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1蘋果 沒查實價事後發現前屋主買3個月就轉手 買貴485萬氣炸怒告房仲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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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婦人近日以1920萬元買下中和區中古大樓「快樂景平」1樓戶,簽約後查實價才發現,該屋今年6月買價僅1435萬元,3個月加價近500萬元,怒控房仲對實登價格避而不答,害自己成肥羊,「沒有顧及別人死活!」決定提告,要求返還價差及仲介費。
【余奕賢、林佩萱/綜合報導】......↓
今年65歲的蔣婦9月看到中和區景平路385巷的「快樂景平」1樓戶求售,權狀39.27坪,開價2000萬元,聯繫群義房屋永和頂溪加盟店黃姓房仲,看屋當天便下斡旋金10萬元,希望以1700萬元入手,隔天在房仲公司與屋主協商。
要求返還235萬元
蔣婦協商時稱曾詢問房仲該屋實價,房仲並未答覆,最終談妥1920萬元,現場完成簽約。2天後蔣婦付清仲介費15萬元,後續前往房子測量衣櫃,才發現大門故障,甚至得從紗窗爬出室外,向房仲反映卻要求自行修繕。
在第2次匯買屋款後,蔣婦透過友人查詢實價才發現,該戶6月才以1435萬元成交,3個月便以1920萬元成交,價差達485萬元,她憤怒道:「如果我知道前屋主入手價是1400萬元,我連1700萬元都不會買。」痛批房仲「沒有提供實價、沒有顧及別人死活!」「太狠了!有想到別人能活嗎?買方的我心態能平衡嗎?」
蔣婦雖提出解約,賣方卻要求在10月27日前付清尾款,聲稱逾時會求償違約金,無奈只好付清款項。原定交屋日為11月10日,但目前未完成交屋,賣方也揚言提告,蔣婦則希望求償價差220萬元及仲介費15萬元。群義房屋加盟總部回應,目前案件已進入訴訟程序,將會持續協助買賣雙方進行溝通協商。
反悔違約金恐384萬
由於房地合一稅規定持有1年內轉手,賣方需付獲利所得45%,試算該戶賣方需支付218萬元稅額,以轉手價差485萬元來看,仍獲利267萬元,利潤可觀。
北市府法務局主任消保官楊麗萍表示,法律沒明文規定房仲須告知實價行情,買方雖能主張未被妥善告知,有機會要回仲介費15萬元,不過買賣已簽約,除非雙方同意解約或有法定解除事由,否則反悔須負擔買賣價金20%的違約金,換算為384萬元。律師李儼峰提醒,簽訂買賣契約前,應養成主動查核實價的習慣,避免將比價程序委由他人,才能確實評估價格合理性。
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表示,通常房仲有義務提供區段近3個月成交行情,買方亦可善用實價登錄網站、樂居網等查價資料,另建議買方到附近剛成交的社區向鄰居、管理員或房仲打聽行情與實際屋況,做為比價的判斷。
台灣房屋九份子加盟店店東林志豪表示,也可透過房貸銀行估價,如果買價在估價範圍內,等於低於行情。
天時地利不動產總經理張欣民補充,民眾買房要有警覺心,除查詢實登,可將該房價拿去問附近不同房仲,避免買高,淪為價差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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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1蘋果 買房不能只靠實登 自比柯南四處查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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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買房如何抓出正確的行情,實價登錄雖有參考性,但是遇到屋主想賣高價,以不同的話術,例如精美裝潢、屋齡較新,又該如何判斷正確的行情,避免當冤大頭?專家表示,民眾買房要有警覺心,除了查實價登錄,可善用房價參考工具如《樂居網》、《台北市地政雲》及各式比價平台、或是拿屋主開價詢問附近不同仲介,找到實際可行的成交價、優先用同一棟樓參考行情、租金投報回推房價、甚至找銀行估價、實際訪查鄰居或管理員等,以利判斷正確的行情價。
(林佩萱/綜合報導)……↓
中和一婦人在今年9月以總價1920萬購買景平路的華廈,卻在之後發現該房在6月才以1435萬成交,賣方在短短3個月賺了485萬差價,婦人因不會看實價登錄,房仲也未善盡責任告知附近行情,讓她成為投資客賺差價的肥羊,害她氣得提告。
查詢實價登錄已是基本功,然而實登雖有一定的參考性,卻也不能只依賴實登,買方總會碰到屋主或房仲各式各樣的話術,究竟該如何,才能避免當冤大頭?
