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有人冒用滑雪協會的名字放假消息說叔叔沒有選手身份。
根據國際滑雪聯盟 FIS 網站查證,
Perry叔叔/文彥博/Wen Yan Bor 從2008到2015年間以 Chinese Taipei 選手身份參加國際滑雪比賽無庸置疑。
謠言止於智者,請大家幫忙傳出去,為台灣選手加油!
「9130000」,這麼多年來,這一組數字,我記得比自己的身分證字號、護照號碼、電話號碼還熟。為什麼?因為這是我在國際雪聯FIS上的選手編號。
從2008年12月19日到2015年9月12日,七年之間,我帶著這組數字,征戰了大大小小共計十三場比賽,飛過了四大洲,參加過亞洲盃、世大冬運、洲際杯、世界杯、世錦賽。為此斷過兩根肋骨,肩膀與手肘脫臼各一次。至於腦震盪之類的小傷,出現的次數更是族繁不及備載。募集了上百萬的訓練經費,也花掉了幾乎一樣多的醫療復健費。的確,我在世界杯的成績很糟,甚至敬陪末座過,但我選擇一次又一次的再戰。為什麼?因為當我看到「TPE」甚至是「Taiwan」這個名次出現在國際賽事時,內心湧現的那股激動與自豪,無可取代。
「Perry叔叔以代表台灣為榮!」
所以,你們要怎樣污衊我在滑板選練營的所作所為,基於保護年輕選手的考量,我可以忍耐不出聲。
但,污衊我曾經代表台灣在國際滑雪賽事上做出的貢獻,我不能忍。
針對號稱《中華民國滑雪協會 聲明稿》的黑函中,做出的五點不實指控,我有以下聲明與打臉 5 combo,請大家細細聽來:
關於新聞媒體報導文彥博先生在滑輪溜冰協會擔任訓練營總召一職,並打著「滑雪前奧運國手」名義,造成社會新聞事件,
此對本會名義及社會觀感造成嚴重影響,本會為端正此歪風,在此對文先生提出嚴正聲明與譴責:
1.文先生從未登錄於本會所屬國際滑雪總會選手身份,何來本會滑雪選手資格,在此聲明。
(Yan-Bor Wen / FIS Code 9130000 / TPE / 1985/04/21,出賽日期2008/12/19-2015/09/12)
打臉First Hit:我們都說,活在如今這個年代,上網Google已經是連小學生都拿手的本領了。但真是如此嗎?叔叔以後可能要對此打個問號了,因為撰寫這篇黑函的人,疑似不具備最基本的網路搜尋能力。就算打不出我的名字,只要到國際滑雪聯盟FIS的官網搜尋「TPE/SB/男子」,就能輕鬆找到有史以來代表過中華台北出賽的五位台灣選手名單。然後,只要會拼音,很容易就能看出我是當中的哪一位。
2.文先生從未代表本會或我國參加任何國際競賽(包括冬季奧運會,亞洲冬季運動會),何來冬季奧運選手資格,在此聲明。
打臉Combo 2:同上,要特別澄清一點,叔叔本人從不曾對外自稱「冬季奧運選手」。也許自打臉是某些人的愛好,但真的不是我的興趣。我在選手時代,曾經參加2013年1月18日在加拿大舉辦的世界錦標賽,以及2013年3月16日在捷克舉辦的世界盃,而兩者都是2014年索契冬季奧運會的資格選拔賽──我曾代表台灣參與「冬季奧運資格賽」,此乃鐵錚錚的事實。
3.文先生未持有本會滑雪教練資格,也不是本會滑雪國手,長期對外打著本會滑雪國手身份,此舉對本會名聲造成多次傷害,本會對此提出嚴重譴責。
打臉Combo 3:滑雪國手的事情不須再多言。的確,叔叔本身並未持有中華台北滑雪協會所發行之教練資格證,僅受邀在2011年於北投捷運總站為協會指導員專講國際賽事及規則,並在2012年的雪季,擔任協會在日本長野志賀高原舉辦的進階指導員訓練活動中的Freestyle訓練官。
或許這麼說很刺耳不中聽,但我必須誠實地說:中華台北滑雪協會並非國際滑雪指導員協會ISIA的會員。持有協會所頒發之教練資格證,無法對我在國外的訓練和教練工作帶來任何實質的助益。
4.文先生發生此次社會新聞事件,新聞媒體未增對本會加以採證證明其身份,即以文先生臉書資料提出「滑雪前奧運國手」乙節,嚴然以對本會60餘年努力經營推廣滑雪運動造成嚴重傷害,對其提出譴責與惋惜,亦請媒體朋友給予端正,證明本會清白。
打臉 Combo 4:發表一篇文章,不管是要證明清白,還是要抹黑別人,都請多做功課,好嗎?
