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泡泡 #跟著魚游台南 台南旅店民宿踩雷心得評比(2020.10.25更新)
昨天打了半天的台南飯店評比竟然當掉......只好重來.....💔更新完成後覺得我真的踩了好多店啊~~~~幹沒有一間有給我錢⋯⋯我覺得難過。
先簡單說一下我的評選標準,就理論上,我覺得不同的星等跟價格有相對應該提供的東西,但不管什麼星等,最基本的是清潔(氣味、地面跟備品)跟安全,因為這是攸關住客健康跟不要受傷的基本要求。
在台南,基本上我不會太要求一定要有早餐,因為台南好吃的早餐真的很多,而且價格便宜。但來台南實在太多次了,有時出差就懶得出門,可以直接去飯店吃一吃再回來睡也不錯。
然後,這評比就完全是我個人感想,因為每個月都要出差到台灣各地,我想我容忍度應該算高,但可以讓我無法忍受的,應該好好檢討自己~不服來戰啊~~~
🔥🔥🔥🔥🔥
💰️💰️💰️三星以上旅館(2500/晚以上)
1. 成大會館
這根本娘家~還要說個屁啊,他媽的能訂到就訂爆好嗎?
因為是公家單位,價格就死豬價不太浮動,但如果是校友的話,要記得一定要打電話訂不要上網訂,持畢業證書影本打六折94爽。
飯店的周邊設施很基本,但房間坪數、備品、大衛浴絲毫不遜五星級,床很爽,隔音極佳,如果是靠學校那面的景觀很棒,早餐也不錯。
2. 煙波台南
上次去的時候被升等了雙床四人房,但我才一個人是要幹嘛.....所以找了朋友來陪睡(!),基本上是五星級該有的水準,臥榻很爽,但衛浴就沒有浴缸,可是樓下有大浴場跟游泳池,早餐也不錯,view稍差但可以啦。
如果有遇到打折的環保不挑房是cp值很高的選擇,但假日的價格就太高了。
3. 老爺行旅
房間的大小、設備都不錯,臥榻也很爽(本人躺平示意圖),但設計有點微妙,不知道為什麼雙床房的單人床實在小到靠北,房間這麼大但床這麼小不知道在幹嘛,床墊也不是很舒服,我後來跑去臥榻睡。
服務就是老爺該有的水準,但停車場設計極其詭異,非常不好停,連經紀人這種老司機都不小心會跑去隔壁南紡的停車場。
二、商務旅館(1000/晚以上)
1. 臺邦商旅
魚麵爸媽的愛店,缺點是距離遠,在臺南市政府對面,但也因此房間可以很寬鬆,設備其實不輸大飯店,而且衛浴都有安全扶手,帶長輩可以來這間,服務親切,還有下午點心可以吃。
2. 立多文旅
地點不錯,方便覓食,房間一般般,但價格來說可以接受,之前疫情期間曾經給我四人房1000塊的價格⋯⋯但應該是老旅館拉皮,隔音稍差,燈光也比較昏暗,有一種壓迫感。
3. 泊樂行旅(赤崁店)
顯然是商旅所以一切從簡,浴室也比較陽春都是不鏽鋼架,但該有的都有,房間也算寬敞,如果平日價是可以接受。
4. 承億輕旅(台南店)
承億從台中鳥日子就一直是一個雞寮風的設計,房間窄小,各種普通我也不意外,但台南店最機車的是樓下正對熱炒店的後門,油煙跟噪音大到靠北可以一路鬧到凌晨,我不知道為什麼不能用氣密窗來處理這個問題,大概錢都花在無謂的文青設計裡了吧。