對此,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表示,通常房屋交易,房仲有義務提供區段近3個月成交行情,民眾還可善用房價參考工具,除了內政部實價登錄網站,建議也可參考《樂居網》揭露實登至門牌、北市民眾可參考《台北市地政雲》的實登資料,範圍已縮小至5個門牌號,比內政部實價登錄資訊30個門牌號還要精確。
陳泰源提到,面對屋主的話術,例如拿前後左右的大樓來比較,建議聽聽就好,畢竟應該用同一棟樓的成交價來做比較;此外,屋主也可能拿成本來提高賣價,例如屋主會說附近的賣價較低是毛胚交屋,或裝潢老舊屋況差,「我的房子是精美裝潢,一卡皮箱即可入住」,建議民眾應到附近剛成交的社區多向鄰居、管理員或房仲打聽查證實際情況,請人幫忙確認。
台灣房屋九份子加盟店店東林志豪表示,實價登錄價格透明化是公正參考行情的工具,包括交易年份、屋齡、地段、物件類型、特殊交易註記、車位價格等,條件設定與計價條件越精細,行情也就越準確。此外,也可透過資料數據計算房價,例如一般常用租金投報回推房價,租金能反應客群接受度與區域行情,從周邊同類物件一般以2%投報率推算總房價,但不同縣市條件不同,基準值也有差異。另外也可透過房貸銀行估價,銀行估價通常保守,如果買價在估價範圍內,等於是低於行情購入,民眾也可透過實際訪查鄰居或現今網路各種查價平台交叉比價,尋找合理安心入手的房價。
天時地利不動產總經理張欣民補充,民眾買房要有警覺心,除了查詢實登,可以將該房價格拿去問附近不同房仲,探取合適的行情,避免買高,淪為價差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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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一分鐘】逐筆交易制度
作者:李宜芳律師
台灣證券交易所預計於2020年於台灣證券交易市場推動逐筆交易制度。現行交易制度採行集合競價模式,亦即交易將會累積一段時間後(現行制度下為五秒鐘),系統將選擇滿足最大交易量之價格成交,每次交易僅會有單一成交價格,因此即便是較晚進入交易的委託交易,亦可能因為價格優勢而優先成交。而逐筆交易則是一有委託立即進行交易搓合,即當投資人進行委託時,便立即與委託庫中進行搓合,如買賣單各有不同的價格,進行搓合時,只要買賣單符合所需之價格,便可搓合成功進行成交。
不論是集合競價或是逐筆交易,交易的原則皆為「價格優先」,買價高者或是賣價低者優先成交。舉例而言,在投資人委託一筆價位102元、單位50張之委託時,交易庫中原先有100元(10張)、101元(20張)、102元(30張)、103元(40張)的委賣,當證券商輸入上開委買交易時,則系統將立即進行搓合,以賣價低之100元委賣優先成交,其次依序成交,即完成 100元(10張)、101元(20張)、102元(20張)之搓合交易。雖然集合競價與逐筆交易皆為「價格優先」,然而由於逐筆交易無需等待一段時間,優先進入系統之委託交易,可立即與最佳之價格優先成交,因此若台灣證券交易市場採用逐筆交易制度,時間將成為關鍵投資因素。而對市場參與者而言,不論是證券商、專業投資法人或散戶投資人,皆須將時間因素納入考量,例如考量將相對應之資訊設備升級,以因應新交易制度上路。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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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hy960 (069yhop)》之銘言:
: 各位巨巨水水好 小魯有以下問題想請教 如下敘述:
: 在目前台股搓合系統之下 假設目前盤中某股票的現貨成交價格約為100元上下
: 當下五檔最低賣單為101元 最高買單為99元(90~99塊都有人委買)
: 小明有一張該股票 透過下單系統委託90元賣出 請問自動搓合的成交價為何?
