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台灣的隨機殺人頻繁出現,舉凡鄭捷、王景玉、曾文欽、黃富康、龔重安等事件。因為隨機殺人會造成民眾「人人自危」恐懼心理,每次隨機殺人事件也都引起相當的社會關注。
事件發生後,因牽涉到刑罰,犯案者的精神狀況,往往是社會聚焦討論的議題。但其實國際研究指出,精神疾病或智能障礙的犯案者比例不高,不會超過10%。換句話說,超過9成以上的犯案者,精神狀態不見得是處在正「疾病」發病的定義下,但某種程度以上的精神困頓應該是可以想像的。
這樣的精神困頓起源從何而來?我讀《英雄:大屠殺、自殺與現代人精神困境》,本書提供了深入的觀點。本書書名原文為《Heroes:Mass Murder and Suicide》,譯版增加了「現代人精神困頓」七字,或更能讓讀者理解本書的問題核心。
2012年7月,美國科羅拉多州奧羅拉市的電影院裡,首映著蝙蝠俠系列電影:《黑暗騎士:黎明昇起》。電影放映到一半,一名帶著防毒面具的男子現身緊急出口。他拿起手上的槍枝,開始對著電影院的觀眾掃射。這場大屠殺中,總共12死58傷。犯案者被逮捕後,警方將他的面罩拿掉時,發現兇手頭髮染成紅色,並宣稱自己是「小丑」。
作者貝拉迪本書中以西方的視角,舉了西方駭人的隨機殺人,包括模仿小丑的電影院殺人事件、挪威布列維克殺人、科倫拜校園殺人、甚至也包含九一一等等事件。
西方的隨機殺人事件,往往死傷人數更加慘重、更加驚世駭俗,因為犯案者通常使用槍枝。犯案者往往在事件後自殺,或有早有自殺傾向;也常見犯案者透過網路直播、宣告、或寄影帶給媒體等等方式,希望除了事件,本身的意圖和想法能夠被注目。
本書中認為犯案者的心理動機有兩個特徵
1. 希望能在公眾上有自我(動機、宣示)的曝光;
2. 達成「自毀」,也就是本書之中的一項小標「借警察之手自殺」。
依上述第二點來看,隨機殺人可看成另一種「自殺」的形式。從這個觀點來看,隨機殺人與自殺之間連結起來,隨機殺人就不僅只是單一或零星個案,而是現代人的整體精神困頓的呈現。
貝拉迪分析,造成整體精神困頓的社會結構面,受到主宰社會秩序的資本主義影響。我整理本書中所提到資本主義形式的影響,有以下三種:
1. 金融資本主義:金融不僅是正向投資而已,更是創造了許多投機性的金融衍伸商品,例如信用違約互換交易(CDS),正是建立在事情徹底崩壞時(例如工廠拆了、工作沒了、人死了等等),反而能得到利潤。金融將賭注放在近似犯罪的投機行為中獲取暴利,其中的絕對逐利和投機性質,瓦解了道德價值,使人成為虛無。
2. 新自由主義下的去管制化,降低投注在社會福利的資源。失去保護後,人們相互競爭,也鼓勵相互競爭。而新自由主義下廣泛的競爭文化,也植入意識層面,也就是強者可以宰制弱者。
「贏一時就好」,若在真實社會中不可能贏,但我能成為一時的贏家,那就是殺人。
3. 符號資本主義:法國哲學家布希亞(Jean Baudrillard)認為,當代資本主義已不是以「生產」作為經濟運行核心,而是以「消費」作為運行的核心。也就是說,現在經濟體系著重在如何刺激人們消費,而不是工廠要生產什麼商品。
消費也不再只是購買物品,而是購買商品中的「符號」,而媒體扮演加強這些符號的主角。媒體廣告常常引導人的潛意識慾望,透過符號的方式,促使大眾來消費。當符號取代物品時,也就是精神(感知符號)和現實(物品)之間的界線開始模糊,也讓虛擬和現實之間混淆,如同扮演小丑的犯罪者。
本書標題提到的《英雄》,也不再是傳統意義上那種勇敢、歷經困難、光榮敘事的英雄;取而代之的,作者以David Bowei的《Hero》這首歌MV為標誌,指出現代「英雄」的意義轉換,是媒體上販賣的符號擬像。隨機殺人,甚至直播或寄影帶給媒體宣告,不僅能曝光,還能夠引來大眾好奇的關注,就能夠成為在媒體上被看見的「英雄」。如同藝術家安迪沃荷所說,「在未來,人人都可成名15分鐘」。
而媒體或科技的數位革命,也深入影響到人的心理。過去,人們幼年學習語言,明白語言背後的其他意涵,不僅是透過言語,更多是媽媽(或照顧者)情感性的表達。當現代人們學習語言時,更多是放在虛擬的機器互動之下,越來越難以學習到感性,也就是對別人的感知產生同理心。少了真實互動下,同理心退縮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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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些因素影響下,造就了現代人的精神困頓,要嘛選擇賴活,要嘛就自殺,或者透過別人自殺。
作者提到印尼一種集體自殺的儀式,叫做浦浦壇(Puputan),當荷蘭人侵入峇厘島,在要攻進宮殿時,峇厘王帶領著臣民靠近軍隊。當峇厘王隊伍停下時,祭司以刀刺死王,接著臣民集體自殺。浦浦壇象徵拒絕殖民的屈服,拒絕戰敗而失去尊嚴;這樣的情境下,自殺即是一種「歸屬」的形式,如同拒絕屈服社會結構面而自殺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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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貝拉迪是義大利的馬克思思想家,本書就是典型歐陸知識份子的作品,內容橫跨哲學、政經、文化、宗教、心理等等領域,蠻多抽象的思想連結,閱讀起來其實蠻艱澀難懂,也較多抽象跳躍連結和論斷的過程。