5. 東寧文旅
地點不錯,但顯然也是老旅館改建,有一種說不出的陳舊感,房間一般般,隔音差,通風差,要不是我爸媽的打鼾聲比其他冷氣環境音還大聲我應該睡不著,服務人員很不親切。
6. 東寧地圖屋(台文館)
其實應該算民宿,但就是樓上東寧文旅的分店,是透天店面的二三四樓,試圖佈置成美式鄉村風但處處有種詭異感。進門要經過一樓黑黑的店面,樓下的大門就是個薄薄的玻璃門,讓人覺得很不安全,房門老舊感覺鎖不緊,我後來拿椅子什麼壓在門後,把窗戶打開隨時方便跳樓逃生。
7. 遠悦旅店(新美ㄧ館)
客服算反應很快,其他沒什麼可誇獎的,房間只有一雙拖鞋、兩個馬克杯、兩個牙刷跟毛巾就沒了,你他媽的好歹給我個水壺會死嗎?冷氣散發菸臭,比外面愛熱炒店的油煙跟噪音還臭還吵,廁所更是臭到讓我覺得衛生紙的味道好清新,人生第一次三分鐘洗完澡就這間了。
所有說它好話的房客都應該在死後被懲罰永遠待在遠悦的廁所裡。
8. 鐵道大飯店
雷中之雷,它最適合的功用應該是拍鬼片。
9. Hotel A
除了是新蓋的、使用綠藤生機產品跟離國華街很近之外,價格稍高,平日可接受但假日就不行。沒有什麼優點可以誇獎。設計的感覺像是平價商旅,而且停車場不足,不夠的人要停到後面的海安路公有停車場。房間很小,淋浴好像沒有拉門、其實水會很容易噴出來,浴室的門到底要開還是要關尷尬到爆,隔音差。
三、民宿&背包客(不一定)
1. 掘旅
交通方便、設備新穎,背包床位平日600/晚的樣子,我自己覺得是不錯。
2. 慢步南國
是滿早就開始做台南在地風格的民宿,有一陣子是我的愛店,樓梯不太方便之外,設備都算ok,有住老房子的質感。
3. 捉鳳凰
樓上慢步南國的姊妹店,我自己很喜歡這間,是一棟百年街屋改造,睡閣樓會看到屋頂上有貓貓走過,但房間很少所以不好搶,樓梯陡,帶長輩不要考慮。
4. 台南日常
算是我不常去但很喜歡的心頭好,是在文學館後面的整棟獨棟老房,老闆把院子打理的很好,也保留了房子中很珍貴的小細節(比如早期的花紋油漆),有大大的廚房適合包棟,如果有長輩可以睡一樓,缺點是必須共用衛浴。
但老闆真的做人實在不會亂哄抬價格。
5. 赤樓古巷
在赤崁樓附近的巷弄老屋改造,但房間其實不大,說可以容納五個人但其實超級窄,而且我不懂鋪榻榻米的房間為什麼可以直接把廁所放在裡面,導致衛浴狹窄潮溼、通風不佳,有人大號的話根本味道散不掉啊⋯⋯
6. 芷築
只去過一次,巷弄裡的新透天,沒什麼在地特色但老闆夫妻做人實在,價格合理,就是簡單裝潢,但該注意的都有注意,是個不會出錯的安全選擇。
7. Baker street英倫風旅店
在巷弄裡不好找也不好停車,老屋改建但格局很怪,設施啥的都一般般沒什麼特別之處,但我住在一樓,房間有點矮,窗戶薄到不行而且根本就在路邊,真的有歹徒應該可以輕鬆敲破窗戶進來,很不安全,建議一樓那間就不要賣人好嗎?