: A. 99塊 (與最高價買單搓合 成交價為最高價買單決定)
: B. 90塊 (強制以小明的委託價格賣出 若是這選項,是跟誰成交?)
: C. 介於 90~99間 (如何決定?)
: D. 無法瞬間成交
: E. 其他
: 感謝達人解惑 祝大家獲利爆表!
: p.s. 我自己認為應該是A 比較合理
看來大家都不會認真回你
同樣是新手 我來認真回你一下
其實 這就是maker 跟 taker的差別
maker是指造市者 就是掛在上面的單 都還沒成交的那些人
taker是吃單者 就是一出價 就會符合掛單人的價格
就馬上成交的那種
所以 你的問題是
90跟99都有maker掛好委買
101到105都有maker掛好委賣
但你是taker 出一個價 就會符合成交的人
假如你掛90要賣個5張
他會依公平起見 找對你最有利的來搓合
先把委買最高的99的人配給你 然後再配98的 依續配
對你最有利 對掛委買的人 也最公平 價高者先買到
大概機制是這樣
不懂就要問 跟糕點沒關係的 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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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0是馬上搓合的 所以你朋友的狀況應該是這樣
因為0050的交易量很大
從你以為你看到的掛單狀況 到你填好金額 填好數量 下單鍵按下前
其實中間已經很多人跟你一樣 都先按下交易鍵了
假設你朋友按下 85.05買100張
但其實 按下的當下 當時最低委賣價已經降到84.2了
所以你朋友按下要買的一瞬間 當時掛賣的maker
就是85.05含以下的 所有可以馬上成交的單子
可能共有90張 都被你朋友馬上吃下了
假設這90張 跟你朋友馬上成交的 共有
84.2買了17張 84.3買了15張 84.4買了14張 84.5買了12張 84.6買了11張
84.7買了9張 84.8 買了6張 84.9買了4張 85.0買了2張 85.05買了1張
共90張 你朋友想買的這100張 的前90張 你朋友是taker的身份 馬上成交90張
但是 你發現還沒有完全成交 剩下10張 是因為此時85.05以下的賣單 都沒了
所以你朋友就是85.05變成掛在買單的最高價 這10張委買的 變成maker身份了
之後 就等別人 taker有人願意賣這價位的含以下的
才會成交 所以 再來可能過了幾分鐘
最後10張 你朋友終於等到全部成交
而且最後這十張 都會是85.05成交
所以100張平均價格下來 你朋友買的均價是84.6
你才會看到委託是85.05 但成交均價是84.6 就是這樣來的
但你朋友會說 掛的當下 都沒看到成交呀
是因為有些證券的app 成交回報會有延遲跳出回報
有些是全部成交才跳出回報
所以你朋友誤以為他掛單瞬間
85.05一張都沒成交 都是100張掛著 等別人來配 是錯誤的
那這樣就不可能出現84.6的成交均價
所以應該就是類似我上面舉例的狀況 才是你朋友當時 最可能的狀況
=====
我再補充一下 如果你朋友 "只買一張" 而不是"多張"
他委託價是85.05
但卻成交價是84.6 那更很簡單
就是當時按下下單鍵 的瞬間 盤的 委賣價 最低已經到84.6
所以你朋友當時就是taker的身份 直接吃掉委賣中最低價格的那張
就這麼簡單
但當時app沒跳出成交 是因為有時候會延遲跳出
讓你誤以為你朋友是maker 掛著等別人來成交
如果是maker 那一定是85.05成交 而不是84.6
所以可能是成交太晚跳出 而讓你朋友有這樣的誤解
※ 編輯: motekaya (111.253.240.13 臺灣), 06/04/2020 19: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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