2011年3月設計案決標,當時陳菊意氣風發說三年半就完成,也就是計畫在2015年完工。
2012年11月19日,新工處同意設計團隊規劃並著手發包事宜。然而核定設計圖十個月後,文化局長史哲卻要求更改大海豚館單層使用面積。由於態度十分堅持,新工處為了怕影響輕軌工程進行,只好把工程由一標拆為兩標,把不受面積調整影響的小型表演廳建築群等規為第1標工程發包,其他列第二標應史哲要求重新設計後再發包。
然而史哲除堅持把大海豚館單層面積改為550平方公尺以上,還提出展示空間樓層淨高不得少於5公尺、商業空間及展示區須集中為同一室內空間、增加讓餐廳業者使用的瓦斯明火燃氣設備等。史哲這些和原計畫無關的要求讓專業設計團隊代表之西班牙Manuel公司多次向市府抗議,並譏諷建議將名稱改為「高雄海洋百貨」這才符合海音中心的實際狀況。
陳麗娜認為,史哲的「別有用心」不但讓海洋流行音樂中心定位走調,更使設計進度屢遭中斷,到了2015年5月才把第2標發包出去,這時已足足延宕了三年,早就過了陳菊說的完工時間。監察院報告為此痛斥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於基本設計核定後,一再提出逾越基本設計之要求,致計畫進度延宕,且有遭致鉅額求償及影響政府國際形象之虞。」
花了大錢、開國際標找來西班牙設計團隊,史哲卻不信任專業團隊的設計,一下改面積,一下增加供餐廳業者使用的明火設備,這是為什麼?是有誰給他什麼壓力嗎?為何寧願把這個重大建設拖三年,耗費國家重大成本、甚至冒著被設計團隊求償的風險,也要堅持修改?
陳麗娜進一步指出,尹立在2016年11月1日接文化局長後,再次辦理計畫變更,並在去年8月7日才通過行政院核定修正計畫、增加經費15億。接著尹立就進行這項海音中心第3標進行招標作業,這標若在去年10月發包,今年12月可竣工。然而去年政權交接前10、11月2次都流標。直到韓團隊接手後,經標案檢討後才在今年2月決標,契約工期到109年8月底。
陳麗娜認為,尹立去年交接前辭去文化局長,對這些事不可能不知道。但他卻像得了失憶症一般,完全忘了自己延宕工程的責任,卻跳出來反咬韓國瑜,這是十分拙劣的黑韓行徑。
陳麗娜也對街頭藝人展演辦法提出質疑。街頭藝人在高雄考證、取得標章以後,兩年就要重考一次,但是台中也是2年換證一次,換證時只要填具換證申請表,就能免費換證。而台南市今年首開全國先例,將街頭藝人從「審議制」改為「登記制」,且領證後可以永久使用。文化局長表示該局已將辦法修定為5年才需要換一次。
陳麗娜也為運發局三十幾位在運動場館收費、管理的約聘雇人員抱不平。從以前體育處時間到現在,二十幾年這些約聘雇都是簽九個月的短期人員,他們工作九個月後休息三個人,然後在重簽。這樣已違反勞基法第八條規定,希望運發局能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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