8. 想起旅宿
在西門路跟國華街中間的小巷子不太好找,原本是個診所改建,房間滿大的,也裝修的很有特色,服務很不錯,還有在地導覽帶你買菜做早餐(要另外付費),要走樓梯所以不要帶大行李跟老人但我覺得浴室有點太想走日本風格所以選了很難照顧的材質,反而感覺不清爽。
9. 哈木家
一個很微妙的民宿,老闆是日本人,門口會坐幾個顯然來尋求人生意義的日本大叔喝台啤聊天,大家都很有禮貌,整體的感覺很像去某個生疏的親戚家,但價格低廉而且算乾淨,要爬樓梯不要帶老人。
10. 拾光旅人林森路二段
前天凌晨逃難找到的,就乾乾淨淨全套ikea,床底是棧板但床還可以,浴室滿大的,有毛巾跟沐浴乳洗髮乳但需自備牙膏牙刷。缺點是只給了小杯子,要裝水要一直出來拿⋯⋯樓下是熱炒店但還好沒什麼味道,窗戶關起來也不會太吵。(所以我說承億不知道在衝啥小)
11. 8又二分之一
這間我沒住過但是是朋友的朋友開的,所以有去參觀,缺點是真的很遠不在市區,價格也比較高,但是是很有設計感跟質感的旅店,老闆娘很帥。
以上報告。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0709三立iNEWS 松蔦青語鬧糾紛 陳泰源指控卓家雄偽造文書私吞危老容獎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baXx8J1xndc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買家請慎思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大家地產聲明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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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媽英文教室】
前兩天陸續分享了想要買房換住house的心得。有網友好奇問:「為什麼妳不把house打成中文?」結果意外獲得長串的討論。所以今天我變身成Q媽不專業房產英文教室,想和大家解釋介紹一下關於英國的House。
在一般中文翻譯裡,House最直覺的當然就是「房屋」「房子」,可是英國人住的House有太多各種不同的型態,我很難精準翻譯成中文,不論是透天、獨棟、別墅,都無法100%到位。
在英國,最常見的House類型,大致分成幾種:
•Detached House:獨棟房屋,一般有前庭後院,前院可停車。室內空間大,通常會有5-6個房間以上。
•Semi-Detached House:半獨立式房屋,也就是一棟房子切成兩半,左右各一戶。雖然是這樣,但在英國來說也算是大房子,具備前庭後院,室內通常4-5房以上。
•Terraced House:算是倫敦最常見的House,一整排連在一起,一排會有10戶以上,很多是修建於維多利亞時期。這種房子算是想從公寓換成House 的入門款,有後院但通常沒有可停車的前院。
•Townhouse:也是連在一起的排房,但規模較小,大概4-6戶一排。Townhouse比較常見於新式社區,通常會有獨立的後院和共用的前院花園,還會帶獨立的平面或地下車位,價格也比Terraced House昂貴。蠻多華人或是非英國人喜歡買這種房型。
•Bungalow:單層樓的獨棟房子,大多位於郊區環境較好的地段,是英國許多老人家退休後的首選(不用爬樓梯)
除了上述幾種House,其他還會有Cottage (鄉間度假小屋)、Mews House(早期馬房改建的小型房子)等。
====
以上,就是我很難把House 寫成中文的原因,因為實在太多類型了,翻成任何一個中文名詞都沒有辦法精準表達,並不是ABC或BBC故意烙英文(況且我是土生土長台灣人)
話說回來,英國對比歐洲其他國家或美國,房價算是相對高昂了,尤其在寸土寸金的倫敦,一般普遍民眾住的多半是連在一起的Terraced House 房型。 當然,倫敦每一區的房價差異很大,可能同預算在這一區只能住連排房子、但往遠一點開車20分鐘就可住到獨棟。
落落長的一篇,最後就來帶大家來個豪宅賞析。 這是距離我們家開車約7分鐘的大房子,這種在英國就稱作Detached house。我們家這區在倫敦算是房價偏高的中產階級區域,不過這棟的開價大約不到2億。 比起台北市的房子來說,大家覺得是否有划算?(雖然我也是個買不起 😆)現在台北蛋黃區的房子為什麼隨便都破億啊啊啊
(話說大家喜歡這類分享嗎? 我不是想轉型成房產部落客 #有這種部落客? 單純覺得看房很有趣,所以很想分享給大家。 若大家不喜歡,那以後我就不po了(任性))
連棟透天改獨棟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0709三立iNEWS 松蔦青語鬧糾紛 陳泰源指控卓家雄偽造文書私吞危老容獎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baXx8J1xndc
【大家地產聲明稿 之 地主回應】
第一、民國106~109年間,地主方多次詢問建商,本案是否有/能申請危老容獎?
