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籍投票,在去年美國大選後我就寫了一篇關於台灣可以如何進行不在籍投票。
先講結論:
1. 在國內預先登記同一天實體投票。
2. 不能在國外、郵寄、通訊投票。
3. #限定總統、#政黨票(不分區立委)、#全國性公投、#修憲複決、#原住民的六席立委。
【 台灣適合「不在籍投票」嗎? 】
目前全球已一百多個國家實施「不在籍投票」,大概分為「事前投票」、「通訊投票」等方式,台灣的鄰國例如日本、韓國、馬來西亞等,也都有相關規定。這次美國大選因為郵寄投票、海外投票開票時間不同的因素,幾個搖擺州的開票過程「由紅轉藍」,引起川普展開法律訴訟戰,在台灣也再次掀起了討論:「不在籍投票」究竟好還是不好?適不適合台灣?
今年四月國民黨提案的《公民不在籍投票法》已完成一讀付委審查,其中就包含了「海外公民可以申請郵寄投票」。而「郵寄投票」是這次美國大選出現最多爭議之處,國民黨該草案的版本裡明訂「郵寄投票」為其中一種選舉類型,適用總統副總統選舉、立法委員選舉、直轄市市長與縣市長選舉、直轄市議員與縣市議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涵蓋甚廣。
有些民眾贊成國民黨提案中的郵寄投票、有些則非常反對。基於保障人民的參政權以及鼓勵人民參政,實施「不在籍投票」看似勢在必行,因此,我們必須思考:「什麼樣的不在籍投票才適合台灣」。
筆者有以下兩點建議:
1. 可使用不在籍投票的選舉層級:限定總統副總統選舉、立委不分區(政黨票)及原住民立委、全國性公投、修憲複決。
為維持「#秘密投票」原則,不開放縣市層級以下選舉,是因縣市層級以下選舉可能會出現投票人數太少導致破壞秘密投票原則的可能。假設今天只有一人申請在馬祖、蘭嶼、綠島人口較少的區域投新北市區域選舉,等於直接亮票,違反「秘密投票」的原則,而全國性選舉因為投票人數較多,則不會有違反秘密投票的問題。
2. 不在籍投票的實施方式:事前登記,#當日現場投票;#不開放郵寄選票。
因循「 #開票的公開、#透明原則」,開放事前登記,當日現場投票。不開放「郵寄投票」是因為可能會有偽造選票爭議,例如,擁有他人個資就能申請選票,會出現代申請、代投問題,再加上因為要遵守「#無記名原則」,因此無法確定選票是否為本人投票,綜合以上原因,筆者認為如果台灣要推行不在籍投票,開放事前登記,當日現場投票,但不開放郵寄選票是比較理想的作法。
#台灣實施不在籍投票的條件與現況
相較起實行不在籍投票多年的美國,台灣其實更適合實施不在籍投票。原因之一是台灣有完整的選民戶籍資料且戶政系統全國連線,只要在某地的戶政機關登記了「不在籍投票」,此人的選票就鎖定只能在登記地領取與投票,可避免重複領票、或非本人冒領投票的問題。另外,台灣有現場公開計票的規定,較可避免選舉舞弊。
事實上,台灣已經有類似不在籍投票的相關規定和作法,只是範圍較小,也就是所謂的「移轉投票」。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7條「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投票所工作人員,得在戶籍地或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但在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者,以戶籍地及工作地在同一選舉區,並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為限」。也就是說,台灣目前有就特殊原因開放特殊族群不在籍投票的規定和實際經驗,所以要實行全國性選舉的「不在籍投票」,是有基礎的。
#保障投票權,#就是保護民主
基於擴大公民參政權、保障公民權利的原則,落實「不在籍投票」除了可以促進公民參政的機會,也是民主國家落實人權、民主的一步。綠黨核心價值是能夠直接參與對其生活有所影響的環境、經濟、社會和政治決策,基於這個理念,我們主張應該降低投票的成本,讓在外地工作、求學但無法請假、或無法負擔交通費用的人被剝奪了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投票權利。
郵寄選票馬來西亞 在 Eddie Tam 譚新強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譚新強:香港COVID疫苗情况:擔心東不成西不就
美國大選至今已一個多月,本應早已塵埃落定。結果一點都不接近,拜登拿到的普選票比特朗普多700多萬票,預計選舉人票結果是302對236,跟2016年特朗普的得票一樣,當年他已吹噓那是一場landslide victory(壓倒性勝利)!