5.文先生於3周前委請滑輪溜冰協會至本會申請國手資格,已被本會給予嚴正駁斥其身份及用心不正,並告知滑輪溜冰協會小心謹慎,果然不出所料,今發生此事件實屬體育界之憾,對此深表遺憾。
打臉 Combo 5:三週前,我確實曾經委託滑輪溜冰協會的工作人員,協助我向滑雪協會申請「世界盃參賽證明」。我的目的是什麼?是為了獲得有效的證明文件,用以申請參加國際滑板裁判講習、國際競技賽事相關課程等等。無論是在滑雪領域或滑板領域,我一心期盼貢獻所長,參與能給台灣體壇發展帶來幫助的進修課程,何來所謂的「用心不正」?
以上,Perry叔叔在此鄭重聲明。謝謝大家。
身分證號給別人會怎樣 在 余筱菁 客家好妹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被搜索了/被臨檢了/我要下車嗎?】
這是最近很可愛的客委會李主委 #之前發生的事件,但因為上週的中和警方事件,我希望社會大眾可以一起思考一下,到底警方執法的界線為何? 是否身為普通民眾也可以隨時被臨檢?被臨檢/搜索時,我能做些甚麼?
警察職權行使法:為規範警察依法行使職權,以保障人民權益,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
全,特制定本法。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清楚說明,警察對於查證身份有其規定,即使有一點執法上認定的彈性,但仍有一定規範在。
警察popo可以做的:
1.攔停
2.詢問基本資料
3.要求出示身分證等等文件
4.#如果有明顯攜帶武器 等傷人的物品,可以檢查身體及攜帶物品。
5.檢查引擎、車身
6.要求駕駛進行酒測
警察popo不能做的:
1.民眾無明顯武器的狀況下,要求搜身。
2.沒有搜索票但要求開車門看一下
3.要求你下車,要搜車
我們遇到警察要搜索時能做的:
#說出我不同意搜索
人渣建議:在臨檢當下,可先撥打110,確認對方身份。(以下個人意見:撥打110,可先請攔檢警員報編號,並且110當下請接電話的警員做錄音。)
綠黨Zoe律師的意見:
1.下車後立即鎖車門並遠離車門
2.如果警察popo持續要看車內或是搜身,就拿起手機錄影。
3.如果不幸被警察popo帶走多加了解,那就用手機一邊錄影或錄音,帶走後在警局或任何地方,都不可以簽任何同意書,或蓋手印。
4.警察popo不給離開,一樣錄影跟錄音。
【同場佳映警械使用條例內容:】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42
-----第 4 條-----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
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脫逃時。
四、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航空器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危害或脅迫時。
五、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
六、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
七、有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形,非使用警刀、槍械不足以制止時。前項情形於必要時,得併使用其他經核定之器械。
無論是攔檢、搜索、使用警械皆有其規範,警察很辛苦,但就因為很辛苦,更希望警察popo於勤教時,在傳承經驗的時候能夠有法治教育的精神,保護自己也維護民眾應有權益。
【人渣文本內文:自由主義者會批判「給警察檢查一下又不會死」的這種看法,認為這類意見缺乏對人權的認知。但相對來講,這種意見也突顯說話者對「便利性」的看重。自由權的擴張,的確可能帶來「不便」,甚至是更多的風險,你願意承擔這種風險,別人可能不願意承擔。
體諒員警執勤辛勞,當然也很重要,但如果有些員警看來就眼神閃爍,不像善類呢?誰來盤查他們?穿個制服就是警察嗎?我怎麼知道他們不是cosplay警察的問題人物?立刻隨手撥出110確認?】
落落長講這麼多,歡迎大家一起討論,一起讓台灣更好。我們希望台灣往更安全的方向去,
法治國家/法盲國家僅僅一線之隔
台灣要一起更好
#綠黨
人渣文本專欄:給他們盤查一下會怎樣?