106年11月30日line對話,蘇義閔先生表示:「已問過建築師,可以符合的條件幾乎沒有」。還強調「你好,我也好,只要是大家有利的,我一定會做。」這不就證明蘇義閔企圖隱瞞地主申請危老容獎,也認為容獎應按比例分?
108年10月24日新聞報導(自由時報)本基地通過28%危老容獎。
108年11月26日line對話,謝欣芸小姐(大家地產代表)堅稱:「這不是我們的基地ㄟ」。
而卓家雄也始終否認並謊稱本案是「103年」的「合建」,所以無「法」適用「106年」的「危老」。
直到紙包不住火,才改口主張:拿「地主的」土地、房子、印章申請的危老容獎與地主無關。
第二、上網搜尋「寶吉第建設」即可找到多筆坑殺消費者等新聞,寶吉第因聲名狼籍無法再招搖撞騙同時為躲避求償才宣布破產,與地主毫無關係。
本案原是寶吉第建設主導,民國105年卓家雄已是起造人之一(共同開發商),寶吉第宣布破產後,卓家雄為了賣本案(松蔦青語)才特地成立新公司(大家地產)。
而時任「寶吉第建設總經理“蘇義閔”先生」至今仍為本案「唯二」負責人,因此,地主方高度質疑此舉猶如「借屍還魂的寶吉第2.0版」,不僅欲謀奪地主財產,連無辜的消費者們恐怕早已落入圈套。
第三、大家地產聲明稿指稱「地主多要80坪與5.2個車位」純屬憑空杜撰,請拿出證據並鉅細靡遺描述,若無法舉證,記者若「平衡報導」反中黑心建商之計。
相反的,根據契約,地主應該拿到的「合建保證金695萬8千元整」被黑心建商施以詐術,不僅1塊錢都沒有拿,還損失至少108坪(建物約68.66坪+車位至少40坪)!
明明地主方才是受害苦主,怎變成貪心多要?若真貪得無厭,又怎會是最早簽署同意的地主?
第四、地主方為獨棟透天厝,以1層使用約70坪、3層樓破兩百坪換算,若不參與合建持續整棟收租,從搬遷日起算可收租金是上千萬元,因此,地主方只拿到約七百萬元搬遷補助費,是足足7折後的誠意讓利。
另外,地主搬遷後、建物拆除前,卓家雄長達約1年半「代理房東」持續收租,租金落入大家地產口袋,以及交屋後建商應依約幫地主負擔40%房屋稅與地價稅,卓家雄也都不繳,讓地主全額吸收,這些怎隻字未提?
第五、不論地主方分得坪數為何,均有書面,而且是不包括危老容獎之下所形成的協議。如今危老容獎全遭建商侵吞,建商卻反指地主方已經拿到很多坪數及車位,試問:地主方分得的,難道不是建商願意給的?地主方目前所分得的,跟危老容獎有關嗎?此部分不容張冠李戴、混淆視聽,請卓家雄親自說明:究竟拿著地主方的房子申請了多少容獎放到自己口袋?
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幹,賠錢生意沒人做」,如果本案因地主貪婪,卓家雄經精打細算後判斷本案賠本,為何在寶吉第破產後仍「萬般懇求」地主與之續約並同意「概括承受」?莫非卓家雄已經知道可以透過危老重建申請容積獎勵才勇往直前?
第六、信託契約裡「只有蓋章無簽名」的文件日期是107年1月12日,可是家雄,我們那時根本還不認識你啊?