特朗普不認輸是意料中事,他在多個州份提出超過50次法律訴訟,在某些結果接近的州份亦重點選票,但結果毫無改變,各州法院亦判特朗普敗訴,最高法院更不接受聆聽對賓州選舉結果的挑戰。
得州總檢察長告4關鍵州州議會
下周一50個州的選舉人即將在華盛頓正式投票,但周二得州共和黨總檢察長(attorney general)帕克斯頓(Ken Paxton)──此人正被檢控證券訛騙及受到貪污調查,竟前所未有地直接入稟聯邦最高法院,控告賓夕法尼亞、喬治亞、威斯康星和密歇根等4個關鍵州份。他已不再是企圖挑戰選舉結果,而是控告這些州議會,早前容許郵寄投票是違法行為!如成功,將取消近千萬選票!後來更瘋狂的是另外17個州份的共和黨總檢察長和特朗普以私人身分,也加入訴訟,對最高法院施加壓力,接受此無理取鬧案件。特朗普親自提名3名大法官,包括臨近大選前數周,醜陋地塞進去的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形成6保守派對3自由派的局面。即使如此,按大部分憲法專家的意見,最高法院接受此案的機會非常低。
即使最後特朗普仍然失敗,他仍對美國整個憲法、選舉和所謂民主制度,製造前所未有的傷害。我已多次解釋,《美國憲法》已非常古老和過時,充滿漏洞和不公之處,也不可全怪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和麥迪遜(James Madison)等開國元勳(founding fathers),他們實在無法預計近250年後的政治情况和科技水平,當年成立選舉人制度的主要原因是保護擁有奴隸制度的南方州份權益,另外亦因交通和通訊不便,所以從普選(最初沒有)至選舉人投票,再到國會確定日,至最後宣誓就職,整個過程複雜且需時近3個月(本來更長)。
過往100年,隨着社會和科技進步,美國選舉制度雖沒改變,但實質執行已變得順暢。理論上有極大自主權的選舉人,亦變得只按傳統,跟着本州普選票結果來投票,只有極少數會故意投相反票(後果最多是罰款)。其餘選舉細節如怎樣處理郵寄票,更毫不重要。過去雖曾出現選舉人票結果與普選票不相符,但非常罕有,所以勉強過骨。過去20年,這反民主現象已變為經常性,且已成為共和黨勝出總統寶座的唯一方法,所以他們就愈來愈喜歡鑽研憲法的各個漏洞,利用這些反民主手段來企圖達到政治目的。
這種鑽憲法漏洞的玩法對美國製造極大傷害。如成功就突顯美國其實並非一個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國家,共和黨人的回應一般正是:「誰說美國是民主國家,我們只是一個沒有皇帝的共和國。」好,如果是這樣,就請不要整天把民主掛在口邊,不停批評甚至攻打其他美國主觀判斷為非民主國家!今次選舉,即使最後拜登仍能宣誓就職,社會分裂仍非常嚴重,將有近半已感染思想病毒的美國人,不會接受拜登總統的合法性。至今仍有近九成共和黨兩院議員,未有公開接受選舉結果。大部分外國元首已向拜登發出賀電,唯一最重要例外是俄羅斯總統普京……
COVID疫情對美國政治毫無興趣,只等待機會,繼續散播,繼續殺人,周三死亡人數3200多,再創新高(周二美股才剛創新高,真諷刺)!特朗普繼續漠視疫情,帶頭舉行盛大宴會和集會,當然更鄙視已成為政治圖騰的口罩,其實只不過是在草菅人命。即使疫苗已快到手,但相信到拜登1月20日上任時,美國COVID死亡人數仍將再增近10萬,在這段時間死去的人最不值。數周前,COVID已升為美國頭號殺手,超過了心臟病和腫瘤。我真的認為特朗普犯了蓄意謀殺罪!
