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專欄也有文章在 鳴人堂 小編列出的百篇「平權文章」之列,趕快來分享!
〈不讓孩子成為加害或受害者——性別平等與同志教育的意義〉:http://bit.ly/2Q9WR1C
「 防止侵害、防止悲劇發生的方法,不是把孩子養在溫室裡,而是要讓他們懂得現實,懂得什麼叫做危險,懂得如何不做侵犯別人的事情。
更重要的是,要懂得尊重別人的性傾向與生命態樣;要懂得愛自己、珍惜自己。
性別平等教育本來就是為了預防及阻止校園霸凌、性騷擾、性侵害的發生;而教育部推動的同志教育也不是鼓勵、要求或強迫孩子變成同性戀,而是要讓孩子懂得尊重他人的性傾向、尊重別人愛人的權利,不要歧視任何與自己不同的人——這是身而為人應該要有的基本態度。」
讓孩子懂得尊重他人的性傾向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性平教育】我在離島的經驗
分享我在離島前往各個中小學進行法治教育的經驗。
⚖不讓孩子成為加害或受害者——性別平等與同志教育的意義:https://reurl.cc/xWRlV
法律快易通:檢仔聊天室 今天刊登一篇鄭子薇檢察官的投書:https://reurl.cc/lXzaY
該文提及立法草案不合理的歧視與可能引發的濫訴問題:「婚姻的雙方當事人是不是出於真意結婚,真的具有公益性,而需要檢察官來介入嗎?」
連立法者都膽敢這樣明目張膽的以立法來歧視別人,那整個台灣社會呢?
讓我們回想一下上個月台中某學校一位孩子疑似因為性別傾向而被霸凌發生遺憾的事件,問題出在哪裡?
在去年性平教育公投前,我熬夜趕出這篇文稿:
https://reurl.cc/xWRlV
引來不少謾罵訊息(所以將陌生訊息全面封鎖),我不怕謾罵,我很遺憾的是公投結果,國人始終在一堆老人圖、假訊息中故步自封,不願意正視社會問題的根源。
我在離島服務那兩年,每年都會到很多學校進行法治教育,包含搭船去二三級離島的迷你小學,和小朋友很直接的互動。
〔跟這些小朋友進行的法治教育內容,重點不是閃亮亮的政府主流口號,而是「#我們要如何尊重與保護他人法律上權利」的法治教育。因為我認為,這是身為「人」最應該具備的法治素養,是「成為一個堂堂正正的人」最基本的態度。
有校長與老師告訴我,學校裡經常遇到的問題是,小朋友對於「性」充滿好奇,但又欠缺正確的觀念。小朋友調皮搗蛋,把很多行為當成開玩笑,但玩笑開過頭,又不知道那已是「霸凌」。
例如集體嘲笑別人「娘娘腔」或「男人婆」,導致被嘲笑者內心烙下陰影,成為成長中很大的打擊;例如偷親、偷摸異性,以為這很好玩,但卻造成他人的不舒服甚至創傷。更嚴重的是,在對於「性」的無知與好奇之下,做了不該做的事情,成為一輩子的後悔。〕
〔雖然小朋友們都笑成一團,但他們會正確認識到,大膽而精準地說出生殖器的名稱,不是什麼可恥的事情,嘲笑別人的性特質甚至霸凌少數才是可恥的事情。在我抽問相關情境題時,他們也都知道要做出:「不可以」、「要拒絕」、「要報告老師」、「要跟爸爸媽媽講」、「要報警」、「要尊重別人」等反應。
然而,沒有任何一位家長、老師認為我這麼直白的性平教育、性教育有什麼錯誤。〕
〔我告訴他們:
檢察官真的很希望你們以後不要出現在我的偵查庭裡,不要當侵害別人的人、也不要成為被別人侵害的人。
防止侵害、防止悲劇發生的方法,不是把孩子養在溫室裡,而是要讓他們懂得現實,懂得什麼叫做危險,懂得如何不做侵犯別人的事情。
更重要的是,要懂得 #尊重別人的性傾向與生命態樣;要懂得愛自己、珍惜自己。
#性別平等教育本來就是為了預防及阻止校園霸凌、性騷擾、性侵害的發生;而教育部推動的同志教育也不是鼓勵、要求或強迫孩子變成同性戀,而是要 #讓孩子懂得尊重他人的性傾向、#尊重別人愛人的權利,#不要歧視任何與自己不同的人——這是 #身而為人應該要有的基本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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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如今想來,在離島服務那兩年,雖然多做了很多看似不是檢察官「正業」的「外務」,出門回署後還要加班忙專案、趕結案,把自己累得半死,但卻是當年剛從學校畢業的那個我內心理想的實現。
回到台灣本島大都會地檢署,每天都在收拾一堆莫名其妙專案殘局、績效毒物、寫一堆顯然不成立犯罪的「妨害風化」、「娃娃機」、「行政機關『函(推)轉(事)』警察」機關不起訴處分全系列……,
除了成就行政機關對於自己主關業務擺爛推事、一群大官的做秀與升官之路外,對社會真的有重要性的貢獻?