還記得,寶吉第總經理蘇義閔於107年3月6日透過line表示你(卓)想跟地主方認識嗎?你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來?地主方手上拿的是「親筆簽名」加用印的正版原件,真金不怕火煉,歡迎比對字跡。
至於契約文件如何被偷天換日?如同要老百姓破解魔術般困難,黑心手法,只有黑心建商才知道,地主方無法解答。
第七、截至至今,無論是官網、代銷案場、網路、紙本文宣等包含大家地產於109年6月17日回函所附上的選屋表,皆顯示仍是面寬3.3米的4間店面。然於109年7月1日接獲記者聯繫後自知理虧,才終於表示願意按照契約走,地主方表示感謝:回頭永遠不嫌晚。
另善意提醒:倘若地主方店面與本案其他間店面相較,有多出來的樑柱,還是深度不齊、高度不一、甚或是天花板有異常管線存在,地主方會連同建築師一併提告求償。
第八、地主尚未選屋建商就先行銷售,此舉已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大家地產以「無約定公開銷售需以地主完成選屋為前提」為由欲撇清一屋二賣疑慮,在有實務經驗的業者看來,極為牽強。
第九、再次提醒消費者,地主有「主動」選屋的權利而非「被建商強迫」選屋,換言之,一旦地主選了已經賣掉的房子,該房立刻變成「爭議屋」而無法交屋。而信託銀行(瑞興)表示僅能承諾不提供房源之入款帳戶,但無法保證大家地產不會私下賣屋。
地主方早已發函選屋,而大家地產仍不按照契約進行,無法選屋的責任應由建商承擔。為了避免一屋二賣,地主方在此呼籲卓家雄公布「已賣掉房源」自清,否則單以一紙聲明無法消弭大眾疑慮。也請建商正式且積極回應地主提出的選屋戶別及坪數。
第十、地主方曾委請市議員陳怡君主持協調會,建商代表於現場表示「這裡不是談判的地方」,從頭到尾只讓地主方唱獨角戲,就連陳怡君議員連番質問,建商也一概不予回應,地主有整段錄音檔證明建商毫無誠意。
地主/陳俊發、胡淑惠 聲明
長子/陳泰源 代筆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7/200709inews.html
#松蔦青語地主尚未選屋就開賣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買家慎思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黑心建商卓家雄主張拿地主的房子私下申請的危老容積獎勵與地主無關
連棟透天改獨棟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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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買家請慎思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大家地產聲明稿 之 地主回應】
第一、民國106~109年間,地主方多次詢問建商,本案是否有/能申請危老容獎?
106年11月30日line對話,蘇義閔先生表示:「已問過建築師,可以符合的條件幾乎沒有」。還強調「你好,我也好,只要是大家有利的,我一定會做。」這不就證明蘇義閔企圖隱瞞地主申請危老容獎,也認為容獎應按比例分?
108年10月24日新聞報導(自由時報)本基地通過28%危老容獎。
108年11月26日line對話,謝欣芸小姐(大家地產代表)堅稱:「這不是我們的基地ㄟ」。
而卓家雄也始終否認並謊稱本案是「103年」的「合建」,所以無「法」適用「106年」的「危老」。
直到紙包不住火,才改口主張:拿「地主的」土地、房子、印章申請的危老容獎與地主無關。
第二、上網搜尋「寶吉第建設」即可找到多筆坑殺消費者等新聞,寶吉第因聲名狼籍無法再招搖撞騙同時為躲避求償才宣布破產,與地主毫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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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大家地產聲明稿指稱「地主多要80坪與5.2個車位」純屬憑空杜撰,請拿出證據並鉅細靡遺描述,若無法舉證,記者若「平衡報導」反中黑心建商之計。
相反的,根據契約,地主應該拿到的「合建保證金695萬8千元整」被黑心建商施以詐術,不僅1塊錢都沒有拿,還損失至少108坪(建物約68.66坪+車位至少40坪)!
明明地主方才是受害苦主,怎變成貪心多要?若真貪得無厭,又怎會是最早簽署同意的地主?
第四、地主方為獨棟透天厝,以1層使用約70坪、3層樓破兩百坪換算,若不參與合建持續整棟收租,從搬遷日起算可收租金是上千萬元,因此,地主方只拿到約七百萬元搬遷補助費,是足足7折後的誠意讓利。
另外,地主搬遷後、建物拆除前,卓家雄長達約1年半「代理房東」持續收租,租金落入大家地產口袋,以及交屋後建商應依約幫地主負擔40%房屋稅與地價稅,卓家雄也都不繳,讓地主全額吸收,這些怎隻字未提?
