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花蓮「行」不行?】🤔
花蓮被稱為是太平洋左岸的宜居城市,自然環境山明水秀,加上花蓮人共同活出一種慢活、樂活的氛圍。相信大多數人和我的想法一樣,認為漫步、散步是花蓮生活與觀光中不可或缺的活動,幸福感,在雙腿行進間生成。縣府也認同這個看法,去年11月份召開「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檢討花蓮道路環境設計,顯示過去交通路權以車本導向,未來將朝向人本導向,將路權還給行人。而今年市公所、縣政府、公路總局,也紛紛著手進行人行道及道路改善工程,不外乎是希望讓花蓮市區更安全好行。🚶♀
📽楊華美議員‧第十九屆花蓮縣議會第四次定期大會總質詢
#幸福花蓮如何更好行? ▶ https://youtu.be/pJd4Pj-y8Qo
#路口如虎口
可惜的是,要讓花蓮幸福好行,在最根本的安全上還需要更努力去確保。以行走必經的路口而言,據統計,花蓮縣今年一~四月發生3980件交通事故,原因有違規轉彎、闖紅燈、未依號誌標誌行駛、行經路口未減速慢行、未依規定禮讓車及未注意車前狀況等,上述這些違規因素都特別容易發生在路口。因此,交通事故中,約有60%是發生在路口附近。🚥
警察局也配合中央的政令,今年10/1開始在路口執行交通大執法,取締行人和汽機車的違法。透過宣導及取締確保交通安全之外,也應該要檢討我們的城市是否提供用路人安全順暢行路的條件。👮
花蓮現有多數的人行道、騎樓,普遍存有路面碎裂長草、路面不平整、盆栽路障擋路、車輛違停在人行道上等窒礙難行、危機四伏的情形,導致民眾不斷透過網路社群、標註我的名字,或是在臉書粉絲專頁留訊息、傳line群組,持續反映人行路權長期被忽略的諸多問題。😢
此外,最近台南長榮大學女大學生被姦殺的事件,讓道路照明成為國人關心的重大社會議題。我也在處理民眾陳情過程中,親眼見證花蓮市民眾屢屢反映,卻沒有得到改善的暗黑道路。道路照明不足,不是遠在台南的問題,而是花蓮近在咫尺的問題。 😱
花蓮以「#友善城市」為目標,我們致力打造的觀光城市,是讓身障者、老人、孕婦、幼兒等行動不便者都方便的全齡優質人行環境系統。因此,我在昨天議會總質詢中,建請縣長:
✅1⃣#研擬全花蓮縣改善人行環境服務機能總體政策:讓無論是公園、街角與建築間的公共通行空間,有更舒適安全、無障礙的步行系統。
✅2⃣#請縣府盤點花蓮縣所有道路工程進度並協調工期錯開:不只是縣府工程,包括中央單位在花蓮的道路工程,都應進行跨單位的協調工期、掌握進度,且應即時更新資訊,並公開讓民眾知道。
✅3⃣#辦理人本交通設計訓練與公共教育:縣府不僅應針對府內公務員進行人本交通教育訓練,也應針對縣民進行人本交通公共教育,讓更多人理解改善人行道設計、行人路權、道路品質改善的重要性。
✅4⃣#道路工程主動邀請身障或路權團體齊規劃驗收:高手在民間,無論是身障朋友、研究行人路權的團體、友善的工程技師,都對人行道改善工程設計研究甚深,建議縣府在相關道路工程驗收期,邀約人民團體或是開放給民眾參與、提供建議。
✅5⃣#改善道路夜間照明系統:要以長榮命案為鑑,盤點縣內照明不足路段,逐一改善。尤其是務必要編列工程期間暫時照明的預算,不能讓民眾在工程期間,摸黑冒險出入。
#花蓮縣議會第19_4定會 #花蓮縣議員 #楊華美 #新花蓮美一天 #縣政總質詢 #行人路權 #交通安全 #路燈照明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的網紅新竹市議員林彥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
「路口未減速慢行」的推薦目錄:
- 關於路口未減速慢行 在 楊華美 花蓮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路口未減速慢行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路口未減速慢行 在 [問題] 行經路口未減速有肇事責任嗎(車禍) - 看板LAW 的評價
- 關於路口未減速慢行 在 誠心發問,何謂「經過路口要『減速慢行』」? 明確定義為何? 的評價
- 關於路口未減速慢行 在 通過號誌路口不應該做非義務性的減速 的評價
- 關於路口未減速慢行 在 路口減速慢行讓行人恐挨罰6千駕駛傻眼 - 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路口未減速慢行 在 行經無號誌路口未減速的推薦與評價,MOBILE01、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路口未減速慢行 在 行經無號誌路口未減速的推薦與評價,MOBILE01、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路口未減速慢行 在 保險會賠嗎Ptt 網頁版- 行經路口未減速是肇事責任嗎 的評價
- 關於路口未減速慢行 在 [新聞] 台中22歲女「紅燈直直騎過去」 連人帶車被撞飛10m...掉 ... 的評價
路口未減速慢行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第三次定期會單位質詢-交通處-左右轉專用道設計問題
