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習歷程檔案出包!學子未來怎能重來?
新課綱上路兩年多,針對教育部推出的「#學習歷程檔案」,虹安過去曾多次質詢,包括學習歷程檔案的內容設計以及上傳形式,過去都曾發生需要檢討或是系統當機的問題,恐怕影響學生的未來入學申請。
沒想到這次出現更嚴重的狀況,今日傳出新北市多達6校學生在九月初上傳的學習歷程檔案消失,多達2400位學生的學習歷程檔案恐難救回?教育部甚至表示,初步評估影響81校、7854名學生、資料2萬5210件!
1⃣️人為疏失?硬碟設定問題?
問題發生的原因,主要在於受委託的外部大學研究團隊,在將這些學校使用的學習歷程公版模組,配合資通安全管理法的規定「向上集中」、逐步搬移到新機房內虛擬主機的過程當中,竟有3台硬碟設定失誤,導致系統重新開機後硬碟被還原。
這方面是否涉及人為操作疏失?都應該追查清楚。
2⃣️確認是否有補救機制,可以重新上傳嗎?
雖然委外廠商正全力救援硬碟資料,初步了解資料硬碟並未損壞,硬碟中的相關檔案或許有機會回復,應該不至於造成永久性的傷害。教育部也逐步通知各校,如有異常可以試著重新上傳檔案。
3⃣️教育部外包學習歷程檔案可檢討之處?
從這次的事件,我們發現幾個問題:
✏️ 把學習檔案歷程管理責任外包的合理與必要性:
如這次受波及的學校當中,有些學校是使用地方教育局自建的校務系統,有完整備份而得以倖免於難。教育部當初將學習歷程外包的決策,以及委託的過程,是否有檢討空間?
外包廠商的系統,撇除人為疏失的部分,系統防護或防呆層級是否足夠?硬碟設定錯誤,這是資料備份最低級的錯誤,那更重要、更高層次的資安問題呢?
✏️ 重新上傳的有效性:
有受害學校的老師擔心,即便可以重新上傳檔案,如果學生端並未保存檔案或資料,又該如何補救?實務面來說,新學期開學後科目老師如果換人,非原本授課老師,又該如何協助學生認證學習檔案?
✏️ 學子人生的不可回復性:
在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網站的「多元入學方案」(111學年度起適用)網頁中,明列「學習歷程檔案」將被列為各校系重視的招生參考。學生如此重要的人生歷程與學習軌跡,教育部採用外包出事又無力把關,只能事後亡羊補牢,影響學子未來申請推甄,人生心血損失,誰賠的起?
儘管國教署表示將特別提供各校受影響的學生清冊,由校方協助檢視及重傳資料,不會影響學生升學權益。但經歷這場風波,又有多少學生與家長敢於信任學習歷程檔案、相信教育部?
✏️ 此事件一出,馬上有人質疑為何沒有異地備份的配套措施,甚至有家長希望申請國賠。教育部雖然迅速提出改進措施、承諾依契約規定追究廠商責任。但整起事件的完整發生過程,以及如何再預防此類情況發生,教育部應於立法院教文委員會專案報告提出檢討改進,並公開向學生家長說明。
4⃣️重新檢視「學習歷程檔案」的必要性:
在「學習歷程」的概念推出之初,外界早就多有批評,無論是決策、策略與執行面都十分粗糙,特別是與基層情況完全脫節。
當有部分學校開不出課或開課不足,造成學生修不到課,在「學習歷程檔案」上,自然就無法呈現學生真正的學習軌跡和興趣。城鄉資源落差的問題,在此一覽無遺。
這次意外的最大意義,是大家對「學習歷程」的公信力已經幾乎喪失。即便最後資料可以救回,其公信力也已無法挽回。資料既然可能喪失,當然也可以被侵入、被竄改、甚至被販賣,還有多少學校科系願意採用學習歷程做入學參考?國教署最後「不影響升學權益」的挽救措施,更是壓倒「學習歷程」的最後一根稻草。
