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師,給個說法吧?!】心理人的文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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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工作者的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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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工作者無法「隔空抓藥」】
每當心理相關議題的講座結束,台下的聽眾舉手發問,請講師回應他們自家孩子或是自身所遇到的疑難雜症,往往被心理師或精神科醫師講者委婉地回應說:「很抱歉,我真的無法「隔空抓藥」耶。沒有經過詳盡的評估,單就幾句話,我很難判斷您的狀況是怎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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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無論是心理師還是精神科醫師,我們無法光憑一小段話就來判斷這個人怎麼了,他是否有某些精神疾患或人格疾患的傾向,並且對症下藥說我們可以怎麼做。但,我發現每當社會發生重大案件,或是引人注目的事件,開始就有心理工作者會在電子媒體、公開的網路頁面「分析」事件的男主角女主角是怎麼回事,更甚者文章裡面還引用了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 第五版( DSM-5)的部份內容,暗示著新聞主角們可能有什麼人格疾患。而這樣去脈絡化的論斷,似乎越來越盛行,卻少有人提出質疑。在可能是美其名為大眾心理衛生推廣教育的包裝上,卻很有可能誤導了社會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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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媒體或網路中「分析者」與「被分析者」權力位置的不對等】
日常生活的人際互動或是心理治療的過程中,我有時會這樣說,「我對你的了解也有可能是有偏誤的,因此我需要你來幫我核對,我所說的有沒有錯,如果有的話請你告訴我。」但如果今天心理工作者是從電子新聞媒體所獲得之資訊,我們是幾乎不可能做到這樣。新聞主角的名字可能是被隱匿的、主角可能已經死亡、主角可能根本不知道他被這樣評論、主角不願意回應或是其他我們沒有預期的情況。好,我想說的其實是嚴格說來這是一個不對等的關係,一方被分析、被評論、被當材料,但另一方卻無法在同一篇文章、同一個平面來回應,即便被誤解了、被扭曲了,也困難為自己說什麼或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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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師你給個說法 vs.評論的界線】
當明白這點 ,就可以知道,身為一位心理工作者,你如果要針對一個新聞事件當事人的心理狀態做評論,是需要小心謹慎的,而不是套套哪個心理學理論,或是貼貼DSM某段關於某個人格疾患的章節湊成一篇文章就可以的。粗糙的評論,並無益於心理衛生的推廣,反而有可能會誤導大眾,讓民眾自己對號入座,以為自己就是某某疾患,加深對身心疾患或人格疾患的刻板印象。心理與精神專業工作者有推廣心理衛教觀念的需求,有在新聞媒體曝光的需求,但在此之前真的先要有基本的專業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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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這不容易,當引人注目的新聞發生,它之所以引人注目也是因為它引起了人們很多情緒,無論是憤怒、悲傷、困惑、焦慮。民眾需要一個解釋,一個理由,他們會期待心理專業工作「給個說法」,說說你認為為什麼會有這樣( 慘絕人寰、匪夷所思、令人悲痛.....)的事情發生,多數的人們總需要一個理由才能「安心」,再來就是如果這個新聞事件是我們不希望發生的( 災難、創傷......),說說我們可以怎麼做來防範於未然,讓這些事情不要再發生,說說在這些我們不喜歡發生的事情發生後,我們還可以怎麼做來安頓我們自己。大眾需要一些相關的資訊、知識來平撫被新聞事件激起的負向情緒。那我們要怎麼拿捏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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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寫文章某種程度就如同為人,每個人的個性不同,不能用同一標準而論,但我歸納以下二種不同的評論、分析方式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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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評論「議題」而非「事件」】
針對事件所帶出的「議題」而非針對「新聞事件」本身做評論,拉到議題層面來討論的好處是,這麼做拉高了討論的層次,避免侷限於單一事件,而是我們從這個社會事件中看到了哪些平時沒有被注意到但卻很重要的議題。例如:校園性侵、家庭暴力、性別平等、兒少權益、自殺防治等等。震撼人心的社會事件激起的除了是人們的情緒,這些情緒也可以構過心理專業工作者的書寫,轉化為對於社會議題的關心,心理工作者可以在這個時候給予適當資訊來讓讓社會大眾有機會理解這些與自身不同的社會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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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從評論「事件」中「社會系統」下的個人】