另外,本書是以西方視角的觀點,無法完全套用在台灣的隨機殺人案件的分析上,但也有許多特徵符合,例如很多犯案者透露有自殺的意圖等等。我認為作者提供了一套博雜也有趣的思想方式,也是提供給大家另一種思考的路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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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01線報 / 深圳5月1日起,全面禁吃貓狗肉、罰款金額令人超驚訝
2020-04-02 14:53 / 撰文:何東緯
深圳,近日通過了新條例,明文規定貓狗禁止食用,售賣與食肉貓狗同屬違法,會被罰款檢控。雖然這一刀切的新政策,在微博上引起不少聲音,但對一眾愛護動物的人來說,這是一個天大的好消息。令人想不到的是,相比起香港、台灣、泰國等同樣禁食狗肉地區,深圳的罰款金額為眾多地區之冠。
隨着人們對寵物的重視度越來越高,禁吃貓狗的呼聲也在民間興起。深圳近日便正式通過法案,在5月1日起全面禁止食用貓狗。消息傳出後,各動保團體都表示歡迎,認為這是中國動物保護措施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毛孩子有IG了,來追蹤我們吧!
深圳在3月31日時,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當中明確表示,只有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等可食用,而貓狗是禁止食肉。
一直以來,內地的玉林狗肉節都很具爭議,很多人認為這是殘忍、不文明的行為。而肆虐全球的新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亦被指可能是與食用野生動物有關,因此新推出的條例,規範市民應只進食飼養禽畜,是「防範公共衛生安全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客觀需要,是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打造城市文明典範的必然要求。」
在3月31日通過法案,深圳將禁止食用狗隻。(深圳衛視深視新聞)
一直以來,內地的玉林狗肉節都很具爭議,很多人認為這是殘忍、不文明的行為。而肆虐全球的新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亦被指可能是與食用野生動物有關,因此新推出的條例,規範市民應只進食飼養禽畜,是「防範公共衛生安全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客觀需要,是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打造城市文明典範的必然要求。」
深圳人大代表李繼朝表示將進一步列出黑名單與白名單,以方便民眾認識條文規限。(深圳衛視深視新聞)
深圳市疾控中心食品安全與營養衛生所副所長劉建平表示:醫學界早有共識,沒有證據表明野生動物比家禽家畜在蛋白質等方面有優勢。(深圳衛視深視新聞)
深圳是中國第5大城市,相對比起中國其他省市,或許它不算很大,但這次立法的意義,應可激發起其他城市仿傚,產生骨牌效應。
禁吃貓狗肉地區
現時許多國家與地區,都已關注動物權益,把吃狗肉列為犯法行為。
深圳:非法食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最高可按貨值的5倍以上30倍以下處罰;如對違法提供場地或者交易服務,規定有違法所得的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以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製品名稱、別稱或者圖案製作餐飲招牌和菜譜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等。
香港:早在1950年便立法禁食貓狗肉,根據香港法律167章A22條第一及二節,任何人不得屠宰狗隻或貓隻作食物之用,亦不得售賣或使用或允許他人售賣;任何人違反上述法例,最高刑罰是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台灣:2017年4月1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對於吃貓肉、吃狗肉或其內臟等,違法者將罰款新台幣5萬元(約12800港元)至25萬元(約64000港元)。
泰國:吃狗肉最高可被判2年有期徒刑及4萬泰銖(約9400港元)的罰款。
其他如奧地利、波蘭、加拿大、瑞士及美國等,都有不同程度的禁食狗內條例。
動保團體表示歡迎