這次的意外發生,可能對諸多學子的未來人生造成無可修復的影響,教育部應該痛定思痛,徹底改正過失,不要讓錯誤的教育配套措施毀了孩子的未來!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口頭質詢─ ▶花蓮交通災害頻傳,連結宜蘭的蘇花公路落石崩塌封閉數日,現在依然處於預警式封路及有條件的管制通行中。至於鐵道部分,則是在6/4~6/22天內連續發生兩次出軌事件,本席認為不論是天災或人禍,政府都有確保人民公共運輸交通安全的基本責任,因此在發生了這些不幸事件後,我們不僅要進行檢討,同時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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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們的角度來看,誤解、衝突、性格差異,甚至是憤怒的口角,這些都不是愛情的殺手。自我辯護才是。
自我辯護,並不是那種我們在犯錯或跟伴侶對小事意見不合時,傾向使用的普遍自我辯護,例如誰忘了蓋沙拉醬的蓋子、誰忘記繳水費。這種常見的自我辯護,能暫時讓我們覺得自己並不笨拙、不無能,也不健忘。不過,真正會侵蝕婚姻的自我辯護,目的並不是維護我們的實質行為,而是極力維繫自我形象。
這有兩種可能,第一種是:「我是對的,你是錯的。」再來則是:「就算我是錯的,那真是遺憾,但這就是我。」(伴侶吵架)之所以無法找出解決方法,就是因為他們都在替根本的自我形象辯解。他們非常重視這些屬於自己的特質,而且不希望有所改變,或是認為這都是與生俱來的性格。他們不是在告訴對方:「關於那件事,我的記憶是對的,你的記憶是錯的。」而是:「我是對的那種人,而你是錯的那種人。因為你是錯的,所以無法欣賞我的優點。更蠢的是,你甚至認為我的優點是缺點。」
每段婚姻都是獨一無二的故事。但婚姻也跟所有故事一樣,都受制於伴侶雙方各自扭曲的認知和記憶。這些扭曲的認知與記憶,能維繫雙方各自對這段關係的認知和解讀。(雙方)正面臨婚姻金字塔中的關鍵抉擇時刻,面對「我愛此人」跟「此人行為讓我抓狂」所引發的失調,他們為了消除失調跨出的那一步,有可能讓他們感情更融洽或是令關係徹底破裂。
伴侶的瘋狂行徑會引出一些關鍵問題,而他們必須決定該如何回答這些問題:他/她之所以有這些行徑,是因為性格中有無法改變的缺點嗎?我能忍受這些行徑嗎?這些行為會構成離婚的原因嗎?有沒有辦法找到妥協的方式?雖然想起來根本是天方夜譚,但我有沒有可能從伴侶身上學到什麼、或改變自己的行事作風?
此外,他們也要決定該對自己的處事作風抱持何種觀點。打從出生就跟自己相處到現在,他們難免會覺得「自己的作風,理所當然,而且是無可避免的。在自我辯護的阻撓之下,伴侶都不會捫心自問:「我有沒有可能是錯的?我有沒有可能犯錯了?我有可能改變嗎?」
婚姻問題越積越多,雙方各自發展出一套內隱理論(當事人通常不知道自己心中有這些想法),並用這套理論來解釋對方是如何破壞婚姻的。一旦我們發展出內隱理論,確認偏誤就會出現,使我們無法看見其他不符合理論的證據。針對自己與其他人的行為表現,我們的內隱理論有兩種版本。
第一種是將原因歸咎於外在情況或環境:「銀行櫃員對我發火,因為她今天工作量太大。銀行人手不足,沒辦法應付排隊人潮。」或者我們會說那個人本身有問題:「銀行櫃員對我發火,因為她本來就很沒禮貌。」
然而,解釋自己的行為時,自我辯護則是讓我們對自己拍馬屁,我們將好的行為歸因於自己,將壞的行為推給外在情境。做出傷害別人的舉動時,我們很少會講:「我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我性格殘忍、沒血沒淚。」我們通常都說:「我被激怒了,換作是別人也會這麼做」、「我別無選擇」,或是「對,我是說了一些惡毒的話,但那不是我的本性,因為我醉了」。
不過做出慷慨助人或英勇的行動時,我們很少會說自己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被煽動、喝醉、別無選擇,或是因為電話那頭的男子讓我萌生罪惡感,所以才捐錢給慈善團體。我們之所以有這些善舉,是因為本來就很慷慨熱心。
