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好鬱卒 😵 小酌前必知的 #酒駕修法大哉問!】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個標語大家從小看到大,可是酒駕事件還是頻傳,讓人又生氣又難過。大家的聲音,政府跟立委都聽到了,行政院長蘇貞昌嚴厲聲明 #酒駕零容忍👨⚖️立法院也在3月底,三讀通過了 #酒駕修法。
🏃♂️今天,就跟研究員一起來看看,酒駕修法究竟修了什麼:
🔴 #酒駕修法ㄉ7大重點
立法院通過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修正案,有以下重點:
1⃣ #汽機車駕駛人罰則分流:也就是只要被抓到酒駕,汽、機車會有不同的罰金,但是都會當場保管汽機車還有吊扣駕照1到2年,如果車上有未滿12歲的小孩,或是肇事讓人受傷會有更重處罰。
2⃣ #酒駕累犯加重處罰:五年內酒駕2次還是汽機車原本規定的罰金,如果3次以上的話,就要以上一次的罰鍰再增加9萬元。而且你的車還會直接被沒收、吊銷駕照,嚴重的還有可能一輩子都不能再考駕照。
3⃣ #拒絕酒測加重處罰:之前拒測的人只要罰9萬,修法後直接提高到18萬,還會累積次數,如果5年內拒測2次,不管是汽車還是機車都要上繳36萬罰鍰,第三次罰鍰直接飆升到54萬,所以大家要好好配合警察臨檢啊!
4⃣ #同車乘客共同責任:因為很難證明開車前有沒有勸說,所以依照酒測值來判斷,如果駕駛的酒測值超標,年滿18歲的同車人就要 #連帶受罰 了,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之乘客,不在此限。身為不酒駕乖寶寶,如果看到親友要酒駕一定要強力勸說,畢竟荷包要緊、安全更重要!
5⃣ #強制加裝酒精鎖:這是針對已經有酒駕前科的人,在教育、治療後,一定要加裝酒精鎖,不然不可以重新考駕照。
🤔 #什麼是酒精鎖呢?酒精鎖分成預防型跟犯罪型,預防型就是在搭客運前,司機要做的自主檢測;而犯罪型是拿來監控酒駕累犯的人,在開車前都要先吹氣測量,如果超過規定的酒測值那引擎就會直接鎖起來不能發動——也就是直接阻斷酒駕壞習慣。千萬不要投機取巧找人代吹喔!因為酒精鎖還有拍照功能,照片會馬上傳到監控後台,如果被發現就完蛋啦!
6⃣ #自行車酒駕也要罰:以為只有汽機車不能酒駕嗎?才不是,因為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和三輪車等慢車的肇事案件逐漸增加,修法後,酒駕或拒絕酒測的罰鍰都會提高,畢竟,騎著慢車在路上蛇行也是非常危險的呢!
7⃣ #懲罰性賠償:這是針對汽車運輸業,也就是計程車、客運、公車等駕駛,如果酒駕要上繳額外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因為辛苦的司機都要負責更多人的安全啊。
🔴 酒駕修法真的可以降低酒駕嗎?
讓人恨得牙癢癢的酒駕終於要提高責罰了,可是有許多專家提出質疑:#這些修法真的可以降低酒駕率嗎?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他們的疑慮:
在過去的法規中,會依傷人程度和再犯情況,給予不同的處罰——越嚴重、次數越高,那處罰當然就會越重——然而,在修法後,無論有沒有讓人受傷,酒駕者都會被吊扣駕照,這會造成什麼問題呢?
因為有些執意酒駕的人覺得:反正我都要受處罰了,那我 #有沒有小心不要撞到其他路人根本就沒差吧!專家認為法規再怎麼嚴格,都沒有辦法根絕酒駕,反而讓他們有了「反正有沒有撞到人都罰一樣重」的心態,沒辦法達成「降低傷亡」的立法初衷。
👩🏫小時候常聽公民老師說:「法律是最後的底線。」
立法院院長也說:「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再重的罰責也比不上用路人自我把關約束。」
最後研究員呼籲大家,我們只要乖乖遵守「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就不用管法律到底怎麼變了啦(原來只是懶惰嗎)(計畫通)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9的網紅劉櫂豪,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避免酒駕再釀悲劇 劉櫂豪要求政府應多管齊下全面防制 劉櫂豪委員今(25)日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交通部林佳龍部長,針對社會關注的酒駕議題要求政府應多管齊下,從提高刑罰、罰款外,對於連坐的研議、沒入車輛、累犯的教育訓練、大眾運輸工具增設車輛發動酒測系統等,以期透過多管齊下的方案,達到酒駕零容忍的目標...