https://reurl.cc/Y189jx
身分證號給別人會怎樣 在 對我說髒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突然懂了陳奕迅》
請你在Spotify或Apple music找出一張陳奕迅的專輯,一邊聽歌,一邊聽我追憶一段班爛霉綠的陳年往事,《反正是我》、《黑白灰》、〈富士山下〉……歲月如歌,音樂串流,旋律漫如流水將我們蕩回21世紀的第一個十年:九一一恐怖攻擊、伊拉克戰爭、阿富汗戰爭、南亞海嘯、金融海嘯……外面的世界翻騰洶湧,唯獨我們,星沉海底於電腦MSN對話框裡,CD放入光碟機,戴上耳機,安安靜靜地聽著歌。
柴米油鹽醬醋茶,都說庶民生活開門七件事,然而在這十年之間的每一個清晨,睡眼惺忪的我們都是從打開電腦開始。Windows開機音效奏響,電腦螢幕漸亮,查看Hotmail、IE瀏覽器讀中時電子報Yahoo新聞和明日報個人新聞台、MSN輸入電郵帳號密碼,畫面彈出對話邊欄,紅紅綠綠的保齡球小人軍團竄出來,紅色是離線,綠色是上線。登登登,這邊誰誰誰詢問工作進度,登登登,那邊某某某又問昨天晚上順利回家嗎,有宿醉嗎?辦公室裡,誰都是堅守各自工作崗位,隱匿電腦螢幕後面,說老闆壞話、議論同事八卦。
MSN,或者我們應該謄一遍它的全名以示尊重,Windows Live Messenger,它是微軟開發的即時通訊軟體,維基百科記載,它存在於1999年到2013年,鼎盛時期,其用戶高達兩億四千萬,說它是地表上最強即時通訊服務也未嘗不可。屈指算算,MSN陽壽十四載,我們等於和保齡球小人軍團風雨同路過一整個時代。十年之間,外面的世界確實發生很多事:台灣首次政黨輪替、SARS蔓延、首次同志遊行、高鐵通車……然而我們不出門,我們宅在電腦面前,登錄MSN,就和整個世界連線,我們困在小小的對話框裡,議論三一九神祕兩顆子彈、哀歎張國榮跳樓、碎嘴《壹週刊》每週三封面周杰倫蔡依林侯佩岑的分分合合、討論「康熙來了」小S又鬧了什麼笑話、傷感《FRIENDS》和《慾望城市》的終結,是啊,Monica和Chandler就要同居,Rachel要跟好姊妹分離,雙姝相擁,說:「It’s end of an era!」所謂往日年代無限美好,美好的並非年代,而是它的一去不復返。
負笈紐約的同學、到峇里島Club Med工作打工的百視達前同事、嫁到日本的姊妹,MSN裡咫尺天涯,千山萬水統統收納到鍵盤裡面來。好友名單裡面,除卻遠方同窗故交,還有未曾謀面,最熟悉的陌生人。十年之間,每個人都有兩個MSN帳號,至少兩個,白天談公事,晚上做壞事。白天辦公室的飯黏子和蚊子血,入夜之後,都變成了床前明月光和心口上一顆硃砂痣。
「有地現約不囉唆」、「泳褲曬痕優哥找地」、「內湖大直尋找木柵深坑」……手機廣告詞有云「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或者不妨把這華麗辭令簡化成「科技始終來自於性」,一切都是性欲使然。網路頻寬需要更寬,硬碟容量需要更大,乃D槽已然容納不下Emule下載的每一片真崎航跟菊池智也,CPU需要升級,乃是電腦再也跑不動那些淫欲橫流的癡漢電車。「喉嚨很乾,所以愛上你的吻。嘴唇需要覺得,曾被誰期待過」,那十年之間,戀愛的次數尚未多到足以領悟出「給欲望找個對象,本質上都是一樣」,性和愛,跟英文介系詞in、on、at傻傻分不清的結果,就是我們在雅虎奇摩交友或無名小站,疲於奔命地為每一株芳草和鮮花簽心換禮物。
交友編號,M1270076。暱稱,假面超人的告白。點閱指數,31622。性別,男。人氣指數,38。友誼指數,392。居住地區,上海。身高,176。體重,68,非會員只能精心挑選三張照片表達自己,在游泳池畔的躺椅假寐、火車靠窗聽MP3、一個人在帕米爾高原拍照留念,「每張相片只看到你的微笑,你只能活得像一句廣告。」
每一個欲望過的對象,都迫不及待地哄進MSN告白和獻媚。在這個新世紀的福音軟體裡,內向的人可以用文字精準地表達自己,再詞不達意,用滑鼠點選表情符號,撒嬌、大哭、眨眼睛或吐舌頭,每個孤獨患者都是K歌之王。
或者換過照片了,或者對話框裡對象圖片還顯示為一隻大頭狗、一顆排球或一朵鮮花,我們和每一個陌生人在每個落單的週末夜晚竊竊私語,而因為未曾謀面,這樣的關係更訴諸我們的想像力,「愛是妒忌,愛是懷疑,愛是種近乎幻想的真理」,新世紀的二次元人際關係,想像與想念同義,對我們這種想像力過於泛濫的妄想者,要經營一段虛擬親密,都是極其危險的一件事。