感情融洽的伴侶會把這種寬以待己的模式,延伸應用在另一半身上。他們會原諒對方的過失,認為這些過失是外在因素所致,並且肯定對方體貼細心的舉動。假如對方做了一些未經深思的舉動或顯得心情暴躁,另一方不會認為這是對方的錯,而是情境所致:「他現在真的壓力很大,好可憐」、「我可以理解她為何對我發脾氣」、「她這幾天剛好背痛」。不過,假如其中一方做了特別貼心溫暖的事,另一方就會歸咎於伴侶天生的善良本質與溫柔性格。老婆可能會說:「親愛的老公無緣無故送我花,他真的是最貼心的男人。」
看待另一半時,幸福的伴侶總會往好處想,但感情不睦的伴侶則徹底相反。假如另一半做了什麼體貼的事,那都是因為一時僥倖或情勢所逼:「他是買花給我沒錯,但那都是因為他同事買給他們的老婆。」假如另一半做了什麼粗心或煩人的事,那就是性格缺陷使然:「她對我大發脾氣,因為她本來就是個賤人。」
內隱理論會造成強大的後續效應,因為除了影響各個面向之外,內隱理論會影響伴侶吵架的方式,甚至主導伴侶爭執的目的。假如爭執的前提是雙方仍是好人,只是做了件錯誤但可導正的事,或因為在一時情勢所逼之下做了一些蠢事,那一切都還有修正和妥協的希望。不過這裡也一樣,感情不睦的伴侶會顛倒這項前提。
為雙方都是自我辯護專家,大家都把對方不願改變的原因歸咎於人格缺陷,卻將自己不願改變的原因解讀成性格優點。如果他們不想承認自己錯了,或是不願調整造成另一半困擾或不快的習慣,他們會說:「我也沒辦法。我生氣的時候,講話本來就比較大聲,我就是這樣。」
大聲抗議說「我就是這樣!」的人,其實很少將這種寬以待己,的自我辯護用在伴侶身上。反之,他或她有可能將這種說法,轉換成令人惱火的侮辱:「你就是這樣,跟你媽一模一樣!」通常這種評論指的不是你媽精湛的烘焙技巧或跳探戈的才華。這種說法指的是你遺傳到你媽,而且已經改不了、無可救藥了。當人感到自己無法改變任何事的時候,我們會覺得受到不公平的指控,就像被批評身高太矮或雀斑太多一樣。
社會心理學家朱鄧尼發現,比起因為你做的事情被批評,因為你是個什麼樣的人而受批評,會引發更深刻的羞恥和無助感,讓人想躲起來或消失。遭受批評而感到羞恥的人,因為無處可躲,也擺脫不了那股凄凉的羞辱感,導致他或她往往會憤怒反擊:「你讓我覺得自己做了一件罪無可赦的事,因為我很惡劣、很無能。但我根本不覺得自己有這麼糟糕又沒用,你才該因為羞辱我而被指責。」
等到爭執演變成羞辱和責備時,爭吵的根本目的就變了。雙方已經不是在努力解決問題,或是試著讓另一方改變他或她的行為。吵架的目的只是要傷害、侮辱、訓斥對方。這就是為什麼羞辱會讓人再次以更激烈的方式自我辯護,拒絕與對方妥協,並引發關係中最具殺傷力的情緒:輕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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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修自社會心理學經典書籍《錯不在我:為什麼我們會替愚蠢的信念、錯誤的決定和傷人的言行辯解?》,作者卡蘿.塔芙瑞斯(Carol Tavris)與艾略特.亞隆森(Elliot Aronson)兩人皆為美國社會心理學家。
本書不談艱澀難懂的心理學理論,而是從豐富多元的案例故事著手,幫助讀者了解,只要意識到自身偏誤、了解偏見的運作模式,並集中注意力在自己的心理機制缺陷上,我們就能發揮更多力量來控制認知偏誤,更聰明的決策、思考、看待世界。本次好書由 大牌出版‧出版大牌 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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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下面的情境:
「有一架飛機緊急降落,並且斷成三截。當機場濃煙密布,裡面每個人都了解到:我們得逃出去。這時候會發生什麼事?
