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在今年6月6日正式公布《資通安全管理法》後,行政院資安處快馬加鞭,在7月9日對外預告包括《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草案》等6個子法草案,依法預告60天,未來包括公務機關以及特定公務機關對於該法的適用,將有更明確的作法外,資安處也會公布相關範本
一、《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草案
二、《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草案
三、《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草案
四、《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草案
五、《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草案
六、《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資通安全事項獎懲辦法》草案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hula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
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 在 hulan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足,校方擬在化南新村興建法學院大樓,當地居民反對,向文化局提報文資,訴求全區保留,文資委員也多次前往會勘
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121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第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應符合其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規範,優先保存聚落建築群原有生活形態與無形文化。
第四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包括下列標的:
一、聚落建築群之建築、構造物。
二、聚落建築群整體空間紋理。
三、聚落建築群保存再利用之必要公用設備、公共設施。
第五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紀錄。
六、其他相關事項。
第六條前條第一款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據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保存強度分區、分級設定,擬定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及內容。
二、現況調查,包括擬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內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結構、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調查。
三、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原有建築形式工法之調查。
四、景觀維護方針、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
五、必要之現況測繪或圖說。
六、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與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七、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四條所定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八、修景、環境設施整建整備、防災系統設施之設置建議。
九、修復或再利用實施期程及經費概估。
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必要調查之資料整理分析。
二、規劃及設計方案之研擬。
三、現況之測繪、圖說繪製及必要差異分析。
四、必要景觀與設施保存之設計。
五、必要之結構安全檢測及補強設計。
六、施工說明書之製作。
七、工程預算之編列。
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適用之檢討。
九、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建議研提之因應計畫。
辦理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前項所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第五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
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點、核對及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之記載。