新冠病毒已成美國頭號殺手
疫苗的發展速度確比預期迅速,實驗結果顯示的有效率亦非常高,令人振奮!西方最先跑出的是輝瑞(Pfizer)與德國BioNTech合作,和莫德納(Moderna)的兩種利用全新mRNA技術的疫苗,有效率可能高達95%!英國率先批准輝瑞疫苗,周三已開始為年老國民注射,相信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亦將在本周批准緊急應用。除此,英國阿斯利康(AstraZeneca)與牛津合作,以較傳統技術發展出來的疫苗亦已接近成功。
mRNA疫苗似乎有不少好處,有效率非常高,據說製造過程較快和簡單,較容易擴大產能。最大弊端是需要極低溫冷藏,輝瑞的需要攝氏零下70度,且儲存有效期只有數周,莫德納的亦需要零下20度,儲存期較長有數個月。疫苗本身未必非常昂貴,但冷藏和冷運輸設施形成極昂貴和高難度挑戰,尤其在發展中國家。同時因為是全新技術,所以有效期有多久,注射後能否仍傳播病毒,是否可只注射一次(暫時兩次)等問題,仍未有肯定答案。短期副作用包括發燒、頭痛和疲倦,長期副作用則不可能馬上知道。MIT有AI研究顯示輝瑞疫苗對亞洲人的有效度可能略低於白人,如屬實,真的有點欺人太甚,連疫苗都有種族歧視!另有或只是陰謀論的傳聞說疫苗可能影響女性生育,亦希望是假的。本身有嚴重過敏症的人可能也不適合接受疫苗。
所以有不少專家認為阿斯利康和其他較傳統技術的疫苗,危險性較低,亦只需普通冰箱的攝氏3至4度儲存設施,將成為全球普遍使用的不二之選。但暫時實驗結果顯示阿斯利康的兩針疫苗注射有效率只有約70%(實驗情况可能有點出錯),仍不錯,但低於輝瑞和莫德納的95%。
其實最先宣布成功發展疫苗的是俄羅斯Sputnik V(Sputnik本為蘇聯全球最早人造衛星太空計劃的名稱),已在俄羅斯應用。但因對外公布數據不多,不知其他國家會否採購。中國也在全速發展COVID疫苗,最少有5種已到第三期臨牀測試。據聞在內地已有近百萬人接受了科興(Sinovac)的疫苗注射,近日阿聯酋亦已完成國藥(Sinopharm)的疫苗測試,有效率為非常不錯的86%,準備廣泛應用。康希諾(CanSino)的mRNA技術疫苗,亦已收到墨西哥的3500萬劑訂單。
採購分配疫苗必被美國政治化
疫苗必將被美國和其他國家政治化。首要問題是採購疫苗的優先權和分配情况。美國已在輝瑞落了1億劑的訂單,只夠5000萬人使用,據聞本來輝瑞給予美國加至2億劑,但遭特朗普政府拒絕。但現在後悔了,特朗普當然顯示自私霸氣,近日已簽署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可隨時迫使輝瑞等藥廠優先為美國人製造疫苗,置其他國家訂單不顧。我真佩服極度自私的美國政府,甚至自認中肯的美國傳媒,還好意思批評中國宣布將把疫苗跟發展中國家如菲律賓、馬來西亞和非洲,以至全世界分享,為有企圖的陰謀!
更諷刺的是,即使美國能自私地囤積大量疫苗,被思想病毒感染了的美國人,遠超過一半將拒絕接受免疫注射。調查顯示黑人COVID死亡率是平均的3倍至4倍,但不幸更抗拒疫苗,不少人將繼續無謂犧牲。按過去經驗,任何需要兩次或以上注射的免疫(如HPV),接受第一次注射後回去接受第二針的從來不到50%。尤其COVID疫苗有不輕副作用,很可能完成兩次注射的比例更低。
國際間的疫苗外交政治也必非常激烈,亦將導致無謂犧牲,更將阻慢延遲旅遊重啟和經濟復蘇。例如我非常懷疑美國會否承認中國疫苗的有效性,如不承認,美國如何可能會重新容許中國旅客到訪美國;相反,中國又會否承認美國的疫苗?意思是即使某美國人或其他人,證明接受了美國某疫苗注射,中國會否免除現在要求每個入境旅客的兩周隔離?最科學化的做法是任何旅客入境時(中國或其他國家一樣),應進行雙重PCR病毒測試和抗體測試,以證明有沒有病毒和足夠抗體水平。但今年治疫情况,已看清楚除中國和少數其他國家外,其他大部分西方國家如美國、英國和瑞典等,政策混亂且嚴重反科學,結果導致大量傷亡。至今仍有大量人錯誤以為COVID只影響老人,並未導致太多過早死亡的所謂額外死亡(excess deaths),可能反而有省卻未來養老金的「好處」!此說法或政策除了極度殘忍外,科學上更完全錯誤,今年美國的額外死亡量跟COVID死亡人數幾乎一致,且20至40多歲的較年輕群組額外死亡率最高。我亦解釋過即使能復元,很高比例的所謂康復者有長期後遺症如精神病、心臟發炎、肺功能受損,以及血液循環系統出現血塊等嚴重問題。
