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開車、騎車常遇到酒測臨檢。可以拒絕酒測嗎?拒絕後會有什麼後果?
我們都知道喝酒不開車,酒測值若超過0.15毫克/公升,則將處1萬5~9萬元的罰緩,並吊扣駕照,另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萬一酒測值超過0.25毫克/公升以上,則涉及刑法的公共危險罪。
開車上路,可否拒絕酒測?這個分兩個層面來說。
✅狀況一: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8條規定,警察可以對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的車輛實施酒測
例如:車禍發生有人受傷、車輛蛇行、忽快忽慢、驟踩煞車,或者車內酒氣十足、駕駛人神智不清。
如果有上述的的情況,仍然當場拒絕酒測,則直接處罰最高的9萬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再考領駕照。
但有趣的是,據新聞資料顯示台北市交通局統計,105年度卻有1184件酒駕拒測案件,大家一定會覺得很奇怪,明明酒測值超標只要罰1萬5~9萬,拒絕酒測則直接罰9萬,那是什麼原因要拒絕酒測,願意直接罰最高的9萬呢?
其實答案很簡單,因為:
不想留下刑案資料查註紀錄!
不想留下刑案資料查註紀錄!
不想留下刑案資料查註紀錄!
如果測了,酒測值達每公升0.25毫克,則直接公共危險罪移送。雖然初犯常見的是認罪換緩起訴,繳納處分金,聽聽交通安全講習,但還是會有前案紀錄,所以有些人通常就寧願拒絕酒測直接罰9萬了事,選擇不留下記錄(當然,可以抽血檢測。)。
以上都是在講「真的有喝酒」而拒絕酒測的情況,那如果「就真的沒喝啊!」而拒絕酒測,也一樣要罰九萬嗎?
✅狀況二:
我真的沒喝酒,警察聞不到車內有酒氣,但警察希望我配合,執意要實施酒測,可否單以「若你沒喝酒,有什麼必要拒絕酒測?」為由,強制酒測?
講到這裡,要和大家分享我查判決看到的故事,以下是2013年在桃園發生的真實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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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男:
我為什麼要配合你們(酒測)啊!就沒喝酒,就沒喝酒。
👮🏻員警:
我們設置路檢點,你就必須配合警察執行。我們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你就是要配合我們。
👨🏻💼某男:
沒喝酒,就是沒喝酒。
👮🏻員警:
先生,你是否願意接受酒測?我們雖沒有聞到酒味,我們想用儀器跟你確認一下而已,就這麼簡單。我們要以儀器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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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這段對話,你覺得如何?
這位男子最後還是「拒絕酒測」,被開了九萬元的罰單。但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後法官判他「勝訴」,將9萬塊罰單的處分撤銷!!
法官判他勝訴的理由是之一:
執法機關行使職權,最重正當法律程序,人民沒有義務遵從「違法」行使的公權力。
✅為什麼這個案例是違法行使公權力呢?
判決內容認為:在對話中可以看見,警方自己承認他沒有聞到酒味,已明顯不符合「已生危害或客觀上易生危害」之酒測的原因,若仍要求其酒測則不合法,因而所開出的9萬元的罰單,則當然是不合法的。
總之,雖然法條規定的很抽象,警察也有自己辦案的經驗與專業,但仍須有合理懷疑駕駛人或車輛有「已生危害或客觀上易生危害」的狀態,否則不可以硬要實施酒測。所以警方攔停車輛後,大多會先觀察、聞聞車內有無酒氣,再判斷要不要酒測,其實也蠻辛苦的!
相反地,若已發生車輛蛇行、駕駛人恍惚、滿車酒氣等客觀上易生危害的態樣,若仍執意拒絕酒測,則當然會被開9萬元的罰單。
我知道很多人認為看一下身分證,吹一下酒測器,對一些人來說沒什麼大不了,大家也願意配合辛苦維護治安的員警,我痛恨酒駕,很謝謝員警執勤幫我們取締,但程序合法也很重要喔。
#臨檢 #酒測 #攔查 #警察
#拒絕酒測
#黃靖芸律師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94的網紅許淑華Hsu Shu-Hua,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汽車酒駕初犯最高罰鍰12萬 累犯最重吊銷駕照🈲️ 💰現在拒絕酒測重罰18萬 往後每次拒絕再加18萬💰 😱機車酒駕初犯最高罰9萬還要吊扣駕照😱 說了這麼多,你還敢賭一把,酒後上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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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拒絕酒測重罰18萬 往後每次拒絕再加18萬💰
😱機車酒駕初犯最高罰9萬還要吊扣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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