三、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
四、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五、修復構件之量測及彙整。
六、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
七、原有文物、重要風貌、設備保護措施之執行。
八、施工中因重大之發現所為對業主之通報。
九、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將竣工書圖及因應計畫送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建檔。
施工廠商於第五條第三款施工中,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
第九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之施工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前項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第十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內容中,其保存強度分級高者,原有建築與景觀形貌,應由具備傳統匠師資格者施作。
第十一條第五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第十二條第五條第五款工作紀錄,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修復或再利用範圍之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施工前後修復狀況之紀錄。
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
三、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
四、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驗收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之收列。
五、修復成果綜合檢討與建議。
第十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學者召開工程諮詢或審查會議。
前項諮詢或審查會議,得為規劃設計之審查、協助審查廠商書件、指導修復工程進行、審查各項計畫書圖及其他必要之諮詢。
第十四條因應聚落建築群之特殊性或非屬聚落建築群整體性之修復或再利用者,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其修復及再利用得依實際情形簡化,不受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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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質詢─
▶蔡總統承諾新政府上任後會優先改善並解決東部交通問題,而東部居民最大痛苦就是一票難求問題,除了票務系統已逾10年以上未更新;另一方面,今年五月底宣布實施實名制,保障花東居民可以優先購票的政策,雖然首次試辦時間倉促只適用身分證U、V開頭鄉親,很多長期居住在東部地區、戶籍也在東部地區民眾未被納入,希望在下個階段能納入所有戶籍設在東部地區的鄉親,同時希望實名制購票能常態化,不侷限於特定連假及特定少數班次,藉旅客分流方式,解決供不應求問題。
部長: 中秋節將擴大辦理實際設籍民眾,且除了專車外將針對某些列車按照實名制來辦理增加返鄉者座位的比例。再者過去網路票務系統是公家機關在採購上受制於廠商,現已經用技術上能力更強的廠商來代替,過去需要3年時間改善,希望能加速於明年年中把這件事辦理到一定程度,至於是不是全面改善取決於這段時間把試辦跟廠商周旋的情形。
▶台鐵接下來各項列車的採購,希望能以12節車廂的新車為主軸,會比現在8節車廂列車多1/3的運量,藉以提高民眾買到票的機會,同時地方觀光產業更依賴著讓每一位想要到東部觀光的民眾都能買到車票。
▶有關東部鐵路出軌問題,所幸無人傷亡,但如果發生在山區北迴線上或是橋梁上後果將不堪設想,這問題更凸顯花東鐵路單軌的困境,當事故發生時南北雙向火車全部會停擺,而花東鐵路目前以單向單線通車的情況下,限制了增加班次的空間,更是讓現在有越來越多普悠瑪、太魯閣號快速經過很多鄉鎮過站不停,以致於本來位居偏遠的小城鎮連搭火車的機會都沒有。花東線雙軌化及北迴線增軌計畫可行性評估已接近完成,希望交通部及行政院能盡速核定執行。賀陳部長上任前說不必要的建設就不要進行,這話原則是對的,但對東部居民來說鐵路建設的進行卻是非常迫切也非常必要的。
院長:一定會支持讓東部地區交通得到改善。
部長:關於票務之所以緊張,最主要是容量的問題,與其去買速度快但座位少的普悠瑪太魯閣號,應該要買車廂比較長的車種,但整個調度上要考慮到發車起點,未來有些班次變成主要來服務東部,在特別假期作這安排時,也需要全國老百姓體諒。路線容量因現在是單軌作業,中期措施要將北迴線先朝花東一些車站加強其迴車及評檢的改善,雙軌的案子還在進行當中,局部改善的部分可以先做。長期方案一定會按照既定時程加速辦理。
▶蘇花公路改善計畫分三階段已經正在進行,期待明年開始能分段完工,目前的施工計畫是否按照原定時程進行?蘇花改工程是高難度的工程,在張院長卸任前才進行觀音隧道最後的貫通跟爆破,隧道裡面的工作人員是非常辛苦的,希望能給這些基層的隧道及蘇花改工程人員加油跟鼓勵,但更希望在政策上作督促盡快克服萬難加速完成,這確實是地方居民長期以來的期待,尤其這幾天幾乎每天下雨,落石坍方的問題也持續發生中,對於農產品運輸,一定要以汽車、公路的方式經過蘇花公路民眾的安全我們更有責任維護跟保障。