香港已出現頗厲害的第四波疫情,不幸需要再收緊限聚令,對餐飲和零售等行業,是個黑色聖誕節。專家更警告今輪疫情的病毒株似乎比早前的殺傷力更大,即使年輕人的病情也較嚴重。本來我也希望能參與新加坡或更重要的中國內地跟香港的旅遊氣泡,但隨着疫情轉嚴峻,已成泡影。我們唯有耐心等待疫苗的來臨,但我有點擔心何時疫苗才會到港。從前香港自誇是個重要國際都市,金融中心地位幾可跟紐約和倫敦比併,所以西方最新的時裝、食材、科技產品,甚至醫藥,我們都可以率先拿到手,中國內地產品反被忽略和看低。香港醫學界雖長期嚴重缺乏人手,但仍要求外地醫生通過異常困難的執業試,合格率不到10%,且主要用英文,對內地醫生尤其不公平。
爭取中外疫苗有隱憂 港重新通關無期
醫藥也一樣,西方的審批過程較快和簡單,對內地醫藥的審判過程複雜和長很多。過去內地醫藥和疫苗確出現過多宗醜聞,但近年已有進步和改善。今次中國控制疫情較佳,其實反而少一點盡快研發疫苗的壓力,可以小心一點和多花點時間進行測試,希望疫苗質素更好一點。中央政府亦已宣布將確保部分產能,供應香港。
問題是如今中國跟美國和英國的關係正處低谷,加上美英口頭上支持香港,但行動上反而是多方面制裁香港,所以不禁懷疑即使香港政府已向輝瑞和阿斯利康等多家西方藥廠落單,但他們什麼時候才會交貨?優先是肯定不可能的了,不給美國和其他國家插隊打佔已不錯,如明年中開始收到已滿意。如中美關係在拜登領導下無改善,甚至轉差,那麼最後會否交貨都不肯定。
同時如香港政府和市民對內地疫苗的歧視態度不改,那些所謂專家又再借故多番留難審批過程,或故意中傷疫苗質素,令香港人產生抗拒,那麼香港就可能什麼疫苗都沒有!香港跟中國內地和世界各地重新通關,將更遙遙無期!
但不用擔心悶死在這孤島,其實境內有250多個島嶼,你遊覽過多少個?
最後,專欄將暫停一周,先預祝各位聖誕節及新年快樂!
(中環資產持有莫德納、國藥及康希諾的財務權益)
郵寄選票馬來西亞 在 林宜瑄-關心社會大小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開放全國性選舉「不在籍投票 」】
基於人民的參政權,應該實施「不在籍投票」,目前在全球已有100多個國家實施「不在籍投票」,代表這是世界趨勢,鄰近的日本、韓國、馬來西亞也都有相關實施的規定。
但「不在籍投票」應有所條件限制,而不是比照美國開放郵寄、海外投票,仍需 #事前登記當日現場投票,避免有重複投票的作業疏失。
台灣跟美國比起來更好推行不在籍投票,因台灣有完整的選民戶籍資料且戶政系統全國連線,只要在某地的戶政機關登記了不在籍投票,該員的選票就鎖定只能在登記地領取與投票,完全不會有重複領票、或非本人冒領投票的問題。美國沒有全國性的戶籍系統,也沒有全國統一格式的身分證件,好處是保障了個人隱私與自由,壞處之一就是大家這次看到的投票問題了。
實務層面已有選務人員做「移轉投票」的經驗,現今只需將其擴大到因在外地工作、求學、未褫奪公權受刑人...等因素。
「不在籍投票」限定總統、立委不分區(政黨票)、全國性公投、修憲複決、原住民的六席立委。不開放縣市層級選舉是考慮到秘密投票問題,假設今天有一人申請在蘭嶼投新北市選舉等於直接亮票,違反秘密投票的原則。
#不在籍投票
#秘密投票
#禁止海外及郵寄選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