第五、不論地主方分得坪數為何,均有書面,而且是不包括危老容獎之下所形成的協議。如今危老容獎全遭建商侵吞,建商卻反指地主方已經拿到很多坪數及車位,試問:地主方分得的,難道不是建商願意給的?地主方目前所分得的,跟危老容獎有關嗎?此部分不容張冠李戴、混淆視聽,請卓家雄親自說明:究竟拿著地主方的房子申請了多少容獎放到自己口袋?
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幹,賠錢生意沒人做」,如果本案因地主貪婪,卓家雄經精打細算後判斷本案賠本,為何在寶吉第破產後仍「萬般懇求」地主與之續約並同意「概括承受」?莫非卓家雄已經知道可以透過危老重建申請容積獎勵才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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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契約文件如何被偷天換日?如同要老百姓破解魔術般困難,黑心手法,只有黑心建商才知道,地主方無法解答。
第七、截至至今,無論是官網、代銷案場、網路、紙本文宣等包含大家地產於109年6月17日回函所附上的選屋表,皆顯示仍是面寬3.3米的4間店面。然於109年7月1日接獲記者聯繫後自知理虧,才終於表示願意按照契約走,地主方表示感謝:回頭永遠不嫌晚。
另善意提醒:倘若地主方店面與本案其他間店面相較,有多出來的樑柱,還是深度不齊、高度不一、甚或是天花板有異常管線存在,地主方會連同建築師一併提告求償。
第八、地主尚未選屋建商就先行銷售,此舉已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大家地產以「無約定公開銷售需以地主完成選屋為前提」為由欲撇清一屋二賣疑慮,在有實務經驗的業者看來,極為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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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方早已發函選屋,而大家地產仍不按照契約進行,無法選屋的責任應由建商承擔。為了避免一屋二賣,地主方在此呼籲卓家雄公布「已賣掉房源」自清,否則單以一紙聲明無法消弭大眾疑慮。也請建商正式且積極回應地主提出的選屋戶別及坪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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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陳俊發、胡淑惠 聲明
長子/陳泰源 代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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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民國106~109年間,地主方多次詢問建商,本案是否有/能申請危老容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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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上網搜尋「寶吉第建設」即可找到多筆坑殺消費者等新聞,寶吉第因聲名狼籍無法再招搖撞騙同時為躲避求償才宣布破產,與地主毫無關係。
本案原是寶吉第建設主導,民國105年卓家雄已是起造人之一(共同開發商),寶吉第宣布破產後,卓家雄為了賣本案(松蔦青語)才特地成立新公司(大家地產)。
而時任「寶吉第建設總經理“蘇義閔”先生」至今仍為本案「唯二」負責人,因此,地主方高度質疑此舉猶如「借屍還魂的寶吉第2.0版」,不僅欲謀奪地主財產,連無辜的消費者們恐怕早已落入圈套。
第三、大家地產聲明稿指稱「地主多要80坪與5.2個車位」純屬憑空杜撰,請拿出證據並鉅細靡遺描述,若無法舉證,記者若「平衡報導」反中黑心建商之計。
相反的,根據契約,地主應該拿到的「合建保證金695萬8千元整」被黑心建商施以詐術,不僅1塊錢都沒有拿,還損失至少108坪(建物約68.66坪+車位至少40坪)!
明明地主方才是受害苦主,怎變成貪心多要?若真貪得無厭,又怎會是最早簽署同意的地主?
第四、地主方為獨棟透天厝,以1層使用約70坪、3層樓破兩百坪換算,若不參與合建持續整棟收租,從搬遷日起算可收租金是上千萬元,因此,地主方只拿到約七百萬元搬遷補助費,是足足7折後的誠意讓利。
另外,地主搬遷後、建物拆除前,卓家雄長達約1年半「代理房東」持續收租,租金落入大家地產口袋,以及交屋後建商應依約幫地主負擔40%房屋稅與地價稅,卓家雄也都不繳,讓地主全額吸收,這些怎隻字未提?