A星球:乘客們轉頭就跟旁邊的人有沒有事。那些需要援助的人第一批獲救脫困。人們就算面對完全陌生的人,也願意奉獻自己的生命。
B星球:乘客們每一個人都只顧著自己的性命。恐慌整個爆發開來。出現大量的推擠,孩童、老人和行動不便的人,被人們踩在腳底下踐踏。
現在問題來了,你覺得我們活在哪一顆星球上?」
準備好了嗎,我要講答案囉。研究顯示,有97%的人都認為我們活在星球B上面,但事實的真相是,幾乎在所有的情況下,我們都是活在星球A上面。
—鐵達尼號沉沒的時候,電影的畫面非常慌亂,但事實上當時的目擊者回憶,沒有慌張恐懼的喊叫,也沒有人來回亂跑。
— 911恐怖攻擊事件,很多的案例是在大樓倒塌的時候,有人會讓比較重傷的人先離開說:「你先走」,就算到這種時候,也會有人釋出善意。
作者指出,人類好像都有一種「自私基因的迷思」,覺得人性本惡,只顧自己不顧別人。荷蘭生物學家Frans de Waal 提出了「飾面理論」(veneer theory),意思是說,文明是人類的假面具,當面臨利益衝突或者是有威脅的時候,這個面具就會破裂,然後展現出人類最醜陋的一面。
——以上整理引用自這本書的第p.24~p.25——
然而,這個理論忽略了幾件事情:
1.我們對於這個世界的想法和觀點,受到大量媒體曝光的影響(例如,這個世界是險惡的)
2.而我們被媒體塑造的想法,也會影響我們的行為(例如,不要輕易相信任何人)
3.最後就會形成自我驗證的預言(例如,當你和所有的人都維持距離,以避免受到傷害的時候,你會赫然驚覺,大家都對你不是很友善——廢話,因為你根本不讓大家靠近啊!)
奇怪的是,既然媒體的這些觀點跟想法是錯的,那為什麼會被保留下來呢?答案很簡單,因為我們都喜歡腥羶色、有爆點的東西,所以那些殺人擄掠、人性險惡的畫面和劇情,就會被選出來報導;甚至是很多心理學實驗說明「人類壞壞」(例如著名的史丹佛監獄實驗、米拉格萊姆的電擊實驗等等),都會讓人印象深刻,而忽略了背後還有許多研究的限制(例如,電擊實驗當中的研究參與者臉上其實漏出非常痛苦的表情)。換句話說,人性的黑暗面不只被重複的報導和強調,正面的部分也被經常的忽略,因為這樣子新聞才有版面、也才有賣點。
這並不是要我們輕易的去相信別人,恰好相反的是,而是要非常留意觀察自己的認知和環境因素是如何影響你的行為,以及你對世界的相信。
那麼,我們要如何對人類保持「正向、中性」的看法呢?作者在這本書當中,提出了幾個我覺得很不錯的觀點,可以給大家參考(整理引用自這本書的492頁到514頁)。作者談到的項目總共有10個,我只列舉了其中的3個(這本書真的很棒大家可以去買來收藏):
1.有疑慮的時候,假設最好的情況。就像前面所說,如果你先假設最壞的狀況,就會進入自我驗證的預言,讓最壞的狀況「真的」發生——然而,這應該不會是你想要的結果。
2.思考雙贏的局面:這個是我最喜歡的一個項目。前面講起來好像世界非黑即白,但有一種可能是,人類既不是黑暗也不是光明的,而是介於兩者之間,光明黑暗同時都存在,自我感覺良好和自我感覺不好也同時存在。有些時候看似對立的兩方,好像只有一邊能夠獲得全部的利益,另外一邊一定會全盤皆輸,但如果退一步想,有可能會有雙贏的狀況。作者談到,像「原諒」就是一個例子:「其實原諒,就是釋放一個囚犯,而這個囚犯就是你。」你不一定要原諒讓你受傷的人,但如果你能夠真的放下跟原諒,那又會是另外一種層次的光景。
3.多問問題,並且嘗試了解和你意見不同的人為什麼會那種想法:倘若你遇到一些意見和你不同的人,試著想像那個人是你的「自己人」(和自己同一陣線),去感受他們為什麼這麼說或這麼做,說穿了就是同理。雖然這種方法不一定會讓你完全認同他的想法,但可以提供你另外一種多元的觀點去感覺,對方為什麼會那樣想。
看了這本書我發現,世界並沒有像烏托邦一樣那麼好,但也沒有我們想像那麼糟糕,那些關於人性黑暗的描繪有可能是真的,但也有可能只是人性的其中一個部分。選擇去看見人性當中比較慈悲的地方,就算黑暗不會消失,你也不會對人性太過失望。
#喜歡這本書的朋友可以在這裡買 #人慈
P.s.這本書真的很引人入勝,故事與研究兼具,而且嘻皮值🥸很高,超級厚一本,引用了非常多的實驗和故事,也挑戰了很多過往你以為是對的想法。閱讀的小建議是,鼓勵大家在看這本書的時候也思考一下書裡面說的是不是真的?用更高的層次,退後一步來看,或許會有更平衡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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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質詢─