搞什麼道路設計⁉ 害八成的市民都違規 😱
定期會我針對新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不良的問題質詢交通處長。之所以會專注這個議題,是有次助理載著我在南大路直走就突然變成左轉道,我嚇了一大跳(當民代都很怕被說違法)。
過沒多久,就收到有人陳情相同的路段,覺得案情並不單純,一查下去發現不得了,問題可大了。
🚥 #轉彎專用道傻傻分不清楚
質詢一開始,我列舉了好幾個路口畫有「左轉指向線」的車道,讓交通處長猜看看是不是「左轉專用道」。
這些例子大多沒有「專用道」的標字,有些有雙白實線,有些沒有;有些有箭頭綠燈,有些沒有。
處長可能太緊張,回答每個例子都是專用道(我還再三確認),後來問統一規範的時候,才又改口其中幾個只是左轉道,不是左轉專用道。
🚥 #究竟專用道有沒有統一規範
處長表示:嚴格來說,左轉專用車道是要搭配左轉專用號誌和獨立時向;如果沒有左轉燈,那只能叫作左轉車道。
規劃上有一個原則,直行車輛總數的百分之十五如果是屬於左轉車輛的話,那就要設一個左轉車道。
而專用車道是讓你左轉的時候可以停留的車道,但是呢,是不是有配合號誌,是另外一回事。
不過呢,只要是劃有「左/右轉指向線」的車道,不論是屬於專用道或是轉彎道,都不可以直行,只要駕駛人直行都算違規。
(經查,處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你以為的直行不是直行
新竹市的道路設計有個很大的問題,很多路口都是直行走一走就突然變成左/右轉(專用)道。
像是上面說的南大路x公竹路,還有光復路二段x金城一路、建中路,以及公道五路三段x舊社大橋、食品路x西大路等等,不勝枚舉。
走一走變轉彎道問題可大了呢!
如果沒有提前在轉彎道提醒駕駛人的話,很容易到路口才發現,緊張怕違規占用才急著變換車道。
幸運的話,後方沒車可以來得及換,來不及就會違規跨越雙白實線(禁止變換車道線),可罰 600~1800,最慘是如果不幸擦撞到後方車輛,造成交通事故,通常要負全責。
🚥 #這不是陷阱什麼是陷阱
其中我認為問題最大的是西大路地下道出來和南大路的交叉口,我在現場看的時候,幾乎有八成的人都在該左轉專用道直行,所以我很好奇警察局裁罰的標準。
警察局長表示,只要在左轉專用道或是左轉道直行就是違規,要罰 600-1200(正確其實是 600-1800)。
我特別追問:即使是上面提到的南大西大路口,只要有人檢舉 八成的人都要受罰,是不是這個意思?
警察局長:沒有錯。
我的天呀!交通處長和警察局長在議場上毫不猶豫都認為八成的人都違規。他們都不覺得這樣的道路設有問題嗎?根本是意圖使人違規、掉入陷阱!
(經查,警察局長的說法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所出入,文末補充。)
🚥 #偏心式轉彎車道才是根本解方
路口如果沒有設置轉彎車道,往往遇到有車輛要轉彎,就會擋住後方的直行車輛;被擋住的車輛想往外切,結果又卡住隔壁車道的車,造成兩線道的行車效率,有時候剩不到一線道。
即使有設置轉彎車道,但如果沒有偏移或是提早告知,就很容易發生上面說的,直走開一開變轉彎道,影響行車動線和交通安全。
為了改善上述的狀況,有愈來愈多的縣市開始在推動所謂的偏心式轉彎車道,通常都是在有分隔島的主幹道上,像是新竹市的光復路二段。
但其實沒有分隔島,也可以利用標線劃出偏心式的左轉道。像是台中市的民權路和市府路口,只要將分向限制線(雙黃線)畫成有彎度的,就可以讓路段的頭尾都有偏心式的左轉道。
🚥 #市府應全面改善竹市左右轉專用道設計
在質詢的最後,我向交通處長提出下列三點訴求:
1⃣ 制定一致的行車方向專用道設置標準
2⃣ 提前告知駕駛人前方為左/右轉(專用)道
3⃣ 廣泛運用偏心式左/右轉車道,並以北大路和南大路為先行試辦路段。
感謝處長承諾會全面來檢討改善,也提到目前北大路和東大路都有在辦理偏心式的左轉道。至於南大路的部分,因為有國道客運在行駛,轉彎需要比較大的空間,所以還需要再評估。
未來我會持續來追蹤改善的情況,也歡迎大家留言反應新竹市還有那些左/右轉道應該要改善。
#第三次定期會質詢
#路口改善 #交通安全
#偏心式轉彎道
===
📂「行車方向專用道」相關規範: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 第 62 條:
車道遵行方向標誌,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使用車道應行駛之方向。懸掛於該指定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本標誌應以一標誌面管制一車道,同方向車輛能同時看到管制各車道之所有標誌面為原則。
本標誌得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及「指向線」使用。
📍 第 164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左彎專用」、「右彎專用」、「直行專用」。
📍 第 176 條:
行車方向專用車道標字,設於接近交岔路口之行車方向專用車道上,得視需要配合禁止變換車道線使用。用以指示該車道車輛行至交岔路口時,應遵照指定之方向左彎、右彎或直行。
本標字為白色變體字,自該專用車道之起點開始標寫,標字之前方應標繪指向線,每隔三十公尺標繪一組,連續至交岔路口。
📍 第 188 條: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車輛須循序前進,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
📍 第 213 條:
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之應用原則如左:
一、與單行道相交之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指示車輛遵行方向,避免轉入單行道逆向行駛。
二、道路某些方向受到管制,或實際上不能行駛時,其交岔路口號誌宜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遵循方向行駛。
三、交岔路口進行早開、遲閉等號誌運轉時,可以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使在早開、遲閉時段中,僅有部分方向車輛可以行駛。
四、交岔路口准許紅燈右轉,或進行多時相號誌管制時,可增設箭頭綠燈,或以多向箭頭綠燈替代圓形綠燈,指示車輛行進方向。
#專用道應該怎麼判斷
綜合上面幾條,完整的左轉專用道應該要有:
1⃣ 左轉專用道字樣
2⃣ 左轉指向線
3⃣ 禁止變換車道線
交通處長說的「行車管制號誌箭頭綠燈」反而不是必要的條件。
📂 違規裁罰標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真的八成的人都會被罰嗎
按第七項,就法規的解釋,應該在「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直行才會被罰,究竟在交通處長說的(非專用)左轉道直行,警察能不能罰,恐怕有所爭議。
⚠ 溫馨提醒:
按第二項,在有左轉專用燈的路口,只有左轉專用燈亮了才能左轉,燈未亮就左轉會被罰。
按第四項,在設有左/右轉(專用)道的路口,如果不在該車道左/右轉,會被罰。
路口未減速慢行 在 誠心發問,何謂「經過路口要『減速慢行』」? 明確定義為何? 的推薦與評價
一、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十五公里以下。 · 二、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 · 三、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 ... ... <看更多>
路口未減速慢行 在 通過號誌路口不應該做非義務性的減速 的推薦與評價
所有守法的駕駛就怕一句“應注意未注意”。 法律上的減速慢行定義是有情況就要停下不能撞擊,煞不住代表車速過快,就算煞住了 ... ... <看更多>
路口未減速慢行 在 [問題] 行經路口未減速有肇事責任嗎(車禍) - 看板LAW 的推薦與評價
1.事發經過:我騎摩托車在幹線道上,在沒有燈號的路口,被從巷子出來的車輛撞倒,
倒地後,下半身痠痛無法起身,對方下車查看,卻不願意幫忙報警與叫救護車(認為不嚴重
),後來是我自己報警叫救護車,進急診後發現骨盆骨折並有出血,進加護觀察後住院幾天
後出院。車子有損傷(約5000元),傷勢為骨盆骨折、休養三個月。
2.車禍的巷口有台違停的小貨車(地上紅線及黃網格),初判表上為
(1)撞我的:支線應禮讓幹線道
(2)我:行經無號誌燈號路口應減速慢行
(3)違停車輛:禁止臨時停車處不得臨時停車
目前已先向撞我的保險公司請領強制險(只有醫療費),本打算在傷勢穩定後向對方討論
車損及工作損失的部分,但這幾天收到車禍鑑定開會通知,想請問在會議上我有甚麼特別
要注意的嗎?(目前不知道是誰提出鑑定申請的?)
問題:
1.在會議上我可以主張因被違停車輛遮蔽視線,所以沒看到有巷子嗎?
(車禍發生後,違停車輛的車主就把車開走了,所以警方開的現場照片並沒有違停車輛
,初判表上是用監視器判斷的,GOOGLE地圖上仍可以看到違停的狀況,我可以截圖後
呈現給委員看嗎?有幫助嗎?)
2.行經路口未減速會有肇事責任嗎?(我未超速)
3.會議上在陳述時我有甚麼要注意的呢?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8.41.2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85269907.A.D76.html
※ 編輯: littleboo (180.218.41.223 臺灣), 05/28/2023 18:33:55
加上貨車較高 且有遮雨棚、植栽等遮蔽物
謝謝你的提醒~下次好好注意> <
※ 編輯: littleboo (180.218.41.223 臺灣), 05/29/2023 03:28:50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