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國際身心障礙者日」
身障者求援 常換來痛心的冷漠
鄭國成/瘖者、大學助理教授(花縣壽豐)圖為示意
適逢十二月三日國際身心障礙者日,國內有誰調查關心「身障者幸福指數」?執政者是否自省有何建樹?身健者究該如何正視此議項?
筆者從小學到博士求學時期,幾番因聽障問題據實發出求援,換來卻是痛徹心扉的冷漠回應:「他們有欠你嗎?你聽力不好是老師、同學的責任嗎?」「你有沒有想過:殘障福利制度對一般人而言也是霸凌。」「是你要想辦法融入制度,不是去改變制度。」
去年十月,台南發生高工聽障生無端遭受同學巴頭掌摑,嘲諷娘親是否智障事件,諸君可知我小六曾被同學從後突擊脫褲露鳥?相關單位迄今對校園學習環境改善多少?往昔我曾遭英文老師當眾指責:「你是拉下全班月考平均分數的害群之馬!」莫言我記仇,當下公然遭辱窘迫之痛,是至死方休啊!
即使學生完整表述需求,後果多是緩不濟急或石沉大海;或有下文,卻遇執行者陽奉陰違,徒呼負負!筆者曾花費廿餘年奔走呼籲:「必修科必須符合人性」,好不容易遇到開明教育部長蔣偉寧,因其母罹患老人性後天失聰,頗能感同身受聽障之苦,未久發文各校:不得對聽障學生強制外語必修,然風行未必草偃啊!
如今我為人師表,教學生涯中曾教過兩位全盲學生國文課,深切體會視障生缺乏「唇紅齒白」、「藍天白雲」、「透明」、「混濁」、「漸層」等顏色、物性之概念;其餘肢障者、腦麻者、地中海貧血症者之於體育課,何嘗不也充滿顛躓坎坷?身障學生面對「聽健教師以自我本位教學」、「聽健同儕以自我認知溝通」情境之苦悶,豈是生理健全家長、職掌教育大權者所能知曉?
社會亦缺乏友善環境,以新版身心障礙證明卡為例,較諸舊卡少了「障別欄」。然而聽語障者、地中海貧血症者…外觀好手好腳,常在辦事交涉時被人用狐疑眼神端詳半天,這種尷尬局面是誰製造?透明口罩不是已研發製造嗎?怎未推行車站、醫院、銀行、學校…第一線人員配掛?解決此事究竟有多困難?
試問:《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已久,各公家機關光是進用身心障礙人員法定人數可有落實?再如:若非先前發生台大學生陸續跳樓事件,政府會主動關心學生與諮商師比例嗎?再則:筆者去年七月曾於民意論壇發表《先檢討稽查逃票制度吧》建議台鐵改變制度,然我迄今仍然飽受睡夢中被拍醒之驚嚇!
身障者其所以會求援,無非希冀改變現狀,移除荊棘;其所以不求援,莫非對僵化制度說了白說而心灰意冷!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在 ※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http://pnn.pts.org.tw/ ※ 公視新聞網:http://news.pts.org.tw""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新的制度、從2007年上路後,就規定民間公司需按這比例進用身障勞工,不過社會福利團體發現,新制實施至今,每月仍有3000多個用...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進用人數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10/13~109/10/19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徵聘行政助理公告
◆用人單位:人事室
◆名額:1名(得置候補2名)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2.具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定額進用之人員)。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1.研究獎助生進用、薪資及團體保險相關業務。
2.技專校院資料庫研究獎助生資料填報。
3.辦理獎助生團體保險及保費繳納。
4.專、兼任助理、臨時工進用資料審核。
5.專、兼任助理、臨時工薪資、保費出勤紀錄審核。
6.計畫專、兼任助理(含臨時人員在職、離職及服務證明開立)。
7.進用人員暨保費系統資料維護更新。
8.預估人事室生活助學金與用人費用。
9.請購人事室工讀生薪資。
10.人事室會議通知及會議資料整理。
11.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管理及待遇:
1.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新進人員須經過3個月的約僱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負責評估工作能力及整體表現,試用合格後始得正式約僱。試用期間經評估不適任者,由用人單位主動簽會人事室通知隨即停止試用。
2.待遇依本校「約用聘僱(約僱)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規定支給:
新進人員以行政(技術)助理1級223薪點27,805元起薪。
3.本校僱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工作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應徵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09年10月19日前,依序檢具下列資料:(1)本校報名表(必檢附,如附件)(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必檢附,需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資格始予採認)(3)各類型考試、測驗或專業訓練合格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4)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掛號郵寄至本校-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應徵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所附本校報名表務請書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合則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惟於徵聘作業完成後,甄聘結果將公告於本校人事室網頁;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3.若公告期限截止,報名人數未達徵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名額者,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4.候補名額之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未獲錄取且未附回郵信封者之個人資料,將於此次甄選完畢後併予銷毀。
6.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2)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3)本校人事室網址 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4)「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www.taiwanjobs.gov.tw/點選「找工作」。
(5)「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點選「找公司」。
7.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12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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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進用人數 在 獨立評論在天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台灣現行法律規定,凡是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就必須雇用至少1名身心障礙員工。從社會公平的角度,這是對障礙者的保障,不過也不乏公司抱怨,就是找不到工作能力符合的身心障礙者,怎麼辦呢?
或許,先有以下兩點認知,在進用身障者的時候會更清楚該注意與掌握哪些事:https://bit.ly/3hI7Tqu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進用人數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更多新聞在 ※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http://pnn.pts.org.tw/ ※ 公視新聞網:http://news.pts.org.tw""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新的制度、從2007年上路後,就規定民間公司需按這比例進用身障勞工,不過社會福利團體發現,新制實施至今,每月仍有3000多個用不夠額的人數,其中沒依法雇用身障者的企業,很多都是有名的大公司,他們每月甘願繳好幾百萬的代金,也不給身障者工作機會。
身障朋友找工作不容易,好不容易在2007年七月,「身障者權益保障法」新制通過,規定67名員工以上民營公司,需定額進用1%身障勞工,但截至去年九月止,仍有將近1500家公司,不符規定,社福團體直接點名不足額進用的科技龍頭。
不少公司,寧願繳代金,也不願雇用身障勞工,第一名不足進用的公司台積電,每月繳代金高達330萬,第二、三名的友達和聯電,也繳了一百多萬,社福團體認為,知名上市櫃公司,卻沒帶頭盡到社會責任,也讓身障者找工作常碰壁。
就算身障權益保障新制上路,每月仍有3000多名未足額進用人數,社福團體除了呼籲企業要發揮社會社責任,政府也擬定解決方案,給予身障者工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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