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豬標章還可信嗎❓
#切結書加一字差很多❗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曾說,張貼農委會的「台灣豬標章」,都必須百分之百使用國產豬肉,違者最重開罰 400 萬元。
原本『台灣豬證明標章使用切結書』的範例,寫到『切結人切結本店所生產、販售或使用含豬肉、豬直接可食用部位及其加工製品之主原料,為國內飼養豬隻。』
結果跟業者簽署時卻在切結書上的「為國內飼養豬隻」加了一個「多」字,變成「多為國內飼養豬隻」,兩份切結書比較之下,為國內飼養豬隻的比例是越來越低。
台灣豬標章沒有罰則,沒有納入我們的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裡面,切結書也沒有明白的要求百分之百使用國產豬肉,請問民眾要如何相信政府提出的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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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講的事情昨天蘋果都刊登了,關於台灣豬標章的事情中央根本沒有法源可以罰,新聞裡面這樣寫:
中央畜產會董事長林聰賢說,由於是主動稽查,所以不會開罰,但業者若違規且勸導不聽,就會依「標章管理辦法」進行裁處,糗的是,現行「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的管理對象並無豬標章,經《蘋果新聞網》查問,中央畜產會才改口會以《商標法》追究違規者民事、刑事責任。
那你會覺得中央一樣可以開罰阿,可以用商標法,這想法當然是錯的,用商標法是中央畜產會對使用標章的人提出告訴,然後求得賠償,而不是中央依法的行政處罰,明明執政跟立法都過半,結果做起事卻是如此荒腔走板,衛福部都知道要修法要修哪幾條,結果農委會就擺爛應付到底,然後兼扯行政院後腿,導致如今標章、標示傻傻分不清楚。
更惡劣的是過河拆橋,之前是怎麼求家樂福的,如今翻臉撤下人家標章,新聞中提到:
家樂福今也特發聲明強調,今日所指不符合規定而撤照令我方非常錯愕,實屬原由不實,家樂福全台分店皆已進行撤下作業,未來將以現有豬肉來源標示法規提供顧客識別;家樂福強調「冷藏均為100%台灣豬」。
家樂福這麼大的公司,理所當然民不與官鬥,如今他會發非常錯愕的聲明稿,就代表真的覺得莫名其妙。
我大民進黨的執政有效率有目共睹,農委會這些相關官員怎麼可以這樣拖累政府施政呢?真是太可惡了,他們這樣影響民眾對執政黨的信任,這種內鬼行為,我深深懷疑這些人是中共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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