酒駕累犯加重處罰 在 Hans Lin 林帛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初審通過的 「酒駕罰責」幫你畫重點(純文字):
1. #汽機車駕駛人罰則分流
機車駕駛酒駕初犯,處1.5~9萬元罰鍰。汽車駕駛酒駕初犯,處3~12萬元罰鍰。汽機車均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2年,若車上載有未滿12歲兒童或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2~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2. #酒駕累犯加重處罰
若5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依照汽機車分流處9萬或12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罰鍰加罰9萬元,以此累加。如肇事或致死人者,應即沒入該車輛,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駕照;汽機車駕駛人有酒駕、酒駕累犯致死或重傷等情事發生,依法得沒入該車輛。
3. #拒絕酒測加重處罰
酒駕拒測、拒檢者,由原本的9萬改為處以18萬元罰鍰,並累計重罰,如果5年內拒絕酒測2次,不論汽機車都處36萬元罰鍰,第三次則加罰至54萬元。
4. #同車乘客共同責任
因乘客有無規勸的舉證困難,朝野協商後同意依交通部版本通過,採酒測值做為開罰依據,若汽機車駕駛者檢定酒測值超標,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處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之乘客,不在此限。
5. #強制加裝酒精鎖
汽車駕駛人因酒駕累犯、拒絕酒測累犯、酒駕致重傷與致死者,經重新考照後,若不依規定加裝酒精鎖,可處6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若由他人代吹解鎖,處罰行為人6000元以上、1萬2千元以下罰鍰。而有關酒精鎖的規格、配置車種、配置期間、管理及其他應遵守事項,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訂定。
6. #自行車酒駕也罰
由於肇事數量逐年增加,這次修正案明定,未來自行車駕駛人,包含電動自行車、或三輪車等慢車,酒駕罰鍰將從現行的300元以上、600元以下,提高為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拒絕酒測的罰鍰也變成2倍,可處2400元。
7. #懲罰性賠償
汽車運輸業(公車、客運、計程車等)的職業駕駛人因執行職務駕駛汽車,因酒駕等致他人受有損害而應負賠償責任者,法院得因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受害者)之請求,依侵害情節,酌定損害額3倍以下之懲罰性損害賠償金;對於過失所致損害,得酌定損害額1倍以下之懲罰性賠償。
🖍 點評:我覺的酒精鎖在執行層面會很困難,同車乘客也罰這個很讚,但這金額不痛不癢!
整體而言可以罰更重,但初審過的不代表就穩當了,另外接下來就是刑法部分的修正了,這才是真的重點。
P.S 如有資訊錯誤/筆誤麻煩留言提醒 謝謝
酒駕累犯加重處罰 在 劉櫂豪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避免酒駕再釀悲劇 劉櫂豪要求政府應多管齊下全面防制
劉櫂豪委員今(25)日於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交通部林佳龍部長,針對社會關注的酒駕議題要求政府應多管齊下,從提高刑罰、罰款外,對於連坐的研議、沒入車輛、累犯的教育訓練、大眾運輸工具增設車輛發動酒測系統等,以期透過多管齊下的方案,達到酒駕零容忍的目標。
劉櫂豪指出,目前對於酒駕相關的規範分別訂定刑法第185-3條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其中刑法對於酒駕「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行政罰部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酒駕「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以及「汽車駕駛人於五年內再犯,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其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然則上述規定雖一再加重罰則,但目前仍然每年平均約10萬件酒駕取締案件,5-6千件的傷亡人數,顯然政府被動的事後制裁仍無法根治酒駕行為,必須多管齊下才能達到防制的目標。
劉櫂豪指出,政府除了修法提高刑責、罰款外,對於提供酒精的對象是否比照國外的規範,採用連坐處分,當然這個部分需審慎研議,不要造成過多的牽連,引發民怨。另外對於酒駕的累犯,在行政處罰部分,是否可以研議增加上課受訓的時數,或者加裝車輛發動酒測系統,也就是安全鎖,設法降低累犯的情形;此外加裝車輛發動酒測系統部分,交通部應研議大眾運輸工具應全面來加裝,透過補助或獎勵的方式,來讓大眾運輸工具能更安全的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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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酒駕真的很可惡,
喝酒開車根本蓄意犯罪,為什麼不加重處罰,
罰到沒人敢酒駕就好了啊。
剛看志棋77,說什麼酒駕不能用太重的處罰,
是不是在幫高官說話啊?
https://youtu.be/s6x8i0KXkck
https://bit.ly/3EBISIm
就跟那些瑋婷粉絲一樣,
敢瑋婷就罰到你不開車,不就好了?
政府沒種加重處罰,就是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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