這種評論方式是針對「事件」中的「社會系統」,並非「個人」,而是如果今天這個社會事件、新聞事件是一個悲劇,那身為社會系統中的一份子每個人可以做些什麼,每當提到「社會系統」、「社會安全網」很多人直接聯想到「社工」,然後怪罪社工,那是我不樂意到的,那種怪罪絕大多數的時候根本就只是想要找一個替罪羔羊,因為當有了替罪羔羊,當有了被指責的對象,人們的心裡會好受些,但如此並無益於社會。可以取代的方式是,讓賦權予社會大眾,他們也是社會系統中的一部分,他們可以各自在自己的位置做些什麼,減少悲劇發生的可能性。當社會悲劇不再是那樣不可預知、不可控制,那人心也就有安定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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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評論「個人」時務必謹慎】
如果真的、真的要寫,避免「隔空抓藥」,指涉他人有精神疾患或人格疾患並不恰當,社會大眾往往喜歡簡單又方便的答案,簡單方便的答案很可能也是標籤化的開始。如同前述,在媒體或網路中「分析者」與「被分析者」權力位置的不對等,當一位號稱專業的心理師,透過使用八卦周刊似的腥羶色標題與內文,看似引起閱聽人注意。看似有機會介紹大眾認識人格疾患、精神疾患,但也很有可能同時帶來負面的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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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下筆的時候針對「客觀的言行」,而非「過多的猜測」,如果單憑當事人做了一件社會大眾眼中的瘋狂行為,就影射他有人格疾患那是太過頭了。推論要有邏輯,有因果、有脈絡,至少要讓人理解你為什麼會這樣認為,不是憑空掉下一個結論,也不是硬套心理學理論。另一個我會建議的點,對於被書寫的對象,請有基本的同理心,他是活生生的人,如果這個人是你的家人、朋友,你會樂意看到他這樣被書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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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化症dsm 5 在 [醫療] 解離症(一) - 精華區prozac 的推薦與評價
發信人: Dasein (Larva), 信區: Psychiatry
標 題: 關於解離症(一)
發信站: ◎楓城杏話◎ (Wed May 6 14:59:14 1998) , 轉信
[本文經 Dasein 於 May 6 15:13:42 修改]
接續上次的精神官能症……
解離症
前面已經說過,精神官能症通常包括三大類疾病:焦慮症、強迫症、與解離症。
其中,解離症是最具有戲劇效果的疾病。
解離症最主要的問題就是「解離症狀」,所謂解離症狀指的是患者出現精神上的問題,
卻找不到相對應的生理病因,相反的,往往可以用心理因素來解釋。
譬如說:患者莫名其妙失去一段記憶,經過檢查,完全找不到病因,仔細探究後,
卻發現生病本身對案主有某種好處(譬如可以保外就醫等)。
和解離症類似的,是轉化症(Conversion),兩者的差異是在前者以精神症狀為主,如失
憶、恍惚、
木僵等等,後者以生理現象為主,如痲痹、失明等。
在DSMIV,轉化症另外歸類在身體型疾患(somatoform disorder)裡。
一般認為,解離症是案主基於某些理由(Eg: 忘掉痛苦經驗、逃避責任等等),才表現出
症狀,
有「故意」的味道在內。
但因為心理整合能力出問題,所以各種心理功能產生解離現象,案主無法覺知到自己正在
「裝病」,
或是因為解離而遺失掉某段記憶、性格等,因而產生這種奇特的現象。
解離症狀跟轉化症狀不一定單獨出現,他可以是其他疾病的症狀之一,
譬如焦慮症、憂鬱症、甚至是器質性精神病等。
(Eg: 憂鬱症患者出現沒有理由的雙腿痲痹現象)
若症狀是原發的,沒有其他方面的問題,則單獨診斷為解離症(dissociative disorder)
或轉化症(conversion disorder)。
一般來講,解離症狀或轉化症狀會有下列幾個特點:
1. 症狀無法用生理或病理解釋一個宣稱下肢痲痹的患者,其痲痹部位可能跟神經分布毫無
關係。
2. 症狀往往是病人所熟習的患者的解離症狀常常跟親友生過的病,或者自己以前生過的病
相似。
譬如說:患者鄰居中風,半身不遂,患者發病時,好像在有樣學樣似的,也來個半身不遂
。
3. 症狀的出現對病人有好處(Secondary gain)
解離症狀能為案主帶來病人角色,免除案主的社會責任(Eg: 免服兵役、免照顧老人、保
外就醫等),
此即為Freud所謂的secondary gain。
注:Freud認為一些衝突過於強烈,無法被案主接受,所以被心理防衛機轉排除在意識之外
,
造成解離現象,這對案主自我統整有直接幫助,所以叫做primary gain,
而解離現象所引發的「社會責任豁免」等,則稱為secondary gain)
4. 症狀的嚴重度與案主反應脫節(bella indifference)
面對自己的疾病,一般案主多會感到焦慮、恐懼與失落。而解離症患者面對自己的症狀,
反應卻往往較為冷淡,他們可能宣稱自己的病有多重多重,反應卻不如一般患者強烈。
這種症狀嚴重度與案主反應有落差的現象,稱之為bella indifference。
5. 症狀發生時,通常早於該症狀好發年齡
譬如說:癡呆症是老年人的疾病,然而解離症患者可以在年紀輕輕就出現類似的症狀。
6. 發病前往往有重大刺激
一般相信:解離症患者的內心早有缺陷,面臨重大問題時,無法妥善而成熟地解決,才會
發病。
7. 首次發病多在35歲以前,極少在40歲以後發病因為能發病的早就發病了,不會等到四十
歲以後。
撇開DSMIV或ICD10的分類法則不管,常被提及的解離症有下列八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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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4.176.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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