第五、不論地主方分得坪數為何,均有書面,而且是不包括危老容獎之下所形成的協議。如今危老容獎全遭建商侵吞,建商卻反指地主方已經拿到很多坪數及車位,試問:地主方分得的,難道不是建商願意給的?地主方目前所分得的,跟危老容獎有關嗎?此部分不容張冠李戴、混淆視聽,請卓家雄親自說明:究竟拿著地主方的房子申請了多少容獎放到自己口袋?
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幹,賠錢生意沒人做」,如果本案因地主貪婪,卓家雄經精打細算後判斷本案賠本,為何在寶吉第破產後仍「萬般懇求」地主與之續約並同意「概括承受」?莫非卓家雄已經知道可以透過危老重建申請容積獎勵才勇往直前?
第六、信託契約裡「只有蓋章無簽名」的文件日期是107年1月12日,可是家雄,我們那時根本還不認識你啊?
還記得,寶吉第總經理蘇義閔於107年3月6日透過line表示你(卓)想跟地主方認識嗎?你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來?地主方手上拿的是「親筆簽名」加用印的正版原件,真金不怕火煉,歡迎比對字跡。
至於契約文件如何被偷天換日?如同要老百姓破解魔術般困難,黑心手法,只有黑心建商才知道,地主方無法解答。
第七、截至至今,無論是官網、代銷案場、網路、紙本文宣等包含大家地產於109年6月17日回函所附上的選屋表,皆顯示仍是面寬3.3米的4間店面。然於109年7月1日接獲記者聯繫後自知理虧,才終於表示願意按照契約走,地主方表示感謝:回頭永遠不嫌晚。
另善意提醒:倘若地主方店面與本案其他間店面相較,有多出來的樑柱,還是深度不齊、高度不一、甚或是天花板有異常管線存在,地主方會連同建築師一併提告求償。
第八、地主尚未選屋建商就先行銷售,此舉已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大家地產以「無約定公開銷售需以地主完成選屋為前提」為由欲撇清一屋二賣疑慮,在有實務經驗的業者看來,極為牽強。
第九、再次提醒消費者,地主有「主動」選屋的權利而非「被建商強迫」選屋,換言之,一旦地主選了已經賣掉的房子,該房立刻變成「爭議屋」而無法交屋。而信託銀行(瑞興)表示僅能承諾不提供房源之入款帳戶,但無法保證大家地產不會私下賣屋。
地主方早已發函選屋,而大家地產仍不按照契約進行,無法選屋的責任應由建商承擔。為了避免一屋二賣,地主方在此呼籲卓家雄公布「已賣掉房源」自清,否則單以一紙聲明無法消弭大眾疑慮。也請建商正式且積極回應地主提出的選屋戶別及坪數。
第十、地主方曾委請市議員陳怡君主持協調會,建商代表於現場表示「這裡不是談判的地方」,從頭到尾只讓地主方唱獨角戲,就連陳怡君議員連番質問,建商也一概不予回應,地主有整段錄音檔證明建商毫無誠意。
地主/陳俊發、胡淑惠 聲明
長子/陳泰源 代筆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7/200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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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統包說台中單一所有權人的透天,不用請建築師設計變更,可任意變更結構改建增設
套房,其曾有案例被鄰居檢舉,但主管機關回覆如下文,所以改建套房不用怕鄰居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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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否如改建包工所說不用怕人檢舉,沒問題?心裡還是有點怕怕的,故上來請益...
依「內政部96年2月26日以台內營字第0960800834號令指定「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集
合住宅及辦公廳,除建築物之地面層至最上層均屬同一權利主體所有者以外,其任一戶有
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許可: 1、增設廁所或浴室。 2、增設2間
以上之居室造成分間牆之變更。」;上開建築物之地面層至最上層均屬同一權利主體所有
者,尚無規定應辦理建築物室內裝修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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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ionghouse (39.9.46.5 臺灣), 06/23/2021 17:08:53
函是最近5月統包他處施工,被鄰居檢舉透天改套,主管機關的回文...
感覺統包可能要做生意,故意留一手...
但還是想請益一下實際上為何?
※ 編輯: pionghouse (27.246.96.63 臺灣), 06/24/2021 13: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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