國際人道對待動物協會(Humane Society International, HSI)在收到深圳已通過條例禁吃貓狗消息後,已即時在Facebook社交平台上高興地表示,「這是重大的勝利!我們非常高興地宣布,中國第5大城市深圳,已成為中國大陸首個全面禁止吃狗、貓和野生動物的城市。非常感謝聯簽署請願的所有支持者,這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決定,將會拯救許多在中國的動物!」
雖然受到不少動保人士歡迎,但在微博上,卻有大批反對聲音,認為這一刀切立法不合理。甚至有人提出「這樣立法是喪權辱國, 用西方的強盜邏輯強奸了中華文明」、「禁止大多數人的基本權利」、「深圳公權,已被極端愛狗人士挾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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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台灣照顧生命協會、突擊狗肉販 :http://www.youtube.com/watch…
( 02 ) 中天52台為鶯歌殺狗吃狗案件不平判決發出不平的聲音:http://www.youtube.com/watch?v=QqR9VZcj_QY&feature=plcp
( 03 ) [ 東森新聞 ] 台灣啟示錄台灣安樂死真相:http://www.youtube.com/w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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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信用卡:https://goo.gl/i19uPp
( 02 ) 郵局劃撥:5008 8068,戶名:社團法人臺灣照顧生命協會
( 03 ) 台北富邦銀行 012,土城分行,帳號:6691 – 0200 - 8771
( 04 ) 素食狗場專戶:文山武功郵局 700,局號:0001938,帳號:0384451,戶名:社團法人臺灣照顧生命協會
照生聯盟總部 電話:(02) 2932 - 2236 傳真:(02) 2933 - 6967
照生聯盟總部 會址:117 台北市 文山區 羅斯福路 五段 39 號
照生會官網:http://www.lco.org.tw/modules/news/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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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下一代❗修法通過❗「加嚴、加重」打擊毒品💪
昨日立法院三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通過,這次修正重點包括,重罪重懲、遏止新興毒品的散播,重懲毒販,提高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的刑度及罰金;將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由20公克降為5公克以上,即懲以刑罰;另加重販賣混合式毒品及對懷孕、未成年人販毒的刑度,同時擴大沒收、徹底剝奪毒販不法所得。為了加速毒品列管,具有類似化學結構的物質,可於一次毒品審議程序進行審議,大幅縮短新興毒品列管時程,避免於審議通過列管前無法可罰的空窗期。
近年毒品氾濫問題已不僅是海洛因、古柯鹼、等一級毒品,最嚴重在於三級、四級毒品對社會之危害,這些毒品便宜、容易取得,藥頭早已打入校園,用三、四級毒品讓學生精神亢奮,一旦上癮,就成為一級毒品的潛在客戶。然而,面對嚴重的毒品氾濫問題,行政院只靠每四個月定期召開一次的「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完全無法解決毒品肆虐現象。
2016年開始啟臣積極推動修法、召開公聽會,建議仿效韓國針對新興毒品,採取緊急列管作法,同時檢討現行法制,針對持有與施用「20公克」以下的三級、四級毒品目前並無刑責,只有繳交1萬到5萬元的行政裁罰,以及4至8小時的毒品危害講習之規定。根據衛福部的資料,1公克的K它命1次可以讓3個人次使用,20公克等於是60個人次的施用量,過於寬鬆的規定,實在無法嚇阻藥頭殘害我們的青年學子。
昨日的修法中部分規定獲得改正,然而,過去也不斷呼籲長期施用或持有未逾刑罰標準20公克以下三級、四級毒品的慣犯、累犯,應加重處罰,又應成立專責的緝毒單位加強查緝者等訴求,仍未見政府有正面回應。啟臣未來擔任立委任內將持續努力,監督政府加強查緝,打級毒品犯罪,同時建構完整的戒癮措施,協助吸毒者戒隱治療,不再受毒品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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