asteroid0907@hotmail.com,我的MSN帳號,0907並非身分證上的生日,而是註冊帳號的那一天。破產的航空公司妄言自己是雙子座,內心柔軟需要溫暖,降生網路世界的落土八字位於處女座,多疑、多慮,多彆扭,感情生活全是自找苦吃的內心小劇場,譬如和男孩A的那一齣。
都忘了男孩A是怎樣擁有我的MSN了,大抵是某個身體漲潮的夜晚,UT聊天室或勁爆薔薇留言板等不三不四的網站勾搭上了,交換了MSN,你住哪?多高?多重?你有多想要?確認過訊息,聊了幾句,強硬的欲念軟下來了,沒有那麼想了,想找個推託之詞下線,其時,MSN有個功能,可以顯示目前正在聽的歌,螢幕這邊,我在聽陳奕迅,網路那頭男孩A說了一個笑話:「香港男孩和台灣女孩在陳奕迅的演唱會上相遇相知並迅速相戀。而一星期後兩人已在機場告別,男孩參加了無國界醫生要去非洲原始部族工作。臨行前,他送女孩一個音樂盒,裡面的曲子是〈明年今日〉。男孩說到時候我會回來,一年後男孩回國,女孩已嫁人。女孩對來找她的男孩說,對不起,我以為你是要我等〈十年〉。」
「要去洗澡了,掰~~」鍵盤上打好的字還未送出,聽聞笑話,整行字刪除,改成了「哈哈,如果舊情人狹路相逢,音樂盒裡的曲目是〈好久不見〉可能也是同樣的災難。」
該發生的沒有發生,聊了一個晚上的陳奕迅,「一個人失眠,全世界失眠」,喜歡黃偉文心有林夕,可以是朋友,此後,上線見著面,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天,聊最近看了什麼電影、讀了什麼書,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時間一久,也是會有這樣的對話:「你覺得我可能吃得到你嗎?」「你覺得你可以很長壽嗎?」「那我懂你的意思了。」
有些人的路數是這樣,開黃腔、耍曖昧,但我們也沒有拒絕的意思,「一時進,一時退,保持安全範圍」,那是失敗者的感情遊戲,「愛讓我們虛偽,我得到於事無補的安慰,你也得到模仿愛上一個人的機會,殘忍也不失慈悲,這樣的關係你說多完美。」
萬一對方真的是那個對的人呢?網路那頭分明是挑逗:「如果多了一張陳奕迅中山足球場的門票,你會不會跟我走?」門票早就秒殺,哼一聲,說我不會受騙的,但內心不可能沒有動搖,網路那頭不經意地說假日會去看北美館雙年展,自己不爭氣地出現美術館,「聞說你,時常在下午,來這裡寄信件。逢禮拜,留連藝術展,還是未間斷。何以我,來回巡邏遍,仍然和你擦肩,還仍然,在各自宇宙,錯過了春天。」
其中,還有這麼一次,網路那頭說:「幹,好硬,好想好想好想你喔。」也許都喝了酒,也許因為星期六的晚上身心健康的青年太不甘寂寞,色情的對話最後變成「我在MOON HOTEL,不見不散。」查了一下對話紀錄,那對話,隔天醒來再看都覺得太低級不忍再提,而那應該也是最後幾次交談了。那時候,iPhone被發明了,臉書問世了,推特噗浪正在浪頭上。蕙質蘭心的前同事喟歎「戲劇可以高收視輝煌作終,綜藝節目總在最黯淡的時刻退場。」MSN,無異於綜藝節目,「康熙來了」、「我猜我猜我猜猜猜」之類的節目,開頭美好,結局潦倒,MSN上頭蛛網般盤根錯節的人際關係也是一樣,紅色的,綠色的保齡球小人軍團,封鎖的,愛過的,都散了。
男孩A並未跟著手機的汰換,進化到新的社群網站,十年對話的暗潮洶湧僅存一個微不足道的txt格式文字檔。檔案中最後一次對話,他問:「那個晚上,你沒去吧?」「我又不是傻了。」「哈哈,我也沒去。」「我去開會,再聊。」對話就此結束,那個「我去開會,再聊。」之前本來還有一大段文字:「那個晚上,我騎著機車出現在旅館對街,心跳得很快,呼吸一陣急促,我得一邊抽菸,一邊聽MP3讓自己鎮定下來,耳機那頭是Eason唱著:『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你不屬於我,我們還是一樣,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還可以問候,只是那種溫柔,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不知為何,聽著聽著,突然很想哭的衝動,眼眶熱熱的,我必須快離開那邊,摩托車油門一擰,騎走了。」
心聲打成了文字,凝視幾分鐘,覺得難堪,還是刪掉,改稱:「我去開會,再聊。」但心裡是一聲歎息:「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明白我的眼淚,不是為你而流,也為別人而流。」
圖:徐至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