部長:蘇花改是完全按照既定時程,有關蘇花改是不是要進一步在某些路段再去增加其隧道工程,這除涉及到整個政策檢討外,也對於環境需要做新案子的審查,不過既定已經核定的蘇花改工作,會按照安全的標準下繼續進行。
▶為了改善花蓮到臺東之間的公路運輸,地方提出台 9 線花蓮南段拓寬計畫,這部分公路局也已經在進行了,希望交通部、行政院能夠以專案的方式繼續改善台 9 線南段,尤其是縱谷地區的相關交通工程。相對於蘇花改,其對環境的影響是相對單純的,相關的評估也已經完成了,尤其花蓮段的部分,這部分請以最嚴謹的態度、最積極的方式儘速辦理。
賀陳部長旦:台 9 線南段的局部改善,其預算都成立了,也已經用專案的方式在發包辦理當中。只有在必要的地方用拓寬的方式,其他部分規劃多用一些局部工程的方式。
▶大眾運輸系統在偏鄉地區,尤其東部,目前是一個三輸的狀態,政府花錢去補貼、業者賠錢、民眾覺得不方便,因為班次少,又沒有到各個村落去,很多中南區的鄉親往往要搭好幾個小時的公車到花蓮的門諾醫院、慈濟醫院,這個公共運輸系統的改善非常迫切,攸關民眾的生活,過去在我們爭取之下,交通部有幾個試辦計畫,但是這些試辦計畫的範圍太小,我們希望能擴大辦理。
賀陳部長旦:偏鄉地方不能用定點的方式,而必須是一種隨機、隨需求的方式,對這樣的供需必須有個規模才能做到。在今年年底以前把試辦範圍擴大,配合東華大學跟東吳大學兩個學校的建議來做擴大服務。過去我們都把重點放在「路」,最近會用客運補助的方式來做,未來更進一步對於偏鄉地區乘客的服務,不論是電子票證、優惠、轉乘上的鼓勵以及資訊的改善,都會做為第一優先,使得路、車、人整個結合的更好。
▶花蓮國際機場使用率低,尤其現在國內線班次減少,國際包機寥寥無幾,交通部應極力推動跟其他國際城市之間的直航。以善用東部地區的觀光資源,使遊客分流。
▶太魯閣國家公園既不收費,又沒有外溢的經濟效益。我們更希望有一些其他的觀光亮點,讓遊客可以分流,而不是造成每天下午國家公園裡面塞車的情境。其中本席曾經主張將現在行政院討論的原住民族博物館設在東部地區,雖然張前院長已經核定設在新北市,但是我希望林院長能夠重新考慮。當初直接排除花東地區,其它脫離了原來的土地,更弱化了跟原來文化的連結。應將原住民族博物館設在東部地區原鄉的花蓮,讓原鄉部落有強化文化跟歷史認同的機會、以及教育的功能。原住民族的歷史及文化不該只是一個要給人口眾多的地方消費的商品,它更是連結土地、文化及情感的重要象徵,本席希望這個因素能夠納入考量。我非常不認同過去只以人口因素跟交通因素決定博物館選項的思考方向,如果以這樣的邏輯,那所有的建設都只能在都會地區,完全少了區域均衡發展的考量。譬如故宮也因為人數過多,設置了故宮南院,這就是人潮分流的概念。
夷將‧拔路兒主任委員:不只有新北市爭取原住民族博物館的設置,包括花蓮縣、桃園市,乃至於高雄市都在爭取。所以我們未來的作法是要把選地點的方式重新評估。我們會用最公平、最客觀,而且是實際需要的地方來做評選。
▶花蓮到台東之間整個縱谷地區我們還有很多很美麗的景點,希望在接下來整體觀光政策的規劃當中,也能將在地的文化、慢城的生活,甚至是地方部落的導覽等等都能夠納入下一個階段整個觀光政策的重新檢討。
▶政府所提出的五大創新產業當中,有很多是以地區性為主的,但是不論是生技醫藥的研發、亞洲矽谷、智慧機械之都、綠能科技以及國防產業等等,獨缺東部,以前講重北輕南,現在則是重西輕東,不只是交通的不便讓大家痛苦,更重要的是讓地方產業能有發展的機會。因為這是提供地方人民工作就業機會最重要的一個關鍵。農業跟觀光一直是東部的強項,但是在農業領域,花東地區一直缺少二級加工的相關設施,農民在好山好水的環境所種植出來品質優異的農產品,它的銷售管道跟時程都非常有限,我們希望能夠增加它的附加價值,增加農民的收入。新農業政策的資源配置上,我希望能以東部的比例為重,因為畢竟相較其他產業發展的機會,花蓮當地的天然環境及現在交通的狀況,我們能夠發展產業的選項沒有像西部這麼多元。
林院長全:其實我們整個經濟發展模式裡面不是只有五大創新產業,新農業也是我們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我們也有請國發會做有關花東產業發展的規劃,特別是有機農業等等,這些都必須要有更好的整合。我們會把東部地區列為新農業發展非常重要的一個地區來考量。
▶有關綠能產業的發展,現在日本的 TOYOTA 汽車在發展氫能汽車產業,我們也看到具體的成果。台灣相較於日本,汽車產業的競爭力沒有那麼強,但是我們可以用機車作為示範的重點產業。從循環經濟的角度來看,中華紙漿的廢氣能夠產生的氫能,足以滿足花蓮 5 萬輛機車一年的能源需求。然而沒有啟動相關計畫就難以達成,我們需要許多配套,也需要政府在法規上、政策上及資源上的支援。院長是不是能夠考量,以東部作為氫能產業的示範點?東部已經有一些初步的成果,但是規模還是沒有辦法形成產業聚落,所以政府相關政策的支持是非常重要的。
林院長全:我們會讓經濟部跟工研院,做比較具體的評估
▶我希望行政團隊能夠重視的東部地區的另一個產業,是對國際學生的華語教育、教學產業。目前全世界學習中文的人口有上千萬,我們只要能夠吸引一部分的人,讓他們到全球公認最移居的東部 long stay、學習。這是常住型的觀光,對交通往來的負荷是比較低的,而且他們長期在當地居住、消費,可以挹注地方產業。但是現在依教育部的規劃,進入這個產業的門檻還是非常高,以致於目前只有一部分的大學機構能夠辦理,private sector 反而很難進入這樣的新興產業。綜觀全世界各種語言學習的經驗,包括瓜地馬拉、西班牙文的學習等,我們看到很多很好的範例跟機會。我們希望在這個領域的推廣上,除了教育部之外,包含外交部、僑委會,都可以在整體產業上及法規上進行輔導、協助,為東部帶來新興產業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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