讓孩子懂得尊重他人的性傾向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性平教育】我在離島的經驗
分享我在離島前往各個中小學進行法治教育的經驗。
⚖不讓孩子成為加害或受害者——性別平等與同志教育的意義:https://reurl.cc/xWRlV
法律快易通:檢仔聊天室 今天刊登一篇鄭子薇檢察官的投書:https://reurl.cc/lXzaY
該文提及立法草案不合理的歧視與可能引發的濫訴問題:「婚姻的雙方當事人是不是出於真意結婚,真的具有公益性,而需要檢察官來介入嗎?」
連立法者都膽敢這樣明目張膽的以立法來歧視別人,那整個台灣社會呢?
讓我們回想一下上個月台中某學校一位孩子疑似因為性別傾向而被霸凌發生遺憾的事件,問題出在哪裡?
在去年性平教育公投前,我熬夜趕出這篇文稿:
https://reurl.cc/xWRlV
引來不少謾罵訊息(所以將陌生訊息全面封鎖),我不怕謾罵,我很遺憾的是公投結果,國人始終在一堆老人圖、假訊息中故步自封,不願意正視社會問題的根源。
我在離島服務那兩年,每年都會到很多學校進行法治教育,包含搭船去二三級離島的迷你小學,和小朋友很直接的互動。
〔跟這些小朋友進行的法治教育內容,重點不是閃亮亮的政府主流口號,而是「#我們要如何尊重與保護他人法律上權利」的法治教育。因為我認為,這是身為「人」最應該具備的法治素養,是「成為一個堂堂正正的人」最基本的態度。
有校長與老師告訴我,學校裡經常遇到的問題是,小朋友對於「性」充滿好奇,但又欠缺正確的觀念。小朋友調皮搗蛋,把很多行為當成開玩笑,但玩笑開過頭,又不知道那已是「霸凌」。
例如集體嘲笑別人「娘娘腔」或「男人婆」,導致被嘲笑者內心烙下陰影,成為成長中很大的打擊;例如偷親、偷摸異性,以為這很好玩,但卻造成他人的不舒服甚至創傷。更嚴重的是,在對於「性」的無知與好奇之下,做了不該做的事情,成為一輩子的後悔。〕
〔雖然小朋友們都笑成一團,但他們會正確認識到,大膽而精準地說出生殖器的名稱,不是什麼可恥的事情,嘲笑別人的性特質甚至霸凌少數才是可恥的事情。在我抽問相關情境題時,他們也都知道要做出:「不可以」、「要拒絕」、「要報告老師」、「要跟爸爸媽媽講」、「要報警」、「要尊重別人」等反應。
然而,沒有任何一位家長、老師認為我這麼直白的性平教育、性教育有什麼錯誤。〕
〔我告訴他們:
檢察官真的很希望你們以後不要出現在我的偵查庭裡,不要當侵害別人的人、也不要成為被別人侵害的人。
防止侵害、防止悲劇發生的方法,不是把孩子養在溫室裡,而是要讓他們懂得現實,懂得什麼叫做危險,懂得如何不做侵犯別人的事情。
更重要的是,要懂得 #尊重別人的性傾向與生命態樣;要懂得愛自己、珍惜自己。
#性別平等教育本來就是為了預防及阻止校園霸凌、性騷擾、性侵害的發生;而教育部推動的同志教育也不是鼓勵、要求或強迫孩子變成同性戀,而是要 #讓孩子懂得尊重他人的性傾向、#尊重別人愛人的權利,#不要歧視任何與自己不同的人——這是 #身而為人應該要有的基本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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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如今想來,在離島服務那兩年,雖然多做了很多看似不是檢察官「正業」的「外務」,出門回署後還要加班忙專案、趕結案,把自己累得半死,但卻是當年剛從學校畢業的那個我內心理想的實現。
回到台灣本島大都會地檢署,每天都在收拾一堆莫名其妙專案殘局、績效毒物、寫一堆顯然不成立犯罪的「妨害風化」、「娃娃機」、「行政機關『函(推)轉(事)』警察」機關不起訴處分全系列……,
除了成就行政機關對於自己主關業務擺爛推事、一群大官的做秀與升官之路外,對社會真的有重要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