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謄本與現況不符 糾紛四起
記者姚正玉/台南報導2015-05-21
有地主發現土地謄本地目是道路用地,但使用分區卻是在農業用地,造成買賣和申請建照時糾紛四起,市議員林美燕、林燕祝昨開記者會,要求地政局積極協助解決,並多加宣導。
林美燕指出,目前土地謄本上地目的標示,經常隱藏不實真相,稍有不慎就誤導民眾權益,影響買賣雙方利益,因此造成的民怨與糾紛層出不窮。他以明興路六十九巷附近道路徵收為例,在開闢道路以外的地區地目竟也是「道」,使用分區卻標示「田」,搞的地主一頭霧水,直指有關單位失職,從土地謄本根本看不出土地價值,難怪民眾怒氣沖天,抱怨連連。
林燕祝也指出,地政人員只會紙上談兵,動不動就和有異議民眾動用法律規定,地政人員應該走出辦公室實地測繪,並訂定測繪作業標準流程,以取信於民。
地政局長林燕山指出,自民國八十八年三月十六日起,除與民眾權利義務較相關之田、旱、建、道,等四種地目外,其餘政府己不再辦理變更登記或地目詮定。他承認目前地目標示,的確與土地現況未盡符合。
林美燕和林燕祝表示,在現況無法立即改善前,政府相關單位因善盡宣導責任,而不是鴕鳥心態閃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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