▶花蓮交通災害頻傳,連結宜蘭的蘇花公路落石崩塌封閉數日,現在依然處於預警式封路及有條件的管制通行中。至於鐵道部分,則是在6/4~6/22天內連續發生兩次出軌事件,本席認為不論是天災或人禍,政府都有確保人民公共運輸交通安全的基本責任,因此在發生了這些不幸事件後,我們不僅要進行檢討,同時要思考未來的改進方案。尤其第一次發生出軌事故後,臺鐵局原本說一星期後會提出檢討報告,卻未能兌現承諾,且按最新揭露的資訊,第一次的檢討報告中顯然有錯誤,第一時間媒體報導時都以溫度即天災為主要出軌原因,事實卻是該減速沒有減速,本席原本還對該位機靈的司機員有減速一事給予讚揚,可是從後來呈現的資訊中得知他並沒有減速,甚至在前一輛車經過該路段已察覺出現問題並警告後面列車時,後面的列車還是未加以注意並減速。本席上次質詢曾就臺鐵在網路上公開敘獎一事提出質疑,雖然這個事件發生後執行災後復原及危機處理者的確辛苦,且事故的發生並非他們的錯,但不應在沒有檢討的情形下就逕予獎賞。甚至導致第二次出軌事件也發生類似狀況,都是在進行施工後的隔天發生出軌事件。請問部長到底第一次事故的檢討報告何時可以公開讓大家檢視?
賀陳旦部長:原本評估狀況單純,所以認為可在一週內提出檢討報告,但後來得知真實情況,因此請了外部專家就客觀立場來衡量這件事情,以致耽擱了一點時間。
周永暉局長:這次是複合式事故有兩個肇事主因,有關司機的機靈部分,第一是他確實有限速,啟動時確實有加速但有控制速度。第二是他採兩階段制韌,使車子不至於翻覆,所以司機的獎勵原因很清楚,司機的警戒是防護的第三階段,這個階段的通報非常重要。至於報告,本周除會請行保會的10位外聘委員儘速召開會議進行檢討,也啟動了部裡的監理小組。
▶原本認為鐵道是相對安全的交通工具,現在卻發生了這些事故,這已經影響到國人對鐵道運輸的基本信任感。請問火車有無類似這種可以保全相關行車紀錄和證據方面的機制?除了行車記錄器之外,若要進行後續的調查,就需注意證物的保留,包括移除的軌道、拆下的枕木、甚至是道碴及相關規格等都需加以檢視,地方上流傳著一種說法,說是這些鋼軌是西部淘汰不要的才移到東部使用,如果此言屬實,本席認為東部人是無法接受的,希望你們提出檢討報告時,有關其規格是否符合新式傾斜式列車的安全需求、何時採購、何時更新以及採購和更新的標準、何時鋪設等相關資訊都能讓國人以及外部專家檢視。甚至不排除讓監察院、檢調來調查,因為可能這部分涉及到可能過失傷害的相關責任疏失。
周永暉局長:飛機有兩個黑盒子,我們是有一個行車記錄器,記錄列車的行徑,同時我們希望能再全面加裝一個路線的錄影設備。我們的行車記錄器不同於一般道路車輛的行車記錄器,能記錄更細節資料的設備,包括司機員和管控人員間的對話、整體行車速度以及經過特定路段時可能發生狀況的相關記錄等。其本身的規格不會有被人竄改的疑慮。
有關鋼軌部分基於現在都是高速行駛的狀況,我們希望能將東部目前使用的50公斤軌道整體提升為60公斤的重軌。西部使用的規格則是50公斤和60公斤的都有。另,要澄清地方上的謠傳,軌道工程皆有嚴格標準,當磨耗到10mm時就必須兩根鋼軌對換,如果磨耗到14mm,就必須抽換整根鋼軌。
▶本席再次提醒在程序上要確保這個調查過程是獨立的,且要求所有證據都務必妥善保存、並受管制,甚至是臺鐵內部人員皆不得去碰觸、竄改,以昭公信。
周永暉局長:6/22那兩列柴電自強號事故後拆換下來的鋼軌、枕木及傾覆的列車放置在放在花蓮。會請外聘委員包含車輛專家都到現場去檢視。
徐仁財總工程司:車輛當時在現場就用帆布將它保護起來,外人就不能侵入破壞,昨天已經將它運回花蓮後站,也在一個地區內將它保護起來,我們會確保現場。
▶另外,相關道碴本身的規格以及後續鋼軌軌道的規格,其實該提升的就應該要提升,畢竟最近東部不斷降雨,導致蘇花公路的落石跟地基不穩。本席曾質詢車輛是否準點的問題,當時臺鐵給我的回復是因為地基有可能流失等等因素,需要不斷填充、夯實這些道碴,這部分到底有沒有確實做到,也是我們必須要特別關注的。尤其現在漢本遺址的挖掘工作也在鐵道旁邊,如果再更深入去挖掘,遺址的移除保護以及鐵道安全怎麼達到雙贏?
▶最後,東部輸運還有另外一個選項,就是藍色公路,雖然它班次不多,也未必在每種天候狀況下都能夠運行,惟現行農產品的運輸,如果用軌道拖板車去運輸上車還要綑綁,時間延誤對於農產品本身的保存有所打折。如果可以同步補助,運用藍色公路,亦即在兩個小時內就可以由花蓮到蘇澳再下車繼續運行,車子直接上船,節省綑綁、其他申請業務以及臺鐵管制區內相關的時間,讓我們農產品的運輸能夠有另外一條可行的方案,也希望這能納入你們後續的評估中。甚至在蘇花公路公路中斷以及時間管制、單向封路的這段時間,改由藍色公路來運行,能不能有相關配套的補助措施,降低農民的運輸成本。畢竟它繞著南迴,除非它是冷藏車,而冷藏車的成本又是另外一個層次的問題。
賀陳部長旦:好的。公共運輸維持是我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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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小白收到刑事傳票請幫忙看看這情況有沒有轉機,謝謝
去年4月機車碰機車車禍,因為是租irent的機車,所以叫警察處理,對方還不想叫因為他沒有駕照,原本以為平安雙方沒什麼問題都能自由行走,後續就有跟對方說會請泰安保險公司協調。
因為那路口剛好是監視器死角,所以根本沒照到事發情況,警察只能依照雙方口述及機車事發後位置推敲案發情形。
先講我車速其實只有40,而且我那天是去台中玩租irent機車所以路不熟請後座朋友幫我導航,要右轉時我有打方向燈,但轉的時候對方就從右後方過來所以導致車禍。
初判表上寫
我方: 右轉時疏未注意右側車輛
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態(一般違規:無照駕駛)
調解情況
1. 車禍調解三次不成,因對方玉鐲斷裂,說這是傳家寶,一開始請求60萬,但因提不出玉鐲證明(後面有提供,但非第三方公正平台鑑定所以無法採用)所以保險公司不願意付這麼多最高只願意賠7萬,途中她ㄧ再調降金額,原本60降到30又降到15,告我過失傷害以刑逼民,希望提高和解金額,這點我真的是吃虧,因為雙方皆有受傷我那時沒有提告,已過6個月追訴期喪失提告機會。
想請問收到檢察署刑事傳票,我應該要帶甚麼證明,還有在開庭時要怎麼應對,因為我覺得對方獅子大開口,要的金額不合理,保險公司已經很有誠意給到7萬了,一開始只有2萬,最終希望不要有交通過失傷害案底。
目前對方窗口是說,如果可以10萬(保險公司9我出1),她可以去談和解(因為當事人很難溝通,金額都亂開),窗口比較有經驗所以居中協調。
保險公司說最壞打算是讓她告到法院,我賠給國家錢,依照過失傷害情節應該最多可能易科罰金3萬,但這樣會有案底我不想要,而且對對方來說上法院搞不好連7萬都沒有,或是開庭後檢察官退回再調解看10萬能不能和解。
但其實我不想多付這1萬,唉,因為對方從後面撞上來應該她的問題比較多,但因為路權問題我是不是比較吃虧,抱歉第一次遇到這種問題,沒什麼社會經驗的年輕人請叫各位大神怎麼處理會比較好,謝謝。
另外想問這情況我可以另告民事訴訟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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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623246526.A.1A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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